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想着自己,从不为身边人考虑哪怕半点。”想起曾经痛恨的任天的野气,舒兰如今只剩遗憾:“还怨什么,人都不在了,小天死了,仇人也死了…剩下的,就是混过一生了吧?一起啊。”抬首,看着存道君。

纵使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周存道何尝不是满心伤痛,那些疤痕,凹凸不平,两人相对,可以抹平那些坑坑洼洼吗?揽过她的柔肩,靠在自己腰上,无言。

任天不知道自己怎么出来的,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来。站在大门外的任天张着嘴,愣了很久,直到火红的霞光有些刺眼,才颤抖着右手,拔刀。奸夫淫妇,奸夫淫妇…只会说这四个字的任天铁青着脸,明明步子都迈不出去,手刃绿帽子的始作俑者的决心却是无比坚定。奶奶的,老子让你照顾她,可也没说让你这样照顾啊!早知道这样,宁愿她死了老子都不会跟你提一个字。你这哪叫兄弟啊,这这这,比吴德还要无德!老子死了就搞老子的老婆,他娘的你死了我搞你老婆你愿意啊?咋就不将心比心呢?天下那么多女人,搞哪个不好啊,主意居然打到嫂子头上,把你碎尸万段都解不了我心头之恨!

舒兰也是,儿子死得那么惨,不晓得收心养性替老子守节,居然这么快就和小叔子勾搭成奸!你好歹也等个十年八年的吧!难道一没男人你就受不了?这不是贱货嘛!不守妇道,不守妇道…气死我了。

任天的感觉,不亚于最喜欢吃的东西刚到嘴没一会儿,掉了,真要掉地上砸个稀巴烂也就算了,偏偏直接落到别人嘴里,而且还是自己求人家接的。

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觉得这么窝囊,挫折感和自卑感不断地噬咬他的心,连吴德都没有给他这种感觉。在吴德手中时,他只想活下去,只想东山再起,报仇雪恨。可现在,就在刚才,周存道从床里出来,替舒兰画眉的一刹那,郎情妾意,风气无限,随之是房上的任天恨入骨髓,心死如灰。

手还在发抖,嘴里还在喃喃奸夫淫妇,明明刚才就可以把他们斩于刀下,任天望天:“可是我为什么要跑出来?”

“任天从不为我画眉…”

“他只想着自己,从不为身边人考虑哪怕半点…”

耳边回荡着她的埋怨。是这样的吗?任天怔怔回忆,记忆中,她好像是娇嗔着让自己为她描眉,当时他觉得自己手粗,画不好,只会出丑,且发自内心地觉得吃饱了撑的,娘们的玩意儿嘛,老爷们掺和什么,多丢份!她不高兴,扭着腰唧唧歪歪,他一个不耐烦,因为在床上,也摔不着,推了她一把,看她歪着身子伏在那儿,说了声:“无聊!”

她那时应该很生气吧?可她生气的时候实在太多了(多半是因为猪猪的粗鲁),哪有闲工夫一一赔笑化解?老子又不是她的丫鬟!任天觉得自己还是很占理的。原来她那时就记下了这一笔,恨上了。她就是因为这个,所以夫君死了,一点儿也不悲伤,反而活得越发滋润?这贱婊子!任天的刀尖直戳入地,发出尖利的一响,火星四溅。

“可是我为什么要跑出来?”又复望天,几乎是怨念了。

其实不用想也知道,还是那个关于安定的问题。任天的火气突然消失,对着影子,竟然苦涩地笑了起来。那个什么兰,知道吗?老子这次来,就是接你去过安稳日子。不要那些自由,不要那些飞扬,不要血腥不要尘沙,只要与你厮守到老,寡淡索然亦无怨无悔。经过那么多,我已愿意弥补一切,你说,我就做。

可你不给我这样的机会了,你跟了别人,和别人如胶似漆,恩爱缠绵,没我什么事儿了。

自从舒兰落到吴德手中,任天一直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对不起她的人。他无数次地默默发誓,只要留得一命,哪怕不复仇,也要和老婆厮守到老,平安是福。原来她那么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任天咬牙,她一定后悔嫁自己这么个丈夫,所以得知他死了,那么快就和周存道在一起,好像所有不幸都不曾发生。也是,谁愿意和朝不保夕的糊涂汉子过日子呢?周存道那样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翩翩公子,自然是合娇小姐的胃口。怪谁?不怪舒兰,也不怪周存道,怪我自己!

