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你来我办公室找我。”说完这句话她就飘然远去。以她那体型那腰围,要做到飘然写意实在有高难度,但她做到了,我很是佩服,以至于忘记问她等一下是等多少下……

想了想,我还是直接尾随上去了。

“周小琪,我记得你是X大的吧。”

“是。”我档案上都写着嘛。

“下星期,X大九十年校庆,你去做个专访吧。到时候一定有很多名流到场,你记得多采访几个,一定要知名度高的,有影响力的!”主编下达命令。

“明白,收到!”我继续毕恭毕敬,当个职业孙子。

她对我的态度还算满意,点了点头让我出去。

一出来我就垮了。

校庆啊……真是伤自尊,去的人都是精英名流,估计只有我是菜鸟去采访人。不过自尊这种东西,伤啊伤啊的也就习惯了,在倒追秦征的那些年岁里,自尊千疮百孔,百折不挠,越挫越勇……

“怎样,主编骂你了?”韩可倾过身来打探消息。

“没,让我去X大做专访。”我百无聊赖地继续摸鱼。

“好差事诶!到时一定有很多精英名流,钻石王老五!”韩可双手交握,一脸憧憬,又瞥了我一眼,凉凉道:“你已经有一个了,而且还大着肚子,肯定是不稀罕的。”

“贪多嚼不烂。”我一边吃零食一边说,“要一心一意,四个字,坚持到底哦哦哦……”

韩可一巴掌捂上我的嘴,“吃你的吧,唱什么歌!”

我哀怨地瞪了她一眼,想当年,我也是麦霸,只要我一抢到麦,就没人再敢跟我抢了——都跑光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打了个电话给沈枫,她毕业后和人合伙开了个英语培训机构,现在步上轨道了,钱赚得不少,也不用事事亲躬,她悠闲得很。

“枫枫,校庆你会去吧。”

“嗯,收到请柬了。”听那边的声音,沈枫应该是在健身房。唉……我没收到请柬……

“我们一起去吧,下周末。”

沈枫嗯了一声,又问:“你们家那位不去吗?他应该也收到请柬了吧。”

“是啊,可是他肯定不会去的啊,他最近很忙很忙啊……”我唉声叹气。

“那你去做什么?”沈枫疑惑地问。

“报社让做个专访,我想说实在不行就访问你了吧。”

沈枫嗤笑一声:“得了吧,还不如专访你家那位,近水楼台呢。他可是全国榜上有名的分析师,年轻有为啊。”

“他肯定不会同意的……”想也知道,他最讨厌这种事了。

“我猜也是,就那张扑克脸……那就星期天早上我去接你吧。”

沈枫说话做事素来雷厉风行,十足女强人。我就不行了,沈枫说我软绵绵的,推一步走一步,让人恨不能蹂躏一番。

我又让沈枫帮忙调一份这次X大受邀校友的名单,对她来说是举手之劳,她应下了,说下班后的来接我的时候一道给我。

挂了电话,韩可摸到我身边,眼红地说:“真羡慕你啊……”

“羡慕我什么?”我疑惑地转头看她。

“X大毕业啊,虽然我很怀疑你是怎么考上的。不过有很多X大的朋友,人脉比较强。”

人脉……我倒是没想那么多,不过我的人脉也不怎么样吧,认识的人是挺多,但是真正交好的却寥寥无几。

“话说回来……”韩可鄙视地看着我的手机,“你老公那么有钱,你为什么还用个山寨机?换一个吧,看着蛋疼。”

我叹了口气,殷殷解释:“你不知道,山寨机功能很强大,外形很醒目,你只需要用买座机的钱就买到一部相当于IPHONE4的手机,平时可以打电话玩游戏,关键时候还能当砖头防身……”

