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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眉当然要留在南京了,她是在中央饭店穿越时空误入民国的,她坚信那幢建筑里一定有着可以突破时空限制的时空隧道。怎么来的自然怎么走,她如果想要重返21世纪,只有去中央饭店找机会才行。这就决定了她万万不能离开南京。

“可以呀,我们福音堂除了传教以外,还在教堂后院办了一所教会小学,免费为附近的贫困儿童提供基础教育。正好学校还缺一位老师,如果你愿意可以留下来教书。只是薪水不是太高,一个月只有十五块。不过,我们可以免费提供食宿了。”

舒眉想也不想地就点了头:“我愿意,神父,我非常愿意。”

舒眉当然愿意了。虽然她并不清楚民国时的十五块钱是什么概念,但是在这个女性谋职求生十分艰难的大环境下能得到一份教职工作,还免费提供食宿,对她来说已经很好了!比去秦淮河卖笑要好上一百倍。

就这样,舒眉留在教会小学当起了老师。知道她身无分文,好心的约翰神父还预支了十五块法币的薪水,让她为自己购置一些衣物和生活用品。

拿着十五块法币上街逛了一圈后,舒眉差不多知道了法币的确切价值。彼时这种法定货币问世才几个月,购买力还很高,不像后来贬值得那么厉害。譬如办一桌四荤四素的酒席只需要两块钱。

但是无论如何,这点工资对于舒眉来说还是很拮据了,因为她以前在家随便买件衣服都是好几千,现在却拿着十五块钱的薪水,她忍不住愤愤然地想:这日子要怎么过哇——都怪这该死的穿越!!!

比钱不够花更让人揪心的是,舒眉通过当天的报纸确认了自己所在的年份日期——1936年2月18日。她倒抽一口冷气:天啊!也就是说明年七月就要卢沟桥事变了,日本将全面发动侵华战争。年底南京就要沦陷,南京大屠杀就要发生了!OH,My god,如果我不能赶在那之前回到21世纪,那就必须要赶在那之前离开南京才行。

因为来的时候身上就只有一件浴袍,此刻舒眉需要添置的东西很多,手里的钱却很少,只能样样都挑最便宜的买。结果新买的一件廉价的蓝布夹棉旗袍刚穿上身就开始褪色,晚上睡觉时脱下一看,白色的内褂都被染蓝了。气得她真想扔掉——她什么时候穿过这么劣质的衣服呀!

而学校提供的食宿也相当简陋,宿舍是一间阴暗狭小的小屋,除了一床一桌一椅外什么都没有。伙食是校食堂的一日三餐,以粥饭蔬菜为主,基本不见油腥。这种很差很粗糙的饮食,舒眉一开始简直难以下咽。一定要等到饿狠了,才能吃得下去。

舒眉的父亲是北京一位富得流油的建材商人,她是妥妥的白富美一个。从小到大衣食无忧,住着豪宅,开着名车,卧室的衣帽间里挂满各色名牌衣物,食物做得不够精致都不吃。现在却沦落到如此地步,一时间心理真是很失衡。

好在,她还懂得要调节这种强烈的心理失衡,发完脾气后又自我安慰:算了,你没被冻死在街头就已经算是很好命了!之前只有一件浴袍裹身,现在好歹有吃有住还有夹棉衣裳御寒,你就知足吧你!

正式开始在福音堂教会小学教书后,舒眉这种“知足常乐”的心态就更多了。

因为教会小学的孩子们均为贫苦儿童。他们的父母大都是南京底层的贫苦百姓,收入有限,生活十分艰难。有一部分还是来南京谋生的乡下人,穷得根本租不起房子住,就在城北的狮子山脚下用毛竹、芦席、茅草和篾片搭成一个半拱形一米多高的简陋窝棚房,地上铺块烂棉絮,权当一家人的住所。狮子山脚因此成了地道的贫民窟。

