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谁让他逞英雄的!

杜雪怀脸色苍白地点了点头,颤抖着伸手去解衬衫的扣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失血过多,连他的手指也跟脸色一样苍白。看到他解得艰难,陆秀顾不得男女之防,走过去替他解开了衬衫的扣子。

扣子一粒粒解开,露出好看的锁骨,这家伙一直西装革履,最热的时候衬衫扣子也扣到最后一颗,陆秀哭笑不得地发现跟他认识了这么久,自己竟然还是第一次见到他的锁骨。机会难得,忍不住多瞄了几眼。

衬衣褪下,终于露出了里面已经染血的绷带。伤口在左侧的肩膀上,靠近琵琶骨的位置,不致命,却依然触目惊心。还好陆秀并不晕血,不然看到这血肉模糊的模样肯定会晕过去。还好,伤口只是裂开,这个位置也没什么大血管,鲜血正顺着伤口缓缓渗出来,这点出血量,要不了人命。

陆秀长舒了一口气,顺着杜雪怀的指点找到了药箱。

“为什么不让声哥知道你受伤的事?”清理完伤口,她一边往他伤口上洒药,一边问。上药的时候应该很疼,能够转移一下注意力也是好的。

“要是被他看到,他又要哭哭啼啼了。烦!”大概真的很疼,杜雪怀答得咬牙切齿。

哭哭啼啼?陆秀皱了皱眉,她实在无法想象,在她印象中一直都是硬汉的张汉声会哭哭啼啼。

杜雪怀痛苦地扯了扯嘴角:“每次看到他哭,明明不会死的伤,都会让我有种自己好像马上就会死掉的感觉。”

听他说到死,陆秀一愣,她忽然想到了历史上他的那个结局,想到了他那帮小弟为了替他报仇而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斗争。

兄弟啊……

药箱里的药很有用,敷上药,血很快就止住了。陆秀拿毛巾替他擦了擦身上的汗,然后才替他缠上绷带。

不知道是早料到了会有这样的状况,还是天生洁癖,杜雪怀竟然还另外准备了替换的衬衫,看着他换上干净的衬衫,恢复到之前那副若无其事的表情。陆秀简直要怀疑之前鲜血淋漓的那一幕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了。

“谢谢!”果然不是幻觉,杜雪怀竟然道谢了。

“不用谢我,你不是也常常替雪球和毛团换尿布吗?”陆秀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说法似乎有些不妥。把刚刚的事跟换尿布相提并论,也不知道吃亏的到底是杜雪怀,还是两个孩子。

杜雪怀闻言,果然有些哭笑不得。

陆秀很想问他那几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为什么会受伤,话到嘴边,终于还是又咽了回去。别说她只是一个无关的旁人,就算她是那个世界的人,连杜雪怀那样神通广大的家伙都解决不了的问题,她也不可能帮上任何忙。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陆秀亲了两个孩子一人一口,准备出去排练,却见杜雪怀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叼在了嘴上。果然是在平时,她肯定不会说什么,但是现在……

“抽烟会影响伤口愈合!”她不客气地抢在他把烟点燃之前,把烟从他嘴里抢了过来。甚至还夺过烟盒,把烟塞了回去。

杜雪怀愣在了当场,估计他还是头一回遇到有人敢公然从他嘴里夺食。

“烟抽多了对身体不好,如果可以,还是戒了吧!”

陆秀觉得他死那么早其实也是一种幸福,这家伙烟瘾大得可怕。她强烈怀疑,如果他不是早死,老了肯定会得肺癌。

杜雪怀皱眉:“我身上烟味很重吗?难怪他不让我亲……”

“他?什么他?”一直认为杜雪怀不是同性恋就是性无能,听到如此劲爆的爆料,陆秀的八卦之魂瞬间就熊熊燃烧了起来。

可惜,杜雪怀的回答却让她哭笑不得:“你儿子啊!抱他逗他都没事,但只要我一亲他,他就哭。毛团倒是一点都不介意。”

