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然后呢?”
秦绵绵也乐了。
“后来张珂忍不住笑出声了,然后老大就上去解释了,你是她老婆。领导才知道老大结婚了,让他跟组织上报,就让你来谈话了。”崇庆说完,还十分狗腿的给秦绵绵还有元明清倒了茶。
“老四,我们的呢?茶茶茶!”
张珂和朱彬看到崇庆只给秦绵绵和元明清倒茶,就开始不满。
“你们两个大老爷们的,自己倒!”崇庆转身对秦绵绵和元明清道:“嫂子,元子妹子你们喝茶。”
作者有话要说: 又到周五了,明天就是周末了,大家可以好好休息了哇。也许周末我会加更,最近稍微闲了一点。工作上面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红包晚上发。
第169章 身世之谜
都是一些普通的家常菜, 不过因去的是土菜馆, 吃的都是农家小炒菜,秦绵绵倒是挺爱好这一口的,去港城之后,口味总是吃不习惯。还有就是吃饭的气气氛也不一样, 秦绵绵很喜欢和李豪帅他们这群人一起吃饭, 说说笑笑。上次和李博书一家子一起吃饭,真的是规矩各种多啊,繁文缛节的,生活在那样的家庭之中,秦绵绵觉得李博书也挺累的。
而事实上李博书确实是挺累的。最近和颜衡在一起, 他倒是放松了不少, 只是一回到公司是各种的心力交瘁, 李家真的是太复杂了。赵晓华看着一脸疲态的李博书。
“博书, 你没事吧, 如果做不来的话, 要不你先回去吧, 我让博文做也行。”
“三姨,我可以的, 还是我自己来吧。”
李博书当然是寸步不让。职场如战场, 如果这一次他退缩了, 那么下一次就不一定有他机会了。
“那好,那你先把这些看看吧,下午有个会, 你和我一起去开吧。”
“好的。”
李博书拿着文件就出去了,赵晓华见他离开之后,就关上了本,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面,站在窗户旁,眺望着不远处的海面。
“老爷啊,老爷,当初若不是你,就没有我赵晓华的今天,你放心。只要我活着,我就会把环球国际给支撑下去,谁人也不能动弹分毫。”赵晓华随后就转身继续办公。
无人知晓赵晓华的来历,只知道赵晓华是李兆江从老家带来的人,十分善于经商,为人十分的聪慧,过目不忘,是李兆江在生意上面的左膀右臂,一般大型活动,李兆江都会带着赵晓华一起出席。
可是不管港媒多么的神通广大,始终调查不出来赵晓华一点消息,全部都封锁的干干净净。
事实上赵晓华是李兆江好友的未亡人,在遇到李兆江之前,她曾经有过一任丈夫,丈夫在她出嫁的时候,第二年就因为意外死了。那个时候,乡下还十分的落后,都说她克夫,婆婆更是不曾善待她整天活在谩骂之中,可是她却无法,虽然早年跟着老爹读过几年书,可是在乡下那是一无是处,直到有天李兆江找到了她,将她从解救了出来。
当时她是被卖的,她婆婆只从李兆江要了10个大洋就将她给买了,随后她就跟李兆江来到了港城,开始了她不一样的人生。
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她还是一个乡下妇女。连话都不敢说。那个时候港人和现在的港人还不一样,他们都说英文要不就是粤语,她听都听不懂,连李家的下人都笑她。
好在后来这些她都克服,她很感激李兆江给她别样的人生,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为李兆江生下一男半女。
“老爷,不要怕,我陪你。没事的,你瞧那么多次,你不是一样都挺过来的吗?这一次也一样,肯定能挺过来的。”她握着李兆江的手,一如当年,李兆江的牵着她的手,将她从乡下带回港城一样。
“晓华不要怕,一切有哥哥我呢。我带你去港城,到时候请你吃海鲜,穿好衣。”
赵晓华努力的克制自己不要流泪,她知道李兆江此生最不喜看到自己的女人落泪。
“晓华,这些年辛苦你了,我不是个好丈夫,没能好好疼惜你。我还另娶了其他人。”李兆江已经很老了,已经没有当年的模样了,他的脸上爬完了皱眉。
