泪珠拉过俊青他们,急忙说道,“哎呀,你们行行好,都先会去吧。我知道大家都很热情,毕竟我老公第一天出来,他对这里很不熟悉,改天有机会我再带他上门拜访你们。”
“你老公啊,脾气太坏了。竟然说我们是乡巴佬,他自己都是只野鸭子,哼。”俊杰气恼的冷哼一声,带着众男人走了出去。
阿花她们也依依不舍的望着洛恋夏,纷纷在临走前摸了他一下,再快速的逃走。洛恋夏阴郁的瞪着她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就从来没见过这么花痴而且大胆的女人。
以前的女人,即使花痴,都会藏着心里,不那么直白的表现出来,也不敢碰他。今天这群阿乡妹,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摸他,吃他豆腐,可没把他给气死。
还有那群男人,目光老是盯在泪珠身上,时刻准备着抢他老婆,该死的臭乡巴佬,哪天等他有势力了,一定铲平这里。
泪珠见众人走后,看着洛恋夏生气的俊脸,忍不住轻笑起来,“恋夏,你别生气了,他们虽然粗鲁了点,可是都是一等一的好人。就像蝶青姐,她经常带惜泪出去玩,回来时惜泪手里总是提着大包吃的,我知道那是她们在帮我。像阿花她们,虽然比较花痴了点,可是她们对我也很好,我卖花被欺负的时候,她都会见义勇为的打跑流氓。所以说,渔村的乡民全是好人,他们纯朴、热情、善良、没有大城市里那些人的心思。”
洛恋夏急忙拉过泪珠,仔细的大量着她,“泪珠,你说有小流氓欺负你,你怎么不告诉我?”
泪珠笑着摇了摇头,“都过去了,没事了,我想,他们应该是南宫浩月派来砸我生意的,他们只想我们过得更惨而已。”
泪珠没有告诉洛恋夏,只要她一出门,就会被欺负,经常是村里的渔民保护她,她才能到其他村或者城里去售花。
洛恋夏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一想起刚才那群村民,他就厌恶的移开脸,“刚才那群人好臭,熏得我受不了。最可恶的是,我的脸都被她们捏红了。不过,刚才你护着我说我是你老公的样子,真的令我好感动。”
洛恋夏说完,有些羞涩的轻笑起来,一想起刚才泪珠凶狠却不失可爱的模样,他就觉得心里一阵温暖,原来,她是在乎他的。
泪珠急忙撅起嘴,故作不经意的说道,“你可别当真哦,我那是怕你生她们的气才这样说的。我只是想起她们,我可…可没这么花痴。”
洛恋夏内心闪过一丝窃喜,虽然现在泪珠的心里还没有接受他,不过他感觉到她的羞涩,他应该心里是在乎他的。
一想到这个,他就很开心,可是如果他继续这样颓废下去,会不会连村里那些丑八怪阿乡哥都不如,他不想这样,不想不如一群乡民。
刚才连那群乡民都看不起他,说他是废物,是鸭子。他一定要证明给他们看,他不是废物,他能照顾泪珠,能给泪珠幸福。
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他怔怔的看着泪珠,轻声说道,“泪珠,从明天起,你经常带我出来走动走动,我想早点康复,赚钱养家。”
泪珠疑惑的盯着他,惊奇的说道,“恋夏,你说的是真的吗?我就知道,就知道你会振作的,就知道你会保护我和孩子们。”