毛团当然不介意,陆秀捡到她的时候她的小脸上还糊着半个臭鸡蛋呢。在小家伙的眼里,这个世界估计原本就应该是跟垃圾堆一样臭烘烘的吧。

“那我不抽了……”杜雪怀收起烟盒,一脸的恋恋不舍。

“乖……”乖字脱口而出,陆秀慌忙落荒而逃。自从知道自己跟杜雪怀的母亲长得很像后,她总是不自觉地把他当成一个缺爱的孩子看,终于,露陷了。

她估计还以为杜雪怀会觉得被冒犯,然而,她走后,杜雪怀的脸上却露出了一抹灿烂到极点的微笑。

因为今天表演的时候要用到储藏室里的道具,排练之前,陆秀决定先去储藏室拿东西。进门才发现,里面竟然已经有了人。

那人竟然不是别人,正是张汉声。

更令她感觉惊悚的是,那家伙竟然真的如杜雪怀所说的那样,正坐在靠窗的位置抱着肩膀一抽一抽的在哭。张汉声塑造的暴脾气硬汉形象实在太成功,陆秀实在无法想像他哭的样子。人家既然已经躲到了这样的地方,那么肯定不会希望有人看到。不小心撞见这样的景象,她顿时僵在了当场。正想悄无声息地退出去,却见张汉声忽然回过了头来。

四目相对,避无可避。

“我……我来拿东西……”陆秀尴尬不已。她分明看到张汉声眼中闪过了一丝杀气,她强烈怀疑他已经在考虑杀人灭口的事了。

“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

可惜,似乎没用。张汉声站起来,面无表情地关上了储藏室的大门。陆秀甚至还清晰地听到了他落锁的声音。

既然会被用作储藏室,这个房间自然是整栋楼里最糟糕的房间。房间的采光极差,只有一扇朝北的小窗。大门一关,储藏室霎时便暗了下来。窗户射入的微弱光线照在横七竖八的道具与挂着的旧衣服上,简直像极了恐怖小说里面变态杀人狂行凶的地点。

张汉声一步步走来。

陆秀一步步后退。

她正环顾四周,寻找着趁手的反抗工具。张汉声忽然一屁股坐到了他之前坐的那张圆凳上,捂着脸开始嚎啕大哭:“嫂子,嫂子,呜呜呜……”

他锁门就是为了这……陆秀再度僵在了当场。

张汉声就像是找到了发泄的渠道一般,哭得撕心裂肺,风云变色,整个储藏室似乎都跟着震动了起来。男人哭起来跟女孩子不一样,就像是一只受了伤的猛兽,悲哀凄厉,令人闻之慑然。

半天,他才停下来,大概觉得实在太过丢脸,他抹了一把眼泪,弱弱解释:“其实当年我也是像你捡回毛团一样,被大哥捡回来的。那一年大哥十五岁,我五岁。明明自己都还吃不饱,却总是拼命省出一口饭来给我。后来,等我到了上学的年纪,他甚至还想送我去上学,想象一下,一个裁缝铺的小学徒想送一个孩子上学。他是因为我才被赶出裁缝铺的。要不是因为我,他说不定不会走上这条道。”

“大哥他,比起兄弟,对我来说更像是父亲。我的这条命都是他给的,可是,他去拼命,却不带上我!他竟然不带上我!呜呜呜……”说到这里,他的声音竟然又带上了哭腔。

陆秀哭笑不得,只能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她忍不住有些羡慕他们之间的兄弟之情,在这样的世界能够遇到一个会因为你舍不得让他受伤而哭泣的人,这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嫂子,嫂子你好好勾引大哥!等把他勾到了手,替我好好教训他!”张汉声抹了把眼泪,说得理直气壮,咬牙切齿,似乎完全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一厢情愿。

陆秀到现在还觉得杜雪怀不是同性恋,就是性无能,一时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只能沉默。

镇定下来之后,张汉声忽然提到了陆秀之前让他帮忙办的事情:“嫂子,你要的鞋匠已经找到了,就在六叔隔壁那条街,你什么时候有空了我让兄弟带你过去。但是,你让我找的那几个孩子到现在还没消息。”

“怎么会没有消息?”陆秀悚然一惊。在这样的世界,没有消息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听说那几个孩子一直在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老头子死了之后留下了一屁股的赌债,不断有债主上门找他们麻烦,他们没办法就各奔东西了。嫂子你放心,我正在让兄弟们查,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了。”

第38章

没找到水生他们,连带着陆秀的心情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走出储藏室的时候,两人都有些垂头丧气。

陆秀不过只是郁闷了一小会便重新振作了起来,昂首挺胸走向了排练场。没办法,这些天她才刚刚跟全明星的九人强调过一个人的精气神的重要性。不能自己先带头犯规。

“抬头挺胸!都给我站直了!”这段时间,这句话几乎已经成了陆秀的口头禅。

大概是因为时代的关系,这个时代的人就算拍照的时候也大都含胸驼背,极少有能够挺直腰杆的。

中国人向来把礼看成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因为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站立的姿势也是礼仪的一种,代表着上下尊卑,长幼有序。所以《容经》里面才会有经立,恭立,肃立,卑立之类的区别。主人身旁的仆从如果站得直了,那是一种僭越,反而会受到惩罚。几千年下来,国人的腰杆自然而然就弯了。