华夏首富又如何,依旧抵挡不了岁月无情的变迁。依旧会生老病死。
“老爷,没有,没有。你对我很好,我舍不得你。老爷我舍不得你。”
赵晓华终究还是忍不住哭了,她是真的舍不得李兆江,哪怕他娶再多的女人,她都不在乎。她不知道对李兆江是什么情感,她此生此世都会只记得李兆江的好。
赵晓华从抽屉里面拿出一个信封,再次打开了信。这是李兆江死之后,他去收拾东西,在李兆江的枕头之下发现的。李兆江生平爱好十分的广泛,其中书法作品更是首屈一指,一手瘦金体更是为人所乐道。
只那信封你的字却歪歪扭扭,许是后期病重的原因吧。里面倒出了一个真相,那就是李博书并非他亲子,而是沈瑶与旁人所生的。短短的几行字,让赵晓华一阵心寒。
从来就没有人怀疑过李博书不是李兆江的亲子,哪怕当时李兆江当时已经是快七十岁了,主要是李博书这人长得十分的像李兆江,简直就和他小时候一模一样。
如此相像,自然无人怀疑,都道李兆江是老当益壮,雄风不减当年。可是当赵晓华拿到看了信之后,知晓这是李兆江想要告诉她真相。可后来沈瑶死了,李博书又是谁的儿子,无人知晓。
赵晓华有个可怕的想法,她在默默的观察中。
她知道沈瑶的死肯定是和这件事情有关系,她不应该是自杀。沈瑶这个人啊,赵晓华还算是了解一些,那就是沈瑶还真的不是像别人表面上那样,人畜无害呢。事实上沈瑶也是一个心机城府极深的人,不然她也无法在李家这个高门大院生存下去。
还有一点赵晓华不想家丑外扬,李兆江毕生的心血,好不容易创下的家业,不能因为个别人的下作行为,将它给毁了。
——
晚上,秦绵绵和和李豪帅两个人手牵手的散步,月色依旧美,主要是还是秦绵绵今天心情美,看什么都美,李豪帅就站在她的身边。
“绵绵,明天谈话你不要怕,一切有我。他们也不会问你什么过分的话,你就有什么说什么就好。”
“嗯,我知道了,老公你放心吧,我可以的,你要对我有信心哦。”
秦绵绵朝着李豪帅又是一笑。
“好了,不早了,绵绵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做运动,我带你一起。”
“你这老流氓。”
李豪帅说着就搂着秦绵绵又是亲又是抱的,回到招待所里面,自然又是干柴烈火了一番。
第二天一早,秦绵绵用过早饭之后,就被李豪帅领着来到了领导办公室。
“好了,绵绵你现在就进去吧。”
很快李豪帅就出来了,秦绵绵听到喊话,收拾了一下,也就进去了。
秦绵绵进去之后,就看到三个人坐在那里,有男有女的,那三个人都抬头看了秦绵绵一眼,表情还挺随和的。
“你还真的是李豪帅对象啊。我还以为李豪帅那小子不说实话呢。”
其中一个领导开口了,秦绵绵后来知道他姓赵,大家都喊他赵教官,原本秦绵绵还有点紧张的,毕竟第一次接受这么严肃的谈话。
“嗯啊,我是啊,我和李豪帅是同班同学,从初中就认识了。”
“嗯,这些我们都调查过了,你的政审也通过了。”
赵教官朝秦绵绵示意的点了点头,让她缓解了些许的紧张气氛。
后面问了秦绵绵一些问题,无外乎就是一些常规的,顺便还提醒了她一下军嫂很辛苦之类的,军婚方面,是一旦结婚了,她是无权提出离婚的,必须有军人方提出才可以的。
很多女孩子想要嫁给军人,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军婚不能离,事实上呢。军婚也是可以离婚的,只是如果你不是军人的话,那就是没有资格了。这其实是有风险的,遇到一个好男人,那肯定是皆大欢喜了。遇到一个不好的男人,那真的是一言难尽了。
“嗯啊,我都知道了,我愿意啊。其实李豪帅对我超级好,我觉得我肯定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遇到他这么好的男人。”秦绵绵这话一说,倒是让三个领导都笑了。
“那好了,你可以走了。新婚快乐。”
赵教官示意秦绵绵出去了。秦绵绵点了起来,朝着他们鞠躬致谢,随后就小步快跑的出去了,李豪帅自然早早的就在门外等着了。
“怎么样了?”
