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吹 作者:张鼎鼎

简介

春风吹,春风吹又生……

是要一个好男人还是要中一个大奖,王小雨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因为她已经知道,比起中大乐透,一个称心的好男人更不现实,

但是她忘了,在这个穿来穿去的时代,穿越其实是比中大乐透更容易实现的……

这就是一个废柴的成长史,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没有撕心裂肺的哭喊,

没有众多帅哥的围攻,只有一个过去没什么出息,穿越之后不得不改变的宅女

恩,关于一句话简介的种田解释一下,不是真滴种田,而是说不争霸,就是过自己的小日子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灵魂转换 天之骄子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小雨

上卷

第1章 楔子 (全)

王小雨是个宅女。

就和她的名字一样,她本人也是从头到脚找不到任何特别突出的地方。如果是在前几年她的身高大概还算的上突出,但现在营养大丰富,少年男女的个子蹭蹭的向上飚,王小雨那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只能说的上有中上了。

在小时候,王小雨也做过什么女强人啦女警花啦女超人之类的梦,而随着年龄一点点的增长,那些梦……也就真成了梦。

王小雨小时候爱看书,大了有了电脑,更是天天抱着电脑生活。除了买菜买饭,基本上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直蹉跎到二十八,还是老姑娘一个。

其实她倒不是排斥婚姻,而是第一,她一直没有遇到个能令自己动心的;第二,一直没遇到个能养活自己的。

对,这就是王小雨的梦想。

作为一个女人,她当然也渴望爱情,不过活到她这个年纪,就算说是天然呆是缺根弦,也知道爱情这东西还是在小说漫画中找比较现实。所以,她一直的梦想就是找个能养活自己的。

身高只要不比她低,容貌只要不是太对不起观众,有责任感,愿意让她自由自在的抱着电脑生活,年龄嘛,王小雨有轻微的恋父情节,所以,哪怕比她大个十多岁也是愿意的。

她认为自己的要求实在不高,可是就是一直没有遇到一个,所以她只有对着电脑继续的宅,每天对着电脑画四个小时的图,写五个小时的字,以挣取各种稿费养活自己。

这就是王小雨,如果你问她有什么梦想,她会说:“做米虫。”

要是再让确切一点呢,她会说:“中个大乐透。”

王小雨已经认识到,比起找一个合适的男人,中大乐透是更现实的,不过她没有想到,比起中大乐透,还有一种,在当今世界更容易——穿越。

王小雨穿了,现在我们已经不用探究她是怎么穿的了,总之是,她穿了,穿到了一个女尊的世界。

第2章 大婚

料峭寒春。

刚下过一场雪,院子中的几株腊梅份外娇艳,甘露接过小丫头手中的铜盆,端到里屋:“小姐,该用饭了,净手吧。”

“甘露,你声音小些,莫惊了小姐。”

里屋的执笔,一边扶着高平起身,一边道,甘露不服气的撇撇嘴:“小姐不是已经醒了,怎么还会被我惊了?”

“小姐虽然醒了,但王御医说……”

“不要吵了,甘露,你声音是要小些,执笔,你去到外屋等着,看早饭送来了没有。”见他们有要争执起来的迹象,干草连忙道。

早饭送来的话,外面的小丫头当然是要禀报的,这么说,就是要把执笔打发出去了,执笔不高兴的哼了哼,想说什么,但见高平也露出不耐烦的神色,终于把话压了回去。

隔着盆,甘草试了一下水温,然后一边帮高平卷袖子,一边道:“小姐,水温刚好,我想着早饭也是马上就要送来了,小姐先净了手吧。”

高平恩了一下,任他摆弄。对于她的寡言少语,众人显然都是习惯的,此时也不觉得奇怪。压根没有想到,床上的小姐不说话,不是性子的问题,而是,这床上的人,早就换了。虽然还披着高平的皮囊,但已经换成了王小雨的灵魂。

对于怎么会来到这个世界,王小雨只觉得莫名其妙,反正她一睁眼,就看到雕花木床,一大堆的丫鬟仆妇——那时候,王小雨觉得是丫鬟,后来才弄明白,原来是小厮!