除了极少数特权阶级,这个时代能挺直腰杆的普通平民真的不多。更何况像九人这样习惯了看人脸色吃饭的舞女了。中国自古男尊女卑,会被家里牺牲,送出来做舞女的,在家里的地位可想而知。

虽然她们也经历过最基本的舞蹈训练,知道姿态仪容的重要性,但从小养成的习惯又哪里是这么容易能够被改变的,总是不自觉地想要缩起来。

身为一个现代人,每次看到她们含胸驼背,陆秀就会特别生气。开始还会好言提醒,屡教不改之后,干脆使出了罚钱的杀手锏,谁要是敢不好好站直了,一旦被她看到,直接罚钱没商量。

被她罚了几次之后,九人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看着大家一点点变得自信,陆秀忽然明白了老祖宗为什么会定下那样的规矩,人的情绪会影响身体语言,身体语言也会反过来影响人的情绪。仆人面对主人的时候必须卑躬屈膝,肢体的动作会对人不停发出心理暗示,让仆人明白谁才是主人。

抬头挺胸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却能给人带来无穷的力量。

难怪解放后,伟大领袖毛主席会说出“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样的话来,再没有比这更形象的描述了。

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还不错,为了让大家习惯舞台,陆秀赶鸭子上架,让她们上台表演了几次。登台跟和人跳舞不一样,对于没有过任何表演经验的人来说,那种站在聚光灯下,被所有人看到的感觉很容易影响状态。

果不其然,前面的几次状况百出,各种错误层出不穷。还好,陆秀根本没指望她们一上来就能成为大明星,原本就只是为了让她们习惯舞台,并没有因此失望。反而是她们自己,觉得辜负了陆秀的期待,平时训练的时候越发的卖力了。

就在这时,张若玮那边带来了首批唱片销售一空,公司打算再版的消息。因为陆秀是新人,虽然公司方面也对她的歌很有信心,但首批唱片的发行量只有区区两千张。至于宣传,此时百代公司正跟另一家名为胜利的唱片公司战得如火如荼,给红歌星做宣传冲销量还来不及,哪里轮得到陆秀这样的新人。

张若玮虽然觉得那两首歌非常优秀,到电台推一把肯定会有非常好的效果。可惜,他初到上海,势单力孤,根本就不是公司那帮地头蛇的对手。于是,陆秀来到这个世界的首张唱片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躺在了唱片店的角落里。

开始的销售情况的确如公司预料的那样糟糕。此时,上海的唱片业已经算得上繁荣,市面上充斥着一些连编辑部跟录音设备都没有,把把录音制作全部交给百代、胜利、大中华三家公司的皮包唱片公司,所以发行的唱片良莠不齐。上过几次当之后,听众慢慢学聪明了,遇到从来没有见过的名字,往往要先斟酌一番。

除非是那些财大气粗,把收藏唱片当成一种嗜好的少爷小姐。陆秀运气不错,还真让她遇到了那样一位大少爷。那位大少爷家里是金融业巨头,有的是钱。对那位少爷来说,买新唱片不过是图个新鲜,如果好听,就留着继续听,不好听就丢到一边。因为少爷买得勤,不好听的唱片堆起来已经有屋顶高了。

家里虽然觉得他的嗜好有些败家,但听唱片这样的嗜好总好过去逛堂子,找舞女,也就听之任之了。

少爷在上海大学念书,每周一次从买来的大堆唱片中挑出还能听的留下,是他为数不多的课余爱好。

那一天,刚刚完成了一篇恼人的论文,少爷如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开始试听这段时间买到的唱片。他很享受这种百里挑一的感觉,有种皇帝巡视后宫,从后宫三千中挑出绝世美人的感觉。

因为这段时间唱片界的过度繁荣,各种庸俗的小调充斥着歌坛,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能够令他眼前一亮的“美人”了。实在对国内的原创歌曲失望至极,他现在一般只买进口唱片,已经很久没有买过国内的唱片了。陆秀的唱片之所以能够被他买到完全只是一个巧合。