“搞定了,哥哥我好饿,我想吃肉了。”
“你想吃什么肉,吃哥哥的肉呢,还是吃…”
“你这个老流氓,整天就知道这些,当然是吃烤肉了,哥哥,当然晚点也可以吃哥哥的肉。哼哼哼,我都不想回港城了。”
秦绵绵一想到马上就要回港城学习了,心情就特别的差。
“走,哥带你去吃肉,没关系的,咱们来日方长,以后有的是机会,走。”
李豪帅心里也舍不得秦绵绵,可是他不能自私了,秦绵绵总不能放弃一切在这里陪他吧,不能的,秦绵绵如此优秀的一个人,她可以有自己的梦想。除非是有一天她是真的累了,不想出去了,那他就养着秦绵绵。
李豪帅说的养和有些男人嘴上说的那种养还不一样呢。他是真的可以养,让秦绵绵此生无忧。
正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一个男人连一个女人都养不起,李豪帅认为那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然而他肯定不是。
转眼间,秦绵绵和元明清两人再次来到了机场,李豪帅来送他们,又是到分别的时候,秦绵绵依依不舍和李豪帅告别了,坐上飞机,飞往了港城。
“绵绵,以后咱们还可有再来的,不要不开心了。”
元明清这两天倒是玩的挺开心的,还看到了好多战斗机,搞得她都想成为飞行员了,可惜她的条件不允许,不然成为一名女飞行员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嗯啊,我知道了,就是想着回去,又要学习,好苦逼啊,我还有好多书没有背啊。我现在也后悔学医了。”秦绵绵一想到她那么多的笔迹,还有让她头疼的医学英语,整个人脑子都是蒙的。
“哎,谁说不是呢。不想学习啊,只想睡觉。”
最终秦绵绵和元明清还是回到了港城,颜衡来接机的,只是看着颜衡的脸色非常的难看。
“颜衡,你怎么了?”
秦绵绵一看颜衡的脸色都不对劲。
“出事情了。博书出事情了,李家现在内斗太厉害了,李家有人说博书不是李兆江的亲子,还拿出了证据,说他是李博文和沈瑶通|奸的私生子,如今都乱套了!
“什么私生子,这怎么可能,沈瑶阿姨不会的吧?”
秦绵绵这一时半会儿也接受不了这个事情。
“绵绵,元子我们还是先回去再说吧,这里人多眼杂的。”
“好!”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更新了哦,今天的第二更哦,第三更会很晚的哦,大家不要等了哦,红包写完第三更发哦。今天整理了一下大纲,本文顺利的话,下个月这个时候就可以完结了。新书准备换一个题材写写,还在构思中哦。
第170章 偷情出轨
对于李博书的身世方面, 秦绵绵倒是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因为她以前就听到有媒体说过,李兆江最喜欢的就是李博书,李兆江还在媒体上面公布过,那就是李博书长得很像他。
对于学医的秦绵绵而言, 从遗传学上面来说, 儿子像爸爸很正常啊,当然刚才颜衡丢下了重磅□□,那就是李博书竟然是李博文和沈瑶的儿子,换言之,李博书就是李兆江的孙子, 孙子像爷爷, 倒是也有可能, 说的过去。
这种狗血的事情, 秦绵绵以前就在狗血的网络小说里面看过, 觉得现实之中应该不会出现这种事情吧。
终于到了住处。
“叶白不在的, 他确定你这几天没在, 就没有来了。”
秦绵绵下车的时候还有些犹豫,她现在是真的怕了叶白了。
“嗯啊, 好的。”
回到了住处, 秦绵绵和元明清两人先放下了行礼, 随后就洗漱了一下,一行人就坐在沙发上面了。
“颜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才出去几天, 怎么反转这么的多吧。你不是听那些无良媒体说的吧,媒体都喜欢八卦,杜撰的。”元明清觉得这样的事情不太可能,李家那么大的家业,豪门,怎么会出这样的丑闻呢。
“不是媒体,是博书跟我说的,昨天跟我说的,他查到了线索了,杀他妈妈的那个人很可能就是李博坤了,如今警方已经介入了,只是对媒体那边一直都是封锁消息。”
“嗯?”