这种贫苦家庭中,大人原本是不会让孩子们去上学的,能走路了就要干活了。拎只小篮子或去拾煤渣或去捡菜叶,多少也能贴补一下家用。但是因为教会小学可以免费提供一顿午餐,这才吸引到了一些家长们把孩子送来吃白食,那样能为家里省一顿口粮。小学因此才有了三四十个年纪从五六岁到十二三岁不等的学生。

舒眉发现与自己的学生们相比,自己身上那套极其廉价的蓝布棉袍已经算是上等好货了。至少它是一件完整的新衫。而教室里那些孩子们绝大多数都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补丁多得已经根本看不出衣服原来的款式和颜色了。这还是好的,有些衣服甚至烂得没法补了,根本就是一条条烂布缠在身上。

而且孩子们的衣服不仅破还很脏,因为穷人没有太多过冬御寒的衣物,往往一件破棉袄穿上整个冬天都不会洗——洗了没得换。衣服因此脏得要命,尤其袖口领口全是厚厚的污垢。衣服这么脏,小孩子自然也干净不了。除了脸蛋方便擦洗会稍好一点外,耳根处脖子上全部布满灰黑体垢,头发里还爬着虱子,身上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总之满教室的孩子们看起去根本不像小学生,更像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头一回走进教室时,舒眉差点以为自己不是来当老师,而是来当丐帮帮主的。

在舒眉生活的21世纪的北京城,孩子们是祖国的花朵,一个个走出来全部光光鲜鲜干干净净的讨人喜爱,她最喜欢逗小孩玩了。可是这些来自贫民窟的孩子们,她都不敢靠得太近。脏和臭她都可以勉强接受,但那些虱子们实在令她望而却步。当然这不是孩子们的错,他们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自然也就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懂得要讲卫生。

每天上午的课上完后,孩子们全部都像饿狼似的冲进食堂等着开饭。舒眉食不下咽的粗糙饭菜,他们不但三口两口就吃得一干二净,还会用舌头把碗底残余的一点汤汁全部舔干净。从没见过如此贫困现象的舒眉,突然觉得自己以前随便买件衣服就花掉几千上万块,真是太造孽了!

舒眉教了一周的书后,某天有个小女生凤儿突然没来上课。她随口问了一下有谁知道她缺席的原因,结果一个穿得最破烂的小男生站起来说:“凤儿被她爹卖了。”

舒眉听得大吃一惊:“什么?卖了?怎么会这样?”

“她爹欠了高利贷的钱还不起,就把凤儿卖掉抵债了。”

“卖到哪去了?”

“不知道,听我娘说她被一个人牙子领走了。”

人牙子就是人贩子,被他们领走准没好事,小姑娘十有八九要沦落到烟花巷了。舒眉对此又气又恨又无可奈何。她知道,在这种乱世中贫家稚子最容易成为被贩卖的商品。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虽然有着严禁贩卖人口的法令,但形同一纸空文。还因为有帮会流氓大批加入这项“特种事业”,使得这一时期贩卖人口的活动达到空前猖獗的程度。

第四章

下课后,舒眉特意找到约翰神父说起凤儿被卖的事,问他有没有办法解救一下这个可怜的小姑娘。约翰神父叹气说:“我也无能为力,只能替她祈求主的保佑了!中国在这方面真是太落后太野蛮了!”

舒眉听得脸颊直发烧,为自己国家落后野蛮的一面羞愧又难过。约翰神父叹息过后又提醒她:“对了,你也是被卖过的人,千万要当心别让那个商人再看见你,否则你会有麻烦的。还有南京城也比较乱,不是很太平,平时没事就尽量减少外出吧。”

约翰神父的好心提醒,舒眉虽然点头称是:“我知道了,谢谢您神父。”

在21世纪的北京,舒眉曾经看过不少以民国为背景的电视电影。知道彼时的南京上海北平等繁华都市看似歌舞升平,其实并不太平。可真正来到这个时代后,她才发现何止是不太平,简直是十分不太平。

