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这不是受了伤,担心唐氏年轻——”柳氏极力辩解。
李祐堂却根本不听,“这话既然已经说出去了,暂时就先这样。等过了年,你还是让唐氏来管家吧。以后李家,还要指望十八郎和唐氏呢。”
内宅的权力争斗,李祐堂一点儿都不在乎,他看中的是李家的前途。
他已经加入到了《氏族志》的编纂当中,但《氏族志》一日不颁行天下,他就一日不能放心。
再者,李家第三代不成器,家族的希望只能寄托在第四代身上。
李寿是第四代的翘首,他的仕途不必担心。
可其他的第四代呢?
李祐堂希望有生之年看到李寿拜相、或得封大将军,希望更多的李家子在朝堂上指点江山!
这一切,决不能因为小小的内宅之事而耽误。
柳氏,唉,到底是个妇人,头发长见识短,太缺少大局观了。
被李祐堂用“无知妇人”的眼神看着,柳氏一口气憋在心里,吐不出又咽不下,头一歪,直接昏过去了。
终于听到了满意的结果,李寿不再像乌龟爬,而是加快脚步,往桂院走去。
柳氏受了重伤,作为姻亲,王家当然要派人来探望。
这次来的不是别人,而是唐元贞和长安。
婆媳两个先去百忍堂探病。
柳氏脸色蜡黄,有气无力的靠在迎枕上,心里虽然厌恶唐宓,对唐元贞却十分客气。
唐元贞多敏锐的人哪,很快就察觉到了柳氏的口不对心。
心里暗暗存着疑惑,脸上却是恰到好处的关心与担忧。
双方不咸不淡的说了一会儿话,柳氏便露出疲惫之色。
唐元贞极有眼力见的告辞。
柳氏蔫蔫的说了句,“阿顾、阿萧,你们代我好生招待唐夫人和公主。阿唐,你陪你阿娘和阿嫂说说话吧。”
顾氏和萧氏赶忙答应,引着唐元贞和长安出了寝室。
唐元贞与两位当家主母说了说话,便和女儿去了桂院。
刚入正院,唐元贞便捉着唐宓的胳膊,“到底怎么回事?”
第372章 王家有喜
唐宓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将母亲和嫂子请进了正房。
李寿没在家,帮唐宓出了口气,便急匆匆的去了太极宫。
唐元贞左右看了看,屋内的陈设基本上都是唐宓的陪嫁,装饰风格也是唐宓喜欢的,唐元贞暗暗点了点头。
不过,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问,便没在意这些小事。
“快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唐元贞大马金刀的坐下,也不客套,直奔主题。
唐宓亲自给母亲和二嫂倒了茶汤,而后才在母亲下首坐了,“阿娘都听说了什么?”
昨天的事,发生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肯定瞒不住人。
不过,唐宓想知道,关于此事,坊间有怎样的说法。
“外面都说,李家的女眷在从顾家回来的路上遭遇了截杀,尸体躺了一地,京兆府和虎贲连夜搜查京城,都没有找到凶手。”
唐元贞吃了一口茶,沉声说道。
她没有说的是,乍一听到这个消息,她吓得魂都飞了。
什么截杀,什么尸体,她脑子里满都是她的宝贝猫儿怎么了?有没有受伤?有没有——
若不是王怀瑾再三保证,说猫儿没事,唐元贞都要冒着“违禁”(违反宵禁)的风险,连夜来李家亲自探看了。
“还有啊,我阿爹也被惊动了,直说要彻查到底!”
长安也适时的插了一句,然后略带不满的说道:“李十八是干什么吃的,竟让你陷入这般危险之中?”
唐宓有些无语,她家二嫂还真是跟十八郎看不对眼啊,什么时候都不忘怼他两句。
“十八郎给我安排了侍卫,也正是这些侍卫将那些黑衣人击毙的。”
面对母亲,唐宓没有半点隐瞒。
一是习惯使然,从小到大,她从未欺瞒过母亲。
二则,唐宓太了解自己亲娘了,就算她什么都不说,阿娘也有办法从别的地方查到。
结果都是一样,唐宓索性干脆些,主动告诉亲娘真相,省得她老人家再费精神了。
听到唐宓说李寿的侍卫将那些黑衣人全部射杀,唐元贞连个眉头没皱,反倒一脸的欣赏:“不错,十八郎的人跟他一样,行事果决,不拖泥带水!”