秦绵绵看着颜衡的神色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颜衡肯定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那么就说明李博书真的遇到了这件事情。
他是李博文和沈瑶的私生子,如果这是真的话,那么这个消息确实是很难让人接受。
“那李博书现在怎么样了?他还好吗?”
“他不好,我现在也联系不上他,他的手机关机了,我也找不到他。”
颜衡十分的着急,她今天一直都在尝试着去联系李博书,可是突然之间他就人间蒸发了,电话永远都是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了。
——
李博书现在真的很烦。他知道李博坤说的都是真的,他在调查沈瑶的死因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来到港城的时候,李博文也一反常态,对他多加照拂。
可是这并不代表他就可以接受那个事实,他是一点儿都无法接受,李兆江对他很好,真的很疼他。对沈瑶就更不要说了,也是很好。可是沈瑶和李博书却做出那样的事情,李博书甚至认为李兆江这么快的离世是不是得知了真相被活活的气死的呢。
“博书,你是不是有事情要问我?要和我说?”
李博文终究你还是找到了李博书,原本他们两个人是以兄弟相称,那么现在呢?父子吗?当了这么二十多年的兄弟,一朝变成了父子,说出来就跟笑话一样。
“我对你无话可说。”
李博书就要走了,他现在根本就不想看到李博文。李博文见他这个样子,一把就拉住了他。
“我有话跟你说。我和沈瑶!”
“你没有资格说她,都是你!”
李博文看着李博书,世人都说他长得很像李兆江,然而事实上,如果仔细看的话,他长得也十分像他。当初他和沈瑶两个人也是一念之差。沈瑶嫁给李兆江的时候,他已经年近五十了。
李兆江就算脸上保养的再好,那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他已经老了,不是十七八岁的年轻小伙子了,那个时候沈瑶很年轻,才十八岁和李博文一样的年纪。
李博文第一次见沈瑶的时候,是在一次游艇的家庭聚会,沈瑶穿着比基尼,露出了火辣的身材,那个时候他刚刚从MIT回来度假,当天晚上他就在梦中将沈瑶给睡了,每次打|飞机的性|幻想对象也是沈瑶,沈瑶雪白的胸,那挺翘的屁股,实在是太让他夜间勃|起。头一次他对女人产生了那么浓厚的兴趣。
而彼时的沈瑶也是,李兆江给了她所有的宠爱,却独独在性事方面满足不了她。而且李兆江每次做|爱的时候,从来都是关灯的,他不敢让沈瑶没看他的身体,在这方面李兆江是十分的自卑。
他人到中年了,甚至已经开始步入老年了,皮肤开始松弛了,比不上沈瑶十八岁的胶原蛋白,他害怕沈瑶看着他的样子,各种嫌弃他。而且在时长方面,李兆江也是一般,五分钟之内,纵然有再多的技巧,也是弥补不了。
当然沈瑶从来不会说什么,她永远都小心翼翼的保护着李兆江自尊心,两人相处的很愉快。只是李兆江不在的日子里,她都依靠着器具来满足自己,可她还是渴望有真人,能够在有生之年享受一场酣畅淋漓的性|爱。
终于她遇到了李博文,李博文也遇到了她,没有谁说的开始,也没有谁撩拨的谁,两个人只是一个眼神,电光火石之间磨枪擦火两人终于抱到了一起。
刚开始的时候,两人都觉得就那么一次,以后不会了,可是这种事情是食髓知味,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偷情出轨这种事情啊,就跟家暴一样,从来都是零次和多次的区别,不会只有一次。
直到有一天沈瑶怀孕了。
“怎么办,我怀孕了,孩子要做掉吧,不能留!”
“嗯不能留。”
他们两个人的意见都已经达到了一致,而那天本不应该回来的李兆江却回来,那个时候李博文去取车了,沈瑶拿着化验单就准备快点弄掉它,还是不能留。
“瑶瑶,你怎么了,这是生病了吗?让我看看!”
