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日子,他们在山中已经同居了一年又十个月了,思毓小鬼的身手越来越灵活,那本所谓的治国论已经被翻得越来越破,不要说思毓,就是卫小七这个文字白痴都已经能把书从头到尾的背诵,虽然大多数时候并不懂里面在说什么。将近两年的相处,卫小七越来越适应思毓小鬼的陪伴。而思毓虽然还是会冷着一张脸,但笑的时候也越来越多,偶尔还会温柔的看着卫小七,这让卫小七很不能接受,经常要抖落一身的鸡皮疙瘩。
忽然有一天,思毓小鬼问卫小七,“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不会难过。”
卫小七很诧异的看着他,紧张的问,“你要走,什么时候。”
思毓小鬼看着卫小七紧张的样子笑了,笑得很灿烂,他笑起来很漂亮,很有点蛊惑人心的意味,他象个男人一样伸手搂过卫小七的肩,万幸这时卫小七是坐着的。轻拍着卫小七的肩膀,他低低的声音说道,“如果我走了,你不要难过,记住一句话,总有一天我会回来娶你的。”
卫小七很感动,长这么大除了三师兄,没有人愿意理自己。当然如果思毓小鬼不加上我会娶你这句话,卫小七会更感动。所以此时此刻卫小七的眼圈是湿润的,一般时候的卫小七都是粗枝大叶的,这是她平生第一次有了想哭的冲动。
或许思毓早就知道自己要走,才会对自己说这番话。其实卫小七在捡到思毓时就知道这小鬼早晚会离开自己,甚至一直以来卫小七都在盼着有这么一天,但当这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卫小七出乎意料的感觉很难过。
十天过后,卫小七去村里的私塾回来,进门就叫,“思毓小鬼,我买了你最爱吃的桃花酥。”叫了两声,没有人答应。平常叫思毓,他是不会答应的,只有买了最爱吃的东西,才会勉强应一声。可是叫两次都没应的时候很少。卫小七有些担心,推门进去,屋里并没有思毓的身影,却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
“是卫公子吗?”年轻人站起身礼貌地问道。
这声卫公子叫得卫小七挺舒服,点了点头道:“你是谁?看见一个十岁的孩子了吗?”
年轻人答道:“是主人叫在下在此等候卫公子的,主人有东西交给公子。”说着拿出一封信和一个布包递给卫小七。
布包很重可能是银子什么的,卫小七放在一边,打开了那封信,信上只写了二个字‘等我’。
卫小七顿时觉得眼圈有些湿润,知道眼前这人的主人是思毓小鬼,止不住悲声,眼泪哗哗的流了出来。
年轻人似乎没心情看卫小七哭,道了声告辞,秀了一手绝世轻功,嗖的消失了。
卫小七哭罢多时擦干眼泪,拿起布包打开一看,顿时破泣为笑,布包里金灿灿的全是黄金,看得卫小七口水不断往下流,前襟湿了一片。
思毓走后,卫小七觉得一个人生活实在无趣,时不时的会有些思念那讨厌的小鬼,虽然有另外几个小鬼的陪伴,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或许她潜意识里有种享受虐待的倾向吧。
现在实在很有钱,卫小七就萌生了想出去见识一番的念头。
自己想走的事,跟村长提过几次,村长不是很热情的作了几次挽留便没有再说什么。似乎与他原先自己来时的态度有些差距。卫小七寻思或许是几个都能写写简单的书信了,便觉得自己的用处不够大了吧,看来即使自己不走再过些时日也要被赶走的。
这个村里的人虽然待自己极好,但他们基本上还是很排外的,或许从来也没有想过要让自己永远留在这里吧。
虽然如此,卫小七要走还是有很多人送的,几个小鬼哭得稀里哗啦的,卫小七只好很无奈的给他们擦眼泪。几个与她平日关系不错的大人也都说着一些以后常来看看之类的感性话。