“我不想连一群阿乡哥都比不过,刚才他们竟然敢鄙视我,等我哪天就会小乔,宰了南宫皓月,再夷平这里,看他们还乱摸我。”洛恋夏气愤的捏紧拳头,眼里是对那些乡民止不住的厌恶。
泪珠轻哼了一声,大少爷就是大少爷,从小到大没有吃过苦,也没有和这些村民相处过,现阶段他对村民们有排斥,她可以理解。他相信,大家相处时间久点之后,他一定会感受到村民们的热情和善良,改观对他们的看法。
接连几天,洛恋夏每天都让泪珠扶着在家门口附近的巷子里走动,只要已经过鲜鱼加工厂,或者海滩边,那些女乡民们全都一拥而上,凑近围观他。
他和泪珠现在成了渔村的名人,大家每天谈论的焦点几乎是他有多帅,泪珠有多漂亮。洛恋夏在外面时,总是对她们摆张臭脸,本以为她们会讨厌他,没想到,他对脸越臭,那些女人越喜欢他,因为她们觉得他有性格。
一到夜晚,泪珠就和他静静坐在院子里,两人在昏暗的灯光下,思念着小乔和雪烟。他是大少爷,吃不惯这些乡下菜,更不喜欢吃鱼,所以每天都吃很少。泪珠有时候会变着戏法做好吃的菜给他尝,他便装着一副很爱吃的样子,吃完之后忍不住跑到水池边去呕吐。即使他表面再怎么伪装这些菜好吃,他的胃也会出卖他。
有时候他会开玩笑对泪珠说,“老婆,我知道你做的菜很可口,可是我的肚子就是不接纳它们。”
泪珠只好摇了摇头,“看来你还是不习惯过穷日子,你还是个万金大少爷。”
两人有时候还会替夏沫儿按摩,泪珠相信有一天,她会醒来,会突然醒来,奇迹会出现,只要她们相信。
一个月后
又是一个月过去了,她们搬来小渔村已经三个月,泪珠仍然每天忙碌不停,唯一让她欣慰的是,洛恋夏竟然快速的康复了,他能跑能跳,力气就像以前一样大,还能帮她抬这样抬那样。
“泪珠,今天…我做一道菜给大家吃,怎么样?”洛恋夏跑到厨房,一把抱住泪珠,亲昵的拥着她。
泪珠正仰着勺子,她攸地转过身,差点没撞着他,“你会做菜?你身体才康复,在多休息几天。”
“不要嘛,老婆,我发现你变得好凶。”果然是生活所迫,他可爱的小老婆,现在每天为了生计劳累,和外面那些阿乡砍价,变得有点凶,不过她在他眼里,永远都是那么的可爱美丽。
在泪珠的强烈要求下,他这个大男人似乎围在厨房没用,只得跑到客厅里帮小惜泪初习功课。
吃饭的时候,泪珠仔细观察了一下他,发现最近的菜他全部都咽下去了,不再爬去水池边呕吐,看来,他是慢慢适应了穷人的生活。
“泪珠,我决定了,我明天去找工作。我会十二国语言,会设计,画画天份高,会弹琴,会外交,基本上那些工作我都会,我相信一定有人肯聘用我的。”洛恋夏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说出这番话。
他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打不垮的砖石王老五。可是现实的生活狠狠的磨灭了他的自尊,他的骄傲在这个小渔村变得一文不值,他甚至不如一个打渔的青年。
他不想再让泪珠们过苦日子,可是依他这种个性,怎么可能去为别人打工,听别人的?曾经一度,他不想去看别人的脸色,可是事实告诉他,家里就快没有米下锅了,他是大男人,是泪珠的丈夫,他都不撑起一片天,谁来撑。
泪珠有些惊讶的望着他,这个大少爷,真的愿意出去工作?