李兆江二话没说,就将沈瑶的化验单给取走了,沈瑶当时怕极了。
“沈…”
李博文在外面一直等,见沈瑶一直没出来,以为她后悔了,他正准备来劝说,让沈瑶不要妇人之仁,要是被李兆江知道了,沈瑶肯定是不死也要脱成皮。
“爸爸,四姨你们都在啊。”
“啊,好事啊,瑶瑶你怀孕了,怎么不给我打电话啊,太好了,明天我就去给你买栋楼给你安胎,你想要吃什么,让厨房给你做,我现在就给你去请专职保姆去。”
李兆江当然没有多想,沈瑶一直都在他的眼皮子地下,也做不出那样的事情,而且刚刚化验单他也看了,时间也对着上,从那以后,李兆江对沈瑶那是娇宠非常。对她肚子里面的孩子更是疼惜如命。
当时沈瑶生子的时候,李兆江一把年纪了,还亲自陪产,守了她一夜,亲自剪得脐带。当时李兆江看到李博书的第一眼,原本心里还有点怀疑,全部都打消了,那就是长得实在是太像了。
当时的沈瑶和李博文那都是骑虎难下,只能继续瞒天过海了,后来沈瑶害怕李博书长期在李兆江的身边被发现了,就提出将他送回南城。起初李兆江是不同意的了,后来李博书出现了一些意外,在加上沈瑶的劝说,李兆江最终还是同意了,将李博书给送回了南城了,让沈海照料他,他有空就去看看。
不然沈瑶那么疼惜李博书怎么舍不得将他一个人放在南城,哪有妈妈不想和自己的孩子在一起的。她害怕出事情,害怕到时候东窗事发李博书会受到牵连。
好在一切都相安无事,后来李博书出生之后,李博文就一直待在美帝就不曾回来,沈瑶也渐渐的收了心思,安心的侍奉着李兆江。李兆江后来病重,需要擦身,端屎尿什么的,都是沈瑶亲力亲为,不曾动用保姆。
为此李兆江十分的感动,觉得沈瑶实在是太好了,太不容易了,看来是沈瑶对他是真爱。然而事实上呢,沈瑶对李兆江没有爱情的。起初她和李兆江在一起的时候,原因很简单,她爱慕虚荣,而且还好吃懒做,喜欢钱财。李兆江有钱,对她也好,又是豪车又是豪宅的,她自然是心动了。至于后期照顾李兆江,更多的是她愧对李兆江,心里自责所致。她给李兆江戴了一顶那么大的绿帽子,而且还是和他的儿子勾搭成奸,她心里是内疚的。
这么多年了,李兆江待她不薄,她又不是那样薄情寡义之人,加上也知晓李兆江时日不多,送他最后一程,自然要好好的侍奉了。
当李博文将他和沈瑶的事情说完之后,李博书一言不发。
“我不知道博坤是怎么知道的?他从小就和爸爸关系好,我没有想到他会那样,会去杀了四姨,我…”李博文满脸的自责。
多么讽刺的称呼,爸爸,四姨,李博书看着李博文。
“人真的是六哥杀得吗?可是我怎么觉得不是他呢?”
李博书此时面无表情,看不出他有任何的情绪。
“他都已经承认了,警方找他谈话的时候,他供认不讳,承认了全部的罪行,怎么可能不是他呢。”
李博坤已经去自首了,承认是他杀了沈瑶,是她将沈瑶给推了下去了,叙述了细节。警方还在那里着手调查,当然首先是将李博坤给收监了。
“我今天去见了六哥,六哥如今神志不清,他甚至都不知道我是谁,只有在问他杀人细节的时候他才能够回答,我觉得人不是他杀得。六哥信佛,连肉都不吃,怎么会杀人呢?”
李博书冷然的看向李博文。
“这个…可能是他失去了理智,毕竟他和爸爸关系那么好。激情杀人,人在冲动的时候。没有什么什么是做不出来的,你说对吧。”李博文依旧很冷静。
“这到也是,可是我觉得比起他,还有一个人嫌疑更大。”李博书扫了一眼李博文。
“谁!”
“你!”
李博文听到李博书这么一说,突然之间就哈哈的大笑起来。
“博书,这怎么可能,我为什么要杀你妈妈,这件事情对我没有任何的好处。你是我和沈瑶的儿子,我根本就没有理由杀她。博书我觉得你想得太多了。”
“哈哈哈,这是怎么回事,我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啊,你们两兄弟,不不不,应该是父子这是在干什么呢?聊什么啊。这么的尽兴,能不能分享也让我听听啊。”
李雅琴带着微笑,踩在高跟鞋站在两人的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 第三更了哦,完成了。大家晚安了哦,我去发红包了哦。周末快乐哦。
第171章 阴差相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