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们学校组织了一个课外活动,要求每个同学亲手做个风筝,在班级间展开比赛,我便软磨硬泡拉着他去找竹子,买材料。
宗晨说:“做只蝴蝶吧,漂亮。”
我摇摇头,坏笑道:“不,我要做粽子。”
他的脸马上黑了下来:“不行,放不高。”
“创新,创新懂不懂?”我白他一眼。
于是,在经过一周末的折腾后,一个圆鼓鼓的粽子风筝出来了,我拉着他,兴冲冲跑来广场放,可惜被他言中,无论如何也放不上去。
他立在一边冷笑:“可别说是我做的。”
我却还是得意洋洋:“粽子粽子,飞不上去的粽子,被我拽着尾巴的粽子。”
后来,他还是急急赶了一夜,做出了只平衡感极佳的东西——他说是蝴蝶。
我看了老半天,讽刺他:“这哪像蝴蝶,分明就是一只丑蛾子,那种笨的要死,只知道往亮处撞的丑蛾子。”
他不屑一顾,“丑怎么了,能飞就行——再说,蛾子才知道往明亮处飞。”
我还是不服气,拿着蛾子和粽子一起参加比赛,结果丑蛾子得了二等奖,粽子得了安慰奖——老师还夸我有想法。
那两只风筝最辉煌的时候也就那么一次,后来便被我收了起来,再后来便不知所踪,倒是之后,我对一个劲乱撞的飞蛾有了兴趣,它就没长脑子吗?
直到某天我忽然意识到,原来自己不过也是只愚蠢的飞蛾——就像现在,傻傻的等着。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来,说实话,我一点底都没有,可我还是想赌一把。
夜幕很快袭来,天色阴沉,低低咆哮的雷从天际传来——要下雨了。
此时广场对面的马路上,停着一辆银灰的轿车,事实上,车子停在这已经有段时间了。
深色的车玻璃几乎遮住全部光线,但若细心看,还是能发现,里头坐着个带茶色墨镜的男人,
像个雕像似的一动未动,而他的视线则始终锁在广场某处。
厚重的灰色云层,不时划过几道闪电,雷声由远及近,越来越大,一场大雨不可避免。
华灯初上,街上行人步伐匆匆,急着避开这次大雨,原本热闹的广场此时已安静下来。
宗晨似乎有些坐不住了,他烦躁的点了支烟,也没开车窗,任凭烟雾将他包围,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一点没变,那么任性,如果我不来,她是不是准备等到天亮?
车水龙马,营营役役,灰色调的世界里,一切都模糊,只剩马路对面的一个人影。
他忽然很想放下一切,跨过这些该死的距离,走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开始觉得有些饿,便起身,走到对面的便利店买了蛋糕和关东煮。
出来时,雨猝不及防的落了下来,我忙将食物捂在怀里,又套上帽子——还好,今天穿了件套头衫。
我知道自己像个傻瓜,不,我本来就是个傻瓜。
关东煮还冒着热气,我急急吞下一个,看见一辆汽车急驰过来,车灯透过磅礴的雨,照到我脸上,始终没有离开。
我暗暗咒骂一声,转过狼狈的样子,走到角落去。
那车灯却始终围着我转——我心里开始发慌,完了,不会被什么抢劫犯盯上了吧。
顾不得多想,我三口两口吞下蛋糕,拔腿便朝马路对面跑,那该死的车马上跟了过来,不到几秒,刺耳的刹车与咆哮的引擎在耳边响起——那车横亘在我面前,停了下来。
宗晨推开车门,恶狠狠的将我拽进车,嘶哑着声音:“你还是——这么无耻!”
我怎么就无耻了。
他飞快的扔给我毛巾,语速极快:“擦干。”
我捂着肚子,一动不动。
他回身问:“又怎么了?”
“刚吃了蛋糕,跑的急了,肚子疼。”
“你跑什么跑?”他缓下语气,面色依旧冷淡。
“我——以为你是抢劫犯。”
“呵,你想象力不错,哪个开车的抢劫犯会看上缩在角落啃干面包的人?”
“劫持人质不行啊?再说,不是干面包,是蛋糕,芝士蛋糕!”
“先擦干再说——免得,弄湿车座。”
“你把我放到对面便利店就成。”
他沉默半晌,冷淡开口:“你不是找我有事,我…就现在有时间。”
“我送你回家,先换衣服。”他调了车头,熟练的朝另一个十字路口开去。
我细细擦着头发,毛巾上熟悉的气息让我一时恍惚,车内弥漫着烟味,呵——当初还教育我。
他没有开任何音乐,这使得狭小的空间越发拥挤,异常安静。
自重逢开始,还从没有这么安宁过。
我只看见他的背影与后脑,发丝还往下滴着水,削瘦的侧脸紧绷着,单薄的肩胛骨僵硬,整个人似乎都在克制着某种情绪——和我在一起,就这么难以忍耐?