对于一个宅女,女尊这个词并不陌生,王小雨也看过两篇女尊的小说,当时还有点羡慕,不用生孩子,不来那个……这就是女人的天堂啊!

不过真到了这个世界,就算王小雨是天然呆,一时也有点不能接受。

你看那弱柳扶风、嫣然微笑的漂亮妹妹……其实是个男的!

你看那稳重端庄,温柔可亲的好姐姐……其实还是个男的!

你看那虎背熊腰,声若洪钟很给人安全感的大叔……其实是大妈!

也亏的王小雨神经坚韧,虽然不断的有毛毛虫爬遍全身的感觉,但还能装的若无其事。

当然,她之所以能伪装的这么成功,倒不是本人多有演戏的天份,而是她附体的这个身体是个病篓子。昏厥、沉睡,那是家常便饭,几天几夜不说话,更是平常,所以,她只要不追着问,现在时什么朝代啊,哪个皇帝当政啊,这类的问题,也没人觉得她有什么不对。

王小雨过去是个宅女,来到这个时代,没了电脑小说当然苦闷,但在生命安全的威胁下,也就只有继续发扬自己宅的风格了。

好在她不宅也不行,她附体的身体太破,每天起码都要在床上躺八个时辰。剩下的那点时间,能在房间中溜达两圈,已经算是好精神了。

虽然她不怎么说话,但一直留心小厮们的交谈,偶尔也让人给她念念书,所以对自己所处的世界,家庭情况,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要说她的运气还是不错的,起码附体到了一个吃穿不愁的大小姐的身上,而且据说她娘亲……还是国家的重臣,担任着太尉的职责。

第一次知道这一点的时候,王小雨真的被雷了一下,太尉!高!高太尉啊!

好在她叫高平,而不叫高强,否则她真要怀疑这世上是不是还有个女版的八十万禁军总教头了。

“怎么现在才送来?还要让小姐等着你们吗?”

“执笔哥哥,今天下雪呢……”

“下雪就可以耽误了吗?让小姐吃冷食,身体有个好歹,你们……”

高平正发呆,就听到外面有争执,她有点头疼的揉了揉眉心,她身边四个贴身小厮,这个执笔的性子,实在太要强!

知道她是嫌吵,甘草连忙走出去,低声说了两句,片刻,就和执笔一起提着食篮走了进来。

抱琴甘露就要摆桌子上床,高平挥挥手:“我下来吃吧,不要麻烦了。”

甘草道:“下面冷着呢,小姐还是在床上……”

“四个炭炉烧着,能有多冷啊,我看你们都穿着单衣呢。”

“小姐还是注意点好,这明个儿就要大婚了,虽然说不用小姐去迎娶……”

高平的脸顿时僵在了那儿,大婚!是的,大婚!她明天就要大婚了!

高平上辈子做了二十八年的处女,最后成了剩女,也没谈过一次恋爱、结过一次婚,结果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两个月,就要大婚了,娶得……据说还是一位才子!

第一次知道这个消息,高平被雷的那个销魂啊,呆若木鸡那是褒奖,几乎吐血那是现实。

那一天,她不顾自己“较弱”的身躯,不顾有可能露馅的风险,拖着自己乱糟糟的身体,找到自家娘亲,结果她娘一脸慈祥的对她说:“吾女今年已有十七,若不是身体微有不适,早就要娶夫生女了,拖到今日,已是委屈女儿了。”

而她那个爹更是双眼泛红:“平儿,为父不盼你建功立业,金榜题名,就想着你能娶夫成家,生个一女半男也就心满意足了。”

她娘的三侍夫更是说:“大小姐,那林家儿子的八字和你再匹配不过,这绝对是一门好亲事!”