终于知道逃避的原因了,原来,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任天擦去不小心滴落的泪水,当然了,他不承认这是眼泪:“他们更合适…”

命运真是奇妙,如果当初是周存道去而又返,捡起了地上的舒兰,会不会又是另一番情景?得如此良婿,她会乐的合不拢嘴吧,她会感激上苍的安排,补偿了她所有的不幸,然后欢欢喜喜,甜甜蜜蜜地和周存道过日子。周存道也不会继续做土匪,他们会找个僻静的地方,好好安一个家,认认真真地过和世上任何夫妻都一样的小日子。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有孩子,再过十多年,他们老了,就能抱上孙子…她会很幸福,挑不出毛病的那种幸福,不像现在,虽是有了好归宿,先前却吃了那么多苦,受老公的气,为老公生孩子,好容易安稳了,吴德又来了,于是受辱,于是失去孩子,最后,失去丈夫。

她一个柔弱女子,还能怎样?还能要求她做得更好吗?

方才,她依偎在周存道怀里,似乎很是满足的样子。就让她这样幸福吧,何必再让她烦恼,让她痛苦,让她撕心裂肺?虽然任天一想起老婆的身子被最好的兄弟享用,还是恨得头盖骨都要爆炸。

任天发现他简直谁都不恨了,人人都有苦衷,人人都不容易,靠!

“哎呀!”任天拍了下脑门,突然想起老头儿。这家伙之所以这么爽快放自己出来,还无事献殷勤地提供详细地址,原来早知道周舒二人不纯洁!我说呢,老头儿怎么与人为善起来,临走时还说:“祝愿贤伉俪双宿双栖,白头到老。”原来说的不是他任天,而是周存道!

一定要找老头儿算账!!

总算有了正当理由离开此地的任天,拖着明晃晃的大刀,揣着支离破碎的心去舔舐伤口。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9 章ˇ 

雨中的任天像一头敏捷的豹子,射出的弹丸一般射进老爹的府邸。

伤口舔完了,不再滴血,只余钝痛,这笔账,却是不得不算的。如果不是老头有意耽搁,那么现在,抱着舒兰的就是自己!

可惜目标不在。

客厅没有,就去卧室,一脚踹开门,正在喂药的小丫鬟尖叫一声,手上的勺子吓飞,掉在地上砸个粉碎。阴雨天气,屋内昏暗,任天只看见床上的一角睡袍,拳头就紧握了起来:“你早就知道!”

来者不善,狄远向丫鬟示意,后者收拾东西跑了,只有杀气腾腾的任天咬牙追问:“为什么不说话,不敢说,还是没脸说?!”

良久,狄远一声轻叹:“天儿…”

“少来这套!”任天再也不理老头的怀柔之术:“别装了,跟别人装,跟你儿子也装,躺到床上好玩啊?小心人没骗到,咒了自己。”

狄远伸着枯瘦的手,再次轻不可闻地:“天儿,过来…”

“叫魂那?”任天皱眉,倒地是过去,他要看看老头玩什么花样,走进一看,倒吸一口冷气:“你…不是变戏法的吧?”

狄远的面色灰暗,才几天的工夫,人瘦了一圈,所有的活气好像被什么东西抽走的了,看着儿子,苦笑:“你回来,是找我算帐的吗?”

任天最大的弱点就是同情弱者,就算不伸出援手,也不会再行欺压:“老头,你怎么搞成这样?”

看他的样子,好像再说:谁欺负你了?我去扁他!狄远只好再次苦笑:“不是被你气的,放心。”

“你不是一向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任天狐疑地搭上老头的脉,其微弱让人怀疑他居然活着。

眼前的儿子才是最好的药石,虽然他从未把自己当作父亲尊敬,半晌,狄远放弃了听他叫一声爹的念头,缓缓道:“官场如战场…”

我靠,任天垂下头,败给他了:“你唱戏啊?”