少爷又跟往常一样买了一堆唱片,老板没有零钱,所以塞了他一张销量最差的唱片凑数。身处一堆包装精美的进口唱片之中,陆秀的那张唱片仿佛鹤立鸡群一般显眼。

虽然只是个添头,但既然花了钱,总得听一遍。少爷虽然是个败家子,却是个有原则的败家子,从来不做那种买了却不听的事情。为了能把最好的留到最后,他怀着让耳朵经受一番摧残的心理准备,毅然拿起了陆秀的唱片。

把唱片放进留声机的时候,他甚至都已经在那堆被打入冷宫,永远不打算再听的唱片中替它找好了位置。唱片买的实在太多了,特意雇木匠做的几个唱片架子已经放不下了,新来的唱片要找到自己的位子不容易。

前奏响起的时候,他已经拿起了《小说月刊》,准备一边听,一边重温一下林海先生的新作《日出》。他觉得自己真的是这世上最幸运的人,竟然能够有幸成为自己喜欢的作家的学生。虽然,他在文科方面真的一点天赋都没有,但这却并不影响他对林海先生的崇拜。

想到林先生刚刚布置了一篇论文,他嘿嘿笑着打定了主意,不到最后关头打死也不交论文,以林先生的脾气,肯定会追着他要论文的。

“那南风吹来清凉

那夜莺啼声细唱

……”

少爷的目光才刚刚落在第一行字上,耳畔忽然响起了一个甜甜糯糯的女声,然后,他的注意力便再也无法集中到手里的《小说月刊》上了。他从来不知道,原来女孩子的声音竟然可以这么柔,这么甜,就像加了糖的绿豆汤,虽然甜,偏偏却一点都不腻人,反而有种清清爽爽,让人所有的烦恼都一扫而空的神奇魔力。

一曲毕,他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把唱片翻到了第二面。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

华灯起乐声响歌舞升平

……”

女声一如既往的甜美,跟甜到骨子里的《夜来香》不同,这一次声音还透着一股淡淡的哀愁,听着这首歌,少爷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华灯初上的夜上海,一名歌女为了衣食住行,强颜欢笑,卖歌为生的画面,心情竟不由自主地沉重了起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手中的《小说月刊》已经被他丢到了一边。他拿起唱片包装,急切地在上面寻找着演唱者的名字。

“陆秀,从来没听过的名字。难道因为我这段时间只买进口唱片,所以错过了最近正当红的红歌星?”想到这里,他丢下唱片的包装,飞奔去客厅,跟他一位在电台工作的朋友打听这位被他错过了的红歌星的情况,试图把他认为自己错过了的唱片全补上。

“什么?你没听过这个名字?”听到朋友那边的回答,少爷震惊了。

不但他震惊了,连他的那位朋友也震惊了。

因为少爷惊人的唱片收藏量,他那位在电台工作的朋友一直把少爷家当成公司之外的第二个曲库。一有工夫就跑到他这边来淘唱片,听到少爷竟然淘到了一张被他惊为天人的唱片,对方哪里还坐得住,立刻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天籁啊!简直就是天籁之音!”听完两首歌,那位朋友拍着大腿,毅然决定了那天晚上的首推曲目。

那天晚上,《夜来香》跟《夜上海》随着电波传遍了全上海。不少人从无线电收音机中第一次听到了陆秀的名字。

这个时代电视网络还没有发明,再没有比电台更好的传播渠道了。随着口耳相传,首批两千张唱片很快在热情的歌迷的抢购下销售一空。

因为清新独特的曲风,跟陆秀甜美醉人的演绎,《夜来香》和《夜上海》虽然刚开始因为歌唱者名不见经传销量并不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跟电台口碑的传播,隐藏的后劲渐渐开始发力。这两首歌以旋风之势风靡了几乎任何一个电台跟唱片能够覆盖的区域。

陆秀并不知道,就在张若玮带来公司准备再版消息的时候,这两首歌的电台点播量,甚至已经远远超过了百代跟胜利两家唱片公司首推的当红女歌星。

此时,百代那边也终于意识到公司无意之中捡到了一个宝,正野心勃勃地准备借着这两首歌的大火,给对手一个致命一击。

第39章

大上海目前规模最大的三家唱片公司分别是百代,胜利和大中华。因为唱片业的持续繁荣,各家公司间的竞争也愈发的激烈。其中尤以百代跟胜利之间的竞争最为激烈,因为百代的商标是雄鸡报晓,胜利的商标为小狗听喇叭,所以当时报界把两家之间的激烈竞争戏称为“鸡犬之争”。