大街上经常有耀武扬威的洋人,把中国人当狗一样呼来喝去;晚上经常有帮会械斗,天亮后马路上总能看到可疑的斑斑血迹;巡捕们总是蛮横无礼地走在大街上,动辄挥舞警棍打人——当然是最弱势的底层穷人,有时候打死了人都不当一回事的。听说班上有个学生的爸爸就是这样被打得吐了血,抬回家没几天就死了,没有任何赔偿,家属只能自认倒霉。

舒眉对此唉声又叹气:旧社会果然是黑暗残酷民不聊生啊!我怎么就穿越到这个万恶的时代来了呢?如果一定要当一回Time traveler(时空旅行者),好歹送人家去万邦来朝的大唐盛世开开眼界嘛!

虽然约翰交代过舒眉没事不要外出,但是她怎么可能一直闷在学校呢?

作为一位来自21世纪的新新人类,舒眉在这个三十年代的南京城都已经快要闷死了!原本和许多90后一样,她也是一个没WIFI会死星人。可是在民国别说WIFI了,网络手机统统都没有。想要打发时间,只能另找消遣方式。

最初舒眉借了一些书刊杂志来解闷。但民国时代那些繁体竖排的书籍,让看惯了横排简体的她实在接受无能。没看几页就头晕眼花,只得放弃了。

繁体书籍读不下去,想要消磨光阴的话,还有看电影听戏的娱乐方式。可是民国时的电影还处于黑白默片时代,有声片虽然也有几部,但和21世纪的3D立体电影比起来,舒眉同样接受无能。而听戏就更别提了,无论是京剧还是昆曲,伶人们的唱词和道白她一句都听不懂。如堕云雾中地听过一回戏后,她就再没进过戏园子。

读繁体书籍吃力;看无声电影觉得乏味;听戏又不懂得欣赏;舒眉在民国可以用来打发时间的消遣方式就相当有限了。无非就是东走走、西逛逛,看看三十年代老南京的街景市貌、风土人情。

彼时南京城最繁华的地方莫过于夫子庙秦淮河一带,舒眉已经兴致勃勃地去逛过好几次了。古香古色的夫子庙热闹非凡,琳琅满目的风味小吃地道又美味。秦淮河则是愈夜愈美丽,画船萧鼓,昼夜不绝。真正是“桨声灯影连十里,歌女花船戏浊波”。

不过,夫子庙秦淮河再好再美,舒眉也不可能天天都跑去逛。平时她要在学校教书,一天的课程结束后,要么去教堂坐一坐听福音,要么就是回宿舍呆着。那间宿舍比起她曾经的奢丽香闺完全不可同日而语,除了睡觉外她根本都不爱进去。不过,有一次送学生回家见识了她家极其简陋的窝棚后,她对自己的宿舍就再无抱怨之词。

当然,不抱怨归不抱怨,舒眉还是不喜欢呆在宿舍。没事时她喜欢跑去福音堂附近的大街小巷闲逛,一路上皆是人间烟火气十足的老南京景象,可堪欣赏。

傍晚的时候,舒眉尤其喜欢踩着黄昏的影子在那些古老街巷间散步。青石的地板;斑驳的粉墙;鹅黄的夕阳;偶尔有不知何处飘来的江南丝竹声袅袅入耳;光阴在这一刻是沉静的,优美的,成为这个乱世中一份难得可贵的婉约情调。

有一天,舒眉照样在黄昏时分独自一人出来散步。

不过,这个黄昏的光阴似乎不太静美。当舒眉漫步到一条街道时,发现不少人正挤在一处门面考究的烟土行前看热闹。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疑惑地顿住脚步正想找人询问时,听到身旁两个人的交谈。

“什么人这么大的胆子?敢来这家烟土行惹事,不知道这是金鑫商社的分社吗?”

