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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璃虽然气慕爹人太过老实,烦孙氏的喋喋不休,但她是真心想让家摆脱眼前这种境况。

所以她打算赚钱,而熊子山里的野菌子是她目前唯一的赚钱方法。

前世她自信,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所以钱多得从未为那些不值得提倡的小事烦恼过。

现在问题却反过来了,烦恼就一个,没钱!

但她要出去赚钱,也不想落下才发觉学习兴趣的两个弟弟功课。

所以她晚上教小植新的字,让他白天教慕风,并且把新字写在小木板上,以免他明天睡起来忘了。

小植对此自然不会有意见。

学完字后,慕璃给了他一碗水喝。

小植虽然不渴,但还是很听姐话的喝下。

说来也奇怪,喝了水原本吃得饱饱的肚子似乎变饿了。

“吃吧,这是新鲜的雾莲,很好吃的。”

慕璃拿出几串雾莲来,小植年纪还很小,只要嘱咐他别说出去,等他大了自然也就会慢慢忘了她凭空拿出东西的事。

所以在他面前,慕璃也没那么多掩饰。

“姐,你买的吗?好好吃,小植喜欢吃…”慕小植吃得开心。

“喜欢吃就好,不过这是我们两人的秘密,你别说出去好吗?”慕璃对他道。

“好,小植不说。”慕小植边吃边点头。

“谁也不说?”

“嗯,谁也不说。”

第54章 野鸡下蛋

慕璃放心了,搂着他笑道:“好弟弟,为了奖励你不说,以后每晚姐都给你好吃的吃。”

“好。”

每晚都有好吃的吃,慕小植开心了,虽然吃独食很对不起大哥二哥,但这是他跟阿姐的秘密,不能说。

开心地吃着雾莲,也拿一个雾莲喂给她吃,慕璃也就着他的手吃下了。

吃下灵泉水的慕小植肚子会很饿,慕璃也喝了灵泉水,现在肚子也饿着,两人吃着雾莲,几串雾莲很快就没了,慕璃又拿出了许多出来。

一时睡不着,慕璃就给他讲故事,一边吃一边讲,慕小植也听得津津有味,遇到不解的还插嘴问上几句,慕璃也给他讲解。

慕璃发现她这个便宜弟弟的求知欲还蛮大的,故事就随便讲来给他当睡前故事听的,很多细节她都忽略而过,可他都要问个清楚。

夜渐深了,慕小植在她轻柔的声音中,不知不觉睡着。

待确定他熟睡后,慕璃才进了空间,昨晚空间里几颗早已成熟的药草结籽又脱落,今晚看那地面又已经有点青青绿绿了,跟春来生长的嫩草一般无二,就是味道很清香。

药草虽然不多,但因空间面积小,因此空气中都是这淡淡的药草清香。

灵泉水跟药草以及那水果堆都被慕璃设置了屏障,不许这两只野兔野鸡去糟蹋,因此它们就在野菜地上和先前种下的几棵野草莓以及雾莲周围活动,时不时啄一下。

空间里的野菜很多,种了一小丛呢,本来是打算以备不时之需的,现在给这两只小东西当伙食了。

慕璃也不打算吃了,就给它们俩吃,等到卖掉他们后,以后也有钱了,就在空间里养些小鸡仔,留着给小鸡仔吃。

而且不知道是野鸡野兔没放排泄物还是空间自带清洁功能,走了一圈慕璃都没发现那些脏东西。

“咦,这是,一个蛋?”

野菜丛里,清脆的嫩叶下一颗白色的圆清晰可见。

这是一个鸡蛋,只不过个头比家养的鸡小了点。

慕璃捡起这圆溜溜的蛋后,看向那懒洋洋在地上走来走去的野鸡。

这是它下的。

慕璃当时把它抓住,看到它那漂亮的毛发后还以为是野公鸡,毕竟动物界大多数都是公的比较漂亮。

因此也没管它,只想着找个机会去镇上把它跟这兔子卖了。

却没想到它居然是下蛋的母鸡。

“不错不错,以后继续努力,争取每天都下一个蛋,这样我就不把你卖了,让你留在空间里天天喝灵泉水。”