商场如战场,为了占据市场份额,双方使出了浑身解数,纷纷利用各大报纸,杂志,电影院,戏院进行宣传。双方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陆秀的横空出世无疑让百代看到的机会。这个时代虽然还没像后世那么夸张,但一个当红歌星在唱片销量上的影响力却是毋庸置疑的。当初胜利就是因为不惜重金网罗了一批名伶,才能后来居上的。百代要是让这种送上门的机会跑了,绝对会被业内人士笑死。

可惜,百代那边却没有陆秀想的那么上道。不知道是欺负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还是真的眼瞎看不清形势,不仅再版的价格没有到达她的预期,连签约的价码都低得出奇。

“就这个价?”听张若玮说完百代给的条件后,陆秀震惊了。

“这已经是公司方面能够给出的最高价码了……”张若玮也知道这个价码实在太低了,说话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公司的那帮家伙也知道陆秀的价值,但终究还是无法跳出这个时代的固定思维,认为唱通俗小调的歌女没资格享受京剧名伶那样的待遇。这个价码在他们自己看来,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但在已经被杜雪怀的财大气粗养刁了的陆秀眼里,实在有些不够看。

害怕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张若玮向公司方面隐瞒了陆秀是他亲妹妹的消息。当时开会的时候,听到他拼命为陆秀争取利益,甚至还有人当着他的面说了不少阴阳怪气的话,让他气得好几次都忍不住想拍桌子。

想起当时的场面,张若玮甚至都有种自己成了历史上被御史围攻的倒霉皇帝的错觉,自己在公司的根底果然还是太浅了。要不是自己跟他们还在同一条船上,他都有冲动劝妹妹别理这帮白痴,干脆去投奔胜利算了!胜利那边肯定会乐得合不拢嘴的!

想想emi总公司那边对自己寄予的厚望,他终于还是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他的想法是,等他收拾完公司内部的那帮杂碎,再给妹妹补偿也不迟。没想到,妹妹那边的反应却出乎了他的意料。

“既然是这个价,那么四哥,我们不用谈了。胜利唱片公司刚刚有人来找过我,问我有没有兴趣跟他们签长约。”陆秀嘿嘿一笑,伸出了一根手指,“他们给的是这个价!我现在很缺钱,你可别怪我亲兄弟,明算账。”

她笑得奸邪无比,张若玮又再度产生了怀疑这到底是不是自己亲妹妹的诡异感觉。短暂的错愕之后,他立刻露出了满脸笑容。既然胜利都已经掺合进来了,他不信公司的那帮家伙还会坚持己见。

《夜来香》和《夜上海》如今已经传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百代那边当然不可能蠢到真的不明白陆秀的价值,那帮家伙不过是看张若玮跟陆秀走得近,借此给他一个下马威而已。无论是现在还是后世,大家对空降兵总免不了有种天然的排斥。

陆秀这边拿出了胜利作为筹码,那边当然只能乖乖提价。如果不是因为顾忌张若玮的存在,遇到这样的事情,陆秀肯定已经毫不犹豫投奔胜利了。难怪胜利会后来居上,那边给出的条件的确相当诱人。

虽然看在张若玮的面子上没有跟百代撕破脸皮,但陆秀对百代的观感却因此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只答应了唱片的再版,却不客气地否决了趁热打铁出新唱片的请求。

她倒是有意再出新唱片,却不是在百代。

“四哥,你有办法让我在英国出唱片吗?”身边有这么好的关系不用白不用,何必跟这边浅滩里的虾兵蟹将计较。

百代原本是一家法国公司,被emi收购后,因为百代这个名字早已耳熟能详,所以才没有改名。百代如今不过是emi旗下的子公司,陆秀虽然跟百代签了约,但如果在总部那边出唱片,绝对算不上违约。

“英国?”张若玮果然被妹妹的野心勃勃吓到了。

“我手里有两首不错的英文歌,觉得欧美那边应该会喜欢。”应该是保守说法,陆秀确定的两首歌是《我要你的爱》跟后世大火的《nobody》的英文版。《nobody》还从来没唱过不清楚,但百乐门的那帮老外对《我要你的爱》却是喜欢得不得了。虽然他们是美国人,但既然都是白种人,口味应该差不多才对。

“四哥,我连艺名都想好了,就叫marysue。”她的这个大胆的想法是从之前的译作中来的。反正只是唱歌又不是拍电影,根本不用露脸,声音又听不出种族。至于这个艺名,倒也不是纯粹只为了恶搞。她实在想不出比这更琅琅上口跟好记的英文名了。

后世marysue这个名字为什么会从国外同人圈传到中国,一夜之间被所有人记住,成为某种经典形象的象征?还不是因为它好记!