“不可能不知道,既然这群人敢来,肯定是存心来硬碰硬的。如果碰赢了就能得一份干股拿月红,当然要拼一下了。金鑫已经联系了商社保安会的人过来,马上要有热闹看了。”

“我见过他们保安会的会长,年轻很轻呢,人称澈哥。上回我们绸缎铺的库房有天晚上被偷得精光,还好掌柜的有先见之明买了金鑫商社的保安险。他拿着保险凭证找去了商社保安会后,澈哥亲自出马,三天内就把全部货物一件不少都找回来了。”

“是啊!我们商号也买了金鑫商社的保安险,如果货物失窃遭抢,或是商铺被地痞流氓骚扰,一切损失都由金鑫商社负责找回或照价赔偿,十分靠谱。他们那位保安会长别看年纪轻,听说一身功夫相当不弱。要不然怎么会这么镇得住场子呢?”

舒眉听得似懂非懂,她可以听出这家什么金鑫商社很有来头,一般地痞流氓不敢来惹事生非,但也还是有吃了豹子胆的为了拼一份干股豁出去了。但她不明白什么是商社的保安险,不是保险公司才卖保险吗?怎么一个商社的保安会也卖保安险?

民国时期的政府是一个弱势政府,虽然政府向百姓收了税,却提供不了相应的保护服务。土匪、强盗对百姓危害政府不能阻止;地痞流氓对百姓的骚扰政府也无法制止。而一些势力强大的民间机构或组织,却可以承担起这项职责。当然他们不可能义务白干,而是要政府收税那样收费的。

金鑫商社像保险公司那样发行的保安险,就是这样一种有偿服务。金鑫商社在南京是一家很有后台与背景的大商社,商社理事长李保山是洪门中人,出身于小康之家,年轻时曾在杭州上过两年武备学堂。虽然不争气被学堂退了学,却因此结识了一帮后来的军政要员,为他以后在南京的事业打下了基础。

有着帮会背景与军政势力撑腰,李保山以“日进斗金”之意命名的金鑫商社成立后,在南京城的生意很快就做得风生水起。而商社保安会发行的保安险也被不少商人视之为保-护-伞,争相购买。

因为听不懂,舒眉便插了一句嘴询问:“请问,你们说的保安险是什么东西呀?”

路人甲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怎么你连这都不知道吗?”

“哦,我是刚从北平来的。”

“原来如此,是这么一回事了。”

路人乙三语两语简明扼要地说明了一下“保安险”的来龙去脉,舒眉听明白了后,对此有着自己的认识:这不就等于是收保护费吗?只不过是用比较文明的方式在收。看来这个金鑫商社在黑白两道都有关系,否则摆不平那么多闹事的地痞流氓。

虽然烟土行门口等着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舒眉却不打算凑这个热闹。这硬碰硬的场面肯定少不了打架流血之类的,她一向对这种野蛮场面不感兴趣,于是掉过头往回走,准备回福音堂。

夕阳已经下山了,舒眉脚步轻快地走在大街上。在一个路口时,她差一点撞上了一辆徐徐驶来的福特车,吓得一个踉跄跌倒在地。还好彼时的汽车速度不是很快,加上又在拐弯速度更慢,她才总算没有惨死在车轮下。

一来是自己不小心差点撞上了汽车;二来也很清楚自己在这个时代无权无势,绝对惹不起能坐汽车的人;所以舒眉从地上爬起来后,什么话都没说就自认倒霉地准备走人。

舒眉刚走了没几步,身后却传来一个有些耳熟的冰冷声音叫住她:“喂,你,先别走。”

愕然回首,她的眼睛立刻瞪大了,“江澈——是你!”

舒眉气咻咻地瞪着坐在汽车里的江澈,那晚这个家伙把她赶出中央饭店扔去大街上的行为,实在令她恨得咬牙切齿:什么男人啊!简直太冷酷太无情太粗鲁太不像话了!果断差评!我怎么可能会嫁给这么一个人?他绝对不是我的type了,会不会是江明石弄错人找错妈了?!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好多天了,但此时此刻再见江澈,舒眉心里还突突直冒火。不过看着他西装革履地坐在汽车里,一副阔少爷的模样,她又很没骨气地想:这家伙的日子看起来过得很滋润啊!如果有这么一个丈夫可以依靠,我就不用住那么简陋的宿舍,穿这么寒酸的衣服了!对了,还可以花他的钱想办法把凤儿赎回来呢。这么一想跟着他其实也不错了!如果他现在向我慎重道歉的话,不妨先原谅他一次,再多观察一下他的人品吧!