在宝贝女儿的安全面前,什么都是浮云。
如果唐元贞在现场,估计她也会这么做。
唐宓额角抽搐了几下,心道,这还是她那善良、高贵的阿娘吗?
瞧她老人家一脸快意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个嗜血之人哩!
“…还留了个活口,那活口已经招供,”唐宓继续说着。
唐元贞越听神色越凝重,“竟然是阿史那部落的余孽?”
唐宓点了下头,她看了看左右,忽的压低声音,“阿娘,我总觉得,那些人找上我,并不单单是因为十八郎。阿史那鹰,我也曾经得罪过他啊。”
想当年,唐宓解开了阿史那鹰的孔明锁,让他的算计落空,还在大梁君臣面前丢了好大一个丑。
此仇此恨,啧啧,阿史那鹰不惜用时疫来报复唐宓,足见其心胸啊。
唐元贞也想到了那件事,“有可能。那个贼人一日不除,你和十八郎就一日不得安宁。”
不管阿史那鹰是为了报复唐宓,还是为了要挟李寿,他的存在便是威胁。
唐元贞右手中指和拇指轻轻捻动,已经开始盘算着如何将暗藏在京城的胡人揪出来,然后再——
咕咚~
长安吞咽了一口口水,她忽然觉得,素来慈和的婆母忽然散发着一股骇人的气息,让她忍不住心生畏惧。
“咳、咳咳,”唐宓感觉到长安的紧张,赶忙出声提醒母亲:阿娘,收敛些,别吓着您的儿媳妇。
唐元贞与唐宓母女连心,一下子便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扯了扯嘴角,唐元贞身上的腾腾杀意顿时消失。
唐宓忽的想起一人,“阿娘,您还记得我的那个表姑姑吗?”
“你是说萧皎皎?”唐元贞眯起眼睛,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美艳却又不失聪明的年轻女子。
唐宓点头,“她的生母是胡姬,当年她与阿史那鹰有过接触,听说她嫁人后,也与东市的胡商、平康坊的胡姬有所往来,或许,她会有阿史那鹰的消息。”
唐元贞缓缓点头,“她的亲事还是我给参谋的,再者,她很聪明,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这倒是一个打探消息的途经,唐元贞决定,待她回去后,便立刻命人去找萧皎皎。
说完了这些事,唐元贞又说起了家里的一桩喜事,“你阿叔定亲了,议定明年出了正月举行昏礼。”
阿叔?
唐宓的亲爹王怀瑾只有一个同胞弟弟,也就是李氏所出的王怀瑜。
王怀瑜与王怀瑾年龄相差很多,他只比唐宓大六岁。
算算年龄,今年也有二十二岁了。
在大梁,绝对是大龄剩男。
按理说,王怀瑜的条件并不差。
父亲王鼎不如王鼐有爵位,却也是有实权的将军。
兄长虽然过继出去了,但却是成年后过继,跟王怀瑜的感情很不错。
且没了王怀瑾,王鼎的一切便只有王怀瑜这一个继承人。
王怀瑜本人的情况也不错,从小读书上进,虽不像唐宓这般妖孽,却也是个先生眼中的好学生。
三年前,王怀瑾推荐王怀瑜入了大理寺,从七品的主簿。
官职不算高,但大理寺是王怀瑾的地盘,由他提携,只要王怀瑜不犯太大的错误,前程还是很不错的。
这般好的条件,却迟迟没有定下婚事,原因还是出在李氏身上。
之前,李氏觉得自己儿子样样都好,便想寻个世家女做儿媳。
当然了,这其中也有跟唐元贞较量的意思。
李氏的想法很好,现实却很残酷。
王怀瑜不是王怀瑾,没有遇到第二个唐元贞。
李氏想要世家儿媳妇,世家却看不上王家的门第。
一来二去,王怀瑜的婚事就拖了下来。
再后来,李氏染上了无忧散的药瘾,被王怀瑾强制送到唐氏庄园戒毒。
对外宣称是养病,可这京里哪有什么秘密?