“你对我能不能有点耐心,就当对一个长者!”狄远在虚弱中爆发了,眼睛骤然瞪大。

任天无奈点头,觉得挺憋屈的,是你对不起我啊老大,怎么到头来你成了最可怜的人,难道是传说中的人至贱则无敌?

“吴闻启,参了我一本。”狄远沉声:“我要去潮州上任。”

“然后呢?”

“然后就是我被贬了。”狄远看了他一眼,像在说,笨小子,真没常识。

任天挠头,有些好笑:“然后你就成这样了?”

“谁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这么多年,根深蒂固,我以为我不可动摇。圣旨来时,一口血没压住…”狄远长叹:“小子,今后,自求多福吧。”

任天笑了笑,没觉得多受损失:“彼此彼此。”

没有预料中的反应,狄远不可思议地瞪着他,像在看一只怪兽。

任天蹲下,与他对视,沉重而缓慢地:“让我丢了老婆,你不是我爹,明白吗?狄大人。”

“你真记仇,像你母亲。”狄远重病之下,锥心刺骨的剧痛伴随着心灰意冷。原来做了那么多,儿子依然不是自己的。他到底要什么呢?

任天心有灵犀地回答了父亲的疑问:“没有儿子,我觉得活着失去意义,没有妻子,我已无所谓生死。”

狄大人郁闷,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和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小屁孩周旋,岂只掉价而已:“你还年轻,来日方长,别这么快盖棺定论。”

生平最讨厌别人对自己说“你还年轻”,任天拉下脸,年轻就无权发表对人生的看法啊?年轻咋了,年轻有罪啊?看你们嫉妒的。沉默片刻:“吴闻启那老东西向来毫不留情,一旦出手,不容翻身,恐怕不会轻易放过你。”

“不把我整到死,他哪会甘心?”狄远说起老对手,竟有些活力四射起来:“二十年,我没压过他一头,他也给过我一记暗招,他没让我无地锥之地,我也没让他讨得便宜。就这么过了二十年,我们还是老对手,今天我走了,明天还会回来…咳咳。”

任天拍着他:“行了行了,你俩比谁先死,可别让他笑到最后。”

如果愿意,也可以当作关心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狄远做了这么多年无情老爸,听到这些变相关切,还是忍不住盈泪于眶:“孩子,你不怪我了?”

“怪,怎么不怪!”任天不但怪他,还怪叫。

狄远闭目,睁开时,无限感慨,声音也变了调:“若是向你道歉,你能原谅我吗?”

“不能!”任天毫不犹豫,原谅你,那我岂不是连个恨的人都没有?

暮年的老父终于无言。

“我走了,让人知道我是你儿子,首先把你往死里整的就是吴闻启,我杀了他儿子,他还不杀你全家啊?”任天顿了顿,起身,说走又没急着走,挠挠头,掏掏耳朵,嗯哼几声,最后,还是低低地:“再见…爹。”

狄远没听见,或者说听见了也没时间反应,任天已经大步流星走出去了。

按理说,应该把周存道找出来揍一顿,好让他知道自己的宽宏大量,他得到舒兰,并不是因为兄弟死了,而是兄弟大方。任天还真想这么做,他不是小李飞刀,不会暗地里咽苦水,把自己折磨得不人不鬼,他的牺牲一定要让对方知道,免得今后相见,还怨恨上了,里外不是人。

只是别让舒兰知道,这个女人,要是知道她的天哥还活着,一看,自己又跟周存道成了实质性的夫妻,还不哭死啊?那可有的纠结了,说不定又得去跳崖——跳一百次也不管用了,生米煮成八宝饭,还是豆沙夹心的。

大雨过后,天空放晴,脚下青砖清亮如镜,天边一道彩虹,炫目多姿。

任天停下脚步,却并非欣赏彩虹,一手按刀,因为背后有人跟踪,轻功不赖。

已经易容,又换了身装扮,不可能被人认出,满心疑惑的任天很快就松了口气。那些人与他擦肩而过,奔向一条小巷。

任天发现地上有血,细长,一路蜿蜒,抬起头,刚好看见巷口一抹黄色身影。经过那么多痛苦创伤的任天反应比平时慢很多,觉得熟悉,半天也想不起来是谁,直到鸳鸯刀折射出的光亮一闪而没。