“周小琪,你还是继续吃饭吧。”韩可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

为什么我一说话就有人要叫我吃饭……

秦征每次看到我的手机也露出那种类似蛋疼的表情——其实我不知道真正蛋疼是什么表情,不过假设是这样吧。他也委婉劝我换一个手机,我只能委婉表示自己很三俗,就喜欢功能强大价钱强大外形强大的山寨机,并且补充一句,就像你一样什么都很强大。他沉默了片刻后,终于还是说了那两个字:“随你。”

山寨文化博大精深,我曲高和寡,他们体会不了,我也就不勉强了。没有人知道我看到PUMA的商标被换成飞天小猪猪的时候有多么惊艳,那圆润的体型,流水的线条,奔放的四个蹄子,无一不震撼着我的心。后来又有了猫叔3D版的PUMIAO,更是一大突破。

我们淫民有智慧,我们淫民有力量啊!

感慨完毕,下班了,回家。

沈枫开着车到报社门口接我,我事先跟秦征说过会和沈枫出去吃饭,让他自己在外面解决了。

“枫枫啊,其实我觉得你该找个男人了。”我一边系安全带一边说。

她油门一踩上了路,嗤笑说:“你一怀孕就当自己是过来人了?”

“没……这不是至少能找个男人陪你吃饭嘛。”我善意地说。

“少来,一个人逍遥自在。爱找男人找男人,爱找女人找女人。”沈枫转了个弯,“吃货,晚上吃日料怎么样?”

“你请客,你做主。”我闭着眼睛靠在椅背上,叹了口气,“你这车坐起来真舒服。”

“哪能跟你家男人的比啊。”

“我家男人没你有钱。”

沈枫哼了一声,凉凉道:“周小琪,你一定不了解你们家的财务状况。”

我睁开眼睛看她,两眼放光:“难道你知道?”

“道听途说加理性推测,秦征在汇市和股市至少获益八位数。”

我很是费力地掰着手指数: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

我咽了下口水:“我以为他的收入只有两百万……”

“那些只是基本收益。我一个朋友也炒股炒汇,知道点底。听说之前秦征大量沽空澳元、英镑、欧元,一比一百的杠杆下,赚了至少几百万。后来又在低点反向操作,现在美元那么弱,澳元兑美元最低曾到0.6100,现在已经快1.1了,你说他赚了多少。真是闷声发大财啊……”她说着鄙视地瞥了我一眼,“只有你这种傻瓜才会什么都不知道。”

我泪流满面地挠窗:“他没告诉我呀……”

“估计是觉得告诉你也没什么用,有那么多钱,你照样用山寨机。秦征眼光很毒,唯一看错的就是你,你品位低下,唯一看对的就是他。冤孽!”

我觉得沈枫说话太毒了,让人委实伤情,于是决定还是保持沉默。

在料理店我翻了请柬名单扫了几眼,果然有几个如雷贯耳的大名,还有那些挂在教学楼上的名字……我想起我们那高中,三栋教学楼都被冠名了,后来又被冠名了一个体育馆,唯一没有名姓的是据说花了八十万盖的公共厕所。高中那三年,八十万就成了厕所的代名词。我们历史老师几度表示,学校面积有限,再加盖是不可能了,好好努力,以后能回来给八十万正名。

所以以后同学要上厕所就会说:“喂,下课一起去周小琪吧……”

还不如死了算了,真TM三俗无极限。

名单上除了那些如雷贯耳的大名,还有些十分眼熟的。

“卫翼也去啊。”我顿了一下,“他现在做什么?”

“这个我不太清楚了,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如果够大腕的话,采访他会比其他几个简单得多。”沈枫点了菜,掏出手机作势要打,我拦住她说:“算了算了,不要这么麻烦,到时候见了再说。”

沈枫斜睨我,哼哼笑道:“周小琪,你很在意啊?”