舒眉正在脑子里胡思乱想着,江澈隔着降下的车窗,表情淡漠地问了她一句话:“你是不是丢了什么东西?”

“啊…”舒眉下意识地低下头在马路上寻找:“我丢什么东西了?”

“不是在这里,是那天在饭店。”

舒眉没好气地哼了一声,那天她在饭店能丢什么呀?一个人裹着浴袍穿越来的,身无长物,唯一能丢的就是人——而且她也确实很丢人。

于是她愤愤然地回答他:“是啊,那天我在饭店的确丢了东西——丢了人!你居然让人把我扔去了大街上,我长这么大还从没那么丢人现眼过。”

江澈冷冷地说:“当时我已经说过两次请你离开,你偏要赖着不走——丢人也是你自找的。”

舒眉气得要命地瞪着他,觉得自己刚才的想法很傻很天真。居然会以为他叫住她是因为想要道歉,他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想要道歉的意思好吧。她决定不再理他了,他有钱又怎么样——这么不懂得尊重人,再有钱我也不要你,负分滚出吧。

气呼呼地掉过头,舒眉一刻都不想多留地迈开脚步准备走人,江澈却又在后头叫住了她:“喂,这个不是你的东西吗?”

本能地回头一看,舒眉情不自禁地叫起来:“天啊!我的苹果Iphone6,它怎么会在你手里?”

一边叫着,她一边跑过去一把抢过手机细看,沮丧地发现手机已经没电了,黑屏一片。而江澈则一脸吃惊地问她:“你说这是什么东西?苹果?”

舒眉欺负他不懂:“是啊,这是苹果Iphone6,你这辈子从来都没见过的东西,今儿个本小姐让你开开眼。”

江澈再一次用看疯子的目光看着她说:“你居然管这玩意儿叫苹果——你这女人还真不是一般的疯!”

舒眉又好气又好笑地冲着他重重哼了一声:“不是我疯了,而是你见识太少了亲。”

江澈一脸不想再理她的表情一边摇上车窗,一边命令司机:“九信,开车。”

“是,澈哥。”

司机的回答让舒眉怔了一下,之前听到两位路人的谈话时,她虽然觉得那句澈哥有些耳熟,却一时没有想起原因。这一刻,她才反应过来,顿时急切地拍着车门嚷嚷:“等一下,停一下。”

江澈很不耐烦地再次摇下车窗问:“还有什么事?”

舒眉一瞬不瞬地盯着他求证:“江澈——你是金鑫商社保安会的会长吗?”

“是。”

“那个——你不会是黑社会吧?”

江澈不明白黑社会三个字的意思,皱了皱眉说:“什么黑社会,是保安会。”

舒眉没法跟他解释,只能在自己心里打着鼓。光看江澈穿着洋装坐着洋车的气派,她还以为他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民国高富帅。那样的话,与他上演一场民国版本的鸳鸯蝴蝶梦,也还是可以将就一下了!

可是,出乎她的意料,江澈的身份却是一家背景复杂势力雄厚的大商社的保安会长。而刚才听来的一段对话,让她不难明白他的工作内容是什么——专门负责与地痞流氓小偷盗贼硬碰硬地打交道,是个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活,相当于现代的雇佣兵了。不但是一个高风险工种,而且还透着一份夹杂于黑白之间的暧昧灰色。

舒眉是那种三观很正的好孩子,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也绝不接受灰色地带。在她看来,江澈的人品鉴定结果已经是负分差评了!而这个保安会会长的身份又像是那种暧昧的灰社会。让她一时很是有些抓狂:不是吧?我怎么会在民国嫁了一个灰社会、还给他生了娃呢?这得智商多欠费才会干出这种蠢事啊?