我默默的收拾好自己,视线无意间撞进那双冷淡的黑眸——他的眼底,竟然闪过几丝隐忍的痛楚与担忧。
很快错开视线,我苦笑,又开始自作多情了。
宗晨的车开的很快,撞进茫茫大雨间,微弱的光线透过疯狂的雨点,不知怎的,我竟有种末日穷途的感觉。
“到了。”他淡淡开口,“你别动,我拿伞。”
我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致,忽然反应过来——他,怎么知道地址,我家三年前就搬迁了。
宗晨打开车门,他穿着一套黑色西装,应该是下班后没来得及换,挺拔高瘦的,撑着黑伞,
眉目融进雨幕,像从英伦电影里走出的贵族。
我默默的跟着他,大雨磅礴,电闪雷鸣,可奇怪的是,我心安极了,一点都不怕,这种认知让我沮丧。
“你——知道我家地址?”我问。
他沉默半晌,直接转开话题:“简伯父——在家吗?”
“没有,他退休后,便回老家照顾爷爷奶奶,偶尔才回来。”
“哦。”他似乎松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进了家门,我冲了个澡,又换了衣服,出来时看见宗晨正盯着墙上的照片看,那是我的全家福。
他神色看起来异常安静,视线始终停在妈妈身上。
“对不起,”我听见他低喃,“叶阿姨,我没有及时回来看你。”
外面的雨越来越大,肆无忌惮,似乎要将整个城市淹没。
我的喉间忽然涌上一阵酸涩——妈妈离开已经好几年了,那阵子,爸爸像是跟着死了一样,我相信,要没我,他一定跟着去了。
而我也是从那开始,真正成长起来。
宗晨对妈妈很尊敬,事实上,每个妈妈的学生都很尊重她。若不是因为她,我想宗晨怎么也不肯过来当家教的。
有时候我也会想,若没有妈妈,我的人生路会怎样?遇不到宗晨,也遇不到头儿,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些人,都是她带来的。
夜色中直直坠下的雨幕,不知在另一个世界里,是不是也下着大雨。
“…吃饭了?”身后传来声音。
“吃了。”
“一个蛋糕?”
“恩,够了。”
“哦?”他冷冷道,“那日与卫衡,你倒是吃的多。”
和这有什么关系,莫名其妙。
“我饿了。”许久,他才略为尴尬的开口。
我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番茄,鸭蛋,草菇,豆腐,还算齐全,接着烧好汤头,开始下面,等着水煮沸。
宗晨开了电视,晚间新闻。
“今明两天有特到暴雨,部分地区可能会停电,希望广大市民做好准备…”
又危言耸听,我拿出米线。
厨房的窗半开着,雨水狠狠拍打枝叶,发出近乎肆虐的声音,屋内,宁静祥和,沸水冒着气泡,水雾弥漫。
等我将面端出来,却发现他靠着沙发睡着了。
风筝与飞蛾<4>
柔软的黑发覆在前额,眼睑紧闭,一层浅浅的黑眼圈泄露了他的疲惫,宗晨一只手还握着电视遥控器,脑袋微倾向一边,露出削瘦的下巴及冷冽的锁骨,隐隐透出几分单薄。
我没出息的——竟为他感到心疼。再次相见后,彼此总是冷嘲热讽,根本无法好好谈一次,其实我很想认真问问他——这么多年了,他到底过的好不好。
我慢慢走向他,轻轻俯身,拿走他手里的遥控器。
刚洗完的长发还没来得及扎起,湿润的发丝拂过他的脖颈,我小心翼翼,怕吵醒了他。
“别闹了,浅浅。”他忽然说了句,嘴角甚至带着笑意。
我吓得跳开,发现他还闭着眼睛。
别闹了。这句话,熟悉的让人心里发酸,而我却可耻的想念着。
而他叫我什么,浅浅…我从未听他这么叫过我,即使是在最亲密的时光。
原来睡梦中的他,也曾留恋过往。
我把面条放进电饭煲保着温,关上灯,轻轻走回自己的房间。
外面漆黑一片,雨势疯了似地变大,屋子像飘在海上的小船。我心不在焉的翻着书,累,却没有任何困意,而回忆再一次猝不及防的袭来。
据说每个人开始有记忆的年龄是三到四岁,大概是吧,可我总觉得还要早。
记得最多的,是爸爸温暖的怀,就是在那里,随着轰隆隆的火车,从杭州,上海到北京,四处的跑。
有时是很深的夜,或者很大的暴雨,还有着浓浓睡意的我便被抱起,匆匆赶去医院。
有没有疼痛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狂暴的风雨声,浓重的消毒水味,急诊室步伐匆匆的大夫,长长的,有半个瓶子那么粗大的针筒,一点一点缓慢推入手臂的细小血管。