这让卫小七有些大‘汗’,忍不住感慨,幸亏没想过长久留在这里,这些人原来也是把自己当成客人来着,不过他们也没错,自己本来就是个过客。
记得思毓曾经问过自己,在山野过这种穷日子,为什么你也能这么高兴。
当时卫小七很豪气的答道:“快活,那都是上天的赏赐,要懂得珍惜,不要白白浪费了。”因此快乐是卫小七所追求的,当然省钱才是硬前提。
就这样,卫小七开始了她人生第一次真正的游历。
正文 第六章 草垛中的裸男
这一天,卫小七来到武昌境内,这里山青水秀,风景如画,还有名满天下的灵湖奇观,真是一个游历的大好去处。
卫小七的旅行一向是很节省的,虽然走路很累,她也绝对不会舍得花钱买一匹马来骑。是以一路之上都是骑路来着。
再往前走不远就是武昌城了,卫小七不由得加紧了脚步,正行走间,忽然路边的草垛中传来一个声音道:“拿走。”
拿走?给我吗?卫小七四周望望,见身前身后都没有第二人,貌似是在叫自己。便放心的向声音处走去。
眼前是个很大的草垛,草垛后一个很干燥的地方此刻正坐着一个裸体的男人,背对着自己,往身上看去,晶莹的肌肤、精壮的上身,每一分每一豪都搭配的非常完美,不用看脸,就这身体就能看出这是一个绝世美男。
卫小七不敢再看,刚要转身离开,就听见男子又道:“快点拿去。”手往后背伸着,手上还抓着一套衣服。
莫非他是要把衣服给我,不然怎么会叫我拿去。卫小七越想越觉得可能,她向来的原则是有东西不要白不要,因此上前一步把衣服抓在了手里。
说了声‘谢了’,便施展轻功跑走了,那着急毛慌得样子活像是怕别人后悔不肯给他衣服了似的。
此时身后有男子大喊:“小贼,你把我的衣服还来。”可是卫小七光顾了高兴了,一点都没听到身后有人喊什么。
跑出了很远,卫小七一瞧这衣服的料子,上好的湖州丝绸,精致的做工,细腻的手感,精彩的刺绣,真是越看越爱。只是下摆的地方被溅了一些泥点子,不过这好像没什么大碍,稍微洗洗就好。卫小七不由得很是感激那个美男,暗想,他怎么知道我正缺一套衣服呢。
原来卫小七一路之上爬山涉水走了很多险路,衣服早就被划破磨坏了好几个大洞,也只有她这种小气鬼还是当宝贝似的穿着,换另外一个早不知扔哪个垃圾场了。
正往前走着,忽然瞧见路边有一匹马在吃草,这匹马长得这叫一个漂亮,通身雪白,没有半根的杂毛,躯干、骨架、马鬃、马尾的比例都搭配得恰到好处,简直没有一处不美。真是匹好马啊,卫小七瞧的差点没流出口水(只要是美的东西,无论人还是物,她都极为垂涎)。眼瞅着四下里无人,这好像是一匹无主的马啊,卫小七一脸兴奋的走过去,翻身上了马鞍。
得了这么一件好衣服,又得了一匹好马,卫小七一路走的越发的轻快,没过多久就进了武昌城。这武昌城真不愧是一个游乐之城,不仅环境好,吃喝玩乐的地方也比别的城里豪华的多。
卫小七在城里转了很久也没找到一个价钱便宜的小客栈,大部分客栈建的都很漂亮干净,当然费用也相当的高。
无奈何只好找了一家大客栈要了一间柴房住,看店小二一脸鄙夷的样子,卫小七混不在意,只当他那是崇拜自己。
到了柴房,稍微把里面的干柴收拾了一下,铺了点稻草,往上一坐,软软的,感觉还不错。接着又去厨房要了点水,把那件别人送的衣服洗了洗,等衣服略干些,便急急的穿在了身上。
腰的地方有点宽松,系个腰带就好,袖子有点长,往上挽挽勉强凑合。要命的是衣服的下摆太长都拖了地了,不过卫小七照样有办法,借来个剪刀就把下摆剪了一截,虽然她使剪子的技术完全不如使剑,不过表面看上去问题也不大。
一切都弄好了,卫小七穿着新衣出去觅食了,刚走到客栈的一楼大堂,就见门口进来两个人,都穿着仆役的衣服,当先的男子眉目秀丽,双唇饱满,神态清冷,顾盼之间柔情万千,仿佛含羞的玉兰花,不染尘埃的淡淡清艳。
这男子长得也太美了,卫小七不禁看的两眼痴呆,半天缓不过神来。不过这样气质高雅的男子怎么会穿着仆役的衣服,感觉不像是个下人啊。