金妍蝙蝠一样挂在小巷深处的墙上,腹部的伤处还在流血,一点儿也不影响她听见极轻的脚步声正在逼近,屏息,重复过无数次的招数,对自己身体一样的熟悉,鸳鸯刀划一个弧线,刀身顿时沾血,又一个偷袭者毙命,这已经是第三个了。

还有两个,金妍一边默念,一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顺着围墙流进土里。

天边的彩虹依然美丽,只怕永远也看不见这样的彩虹了吧?几近虚脱,甚至产生幻觉,毫无征兆地,金妍听到两声惨叫,这样的情形下,是很令人振奋的。

又有人逼近,是敌是友?这样想着的时候,身体却不再听话,凌空掉落。

腰上是一只有力的手臂,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那只手,那个人,那熟悉的,浓重的男子气息,金妍满足地微笑:“天哥哥,我死了吗?我见到你了。”

任天心疼地看着她流血不止的伤处,像个没保护好小妹的大哥:“我来晚了…你怎么在这儿?”

“天哥哥,不要放手。”金妍的肃杀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小鸟依人的无限柔情,钻进任天怀里,昏了过去。

找了间客栈,安顿好金妍,任天便为她疗伤。伤口不深,只是流血过多,故而体力不支,以任天丰富的受伤经验,没两下就搞定了,金妍仍然昏睡,看来是累了,任天于是坐在床边看着她的脸边想舒兰。

其实女人也差不多不是吗?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漂亮女人,还真没什么区别,只有丑人会丑得千奇百怪。都是女人,眼前这个,却是倾心于他很多年,任天不是傻子,女人喜欢他他会不知道?自满自负自恋都是可想而知的。舒兰有什么好?她有什么不好?真是他娘的古怪,有了前者,就看不见后者了,哪怕现在前者已不是他的女人,后者依然进不了他的心。

人心怎会如此古怪呢?

昏迷中的金妍动了动,牵动伤口,眉间一蹙,竟痛醒了,睁眼一看,还是人间,还是这俗世,眼前的人还是救了自己的那个人?

“醒了?”任天一笑:“喝水么?”

“你…你是真的吗?”下意识地坐起,腹部的伤钻心的疼,却顾不得了。

任天做鬼脸,张牙舞爪:“我是厉鬼!!”

眼前的人,一如既往的透着蛮不讲理与孩子气的跋扈,金妍几乎是震惊了,原来他还活着!可是,他明明死了,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傻瓜,我都死了,你还去替我报仇,多不值。”任天摸着她的刘海儿:“今天多险啊,他们是吴家的人?”

金妍震惊之下只有点头的份。

看着她憨憨的样子,任天也觉好笑,平时多精明的女子啊,不禁道:“只有你对我好…”

“天哥哥,你没死,我真高兴,高兴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金妍不知哪来的力气,一头扎进任天怀里:“你没死,你没死…”

如果不是因为一年才重见天日,现在在他怀里,就是舒兰了吧?任天只觉一阵强烈的空虚,身体像凭空多了一个洞,砸出这个洞的就是一个叫遗憾的东西,这东西巨大,沉重,面目可憎,避之不及,却偏偏落到了自己的身上。

为什么人要有遗憾?完美无缺不好吗?

金妍没有离开他的怀抱,因为舍不得,即使她问的是:“舒兰姐姐呢?”

“…走了。”任天闷闷地。

再次震惊,这些变数超乎她的想象。他们那么恩爱,他对她那样珍惜,珍惜得让人妒忌。任天悲哀就是她的悲哀,虽然情敌的离开,对她来说是一个大大的机会。不高兴,因为任天难受,脱口而出:“她不要你了吗?”