一次又一次的发高烧,以及各种并发症,我身上似乎有着生不完的病。
而我每次问爸爸,我的感冒怎么还不好,他总是笑着说,因为你不爱吃蔬菜,体质差啊。
直到有一年,不知是五岁还是六岁,我跟着爸妈去了北京,动了一个大手术,身体开始渐渐好起来,却还是定期要去医院检查,而爱生病的体质也没改变,直到进入初中,都频繁的进出医院。
进入青春期好后,身体慢慢结实起来,也不大生病,只是不论体育课,还是其它的活动,我都无法参加,总是一个人看着他们在操场上跳跃,奔跑,游泳,先时还会羡慕,久而久之,便麻木了,拿着本小人书,自觉的坐到一边看。
一直到那时,我还是个很乖的孩子。
比如我不再挑食,甚至皱着眉头吃下胡萝卜,我也不爱出去玩,喜欢躲在家里看书,与班级的同学也总保持着距离,像个隐形人。
我们的体育课的操场,有着一堵矮墙,外面的人可以爬进来,里面的人却爬不出去,有时上课,我便坐在矮墙边上,翻着书等下课。
有次800米考试,女生们抱怨着走了过来,嘴里嘟嘟囔囔。
我听到有人用很轻的声音说,“诶,有些人命就是好,体育课只要优哉游哉坐着就行了,也不知来干吗的,这么娇弱,不如回家让老妈成天抱着喽…”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一言不发的走了,身后是压抑而放肆的低笑。
那是第一次翘课,还没放学,我拿了书包回家。
那时心情并不糟糕,拐进街角时,还买了包五分钱一颗的棉花糖。
当时的教师宿舍,有着公共楼梯与走廊,我嚼着糖,正从脖子上拿出钥匙,却听到爸妈的声音,心里吓了一跳,怕被发现逃课了,便转身想走。
宿舍大多人在上班,孩子也没放学,整幢楼安静极了,我轻手轻脚的往回走,直到清晰听到妈妈的声音。
我因好奇而凑近窗户偷看,妈妈背对着我,与一对中年夫妇说着什么,而面对着我的两人——我这一辈子都忘不掉。
“算了吧,这钱我不要,浅浅是我的孩子,我们上了保险,单位也可以报销部分医药费,这点钱我们家还是花的起的,你们拿回去吧。”
“收下吧,算是我…”女人的声音,带着歉意与哭腔。
“够了!…当初是你自己要将孩子…”妈妈的声音开始变冷,“现在知道后悔了,当初怎么狠得下心?就因为第二胎还是个女儿,就因为这个女儿有心脏病?浅浅现在很好,请你们再也不要来了——”
又响起那个男人粗暴的男人声音,“别丢人了,不要就不要,回去!反正他们也不能生孩子,既然当宝就拿去好了——别哭了,丢人现眼,你不走,那我可走了!”
后面已经记不清了,我忍住眼泪的泪,转身就跑,还努力着不发出声音。
书包很重,咯着肩膀疼的要命,手里的棉花糖也撒了一地,可我害怕,像是做贼一样,使劲的往前跑,心就要跳出来了,我觉得后面有老虎在追。
那是我第一次,那么用力的跑步,胸口火烧火燎。
我跑出家三四个街口才停下——我发现自己什么事都没有,跑了这么久也没昏倒,也没死,也还好好的。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不能跑步不能和小伙伴一起玩是因为有心脏病,而“心脏病”这个词对我来说也并不陌生。
“某某某忽然死了,据说是心脏病!”…
意味着,“随时都可能死去,”“人生完蛋了,”…
我也第一次知道了,弃儿这个词的含义。
被父母抛弃,因为是个女孩,因为有病,不要了——“反正他们不能生孩子…既然当宝就拿去好了…”
有巨大的浪,将我吞没,冰冷的,黑暗的。
原本的世界轰然倒塌。
如果爸妈可以生孩子的话…大概也不会要我了吧。
我不知道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何以沉默的接受这一切。
我一直呆到正常的放学时间,回家,什么事也没有似的和爸妈打招呼,吃饭,写作业,上床睡觉。
只是第二天起来时,妈妈问我眼睛怎么红肿成这样,我说,半夜做了恶梦,哭醒了。
爸爸摸了摸我的头说,那下次做恶梦找爸爸呀,和我一起睡,就不怕了。
可我还是怕——那个一直温暖着我的怀抱,会不会有一天也就这么离开。
我去了新华书店,翻着厚重的医书,细细的看着上面拗口而难懂的名词,似懂非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