只听这男子对店掌柜道:“两间上房。”声音也是那么清脆入耳,与他那绝世的容貌搭配的非常完美。
男子一扭头,看到站在一旁一脸呆怔的卫小七,忽然怒道:“小贼,原来是你。”
吓,莫非美男认识我吗?卫小七有些纳闷,不禁也暗暗欢喜,原来自己也是一人中龙凤啊,不然怎会如此的招人注意。看来是完全把人家称她为小贼的前缀给忽视掉了。
正在卫小七自我感觉良好时,那美男冲了过来,一把抓住她的衣服前襟道:“把我的衣服还给我。”
卫小七愣了一下,才想到他说的其实是自己身上的这件衣服,猛然醒悟这个人就是那个在草垛中裸体送自己衣服的好心人。于是笑道:“谢谢你的衣服,我穿着很合身。”
这美男看了看卫小七的身上,自己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明显过大,腰部打两个折用腰带勒进去,两条袖子高高的挽着,挽得也不老整齐的,两边一高一低。再看那个下摆,明显用剪子剪过,边角曲里拐弯的全是毛刺。
看到这儿时,美男脸上不禁一脸的黑线,就这样也叫穿着合身。
卫小七嘿嘿笑了几声,准备开溜,大概她也觉得事情不对劲,貌似人家并没有想把衣服给自己。
美男拉住她不让她走,她一急反身去抓美男的衣服,只听哧的一声,美男的衣服被自己拽了开来,露出了精壮完美的上身。
趁美男一愣神的功夫卫小七赶紧跑路了,边跑边想,看来这就是好布料与差布料的区别了,不然你瞧我身上这件怎么就不容易撕坏呢,好布料就是结实啊。
看卫小七兔子似的跑走,卢子玉气的不得了。他这一路是准备要进京的,结果走到半路时,下了场大雨,衣服被打湿了还溅了许多泥点子,他一向是有洁癖的,便找了个草垛打算把衣服换下来,衣服刚一脱下,他对自己的仆人道:“拿走。”
意思是说拿走湿的,一般情况下仆人是很明白的,可是正当他脱衣服的时候,他的马没拴好,跑了,仆人转身追马去了。而正在这时候,卫小七到了。
他又说:“赶紧拿去。”是让仆人拿身干净的去。卫小七向来是个实心眼的,别人说拿去就真以为给自己了,所以才兴高采烈的抱着跑了。
卢子玉见半天没有人说话,回头一看,见卫小七抱着自己的衣服跑了,不禁在后面大叫:“小贼,把我的衣服还来。”可卫小七已经跑得远了,卢子玉心里这个恨哪,现在天气还很凉,光着身子在草垛中坐着,既尴尬又难堪,身上也觉得凉飕飕冷冰冰的。卢子玉恨到极致却无可奈何。
好半天仆人才回来,没有追到马,他只好穿上仆人的衣服。进了城来到客栈,没成想又遇到了那个小子,虽然没看清她的样貌,但自己的衣服还是知道的。想要回衣服,却又被她把自己身上这件也拽坏了,看着客栈里头众人一脸的惊艳,不由得对卫小七恨之入骨。暗筹,这辈子休要让我看到你,不然定将你碎尸万段。
正文 第七章 被妩媚男讹上了
卫小七慌忙逃走到柴房,包袱款款的准备开溜,慌乱之间自己捡来的那匹宝马也没有骑,就直接跑路了。她确实胆小,生怕再遇到那个绝世美男,不然他很可能会拿刀剁了自己。
卫小七平时花钱是非常节省的,虽然她现在也算一富人,但惯常抠门的她还是舍不得去另买一匹马,因此,现在的卫小七是徒步上路。美其名曰锻炼身体。
忽然,身后马踏鸾铃响,远远的奔来一匹白马,这马只有头顶有一嘬黑毛,其余身上一无杂色,白马神态傲然,跑动的姿态优美异常,端的是一匹宝马良驹。可是这样的一匹宝马居然拉着一辆车。再看身后的这辆车,异常华丽,车围子上绣的是富贵菊,用的是上好的江南厚绒丝,端的是冬暖夏凉。赶车的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身上穿的也很华丽。
看这样的马和车,可以想象到车中之人必是非富即贵的。车子行进间溅起了道上的尘土,飘飘扬扬的飞出,正溅了卫小七一头一脸。卫小七有些恼怒。暗自咬牙,心道,这么招摇华丽,也不怕被土匪强盗劫道。