林家二子林若鸿,十三岁的时候已经名动京城。据说他容貌出众才高八斗,据说他温文尔雅,秀外慧中,据说他写的一手好字,做的一手好男红,据说他自律守礼,简直就是古今中外天下男儿的表率。

除此之外,林若鸿还是翰林世家。家中三代都是翰林,其母林之一和其姐林开云同为翰林,林开云三年前金榜题名,金銮殿上被当朝皇帝钦点为状元,和其母同朝为官,成为整个大雁朝的佳话。

的确,翰林也就是清贵,家产估计是不多的,但男儿家,有这样的家世有这样的才学有这样的容貌,那已经令多少人渴慕追求了,要不是高太尉和皇帝的关系好,估计是轮不到高平的。

不过这种荣幸高平是一点都不想要,虽然她爹一再对他说,亲眼见过那林家男儿,的确是个出挑的,她也没半分兴趣——在见识到种种弱不禁风的男子之后,她只希望自己能再次成为二十八岁的高龄剩女。

只是这个时代,虽然比高平所知道的明清要开放些,婚姻还是父母之命。她娘她爹都同意了,这边也下了聘礼,配了八字,定了日期,要说再改那是绝无可能的了。

高平一开始也在自己的身体上打过主意,但后来她就知道走不通了。高太尉要给她娶夫君,最重要的目的,还是为她冲喜。而以她这样的身体当然是迎不成亲的,所以从一开始就定下了由她的三弟高晨出面。

也就是说,无论她是好是歹,是能睁眼说话,还是闭眼昏厥,那个林若鸿她都是要娶,估计就是她死了,也是要那个林若鸿抱着她的牌位进高家的门。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高平还有什么办法?也只有灰溜溜的回自己的屋里一边养身一边祈祷她未来的夫君,不要太有“男儿风范”了。

高平虽然身体不好,他现在的房子也布置的差不多了,各种大红的绸缎、窗幔不算,林家的嫁妆也在三天前送来了。

樟木箱、剪刀、尺子、花瓶,东西不是很多,但该有的也都有了,而至于庄子、商铺之类更贵重的陪嫁是要迎娶的时候,跟着新夫来的。不过高平知道,她未来夫君的陪嫁,与其说是陪嫁,不如说是聘礼。

那些东西都是高家先送过去给林若鸿脸上添彩的,至于林家,其实是拿不出来的。

高平过去最反感的就是娘家倒贴,但是在这个女尊社会,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虽然没找到个能养活我的老公,但是换了个能养活我的……娘亲,也还算不错。”

无奈之下,她也只有这样自我安慰。

这一天,高平吃了早饭,就在自己的房间中散步,外面太冷,她是出不去的,倒不是她不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而是她这身体实在太糟糕,就上次她因为大婚的事,走到隔壁的院子就病了一场,要是说要出去散步,恐怕又要在床上躺个十多天。

“小姐还是在床上靠着吧。”

见她走了快一刻钟了,甘草开口劝道,虽说小姐现今的身体比过去好了很多,但也要注意着的。

“一天到晚都靠在床上,怪烦的。”这样说着,她还是坐了下来,这身体实在太不管用,不过漫步了这么一会儿就觉得累了。

她一坐下,执笔就把茶送到了她手上,抱琴连忙给她围上火狐毛的斗篷,甘草递上暖手炉,甘露一边将炭炉向她身边挪,一边道:“看把你们三个慌张的,这冻一下还能又病了还是怎么着?”

“甘露!平时你口无遮拦也就算了,这两日你可要注意着,新少君明天就要进门,不管怎么说……”

“还能怎么样,我又不等着当少侍夫,新少君要看我不顺眼,最多把我发配出去随便配个丫头罢了。”

“你、你胡说什么!”

“我胡说,这房里的人谁不知道你和小姐做过什么,谁不知道你的心思,就连老夫君也将你的月钱涨到了二两,我看不出一年,我们就都要叫你少姨夫了。”

“甘露,你、你……”

甘草气的满脸通红,手指指着甘露,哆嗦着,旁边的抱琴连忙劝道:“哥哥别气了,甘露说话冲动,咱们都知道的。小姐明天大喜,还全要靠哥哥帮着,莫要气出个好歹。甘露,还不道歉。”

“甘草是准少姨夫了能说我,抱琴你和我一样可都是小厮。而且,我为什么要道歉,我说错了吗?我要真说错了,甘草就把胸前的守晶露出来让咱们看看啊。”

“甘露,小姐还在呢!”

“小姐在又怎么了?我不偷人不养丫头,清清白白的一个身子,清清白白的证明有什么不能给人看的,说有小姐在丢脸,那有什么好丢的?”他说着,解开衣领的扣子,拉到下面,露出左胸红艳欲滴的守晶,对着甘草道,“这有什么不能给人看的?哥哥,你若还有这个东西,就露出来啊。我若是真错了,现在就叩头认错!”