“在意什么?”我眨眨眼睛。

沈枫笑而不语,“吃菜吃菜。”

我不是很喜欢日本料理,比较热爱辣死人的火锅,吃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才算完,但是沈枫那种娘们显然不能理解我这种爷们的情怀,总是搞一些小资的做派,对此我表示鄙视以及鄙视。

秦征对食物倒是不挑剔,在家里的话一向是我煮什么他吃什么,我的手艺不算好,但也不差,一开始煮砸过几次,他尝了一口,也不勉强自己的胃,默默吐出来,擦了擦嘴。后来成功从猪食上升为人食后,他就给我面子吃下了。

不过我仍喜欢拉着他去吃麻辣火锅,我们那地方的人怎么能不会吃辣呢!他倒是能吃辣,但还是吃得很优雅,眉头紧皱,深呼吸着,额上布着层细密的汗,白皙的脸上一片绯红,淡色的薄唇色泽诱人,着实是秀色可餐……

大一的时候我跟他套近乎只是看在同乡之谊上,如今回想起来,很有可能他自作多情了,也有可能是我的表达方式太容易让人想歪。那时候学校外面开了家正宗的麻辣烫,我很热情地邀请了秦征一起去光顾,第一次星期一他说要上课,第二次星期六他说有社团活动,第三次星期天他终于忍无可忍答应我了……刘备三顾茅庐也不过如此吧。

我在各自的碗里加了满满三勺辣椒,一整碗红艳艳的像火在烧,映得他的脸色很是好看。我还有些心虚地问:“你不是不能吃辣吧……”他眼角抽搐了一下,淡淡道:“还好。”

而后我热火朝天,涕泪满面,他面颊绯红,眼角潮红,我就愣愣就着他的美色吃得食不知味,他发觉我盯着他看,挑了下眉梢,微哑着声音说:“看什么?”

我盯着他艳色的薄唇,傻傻说了句:“我突然发现你看上去还挺好吃的。”

他听了,手抖了一下,默默地低下头,假装没听到。当时我很是一厢情愿地以为他害羞了,跟沈枫一说,沈枫表示她完全能理解秦征“无语”的状态。

“敢这样明目张胆、理直气壮调戏秦征的,估计X大只有你一个。”沈枫很是敬佩地看了我一眼,“周小琪,你真是奇葩。”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在天涯混熟了,才知道“奇葩”真不是什么夸人的话……

色、欲熏心的初吻

我和沈枫吃完日料又去逛了趟晓风书屋,买了几本孕妇必看的书。我特特问了下导购员:“有没有孕夫看的书?”

导购员抽了下嘴角:“孕夫?”

“就是孕妇的老公。”我如此解释。

沈枫推着我走,“你以为你家那位会有空看这些书吗?周小琪,你要学会照顾自己。”

有那么一刻两刻的,我心酸了一下。这话,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妈跟我说过,秦征好像也跟我说过,现在沈枫也这么说,天下之大啊……没人愿意照顾我吗?

提着书袋回到家已经九点多了,家里灯都没亮,秦征还没回来。我把东西放好后打了他的手机。

“喂?”电话那边传来秦征清冷而略微低沉的声音,我一下就听出他喝了酒,声音里带了一丝醉意。

“你还没回家啊,什么时候回来呢?”

“今天有新同事加入,在外面吃饭,我晚点回去,你先睡吧。”秦征话刚说完,那边就有人大声插话,“秦征,老婆催了吧!”说完哄堂大笑。

我忙说:“我不催你了,你别喝太多,就这样吧。”

他应了一声,掐断了电话。

男人在外应酬,女人总要给他点面子的嘛。我妈在外人面前给了我爸十二成面子,人人都羡慕我爸有个开明的老婆,不过回到家里就彻底证明了什么叫“男主外,女主内”了,一踏进家门,我妈就是女王,我爸对她千依百顺。

成功的男人征服天下,成功的女人征服男人。我妈如是说。

我洗过澡躺上床,捧了本刚买的书做睡前读物,这东西催眠的效果杠杠的,还没翻上两面我就眼皮打架了。关了大灯,只开了盏昏黄的床头灯,我看了下时间大概是快十一点,秦征还没回来。

秦征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做过一场梦了。梦到我生了个儿子,因为太可爱了遭人绑架,我抱着儿子逃亡,被全国通缉。我悲愤欲绝,儿子的小手紧紧抱着我的脖子,我从十六楼跳了下来,打开滑翔翼,儿子对我说:“妈,你好像怪盗基德哦!”