话音刚落,就听见前面有人大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脱下裤子来。”
卫小七暗道自己乃是铁口直断,观音菩萨都未必有自己预测的准。不过此人莫非不劫财,要劫色。想到此,卫小七决定看看马车里坐的是不是个美女。自古有云: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卫小七打算象戏里演的一样,来一次英雄救美。
紧走几步,走到近前,果然对面站着十数个黑壮大汉,一个个虎背熊腰,看起来甚是健壮。再看豪华马车里,伸出了一只雪白的玉手,晶莹剔透,嫩白的好似煮熟的鸡蛋拨了壳。卫小七屏气凝神,只见这只玉手,掀起了帘子,接着从车里探出了一个人。
卫小七看到这个人,满心的幻想顿时化为乌影,这人长得并不丑,不但不丑反而非常的美,只是却不是个美人,而是一个男子。
看到这人脖子上的喉结,卫小七立刻打消了他可能女扮男装的念头。暗自嘀咕,一个男人长这么美干什么。
强盗中一貌似首领的刀疤男,一指卫小七,“你,留下财物,走人。”又一指美貌男,“你,钱留下,人也留下。”
同样是人待遇怎能如此之大,卫小七此时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美男似乎对强盗的话很不在意,一扭一扭的从车上走了下来,那动作还真有几分美人的妩媚惑人。
美男径直走到卫小七身前,抱拳拱手道:“这位贤弟要去往哪里,搭个伴如何。”卫小七闻言怔愣了一下,一时没明白过来,这妩媚男到底想做什么。
可是强盗却没有这个耐心,听两个人在这矫情,只见强盗头子大喊一声上,十几个人纷纷,拿着刀奔三人砍来。妩媚男的中年仆人看起来也是会武的,只是身手实在太差,没过几招就被两个强盗砍倒,血汩汩的流了出来,尸首顿时栽倒在地。卫小七吓了一跳,一把拉过妩媚男,躲闪腾挪。堪堪躲过几个强盗的刀锋,几招之后,卫小七才想到自己没有武器,再加上身边还带着一个漂亮的累赘。因此不敢恋战,虚晃几招,伸手提着妩媚男,施展轻功向前方窜去。
卫小七的轻功自然是极好的,这番施展之下更是尽了全力,一盏茶的功夫就已经跑出好远。估计强盗们一时半会不会追来,卫小七放下妩媚男,坐在地上直喘粗气,心道,这男人看起来挺瘦,拎起来怎么这么沉。
妩媚男整了整衣服,手里居然还拿把扇子扇了扇,对着卫小七笑道:“多谢兄台搭救之恩。”
看着妩媚男灿烂的笑容,卫小七忽然明白为什么刚才妩媚男向自己猛献殷勤。看来他是知道自己仆人保护不了自己,拉自己做个挡箭牌。暗想,妩媚男当真狡猾。
妩媚男继续笑道:“在下姓李名易,人称公子易,不知贤弟如何称呼啊。”
卫小七心想谁是你贤弟,冷冷地道:“我叫卫小七。”
公子易似乎一点都不生气,依旧笑着对卫小七说:“不知贤弟可愿做为兄的保镖,送我一程。”
卫小七一撇嘴,很不给面子的道:“不原意。”
公子易哦了一声,说:“一天十两纹银,如何。”
卫小七立时心花怒放,这辈子自己对什么都可能有仇,就是对银子没仇,一天十两,不少啊。心里美的冒泡,但面上又得装出一副不十分在意的样子,忍得卫小七有点难受。嘴上说道:“不行,十五两。”
看着卫小七一副,‘我的心思写在脸上’的表情,公子易低低的笑了出来,说道:“好,十五两,不过咱们要先立个契约。”
卫小七也觉得合理,两个人便向前面的市镇走去,找了家书斋,借来文房四宝,由公子易操笔,写好契约。大致内容是卫小七护送公子易到武阳,每天十五两白银做保费,负责生命安全,中间不管出现任何问题都不得单方面撕毁契约,否则赔双倍保费。
※