慕璃走到那野鸡旁,摸着那野鸡漂亮的毛发,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

似乎是喝了灵泉水的原因,这野鸡比刚抓的时候灵气上许多,也不怕这个抓它的人类了,很乖巧地让她摸着它的毛。

灵泉水对人动物植物都有莫大的好处,让它天天喝灵泉水,吃着空间里的野菜,说不定下的蛋会比外面的更富营养。

正是她眼下需要的。

慕璃没把蛋带出去,把它留在空间里。

然后带着好心情出去美美睡了一个好觉。

一夜无梦。

第55章 做馒头

慕璃没失约,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到厨房用了半斤面粉,和面的水加了点灵泉水。

前世慕璃不喜欢吃馒头,因为馒头没馅,她比较喜欢吃有馅的包子,特别是小笼包。

没任务做时,就常在她那大别墅的豪华厨房里做小笼包以及各式点心。

所以包子她自认为做得不比外面卖的差,但这馒头就不一定了。

不过,技术不够,灵泉来凑。

加点灵泉水,让第一次做的馒头口感不至于有多差。

半斤面粉其实不多,她倒是想下一斤,但面粉总共就两斤,半斤半斤地做还能吃四次。

虽然这样有点浪费柴火,但现在天气炎热,若做多了留到明天,怕是会发霉。

厨房有两个灶,里面那个是用来烧水洗澡的,而外面这个用来煮粥的。

而蒸馒头就用里头的锅。

面粉和好后,就让它在一旁发酵,慕璃先做起了午餐。

昨天买了米,今天的午餐的就不用像以前那样磕碜了,只不过…

看着米缸里装满小半缸的糙米,还有那放在高架上十斤粗米,慕璃眉头微蹙,随后叹了声气。

没去动高架上的粗米,在米缸里舀了小半碗。

洗好后放锅里煮,她便再去洗野菌子野菜。

慕风慕小植起床了后,收拾完自己,就在院子里用野菌子梗喂那已经活过来的瘸腿鸡了。

两人还温习着昨天的知识,在院子里背着一到一百的数字,然后蹲在泥地上写着昨天学的那七个字。

复习好昨天的功课,慕小植就拿出昨晚慕璃写在木板上那十个字,教慕风写新字了。

“姐晚上教你认字?”

慕风在看到那板上的新字,惊讶道,但随即想到姐跟小植是睡一间房的,晚上睡觉时小植能早学到姐教的字,他心里羡慕,要是他跟姐也是睡一间屋就好了。

“对啊,这些是姐昨晚教给我的,要我今天教给你。”慕小植点头道。

“你真厉害,一晚上就学了这么多字,不像我,学七个字都要花一上午的时间。”

知道昨晚姐把新字教给小植,让小植来教他,慕风就知道姐今天又要出门去了。

“二哥,这些字简单,就几笔比划,就很好学啦。”

慕小植不觉得一晚上学会这这十个字有什么,这些字比划都很少,两三个字加起来比划还没一个昨天那个慕字的多,当然就好学啦。

慕风没说了,在学习方面,他比小植差远了。

认真跟慕小植学字,才刚会写第一个,厨房里那与平时不同的香味就飘了出来,把两人肚子香得咕咕叫。

“好香啊,姐在做什么?”慕风咽了咽口水道,这味道不像野菌子。

“嗯嗯,好香,好想吃…”慕小植也不住咽口水。

两人就跑到厨房问慕璃。

“昨晚就跟你们说啦,今天早上会给你们做好吃的,奖励你们学习进步。”慕璃笑道。

慕风慕小植一阵欢呼,小脸上满是喜悦和期待。

不过两人没再去学字了,两兄弟可没早熟到能抵抗这么大的香味还能专心学习的程度。

两兄弟一直围在厨房,吸着这美味的香气。

第56章 李珉宇的家

这不住吸气的没出息模样,让慕璃好笑,把他们都赶到院子里学习去。

这香味馋了慕风慕小植半个小时才结束。

慕璃用碗盛了三碗清粥,没多少米就汤多一些,剩下的盖着,今天她煮的粥浓又多,这些是午饭,够他们五人吃了。

馒头蒸得不多,就八个,半斤面粉捏出八个小馒头,蒸好后膨胀得每一个都跟慕小植小拳头差不多大小。

就算因为这样小才蒸得这么快,要是大些可还得要蒸好久。

慕璃给他们每人两个,自己留两个,剩下的两个放空间里当午餐。

慕风慕小植两人很高兴,看着又白又香的馒头,两人手上拿着馒头不停用小鼻子嗅,都舍不得吃。

“快吃吧,刚蒸出来的馒头最好吃,凉了可就不好吃了。”慕璃对他们俩道,说着自己咬了一口。

嗯,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不知是不是加了灵泉水的缘故,这馒头不松软,但入口非常甜,越嚼越香,好吃得她感觉再来十个都能吃得下。