“恋夏,如果你不习惯,就不要去了吧。你也知道,帮别人打工要看老板脸色,你知道以前你的员工有多怕你吗?个个都看你的脸色工作,领薪水。你是做惯了老板的人,真的适应帮别人打工吗?”泪珠疑惑的望着洛恋夏,边上的洛海杰也是。
洛海杰叹了一口气,“哎,怎么会变成这样。凭洛家的财产,就是让你们天天挥霍几百辈子也用不完,可是这下雪烟和小乔在南宫皓月手里,我们不得不向他低头。恋夏,我真的怕你受不了给别人打工的气。”
洛恋夏坚定的摇了摇头,“我是泪珠的丈夫,你的儿子,都到这个份上了,难道我还妄想拱手让给南宫皓月的财产凭空飞回来吗?我早就想清楚了,只有靠我的努力,才能让泪珠轻松一点。谁都不要在劝我,我明天就去找工作,凭我的资历,我不信没有人聘用我。”
“嗯,爹地,我相信你能成功,你一定要把妹妹救回来。”小惜泪捏住洛恋夏的手,给他打气。
泪珠也捏紧他的手,鼓励的说道,“恋夏,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总有一天,你会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小乔和雪烟也会被安全的救出来。”
洛海杰也笑着支持他,全家都期待的看着他,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让泪珠过上好日子。目前虽然他救不了小乔,不过他要先解决一家人的吃饭问题。
这辈子,他从来没这么落魄过。他的人生,真是充满传奇,从高高的天空,惨落的跌入谷底,明知道林恩们就在渔村附近保护他们,可泪珠还是要被人欺负。该死的南宫皓月,总是用小乔来威胁他们,总有一天,他会亲手宰了他。
吃完饭之后,洛恋夏主动承担洗碗的责任,泪珠则去整理房间,她躬起身子,细心的把他们简洁的小床整理干净,虽然这个家远远不如洛家别墅大,不过,有个栖息的地方,她已经心满意足了。
“泪珠。”洛恋夏轻轻推开房门,把手中袋子里的萤火虫放飞,瞬间,小小的房间里就充满亮光,使得昏暗的房间舜时星光点点。
泪珠羞红着脸,看着这满房间的萤火虫,轻声问他,“你捉的吗?”
洛恋夏点了点头,“刚才我和小惜泪在院子里捉的,我虽然不能为你摘来天上的星星,可是我会为你制造人间的星星。你喜欢吗?泪珠。”
泪珠紧紧抿着唇,低着头,轻声说道,“喜欢。”
洛恋夏则激动的一把抱住她,大掌抬起她的下颌,温柔的吻向她的樱唇,泪珠轻嘤一声,尴尬的说道,“我怕公公他们听见。”
“他们在三楼,我们在二楼,听不见的。”洛恋夏狂野的抱紧她,一把把她抱向小床,伟岸的身躯霸道的压在她身上。
“唔…不要。”泪珠被他吻得满身发烫,双腿紧紧的缠绕在他精瘦的腰上。
洛恋夏深邃的望着她,温柔的说道,“老婆,我们有多久没爱爱了?自从小乔出事,我受伤之后,我就再也没碰过你。我想要你了,老婆。”
泪珠娇羞的闭上眼睛,“谁…谁是你老婆,我们…还是仇人。”
“不要嘛,老婆。我早就知道你不恨我了,你已经爱上我了,对不对?说当我明天去找工作的奖励,我想要你。”他说完,大掌开始在她娇美的身子上四处游移。
“嗯…”泪珠温柔的轻哼一声,他沙哑的声音又魅惑的出现在她耳边,“老婆,不管你是村妇、王妃还是女佣,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我最美的公主,你好美,真是好美。就像一块璞玉,需要我来慢慢雕琢。”
“啊…你已经当我是村妇了啊。”泪珠瘪着嘴,故意不理他。
洛恋夏急忙摆了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真的,老婆你相信我。”
看着他着急的样子,泪珠轻笑一声,害羞的钻进他怀里,肆意享受着他温柔的轻抚。
他温柔的分开她的腿,巨大的火热轻轻的进入窄紧的她,两人顿时发出温柔的轻嘤,共同进入美好的天堂,共赴一场幽梦。
这夜,他温柔又霸道,缓缓的律动,她娇羞而性感,低喘着配合着他,两人的身体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契合,拥有从来没有过的满足感。
黑暗中,他温柔的轻拥着她,沙哑的问道,“泪珠,你把我当做你的什么?”