契约好后,由公子易收着,卫小七想自己拿,可是公子易手快,早早的就揣到自己怀里。两个人走出去几天,卫小七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原来公子易钱都丢在马车上了,他现在是身无分文的,因此,一路之上所有开销都由自己支付。卫小七银牙紧咬,恨自己轻易就被算计了。公子易明摆着是要找自己当个饭票使使,可恨自己居然早没看出来。现在自己签的契约在人家手上,一时之间又不敢离去,否则要赔银子。银子是卫小七的命根子,要她赔,可比登天还难。
不愿赔银子,因此卫小七只能一步一趋的跟着公子易。这期间,卫小七想尽一切办法想把契约偷到手,灌酒、下蒙汗药,什么方法都试过了,可是就找不到契约。尤其公子易生活奢侈成性,每到一个地方都要住最高档的客栈,吃最精致的美食,花得卫小七心肝脾肺无一处不疼。想不付账,但总被公子易一堆歪理说的自己乖乖把钱奉上。因此一路之上,卫小七走的辛苦异常。
正文 第八章 白马书院
卫小七对公子易是非常没有好印象的,尤其是前几天替公子易收拾房间时,从他枕头底下找出一本极品春宫图,画上的人物惟妙惟肖,羞得卫小七赶紧扔在一边。脸色顿时非常难看,对公子易的龌龊行为更加的鄙视。她想也没想,一手拿烛台,一手书,开始两者的亲密接触,嘴上嘟囔着:“叫你看,叫你看,叫你看个什么。”只一瞬间屋里就飘飞了黑色的灰迹,卫小七心情顿时无限美好,心里这个乐啊,恨不得仰天长笑。
忽然一个温柔的声音轻轻道:“七七,你在笑什么呢?也说给我听听。”
办了坏事的人毕竟做贼心虚,卫小七吓的烛台掉在地上,连某人对自己的亲密不合宜的称呼都忽略不计。
看着倚在门框上,抱着肩,对自己巧笑嫣然,一脸媚态的公子易,卫小七人小胆也小,喏喏地说:“没什么,你忙,你忙啊,不打扰了。”说完嗖的钻了出去,比兔子跑得都快。
公子易看着早就掉落在地上的黑色灰迹,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他知道烧的什么。反正也不是他的,只不过是以前住宿的客人忘了拿拉下的。而自己也只是略微的翻了那么一下下,虽然对画工和里面的内容还算满意,不过也没打算跟卫小七计较。
这个小家伙可真是有趣啊,公子易注视着卫小七仓皇逃走的方向,眼睛里闪动着小猫戏弄老鼠时才会有的神情。
可怜的卫小七啊,真是屋漏连年雨,偏偏遇上了这个人,谁都知道晋阳王世子李易是个极不好惹的。
走在武阳城最繁华的街上,相对于卫小七低着头的一脸苦相,公子易这会心情非常之愉悦,这次从家里出来最大的收获就是找了卫小七这么一个,明明很笨却要装出一番我要算计人的样子,明明很单纯却硬要让人觉得我很江湖。有趣,真是太有趣了,看着卫小七一副敢怒不敢言,只会拿眼神杀自己的样子,公子易的心情更加的愉悦。越发的不想放眼前之人走了。
马上就要把公子易送到目的地了,但是卫小七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这公子易既狡猾又无耻,而且还好色风流。也不知道自己最后能不能顺利的拿到银子。看着公子易边潇洒的摇着扇子,边对街上路过的美女猛抛媚眼,惹得众美女娇羞非常,一个个都红着脸。卫小七心想,这家伙到底哪点好了,身材又瘦又长,一点没有身男子的英武之气,说话一副温柔如水样,怎么听都是娘娘腔,就像个女人,最可气的是长得比女人还漂亮,哪个女人喜欢男人比她还漂亮。可是这样的男人也能勾引到美女一群群,这年头女人的眼睛都被浆糊粘上了吗?
公子易在前面走,卫小七象个小厮似的在后面跟着,不时地问一句:“快到了吗?”
“快了。”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白马书院。”
“那是什么地方?”
停顿了一会,公子易的声音才想起,不可思议的问道:“你是山里来的吗?”