舒眉坚信自己绝不会无脑到那种地步,如果真的嫁给了江澈,一定另有原因。她忽然想到,没准是这个灰社会仗着自己有势力,就目无法纪地强抢民女逼迫成婚。她被迫成了他淫-欲的牺牲品,不得已怀孕生子——对,一定是这样!不行,她绝不能就那样任由这个坏蛋欺负了!

这么一想,舒眉顿时如临大敌地往后退,迅速与江澈拉开距离,并且顺着自己的思路不假思索地厉声警告他:“江澈,我警告你,不许打我的主意。我可不是那种逆来顺受软弱好欺负的女人,想在我身上动歪念头,我一定会要你好看的!”

话一说完,舒眉马上逃也似的跑掉了,步伐快得像一只被饿狼追赶的小兔子。江澈一脸莫名其妙的神色看着她离去:这女人还说她不疯,简直疯得不像话!

第五章

江澈的汽车开到金鑫商社的那家烟土行分社后,门口围观看热闹的闲人马上纷纷让出一条道来,一起屏声息气地恭候保安会长的大驾光临。

九信先下车为后座拉开车门,江澈慢吞吞地下了车。他穿着一套高级定制的深蓝色法兰绒西服,衬得整个人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看起来像一位斯文绅士,而非一个终日与打杀为伍的保安会会长。

一群前来惹事生非的地痞流氓都满脸轻视的样子斜睨着他,为首的那个四十开外的精悍壮汉还重重哼了一声说:“小子,你嘴上的毛都还没长齐吧?居然敢来降服你大爷我,爷当年出来混的时候你只怕还在吃奶呢。”

在南京,有后台有背景可以发行保安险的商社和公司并不止金鑫一家,此外还有不少帮会势力也做这门生意。而国民政府也扶持这类民间安保武装,视其为协助警方维持社会秩序与治安的辅助力量。南京城所有大大小小名目各异的保安会中,江澈是年纪最轻的一位会长。每次与人初相识时,总会或多或少引来一些轻视不屑。

对于壮汉的轻慢之辞,江澈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斗嘴没意思,还是动手吧。跟我来。”

按彼时的规矩,凡是生意红火的商铺,如果有地痞流氓想要占一份干股,就得先和商铺的保护势力打上一架。如果闹事者打赢了,以后每个月稳拿一笔分红。如果打输了,闹事者认栽,哪怕缺胳膊断腿也得自己爬走。

在烟土行后院的一个大院里,江澈带来的一队保安与闹事的一群地痞流氓开始了厮杀。一声令下后,满院一片刀挥棍舞,战况激烈。

作为保安会长,江澈原本是无需动手的。他只需在一边旁观,静候胜负揭晓。但是看着看着,他却挺身加入了战局。

因为作为南京城最年轻的一位保安会会长,江澈想要坐稳这个位置必须要有过人的实力与威信,而这两样东西最容易在战斗类场合体现出来。袖手旁观了一会儿后,当他发现自己的人手有些渐露败象,就操起一柄长刀,跃入了殴斗的人群中。

那是一柄约三尺长、三寸宽、厚背薄刃、由百粹精钢制成的长刀,刃口在暮色中闪耀着冷冷寒光,有着可想而知的锋利。持刀在手的江澈,眼神变得剽悍冷锐,身手异常矫健灵活,不再是斯文绅士的模样。他一边腾挪闪避着所有攻向他的武器,一边快如闪电地挥舞着手中的长刀。每一道利刃光芒的闪现,都伴随着血珠的喷洒与惨叫声。

江澈亲自上阵后,一群地痞流氓很快就兵败如山倒,领头的那个精悍壮汉脸色变得难看之极。之前,他对江澈是轻视的,虽然听说过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但他总觉得毛头小子没准只是撞大运才爬得这么快。

耳闻不如目睹,今天亲眼看到江澈如此精湛绝伦的刀法,如此矫健绝伦的身手,壮汉才真正明白他不是凭侥幸凭运气,完全是凭实力上位,想不服都不行了!