泪珠娇羞的笑了笑,“眼睫毛上的轻尘。”
“为什么?”他不解。
“如果你敢让我哭的话,我的泪水就会把你冲刷掉,你就会离开我。”她轻笑一声。
“放心,我不会再让你哭了,我的宝贝,我爱你。”又是一阵细索的吻落下,他仿佛不知疲倦似的,温柔的又分开她的腿,将自己的巨大嵌入她身体里,身体开始缓缓律动,达到极致的顶峰。
第二天一大早,泪珠一睁开眼,就看见洛恋夏正深邃的盯着她,她不好意思的垂下头。洛恋夏则温柔的为她拿过裙子,声音沙哑的说道,“老婆,早安,你真美。”
泪珠只得低着头,任由他温柔的为她穿上裙子,他真体贴,也很细心,和他结婚的这大半年来,她早就习惯了他的温柔和体贴。原来,他真的改变了,即使现在生活过的这么苦,他也没朝她发过一句火,更没有半点埋怨。
他说得做多的,一直是觉得他亏欠了她,没有能让她过上好生活。
其实细想起来,洛恋夏也不坏,泪珠疑惑了,和他经历这么多风风雨雨,她真正的体会了他的关心和爱,她该原谅他还是继续恨他。
他轻轻牵起疑惑的她,两人走出房间时,他快速的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然后拉着她下楼。
“泪珠,车子给你修好了,以后你出去卖花,就不用用篮子提了。你还可以卖盆栽,这样方便多了。”洛海杰忙的满头大汗,手中拿着锤子,他这辈子也是第一次干修车这种事。
泪珠欣喜的牵着洛恋夏跑下楼,一家人齐心协力的帮她把花放在车上。
洛恋夏今天换了一身整齐的黑色西装,泪珠给他打上漂亮的领带,他有些紧张,这辈子还没出去找过工作呢。
“泪珠,今天,我帅吗?”他朝泪珠甜甜的一笑,脸上立刻荡起两个小酒窝。
泪珠朝他点了点头,“很帅很帅,老公,你今天一定要加油,我们全家都等你的好消息。”
洛恋夏一听到老公二字,立即开心的点头,“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加油的。”
“恋夏,如果实在受不了,就回来吧。爹地知道你从来没吃过苦,以前都是你欺负别人,我怕别人欺负你,你会受不了。”要不是快没米下锅了,洛海杰也不会同意恋夏出门找工作。
每次林恩偷偷给他送钱,都恰好被南宫皓月派的人拦住,要不是他被狠狠揍一顿,就是林恩被狠揍一顿。
洛恋夏安静的看着窗外,低沉的说道,“我知道,南宫皓月就等的是这一天,他一定会处处为难我,不过我不会气馁的。”
泪珠感动的看着他,恨不得冲上去抱住他,“恋夏,你要小心,不要被他的人碰到了。一会儿我会先出门引开他的人,他不会知道你要去找工作,应该不会发现你。”
洛恋夏深吸一口气,轻轻抚摸着泪珠额前的头发,温柔的安慰她,“泪珠,你不要为我担心,再怎么说我也是跆拳道高手,如果真的碰到有人为难我,我不会放过他们。”
泪珠难过的地下头,曾经的天之骄之,都是因为她才会变成这样。
“恋夏,我想,都是我害的你。要是十六岁时不发生那件事,命运也不会让你和我有交集。你一碰到我,就事情不断,要是五年后你不碰到我,你也会安全幸福的过大少爷的生活。可是自从遇到我,就发生这些大事,真的…很对不起。”泪珠吸了吸鼻子,水汪汪的大眼睛安静的望着他。
洛恋夏一把抱住她,轻轻拍着她的背,“傻瓜,你说什么呢?要不是我当初那么伤害你,要不是我不懂爱的话,我们早就幸福快乐的在一起。也不会白白错过五年,这辈子,我都不会再错过你。我从来没后悔遇到你、爱上你,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和孩子。我们还有一场大仗要打,我要救回小乔和雪烟,然后,我们再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好吗?”
泪珠哽咽着点了点头,洛恋夏温柔的捧起她的脸,温柔的吻干他脸上的泪,“宝贝,等我回来,好吗?”