“你想进军英国市场?”张若玮惊得目瞪口呆。

“音乐又不分国籍!只要好听,我就不信英国人会不识货!如果怕我黄种人的身份会受到歧视的话,那就隐瞒下来好了,反正是英文歌。”

张若玮已经因为妹妹野心勃勃的计划呆滞了。

他果然是绝世好哥哥,竟然真的趁着录音棚没人的时候带着陆秀去录了清唱版的样片,寄回了英国总部。至于陆秀的身份,只说是一个自己无意中遇到的神秘女子,因为一直戴着面纱,他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面目。

样片中,陆秀一口特别训练过的伦敦腔英语,不信那边不上钩。

之所以选英国,不是没原因的。虽然六十年代异军突起的披头士乐队会让英国摇滚音乐响彻全球,但是现在这个时候,英国的本土音乐却被美国爵士乐冲击得很惨,几乎没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作品。陆秀确信,自己的两首歌绝对会让英国人眼前一亮。

这个时代的信件主要靠海运,样片寄出去后,天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有回应。陆秀录完,就把这件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

想起之前去上大时那位阳光少年提到的《日出》,陆秀特意去买了一本《小说月刊》,想见识一下这篇原本历史上并不存在的小说会是什么模样。

林大文豪的笔力果然还是如陆秀印象中那样雄厚,大概因为立场的关系,此时再读到,她却已没了当初萝莉时代的那种拜读大师杰作的激动之情。看完之后,她倒是的确激动了,可惜,却不是因为小说太好看而激动的,而是被气的。

看完,陆秀怒气冲冲地把新买的《小说月刊》狠狠扔在了地上,气得整个人都在颤抖。原因无它,这篇小说竟然是以他自己的爱情故事作为原型的。如果是以客观的立场来写还好,偏偏小说的倾向性实在太严重了。

小说盛赞了白莲花小三的温柔体贴,高贵优雅,那绝世的美貌,那文雅的谈吐,那渊博的学识,林凤麟恨不得把这世上所有美好的形容词都用在她身上,简直把她夸得天上没有,地上难寻。而以张瑞云为原型的原配,却被污蔑为大字不识,粗鄙又愚昧的乡野村妇,每天只会关心柴米油盐,偶尔甚至还会摆主人的架子欺压下人。拿簪子刺贴身丫鬟啦,虐打说错了话的仆人啦。那形象简直比后世小说中的恶毒女配还遭人恨。

虽然这位恶毒的原配最后红杏出墙,跟着奸夫私奔了,但她那帮同样恶毒的家属却并没有因此放过可怜的男主。不仅污蔑男主害死了原配,原配那邪恶的父亲甚至还动用关系,将男主一家整得欲仙欲死。

这背景,这故事,简直可以写一篇以男主为主角的重生逆袭文。在这艰难的岁月里,唯一支撑男主坚强生活下去的就只有他跟白莲花那纯洁的爱情。

白莲花可不是陆秀的污蔑,连林大文豪自己都这么觉得。这是小说里的原句:“你是污浊的水塘之中开出的一朵白莲花,我堕入污泥,只为亲吻你的脚跟。”

也只有他能够写出如此恶心的句子。见过无耻的人,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他竟然自比天上的明月,以明月落在水塘中的倒影暗喻如今糟糕的处境。

明月如果知道自己被这么糟蹋,肯定会气得从此再也不愿出现在天空中!

陆秀原以为做了抛妻弃子这样的事情,他好歹会有一点负罪感,没想到他非但没觉得自己有丝毫内疚,反而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摆出了一副全天下人都对不起他的架势。偏偏他文笔太好,又把他自己洗得太白,如果不了解背景,连陆秀都会忍不住同情他。

她已经可以想像得到读者看到这篇小说后的反应了。

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陆秀深吸了好几口气也无法平静下来,终于还是忍不住铺开纸笔,写了一篇杀气腾腾的檄文,揭露他无耻又伪善的真面目。挑了一家印象中跟林凤麟不睦的报纸,寄了出去。感谢她脑残萝莉时期对风流倜傥的林凤麟的迷恋,才能让她到现在还记得那家在所有人都舔跪林大文豪的时候,依旧坚定不移地跟他作对的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