甘草羞愤难当,看了甘露一眼,转身跑了出去。执笔抱琴连忙去追。一时间房里就只剩下甘露和高平。

甘露收拾好衣服,系好扣子,看了眼高平,见她愣愣的,心中又急又气,还有一点点的忐忑。

这房里四个贴身的,她的容貌是最出挑的,过去小姐也最喜欢她,即使和甘草有了争执,小姐也会偏着他。

甘草几个月前就把身子给了小姐,他却一直拖着,不是想被放出去再找丫头或是像他娘爹所说的找个好人家做当家主夫,而是他知道,小姐这样的,在没正式成亲前事绝对不会先立侍夫的。

从通房小厮到少侍夫当然也是一条路,但他更想的,还是待小姐娶了少夫君,再正式的娶他做侍夫。

虽然都是做侍夫,但这娶来的,是有婚书的,地位脸面也都要比从通房升上来的强。

小姐知道他的心思,也曾经许给他过。虽然说女儿的话都不能尽信,但他知道小姐虽然身子不好,平时看起来也有些木讷,但说过的话却是从来都算的。

他一直等着,一直坚信这,但是这两个月,小姐却再不和他亲昵,平时也不偏向他,更没有再和他说过将来如何。

自然,这种话是不能常说的,但少夫君明天就要进门了,那少夫君又那么好,他不能不急,不能不需要一些保证。

他、他就是想要一些保证。

他在这边胡乱的想着,那边的高平却已经是外焦里嫩了。

就这么个破身体,却已经在几个月前采过一株草了?

这身体貌似才十七吧,古人又都是按虚岁算的,这也就是说才十六,几个月前,才十五岁多,然后,就那个那个什么了?

高平的这个郁闷啊,第一次就这么没了?

作为一个女人,就算是个宅,她对所谓的处女膜也没什么在意的。但第一次,总是有点特别的。

比如说初吻,比如说第一次和男生拉手,第一次和男生拥抱……好吧,不说这个,第一次坐飞机坐火车,那也是比较印象深刻的,总是比较新奇的对吧。

她上辈子的第一次保留到二十八岁也没有感受,这一次更好,直接就没了,她以后压根儿就不用想了。

高平的心情那个复杂啊,一时间也顾不上旁边还有个甘露了,直到感受到太过强烈的怨念,这才回过神儿。

对于甘露,高平其实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就是觉得这孩子长的还不错,眼睛够大,睫毛够长,小鼻子够挺,说话的时候仰着小脸很有点骄傲的样子,要是在她那个时代,什么未莉啊、内山怜啊统统不带来。

要是在过去遇上了,高平也许会兴奋的抓拍几张照片放到网上,但是现在,最多也就是看看罢了——这里的男人大多都是这个调调,就算甘露长的更那个娇嫩些,也没有什么特殊的,高平看了这么久,早就审美疲劳了。

当然,对于甘露有时的冲动,或者冲撞,她也没有太在意,事实上要不是其他人说,她根本不觉得那有什么失礼的。

她回过神,就看到甘露正眨着大眼看自己,心中一软。想着这孩子倒是个要强的,虽然说有些鲁莽吧,但这种坚决不当小三的风骨还是值得赞扬的。反正自己本来就不是什么正宗的大小姐,更没有想过要多娶几个少侍夫,还不如干脆就成全了他。

想到这里,她把已经有些凉的茶放在旁边,温和的开口:“你心中有人了吗?”

“小姐!”

“不用怕,你若是心中有人,尽管对我说。我别的事情做不了主,这一点权利还是有的,只要是府里的,无论是谁,我想都没有什么问题。就算是外面的……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不过有一点,对方最好也有这个心,否则就算真凑到一起,恐怕也不能和美了。我知道这话不该我说,但……”

“这就是小姐给甘露的答案吗?”

高平眨眨眼,她本能的觉得不太对,但一时又想不到哪里不对。

“甘露明白了,甘露不是那不要脸的,以前我还觉得小姐是个不同的,看来天下女儿都一样!”

说完,恨恨的看了高平一眼,掩面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