“是啊,你怎么知道?”卫小七诧异的问着。
对着这样的卫小七,公子易也彻底无语了。
白马书院乃是南方最大的一个书院,书院里人才辈出,十届科考中得有八届的状元出在白马书院。除此之外白马书院还是朝中重臣子弟读书的唯一去处。大江南北没听过白马书院的人极少,除非他一直在山里呆着。当然卫小七完全符合这个条件,从云中山到五间房的功德山,她就没离开过山。
※
两人到了书院入口,这一道上山路很陡,走的两人脚板火辣辣地疼,公子易当先入门,卫小七随后,两人进了大门,沿路拾阶而上,清晨的日光掩映,两侧苍松挺拔,林阴翠绿,不由得神清气爽。正在这时,后方传来一阵急促纷杂的马蹄声。
公子易回头一看,不由得低道了声:“刘阳”。
卫小七亦转身看去,只见,大门口处过来了一队人马,个个衣衫鲜亮,神态傲慢,众人簇拥着当中一个着华服的少年公子,这位公子只十七八岁年纪,骑在马上,神情甚是冷漠,似拒人于千里之外,身姿挺拔,后背黑色羽翎弓箭,最引人注意的是他一身白色束腰锦衣,肩膀到腰间的衣服上绣着一幅绮丽的青山绿水图,一看之下就觉此人身份必定不凡。
马上公子走到近前,停了下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公子易,冷冷地道:“你来了。”
眼角也没扫卫小七一眼,又继续说道,“你这个样子可真狼狈。”说完竟不顾两人反映,打马扬鞭扬长而去。
卫小七看着刘阳公子的英姿,极为羡慕,不由赞道:“好一个浊世佳公子。”话音刚落立刻收到公子易凌厉的眼神,吓得连忙闭嘴。
公子易看着自己一身湘湖丝缎的长袍,洗的非常干净啊,当然是卫小七洗的。有些奇怪,问道:“七七,我这个样子很狼狈吗?”
或者对平民百姓来讲,他这个样子不但不狼狈,而且很富贵。但对于公子易的身份来讲,徒步上山,就已经非常狼狈了。
对于这种事卫小七当然是不懂的,跟卫小七这样的吝啬鬼呆在一起,每天省吃俭用,公子易似乎也忘了自己原本有个很尊贵的身份。因此,两个人一时之间竟没意识到。只有卫小七暗嗤一声,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在乎自己的样貌。
公子易原本就是白马书院的学生,所以书院里有他专门的住所。由仆役领着进了公子易的院子,刚一进到屋里,卫小七就开始讨要一天十五两的保费,两人这一路之上大部分时间都在走路,因此原本十天就能到,两个人拖拖拉拉了一个月。公子易知道她打的小算盘,也不跟她计较,就当游山玩水,一路之上竟觉十分惬意。
粗略算了一下,到武阳的保费是450两,再加上一路之上吃喝开销总共是560两。卫小七加算完之后,伸手对公子易道:“一共560两。”
公子易点点头,说道:“好,我给你600两。”
卫小七立时心花怒放,560两她都多算着呢,居然给600两,这下发了财了。没想到公子易又道:“不过现在不行。”
“啊,为什么?”
“我只说会给,又没说期限,契约里也没写啊。”公子易笑得很象个偷嘴成功的狐狸。
卫小七气得恨不能拍死公子易,强忍着怒火摔门出去。
其实卫小七还不算太笨,她知道公子易身份必定不一般,如果真打了他,这辈子恐怕就没好日子过了。
晚上的时候,白马书院众同学邀请公子易吃饭,公子易叫卫小七一起去,卫小七赌气不肯去。公子易哄了半天并承诺只要在几天之后他送自己去京城,就把所有的钱都给她,还加上去京城路上的保费,照样一天十五两。卫小七不信,要立字据。两人立好字据,卫小七才勉强答应陪同出席。
正文 第九章 我是坨牛粪
得胜楼是武阳城最大的酒楼,传说金朝太祖皇帝征讨犬戎大胜而归,路过武阳时品尝了当时永得楼的菜后,大嘉赞赏,自此以后永得楼就改为得胜楼了。
白马书院一多半的学生都是富家贵公子,吃饭自然要选最好的地方。
两人来的时候还不算晚,宽敞的雅间里只零散的坐着七八个人,剩下的都是仆役在一旁伺候着茶水。