然后我就笑醒了……

“做什么梦,笑得这么开心?”我脸上被人戳了一下,那手指带了丝凉意,在我脸颊上流连。

我闻到酒气,睁开眼睛正对上秦征墨黑的瞳仁,流光溢彩。他没有开大灯,仍只有一盏床头灯照着,脱了外套,只穿着件白衬衫,领带被拉开了,扣子解了三个,露出诱人的锁骨,脸上因酒意而呈现淡淡的绯色。

我咽了咽口水,说:“我梦到抱儿子逃亡……”

他低笑一声,抬手按了按额角,“整天胡思乱想。”

他已有三分醉意了,否则平日里不会笑得这么魅惑……

“你去洗澡吧,我帮你泡壶醒酒茶。”我从床上坐了起来,又被他按了下去,两只手扣着我的肩头,那张醉意熏然的俊脸一点点逼近,四目相对,我浑身僵硬。

“周小琪……”他抵着我的额头,气息灼热,声音低低的,微微沙哑,像猫爪子在人心头轻轻地挠着,听得我瞬间荡漾了,弯起嘴角乐呵呵应了声:“我在。”

“我知道你在。”他低下头,轻啄了一下我的唇瓣。像他那样冷漠得近乎冷酷的人,却有着异常柔软温热的唇瓣。我受不住美色的勾引,回吻他。

作为一个吃货的舌头,它有着超强的分辨能力。我气息不稳地想:这个吻有红酒的味道,有啤酒的味道,靠,还有王老吉的味道!

他咬了下我的舌尖,闷声说:“专心。”

我:“……”

在我的手爬上他的后背,差点脱了他的衬衫后,他却戛然而止,离开了我的双唇,哑着声说:“你睡吧,我去洗澡。”

不负责任的男人啊……

我缩在被窝里,泪流满面地咬被子。这样撩拨了人就去洗澡……

浴室里传来哗哗水声,我被那一个热情的吻刺激得睡意全无,回想自己的初吻,好像比现在还更刺激一点。

大三上学期开学的时候,我们从X大分校搬回了本部。那时候卫翼已经出国了,全世界都知道我周小琪在甩了卫翼后疯狂倒追秦征。我成了女生公敌,他秦征却是受害者。万圣节的时候,依照惯例,各院开派对的开派对,化妆游行的也有。沈枫扮成女巫,我被沈枫扮成死神,一身黑袍,手拿钩镰,青面獠牙。

这种无聊又有趣的活动秦征从来不参加,但那一年我却看到秦征一身吸血鬼的装扮,忙兴冲冲地凑到他跟前去,他瞥了我一眼,一声不响地转身离开。我敏感地察觉出他喝了酒,见他有些反常,害怕他是什么东西上身了,急忙尾随。我们学校的湖有个传说,每年都会淹死一个人,那年的名额还没填上,所以人人都有危险。

我跟了一路,直到僻静无人之处,他才停下脚步回身看我,路灯映着他古怪的神色。“周小琪,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你还好吧……”我咽口水看着他,心里想他要真是鬼上身,我要怎么做才能驱鬼。

秦征一脸复杂地看了我许久,又转过身继续向前走。我急了,忙赶上前两步拉住他:“你到底要去哪里?”

他挣脱了,沉着声音说:“跟你有什么关系?”

“老乡,你说这话太不够意思了!”我又死命扒住他,“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青春,别想不开啊!”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想不开?”随即冷笑,“想开了又怎样?”