慕风慕小植两兄弟看到她吃得这么香,也忍不住咬了一小口,然后眼睛就亮了,直夸好吃。

三姐弟就在堂屋里就着清淡的粥吃着馒头,吃得非常香。

很快每人两个馒头进进了各自肚子。

吃完后慕风慕小植俩都有点不舍,这么好吃的东西好快就吃完了。

慕璃收拾碗筷时瞧他们这副模样,不禁好笑道:“面粉厨房里还有,你们好好学习,姐就常给你们做。”

这话瞬间让还在对刚才馒头回味的两兄弟高兴起来,赶快就跑出院子去学习新字,争取学习进大步,好吃馒头。

慕璃摇头笑笑,洗了碗筷后背起竹篓就出门了,出门前嘱咐好慕风看好家照顾好弟弟,以及中午早点吃完饭早点去给慕爹他们送去。

慕风一一应下后,她就走了。

接下来的几天均是如此。

早上在慕爹孙氏去田地里时,慕璃就起床做早餐午餐,吃完早餐后就去熊子山。

早餐当然不可能天天都做馒头,隔几天做一次。

也不知是不是那次晚餐慕璃发火的因素,孙氏在看到面粉少了许多时,也就说了她一句就没了。

这期间慕璃还去了李珉宇家看了他一次,人家好歹给她那么大的猪腿,过来谢他是应该的。

李珉宇的家很普通,跟村里其他房子看起来没什么区别,不过就是前院跟后院围起了厚厚的砖墙。

许多人家的院子都是用些篱笆,就像她家,用木头围起了院子,很不牢固,但村里没小偷,而且就算有也不会光顾她那穷得连老鼠都不愿意来打洞的家。

李珉宇的院墙围得很厚,厚度几乎都是别人的两倍了。

不过当她进去看到屋里后,才知道什么叫做隐形的富翁。

屋里墙上挂着很多动物的毛皮,狐皮豹皮貂皮都有。

这些皮被割得很完整,这么完整的皮随随便便一张卖出去都不菲。

屋里很干净。

李珉宇家是猎户,李崇又没娶老婆,家里就两个大男人,一个女人都没有。

她还以为会进来看到一个很乱满地都是动物毛皮血迹的地面呢。

没想到比她家还干净。

第57章 李崇父子

李珉宇跟李崇父子两人,慕璃早就跟慕爹打听过了。

这对父子是十年前搬过来的,当时李崇带着五岁的李珉宇,人长得那个俊啊,全村隔壁村都没哪个男人比他好看。

这么好看的男人,虽然带着一个拖油瓶,但也吸引了村里很多小姑娘追求。

有些来他家要给他洗衣服做饭,有些还经常拿点什么东西以表示她们对他居住在村里的欢迎,更多的姑娘没那么放得开,便每天制造与他偶遇。

李崇很烦,对这些热情的小姑娘却没办法。

但更烦的是那些媒婆隔三差五就约几个同行去他家说婚事,这个说家中不可没女人,那个说孩子还这么小得有个女人照顾,那个又说隔壁村有户人家生得如何如何漂亮…

最后把李崇烦得,就告诉别人他很爱前妻,不会再娶,这辈子只带大自己这小孩就够了。

刚开始没有人相信,毕竟家里没个女人,有哪个男人耐得住寂寞,更别说他还有这么多小姑娘追求。

但后来慢慢的,李崇就留起了胡子,也在山林里打猎,整天不见人,那些想要结亲的人见此,心思就慢慢淡了下去。

毕竟,姑娘可不比男人,青春期就那么几年,哪里耽误得起。

想跟李崇结亲的人家心思淡下去后,家里适龄的姑娘就都被许出去了,倔强的最后也被强制嫁出去。

十年前爱慕李崇的小姑娘,现在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妈了,而李崇依旧单身。

慕璃听着也能想象当年的情景,李崇高大威猛,现在是蓄起胡子不好看了,但那脸型那眼睛,慕璃敢打赌,剃去胡子绝对是一个美男。

声音爽朗,人又高大威猛,是她喜欢的类型。

要是她这个身体再年长个十岁,她必定不会放过这个美大叔。

话归原题,慕璃是来看李珉宇的。

而她来的也不是时候,李崇出去了,只有李珉宇一个人在家。

山林中光线阴暗,慕璃也没太看得出他的长相,只知道他长得不错,声音虽冷但也蛮好听。

可她来他家看了他后,才发现,这小子长得活脱脱一美少年。

浓眉如峰,鼻梁挺直,最好看的是他那双眼睛,瞳眼很大,看着你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天上的星星投射到了他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