公子易进来跟众人寒暄了一番,拉卫小七走到西北方的桌子上,这桌是整个大厅视野最好的地方。公子易找个位子坐下,卫小七很识相的坐在旁边。公子易指着四周站着的各公子带来的仆人,对卫小七说:“看见了吗?仆人都应该站着。”卫小七心说,和着他把我当仆人看了。
嘴上答着,是,屁股却纹丝不动。
公子易也不跟她仔细计较,任她稳稳的坐着。
一会功夫,雅间大厅又来了一些公子少爷,但是却没有哪个坐在公子易这一桌。公子易只是摇着扇子含笑的看着出来进去的人,对于不断过来寒暄、攀交情的众公子只是随便点点头应付一下。
酉时已过,众公子来的差不多了,但公子易这桌还是一个人都不过了。卫小七有些奇怪,很想问一下,几次话到嘴边都咽下了。
公子易瞅她一眼,知道她没经历过这种场合有些怯场,百年难遇的和蔼声音解释道:“这是白马四公子的位子,别人不敢过来坐。”
“哪四公子啊。”
公子易故作神秘的一笑,“一会告诉你。”
卫小七撇嘴道:“谁稀罕。”事实上卫小七还真有点稀罕。
公子易望着窗外忽然笑道:“来了。”
卫小七也连忙探头探脑往下看去,果然有三个锦衣公子正走到楼门口,卫小七一看到其中一位公子的面貌,顿时吓了个魂飞魄散、六佛升天。三人中有一个穿月白衣服的公子,赫然就是那个在太湖,被自己害得裸奔的美男。
这要让他看见,自己就活不成了。顾不得知会公子易一声,卫小七扭头就往外跑去,想逃到后院借后门出去。还没到门口就有十来个仆役端着很多菜鱼贯而入,一时间把门口堵了个严严实实。等他们过后,再想走已经来不及了,三位公子已到了厅门口。卫小七很衰的跟那个裸奔美男走了个大对脸。
那美男上上一眼下一眼左一眼右一眼将卫小七打量了个溜遍,然后仿佛不认识般从身边走了过去。见三人进来,厅里的众公子纷纷迎上前来。三个人摆着贵公子特有的微笑与众人寒暄完毕,走到公子易的桌前,坐下,四人愉悦的谈在一处。
公子易向卫小七一点手,叫:“小七过来。”
卫小七磨磨蹭蹭的走过去,心里幻想着刚才那人是没认出自己,所以才没发难。
“这就是白马的另三位公子李阳、卢子玉、卓敬,过去见礼吧。”
卫小七乖乖的行了大礼,长这么大对师傅都没这么恭敬过。
“这是卫小七,一个有趣的人。”卫小七乃是一无名小卒,三人只略点了一下头。
李阳是见过的,卢子玉是那个美男,卓敬却是一个面貌平常的年轻公子,眼窝有些深陷。
酒香浓郁,菜色精致,一群人聚在一起有说有笑,话题不断。
公子易眉飞色舞的说起了卢子玉。话说在白马书院,卢子玉是有名的美男子,艳遇也最多,经常被女人追着到处跑。有一为了躲避一个对她穷追不舍的富家小姐,居然在茅房里躲了一天,出来时衣服、头发都臭了。美貌佳公子也变成了邋遢臭公子。公子易刚说道此处,众人便狂笑连连,卫小七听到卢子玉艳遇竟然跑去躲茅房时,实在忍不住,喷笑出声。卢子玉却在这时微一抬眼,恰好对上卫小七的如花笑颜,对着她饱含深意的魅惑一笑,这一笑让卫小七的小心肝吓得忍不住扑通乱跳,连忙撇开眼去。心想,他不会是在想怎么收拾自己吧。
公子易说完卢子玉,又开始说起李阳。他说李阳乃是白马有名的冷面公子,平日里自恃极高,对前来讨好的女人,从来都不加以辞色,每每都用自己的冷脸把人吓跑。但也有不怕死的,有一小村姑每天都在书院门口等他,任凭李阳怎么对她横眉冷竖都不肯离开,后来想了很多方法才把她赶走了。
怎么赶走的,公子易没说。其实,他那是不想揭自己的糗事。事实经过是这样的:李阳见小村姑不肯走,便找公子易给他帮忙,答应替他受五次老师的责罚。公子易觉得划算,便穿上女装,扮成一个美貌女子(反正他也很像),与李阳打情骂俏,硬生生的把人家小姑娘给气的哭着跑了。书院里的人都知道公子易平时笑嘻嘻的,但最是不好惹,他不肯自揭糗事,便没有第二个人敢说。于是众公子便又开始相互敬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