泪珠还想再说什么,只听洛惜泪在一旁大声叫道,“好羞人啊,要亲回房亲,我和爷爷还在这里呢。”
泪珠赶紧挣脱洛恋夏的怀抱,她尴尬的红着脸,娇羞的跑到院子里,洛恋夏立即追了出去。
两人在院子里又话别一通,她才依依不舍的推着车子和他分开。
洛恋夏看着娇小瘦弱的泪珠,再看了看她推的那辆大车,他的心真的好痛,这辈子,他就没如此落魄过,最重要的是,还让心爱的女人跟着他吃苦。
他买了份报纸,再买支笔,坐在公园的街上先查看。这时,不远处一名黑衣人快速跑过来,把一张小纸条交给他,再飞快的跑开。
他快速用报纸盖住小纸条,轻轻檫出一只小角落,只是上面苍劲有力的写着一行字:大少爷你一定要加油,我们会在暗中保护你,南宫皓月的人就在你附近,我们想接近你,实在太难。如果找工作遇到苦难,就回家去,村里的蝶青和另外几个村妇是我们安排的人,她们会经常以带惜泪出去玩的名义,给他钱和吃的,所以,你们的生活暂时还撑得下去。我们不敢给太多,让南宫皓月发现的话,怕害了蝶青她们。
洛恋夏轻轻把纸条揉成一团,看来,林恩们果真没有让他失望。他以为,自己受伤后,他们全都会作鸟兽散,没想到,这么久了,他们还坚持着守护他。
他鼓起勇气,带好自己的硕士学位证书、经济管理学证书、设计获奖证书、MBA证书等和简历,朝一栋高楼大厦走去。每走一步,他都感觉人生是如此的艰难,曾经骄傲的他,竟然落到这种地步。
看着跟他一样的年轻人,一些脸上自信飞彩,一些忐忑不安的守在李氏大厦门前,等着中午时间一到,大家好进去应聘。
他竟然跟他们一样,要去抢这个总经理助理的位置,他难受的站在最角落,想象着该不该移动步子上前和众人一起。
这时,公司大门轰的一下子打开,那群年轻精英全都一涌而上,朝里面跑去。他楞在原地,看着这曾经和自己公司一样的大厦,捏紧手中的简历,犹豫着该不该进去。
洛恋夏,如果你是男人的话,你就进去,如果你不是,就空着手回家,让泪珠一个人辛苦,让爹地妈咪饿肚子。
“年轻人,看什么呢?还不快进去,现在工作不好找,你长得这么英俊,一定能过关的。”一位扫地的老婆婆善意的提醒他。
他尴尬的朝她点了点头,曾经,这些底层人士都是他看不起的,就像这种扫地的老人,他都是以鄙夷的姿态对她们。现在,当他落难时,好心提醒他的,竟然也是这些他所谓的底层人士。
洛恋夏深吸一口气,迈着沉重的步子踏入大厦,曾经的他,走哪里不是做轿车坐飞机,出门有至少三辆轿车的保镖跟着他,排场十足,走到哪里哪里风生一片。他就是所有人的上帝,所有人的焦点,他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他会以仰望的姿态望着这座别人的大厦。
一踏进大厦,他就感觉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集到他脸上,他冰冷的睨向众人,朝走廊上的座位走去。
“咦,你们看,这个人好熟悉,好像是昨天报纸头条的那个落难大总裁。”
“真的,应为他既有钱,有帅气,是人中之龙,所有他的长相我记得很清楚。你们看,真的是他,他来这里做什么?而且还跟那些找工作的坐在一起。”
“废话,他现在破产了,家财散尽,为了糊口,当然要来工作了。”
“是啊,他又不是神,又不能变出金钱来。不过听说他以前派头可大了,所有人都必须听他的,身边保镖成群。哎,我心中的偶像啊,现在竟然沦落到这种地步,好可怜。”
“真是天妒英才,这么帅气的人,竟然破产,而且破的分文不粘身。破得太夸张了点,听说他们洛家的钱多得可以当柴烧。他就是天天烧钱,也不至于沦落成这样,说不定有其他原因。”
“这是人家大总裁的私事,我们可不知道了。如果他能当我们同事,也挺好的,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再怎么,曾经也是辉煌一时的总裁,长得又帅。”
洛恋夏不理会这些莺莺燕燕的声音,他冷冷望着那扇门,手心都被捏成了汗。为什么会这样,他觉得真的好难堪,让他跟这群女人一起共事,听受别人的差遣,他真的怕自己会接受不了。
可是一想起泪珠可怜的背影,他就觉得心酸,连她都可以为了家不要尊严,他为什么不可以?