“我们走。”

悻悻然一挥手,壮汉窝囊透顶地领着一群残兵败将走人。在他身后,江澈正接过手下递来擦血的一块白毛巾,缓缓拭去溅在脸上的点点血迹,神情淡然一如拭去几瓣落梅。

当江澈在烟土行分社摆平地痞流氓时,金鑫商社理事长李保山的宅邸中,李保山正在书房面沉如水地训斥自家儿子李星南。

“你这个糊涂东西,居然把金桂给睡了,你不知道她是江澈未过门的老婆吗?”

李星南年纪很轻,还没满二十周岁,是一个长相俊美、特别招女人喜欢的英俊小生。对于父亲的训斥,他有些不服气地嘟哝着说:“我知道,可我那晚不是喝多了嘛!而且是金桂自己主动贴上来的,她说她就喜欢我这个表哥,不喜欢那个只会打打杀杀的江澈。”

“这妮子,真是和她娘一样水性儿。”

“爹,金桂说她肚子里有了,还说要非我不嫁。您说现在怎么办?”

李保山断然否决:“不行,我已经把她许给了江澈,现在如果要悔婚把她改配给自己的儿子,江澈怎么可能咽得下这口气,一定会逼得他反水的。”

李星南不以为然:“爹,金鑫商社你才是说一不二的大老板,江澈只是你的一个下属。如果他敢反,你灭了他不就行了!”

“你说得轻巧,江澈可不是什么小喽罗,他现在是商社保安会的会长,已经有了一定的声望和势力,是想灭就能灭的吗?而且他也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保安会这两年交给他负责后,保安险卖得翻了整整一倍。接下来,我还想把金鑫的保安险卖到南京附近的大小城镇,江澈这个人我还大有用处呢。老实说,如果你不是我儿子,我会把你捆去交给他处置。”

李星南嬉皮笑脸:“爹,这些没用的话就别说了,我可是你唯一的亲儿子,就算是捅下了天大的漏子您也得出面替我收拾才行啊!”

顿了顿后,他又说:“爹,那金桂这事到底该怎么办?她可是铁了心一定要跟着我,催着我跟江澈摊牌呢。还说如果我开不了口,她就自己去跟他说。”

“什么?真是反了这小妮子了,这事还轮不到她作主。”李保山稍一思索,便拿定了主意:“事情闹到这一步,金桂留不得了,必须尽快把她给做了!”

“啊!做…做了她?!”

李星南一脸大惊失色的表情。虽然“做人”这种事他以前并不是没听过,但是被做的对象是自家亲戚的表妹,却令他无法不惊骇震动。

金桂是金鑫商社前任保安会会长金成的独生女儿。

金成与李保山是郎舅关系的姻亲。五年前金成死于一次神秘暗杀,凶手迄今没有查明是谁。当时金桂才十二岁,于是李保山把外甥女儿带回了家抚养。后来见保安会弟子江澈能力出众,有心笼络其为忠实的左臂右膀,遂将金桂许配给他,约定等她年满十八岁就正式出阁嫁作江家妇。

金桂明春就十八了,江澈也历练得越发出色了。李保山去年已经正式把江澈提拔起来当了保安会会长,同时也破格让他成了金鑫商社理事会的一员。他还打算今年下半年就开始预备婚事,把这位精明能干的属下彻底变成自家人,从此同忾连枝休戚与共。

万万没想到,自家宝贝儿子却在这个时候捅出这么大的漏子,而外甥女儿还不知轻重地嚷着什么非表哥不嫁。为了平息事端,李保山只能痛下杀手了!

怔了片刻后,李星南有些不敢相信地求证:“爹,金桂好歹是您的外甥女儿,而且肚子里还怀着咱们李家的骨肉,您真要做了她吗?”