“是我不要她了。”任天咬牙:“那个烂女人,不值得我付出。”

“是因为小天?”金妍早已听闻孩子惨死,哽咽:“他真可怜,那么小…”

不提孩子还好,一提任天就忍不住恸哭,这么多天,他多么想和舒兰抱头痛哭一次,为孩子,也为如此之多的苦难,可终于团圆,却是永不得团圆。反正和金妍也是好哥们,任天放任悲伤,男人哭吧不是罪。

他哭得投入,她也就不怕自己的话被他听见,拍着他的宽厚的肩,得以一诉衷肠:“我多么希望永远照顾你呀,你需要我在你身边吗?天哥哥,我可以对你好,很好很好,比我自己还要好。”

夜深了,默默地伸展凄凉,又是那么长,永无止尽。

悲伤也是吧?

任天哭累了,去桌边喝水,自己也觉好笑。老子竟然哭了,上天啊,一个男人越来越脆弱是不是很恶心?

“你听见了吧?”金妍也为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轻声:“当我什么也没说罢…你心里,没有我。”

任天心头一热,突然转身,紧紧盯着她,一个劲问自己,她有什么不好?她有什么不好?她比舒兰好十倍,没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我为什么不喜欢她?她哪点差了?

金妍静静地坐在床上,面容精致而大气,无懈可击,身段干净利落,毫无瑕疵。见他眼神不对,她也怔怔地看着他,仿佛这一对视,便能看出今后的命运。

我喜欢她啊!任天内心狂吼,我为什么不能喜欢她?!

“这么多年,委屈你了。”任天上前,一把抱住她,搂得紧紧的,破釜沉舟一般:“你还肯和我在一起吗?”

呆呆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夜色,金妍什么也听不到了。这就是梦寐以求的,现在,就要到手的梦想,可是为何如此失真?良久,她含泪点头:“什么时候,我都是愿意的。”

你看,幸福如此简单,只要降低要求,顺便,忘了曾经的一切。任天对着二人相拥的影子苦笑,舒兰啊,这些都是你的,可是我要给别人了,以后,永远,不属于你。

是你亲手推开的。

几乎是赌气,任天发誓今后他一定要快乐。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0 章ˇ 

最幸福的时刻,最美好的瞬间。

你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

那该是很久很久,沧海桑田,岁月变迁,无论何时回味,永远不变,心头依旧掠过当初幸福的味道。

金妍觉得这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夜那么深,尽情宣泄着黑暗,泼墨也似,任天就在身边,呼吸相闻。他睡熟了,闭上眼睛,像个全不设防的孩子,鼻子一皱皱,嘴角撇啊撇,原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睡着了是这个滑稽样。也许梦中依然凄苦,调皮劲不见了,睫毛一动一动,甚是不安。他什么时候才能痊愈呢?金妍对自己很有信心,又很没信心,就这样凝视着他的睡脸,一动不动地等到天亮。

任天并没有碰她,只是拥着她,渐渐睡去,对金妍来说,这已足够。这样漫长的夜,他们并没有分开,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哇唔。”任天狮子似的打了个哈欠,低吼几声,慢慢睁开眼睛,习惯性地转过头,只见一张皓月般的面孔,挂着淡淡的笑。这是哪儿?任天环顾一番,才想起身在客栈,眼前这个人,是金妍。愣神,回忆昨天发生的事,换来一声叹息。

梦做得再美,也抵不住现实的荒凉,逝去的终究不会回来。

“昨晚睡得好吗?”他醒了,她就不好意思再贴着他,红着脸往外挪了挪。

任天挥去脑中随处飞舞的念头,这些东西像讨厌的棉絮,飘飘摇摇,总是沉不下去。也许是想尽量忽略这些棉絮,任天做可爱状拉过金妍的肩膀,沉甸甸的大脑袋放上去:“暖和。”

金妍不禁心酸:“以前,都很冷么?”

舒兰柔软而温热的身子又出现在眼前,任天压抑着泉眼一样冒出来的苦意:“以前?什么以前?没有以前,只有现在。”

“好了,不提了。”冰雪聪明的金妍自有一番女人的聪明,想要什么,得到就好了,何必再依自己的心意,改造得那样完美,那东西说不定就不是你的了。永不满足,也许永远无法满足:“想吃什么,我去买。油条?煎饺?汤包?”