天才也有天才的烦恼啊!我无耻地平衡了一下,开导他说,“想开了,我请你吃麻辣烫。”

自打他认识我,那张英俊的脸上就不时出现不符合他冰山气质的抽搐表情。

“周小琪……”他像是轻轻叹了一声,没再说话。

他在草地上坐下,我战战兢兢地陪在一边,仔细打量他的装扮,才发现不是吸血鬼,只是一身黑色西装而已。他脸色苍白,唇色却嫣红,体型修长,面容俊美,看上去确实有几分像《夜访吸血鬼》里的男人。

秦征闭着眼睛,背靠着大树,微仰着脸,眉心紧皱,许久之后才缓缓舒展开来,轻喊了一声:“周小琪。”

我忙凑上前去,跪坐在他身侧:“我在!”

他忽地睁开眼睛,伸出手揽住我的腰,一双清亮深沉的黑眸里闪烁着异样的情绪,渐渐逼近,渐渐柔和,声音里带了丝蛊惑的意味。

“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傻傻看着他,作为老乡,我自然是喜欢他的,所以也没多想,就点了点头。

他薄唇一勾,右手按着我的后脑勺,仰头噙住了我的唇瓣。我仿佛听到脑中一声炸响,他灼热的气息占据了我全部的感官,后脑勺上的手紧摁着我靠近他,另一只手在我背上游移,我还没回味过来,他又离开了。

“秦……”秦征,我觉得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这句话我没能说完,他翻身将我压在草地上,又一次加深了那个吻。

吸血鬼强吻死神,真重口味啊!

末了,我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唇舌被吻得发麻,他发烫的脸颊贴着我的颈侧,灼热的气息喷在耳后,我听着他安静的喘息声,四肢酥麻酥麻的。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真正的喜欢。

他覆在我身上,不怎么怜香惜玉地压着我,我呼吸困难,推了推他。“老乡……你压疼我了!”

他闷笑一声,翻了个身,侧躺着抱住我,下颚抵在我肩头,在我耳边轻声说:“周小琪,你赢了。”

“啥?”我茫然地看着他。

他环在我腰上的那只手微微收紧,让我更贴近他的胸膛。“我们在一起吧。”

他说得好像是对我多大的恩惠似的……

我恍惚想起大二的时候,我和他一起吃饭时悲愤地说:“他们都说我在追你!”

他淡淡哦了一声,也没什么太大表示,后来想想,恐怕他心里也是那么想的,还以为我一边豪放,一边又故作矜持。

所以当他用那种大发慈悲,扶贫救灾的态度跟我说“我们在一起吧”,我真想说一句“我只是把你当老乡,男人和女人之间就不能有纯洁的友谊吗?”

我张了张嘴,看着近在咫尺的俊脸,潮红的眼角,墨染的双瞳,挺直的鼻梁,还有仿佛闪过眼底的柔情,我□熏心了,心脏怦怦直跳,跳得七荤八素,结结巴巴地说:“哦……那、那好吧……”

第二天,当他牵着我的手进食堂时,食堂的气氛刹那间凝滞了三秒钟,然后是一地芳心破碎的声音。

死缠烂打、锲而不舍、没脸没皮成了我的招牌,尽管一开始我对他真没抱什么异样情愫,但说的人多了,我也开始怀疑自己了。谎言重复一千遍都会变成真理,到后来,我也开始真心认为,其实大一大二那两年,我是真的在倒追秦征,而不是纯粹表达同乡之谊。

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身边的床位微微一沉,沐浴露的香味掩去了酒气,我习惯性地一滚,落进他怀里。

老乡就这么变成孩子他爸了……

好像,也挺不错的。

主公有难,速来救驾!

校庆当天,我认真地对沈枫建议:“今天来的很多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你好好找一个吧。”

沈枫冷哼一声:“我自己会赚钱,要什么钻石王老五。那些是没本事的女人才想攀附的对象!”

好吧,我没本事……

“那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我一边摆弄相机一边问。

沈枫托腮道:“男人,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