南宫皓月,恭喜你,你希望的结果终于出现了。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得逞,纵使全世界的人都嘲笑我,我还有泪珠的支持。
有她,就足够了。
“洛恋夏,到你了。”办公室里的秘书娇声轻唤一声,洛恋夏立即起身,走进办公室。
一进去,他就看到坐在对面椅子上的总经理,竟然是朱璃,朱璃的公司不是被他收购了吗?他要工作应该在洛氏,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朱璃鄙夷的望着洛恋夏,嘲笑道,“洛大少爷,你是来这里?应聘的,还是谈合作项目。”
洛恋夏冷冷望着他,沉声说道,“应聘,怎么样?”
“呵呵。”朱璃一把扔出他的简历,腾地起身,“没想到,曾经的天之骄子,竟然沦落到这种地步,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像摇尾乞怜的狗。你老婆,跟着你吃苦,还不如跟着我,反正她已经是千人上万人骑的婊子了。”
“砰”的一声,洛恋夏一拳朝朱璃的眼镜的打去,果然是跆拳道高手,他出手极快,朱璃没来得及躲闪,他一收回手,就见朱璃眼镜顿时被打成碎片,他正捂着眼睛难受的嚎叫着。
“这就是骂我的下场,你可以说些难听的鄙夷我,但是我不允许你侮辱她。今天这一拳,是你应有的代价。”洛恋夏说完,扯起桌上的简历,头也不回的走出办公室,留下后面骂骂咧咧的朱璃。
他知道,朱璃现在已经是南宫皓月的狗腿子,不然怎么会在这里,刚才他看见,墙壁上挂着公司股东的照片,上面有一张角落不起眼的照片,股份最大的,就是南宫皓月。
虽然他伪装得好,可是李氏公司是他的子公司,是不争的事实。原来,南宫皓月的势力如此庞大,连他苦心找的一家不认识的公司,都是他的。
洛氏公司现在已经全部被南宫皓月强制接手,听说已经惹得很多人辞职。南宫皓月一接手就克扣公司员工的工资,还随意开除员工,闹得很多曾经衷心于他的员工群起愤之。
南宫皓月,你别太得意,总有一天,我要宰了你。
想不到那个平时对泪珠笑的像狗一样的朱璃,竟然当着他的面这样中伤泪珠,泪珠真是看错人了,和这种男人交朋友,简直猪狗不如。
一早上,他接着去了七、八家公司,有应聘设计的、有管理的、有教绘画、弹钢琴的,一无例外全被拒绝,纵使他的技艺最了得,人家还是一口拒绝他。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南宫皓月搞的鬼,一定是他给这些有交情的公司打了招呼,利用自己所有的人脉牵制他,这些人才不敢聘用他。
他也碰到那些曾经和他公司关系好的公司,可是那些负责人全都胆小如鼠,不仅不敢接收他,还把他当瘟神一样赶走。
他有钱的时候,哪个不抢着巴结他,一破产,人人都纷纷想踩扁他。这就是可恶的人性。可悲的真实生活。
到中午时,洛恋夏沉重的朝渔村走,一大股鱼腥味立即飘来,他难受的捂着鼻子。刚才他还饿得要命,现在却是想吐得要命。
“hi,泪珠老公,去哪里来?”俊杰一看到洛恋夏,立即热情的冲上去打招呼,把他那臭哄哄抚摸过无数条鱼的手搭在他干净的西装上面,洛恋夏立即皱起眉头,冷冷盯着他。
“洛恋夏,你怎么在这里?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穿的这么帅气,是去上班吗?”阿大走过来,黝黑的肌肤在太阳下发光,憨厚的看着洛恋夏。
其他在鲜鱼加工厂的人小伙子和女人一看到洛恋夏,纷纷热情的围了上来。
洛恋夏冷冷看了他们一眼,厌恶的想离开。这是,阿花一把拉住他,朝大家大声说道,“我知道了,他今天找工作碰鼻子了,所以才这么沮丧。”