任天的语法里没有让女人辛苦的句式,当即下床:“我去。”

金妍一笑,按住他:“让我照顾你一次吧,我说过要照顾你,以后你再照顾我。我知道你喜欢稀粥配煎饺。”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竟不知。”任天惆怅地拍了拍她的小手,不再坚持。

早点买来了,两人对坐而食,任天似乎显得有些沉重,不时皱眉,对眼前的食物也不像以前那么粗鲁,吃得呼哧呼哧的。

“粥像熬了三天,煎饺像没下锅。”金妍眨巴着眼,逗他。

任天回过神,他根本没留意嘴里东西的味道,看着金妍银月般的面庞,终于忍不住道:“阿妍。”

金妍笑得明朗:“乖乖,好肉麻。无事献殷勤,非奸…”突然住口,嘴抿得紧紧的,仿佛说中了自己的心事,低下头,也不知道脸红了没有。真是的,自己也能把自己说害羞。

“我们认识十年了罢。”任天恍若未见,自顾自说下去:“第一次见到你,是在长蛟山的聚义厅,你一点也不怯场,从哥哥背后跳出来,指着我说,你真高呀,能帮我把树上的风筝拿下来吗?”

金妍苦笑一下,知道该面对的终归要面对,坐直了身子,恢复潇洒干练:“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她真是让人省心,恐怕也令自己省心,女人做成这样才算成功吧?跟她一比,舒兰简直是鼻涕虫,最没用的就是她,没有人再比她麻烦了,人跟人一比,还真能比出优劣,尤其是女人。任天对金妍一直以来都是佩服的:“我觉得我在耽误你,你年轻漂亮有能力,我是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汉,连土匪都不是,今天不知道明天有没有饭吃,未来是怎样呢?也许被人杀了,也许醉倒街头,第二天早上就冻死了。最关键的,我没法忘掉舒兰,是的,没法忘,也许几年,也许一生,我也不知道…”

“那又怎样?”

“对你不公平。”

“那又怎样?”

任天脱口而出:“你是替代品!”

“那又怎样?”金妍微笑,可那明显是个苦笑,清晨明媚的阳光中的一个大大的苦笑。

沉默,终于沉默。任天无力地松开紧握的双手。

“现在,我很快乐啊。”金妍缓缓上前,捧着任天胡子拉碴的脸,对方的颓废令她无限爱怜。希望被他爱,与爱他,恐怕就是女人爱上男人后,唯一做的两件事:“你真脏啊,如果我们在一起,我一定要把你收拾得干干净净,喂得白白胖胖,就像我以前养的小猫。”

任天甩开头,拒绝了她的饲养计划:“昨天是我脑子发昏,你别当真。”

金妍愣住,连手也忘了收回来。

“你这么好的姑娘,我不能糟蹋。”任天是男人,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因为他们掌握主动,某种情况下,他们的意志决定了一段感情的成败。任天觉得他还是有良心有道德的,虽然他也承认金妍很有魅力,怎么说呢,那种魅力,并不是他所痴迷的。

昨晚以为已经抓到幸福的尾巴,没想到早上没有松手,幸福却还是一滑,脱手了。有句话叫是你的总是你的,不是你的莫强求,金妍从前赞同这话,现在是彻底的痛恨,不过金女士绝不会问“我到底哪里不好,你不要我”这种傻话,不是说你哪里都好人家就一定喜欢你,人是个讲究缘分的动物。越是没戏,越不要强求,哪怕他差点就是你的。

“即使你愿意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任天沉默半晌,关键是没这么说过话,且汗颜呢:“跟你在一起,我自私,不跟你在一起,我无情。我宁愿无情。”

金妍退后,碰到桌上的粥碗,一声脆响,掉落于地,眼泪也仿佛被这突如其来的破碎声震出来的,望着洒得到处都是的稀粥,好像是这十年的努力都白废了。其实不笨,明知会失望,最后一刻真正到来时还是有些撕心裂肺,真是没办法,谁有情,谁就要撕心裂肺。

像一阵清风默默刮过,金妍走了,阳光依旧明亮,明亮得没心没肺。

“任天啊,你总是伤女人的心…”做完小李飞刀的痛心状,任天望天许久,扛着大刀,身无长物地离开客栈。

这样一个清新的早晨,阳光万丈,清风送爽,明媚到无可挑剔,却不知道去哪儿。

为什么流浪远方,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