虽说金桂是外甥女儿,李保山已经养了她好几年,平时也挺宠着她的,可那只是一种对待小猫小狗似的宠法。如果温顺听话就是心肝宝贝,如果想要咬人抓人就立马踢到一边去。

如今金桂不仅轻浮孟浪地背着未婚夫和自家儿子上了床,还仗着肚子里有了李家的种,闹着要悔婚改嫁表哥。这种不知轻重会影响到自己利益的行为,李保山绝对无法容忍,就算是亲戚也照“做”不误。

李保山的神色变得阴鹜之极,眼神比冰刃还要冷漠无情,“她只是外甥女儿,又不是亲生闺女。就算是怀着李家的种又怎么样?只是一个还没成形的胎儿罢了!星南,你别心软舍不得,日后想要有的是,还怕找不到女人替你生吗?出来混一定要狠,心不狠则站不稳。如果连个女人都舍不下,你以后绝对成不了大事的。”

父亲话里斩钉截铁的杀气,让李星南彻底放弃了为表妹求情的念头,只是在心底不无庆幸地暗想:还好我是他的亲生儿子!如果只是外甥侄子之流,现在一定小命不保…

几天后,金桂在玄武湖乘船游湖赏春时不慎落水。过了半个时辰人才被捞上岸,早已气息全无。噩耗报到江澈耳中时,他的眉心微微一跳,沉默着久久无声。

对于金桂这位未婚妻,江澈一向并不太在意。她是前任保安会会长金成的女儿,他十二岁就进了金鑫商社保安会当小弟,可以说从小就认识她。金桂人长得不难看,性格却不太好,是那种被宠坏了的娇娇女,这一点不太讨他喜欢。他尤其不喜欢她有事没事总爱抓一把瓜子磕着,走到哪儿瓜子壳就飞到哪儿,两瓣红唇仿佛永远都在吐瓜子壳。

但是不喜欢归不喜欢,三年前李保山作主把金桂许给江澈时,他还是要作欣然接受状。被商社大老板看中招为外甥女婿,是一件十分有面子的事。他不会亦不能拒绝,否则就太不识抬举了。

这些年,金桂渐渐出落成了大姑娘。眼看明年就要完婚了,但是江澈敏锐地察觉到她心底并不太认可与自己的婚事。每次他去李家宅邸时,只要遇上了她,她总是翻着白眼一副不待见他的样子。但是对着表哥李星南却总是一派笑靥如花,言谈举止都透着无比亲昵。他不是傻子,看得出金桂的心思不在自己身上,分明在恋着她那个俊俏的表哥。

江澈估计金桂可能不愿意嫁给自己,如果她想要悔婚的话他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喜欢她,那就退了这门亲事好了。他只是想着,不知道李保山会如何出面跟他解释这件事。毕竟当初是他拍板作主把外甥女儿许配给他,如今要是想改辙易张地将金桂改配给自家儿子,那么对他一定要有一个万全的说辞与交代才行。否则,就算是商社理事长,也不能这么欺负人的。

江澈万万没想到,会先听说金桂意外落水淹死的消息。这个时候她突然死了,婚约自然也就泡了汤。这个巧合让他无法不起疑心:她真是自己不小心掉下湖淹死的,还是…

第六章

事故当天,江澈就赶去了李家宅邸帮忙料理金桂的后事。一身黑色长衫,神情肃穆哀伤。

李保山一脸悲戚地拉着他长吁短叹:“金桂这孩子真是可怜啊!年纪轻轻的居然就去了!倒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些年来她就像我亲闺女一样,忽然撇下我走了,我这心里真是不好受啊!”

“山爷,您保重。金桂已经去了,再难过也无济于事,您要当心自己的身体才是啊!”

“阿澈,金桂是你未过门的妻子,我原本都准备替你们办婚事了,没想到却出了这种事。唉!”

“山爷,是我没福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