“阿花,你怎么知道?”阿大憨厚的问阿花。
阿花笑了笑,大声说道,“因为今天我城里的表哥也去找工作,他说他去了几个公司,都遇到一个黄头发的帅哥,帅哥穿的很帅很整齐,资历学历那些都高,十分出色。可是人家公司就是不聘用他,还说那人叫什么洛的,所以我就猜想是他了。”
洛恋夏有些难堪的捏紧拳头,恨不得朝多嘴的阿花挥去,可是接下来众人的话却让他有些感动。
阿大听了阿花的话,一把拉过洛恋夏,热情的说道,“恋夏,既然那些大公司不招你,你家里又正缺钱,你来加工厂帮我们好不好?我会叫金老板多加你工资,我们都知道你家里困难,上有两老,下有小,光靠泪珠一个人卖花根本维持不了一家人的生计。”
“是啊是啊,洛帅哥,你就来这里吧。那些黑社会逼债的不敢到这里来,我们人多,他们不敢拿我们怎么样。”阿花把南宫皓月的手下当成黑社会逼债的了,经过她的大肆宣扬,洛恋夏现在已经成了欠着黑社会巨额贷款的穷光蛋。
因为阿花老是发现有黑社会的人在洛家门口猥琐的盯梢,全村的人知道此事后,不仅没有远离洛恋夏和泪珠,反而对他们更好了。
洛恋夏有些难堪的看着不远处加工厂门口摆满的鱼,犹豫着要不要去。他落难了才知道人情冷暖,曾经跟在他后面当狗的人此时正耀武扬威的鄙视着他,而曾经他看不起的人,却好心的帮助他。
“恋夏,虽然我嫉妒你抢了我第一村草的位置,可是我知道你想照顾泪珠她们,你就好吧。你别怕,下班的时候只要用洗液多喷喷,就没什么臭味的。金老板为人很好,他不会叫你干重活的。”
洛恋夏摸了摸饿得扁平的肚子,此时此刻,他多想能吃碗白米饭,他好饿,身上竟然只有泪珠给的一点点钱。
可是他不想用,他要为泪珠买吃的回去。如果他今天空手而归,泪珠一定会很伤心。
而他坚强的自尊心又让他接受不了别人的施舍,刚才在街上,伊恋的人偷偷跑来塞给他钱,他全部还给那人了。他不想被伊恋看不起,他知道,现在全世界所有人都在看他的笑话,他的身边,到处都有盯梢的。有他自己的人,有伊恋的人,有南宫皓月的人,甚至还有一些没见过的中东人。
他简直成了众人的中心,他去哪里都有人捣乱,要么就是有人指引,他的世界此时已经乱成一团糟。
他一定不能让人看不起,思及此,他重重的深吸一口气,忍住那难闻的鱼腥味,“阿大,你们不要告诉泪珠好不好?要是让她知道我干这种活,一定会伤心的。”
“喂,洛恋夏。干这种活怎么了,大家都是靠劳动赚钱,这又不丢人。你放心好了,我们知道你自尊心强,不会告诉她的了。”阿花善解人意的拍了拍他,顺便在他背上掐了下油。
听了众人的话,他忍着空空的肚子,跟着阿大他们去见了金老板之后,就开始工作。天知道,他此刻有多饿,只不过他不好意思主动问阿大他们要吃的,因为他总是嫌弃他们。如果现在又向人家开口,多难为情。
他换上了一声和阿大他们一样的蓝色工作装,头上戴了个帽子,肩上搭了条毛巾,在冰冻的鱼库里跟着阿大他们抬鱼,即使冷库里十分冷,他仍旧累得满头大汗。
他白嫩的手不一会儿就被弄得红肿不堪,可一想起泪珠一会儿欣喜的样子,他又咬紧牙关,和大家一起洗鱼,刮鱼。
天哪!他这辈子都没做过这些事,他甚至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当工人,而且是在这种臭哄哄的鲜鱼加工厂。
“恋夏,你会洗鱼吗?不是那样的,要这样。”阿花戴着手套,提起一条鱼,唰的一声用刀片刮掉它的鳞片,她这样子大气粗鲁,看的洛恋夏直愣直愣的,此时的他,真的好想吐。阿花那一幕,太恶心了,鱼鳞都贱到他头上了。
“你学着我的样子,试一下。”阿花再提起一条鱼,教洛恋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