京城的上流社会基本上都知道了李氏“消失”的内幕,就算知道得不是很详细,大体情况也都有所了解。
有这么一个母亲,王怀瑜的婚事就更艰难了。
再一个,王鼎的昏聩也给王怀瑜拖了后腿。
婆母有药瘾,公爹是个宠妾灭妻的老混蛋,这样的婆家,好点人家的女儿都不会想嫁进来。
第373章 唐宓的征程(一)
在唐宓看来,王怀瑜就是个被父母坑了的倒霉孩纸。
李氏被王怀瑾送走后,王鼎那边便是由个姨娘当家,那姨娘忙着跟后院的一群小妖精斗法还来不及,哪里顾得上王怀瑜?
再者,她只是个妾,根本没有资格插手嫡子的婚事。
至于王鼎,早已被后院的女人们勾得魂儿都没了,若不是王怀瑾死死按着,又提前弄走了心怀叵测的妙仪女冠,王鼎还不知被挑唆成什么样子哩。
母亲不在家,父亲漠不关心,王怀瑜竟成了没人管的可怜虫。
当然,也不是真的没人管。
这不,王怀瑜的好大哥王怀瑾便给他寻了个好亲事。
“是国子监教授沈度家的小娘子,今年十八岁,因为守孝耽搁了婚期,”
唐元贞大致说了说未来弟媳妇情况,“沈度出身吴兴沈氏,数百年世家,只是他这一支在前朝时便有些没落,胜在家风纯正,家中子弟也多读书上进。沈度早年丧妻,家中一切事务皆有这位沈大娘一手操持。”
唐宓暗暗点头,看来她阿爹对阿叔真的很上心啊,这门亲事实在太适合王怀瑜了。
沈大娘出身名门,教养规矩自是一等一的好,过门后,便能名正言顺的管家,给王家整一整家风。
就算日后李氏回来了,面对规矩端方的儿媳妇,她也翻不出太大的浪来。
沈大娘年纪略大些,又从小照顾弟妹,帮父亲料理家务,显见是个有主见、性格强势的,这样的人,才能在乱象频生的王家新府里生存下去,并有能力拨乱反正。
王怀瑜有了这么一个贤内助,也能很快的支撑起门户。
“阿翁,同意这门亲事?”
唐宓对王鼎的印象不太好,尤其是最近几年,王鼎昏聩的不像样子,愈发没了长辈的体统。
唐元贞勾起一抹冷笑,“他不同意也得同意。”
王鼎可不傻,知道什么人可以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
而王怀瑾,便是他无论如何都不能得罪的人。
且王鼎又不是后爹,他也希望王怀瑜能娶得佳妇。
只是沈家的门第,在他看来略低了些。
唐宓听了母亲的话,不禁咋舌,“阿翁还嫌沈家门第低?”
拜托,人家可是兴盛了几百年的望族啊。若不是现在士庶不像过去那般界限分明,沈家女都未必肯下嫁王家哩。
“沈家清贵!”唐元贞没有多说。
唐宓却瞬间懂了,沈家前朝时就没落了,现在估计只剩下了尊贵的姓氏和清正的家风,家资什么的,就减薄了些。
尤其是沈度,只是个国子监的教授,官职低,俸禄少,开销却不少。
京城居、大不易,大梁的京官,单靠俸禄是很难养活一家人的。
很不幸,沈度就是穷京官中的一员。
沈大娘的弟弟还要进学,妹妹还要出嫁,样样都需要钱。
不过沈家虽穷了些,却不肯失了骨气,所以没有像某些落魄世家那般“卖婚”。
王家也豪富,到底不是那等没有根基的暴发户。没看到王怀瑜的嫡亲大哥也娶了世家唐氏女嘛。
夫妻二十多年,生儿育女,恩爱非常,堪称京城豪门夫妻的典范。
王怀瑾唯一的亲弟弟,应该也差不到哪里。
沈度暗地里观察了王怀瑜好几次,确定这小子跟他的父母不一样,且与兄长感情甚笃,这才答应了王怀瑾的提亲。
“家风正、规矩严,比金山银山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