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没有断?

还没有死心?

别急,刀锋利得很。

哪里还没断?

指给我看。

一刀不行,多砍几刀——

多砍几刀,总是可以的。

“我的相册里有张我过生日时洪叔叔一家与我们的合影,是不是,你拿去了?”

“是。”

“你拿它来做什么?”

“无可奉告。”

“那照片是我的,你不经我同意……”

“改天还你。”

“湛澈,你听我说……”

他忍无可忍,终于打断我:"濮如心,你说你一向都重色轻友,有冲突,当然会把我排在第一位,这个不用怀疑。我这个人别的不好,只有记忆力最好。怎么,今天你不但不重色轻友,还认了叔叔,认了朋友?”

我的眼泪流下来。“我以为你问的,是大户,”我结结巴巴地说,“他……当然不是我朋友。可洪喜……”

以前觉得这世界上最蠢的人,便是谈恋爱的男生,最爱问些诸如“女朋友哭的时候要怎么办”的蠢问题。

什么怎么办,抱住她,哄哄她,亲亲她,天大的事情,便也过去了。

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还要问,还要别人教?

此刻的我有点明白,又有点糊涂——也许女生觉得简单的,男生并不这么认为。

哭很简单。而哭的原因,却是复杂的。

“不知道怎么办”背后的心理是:即便女朋友哭了也不想退步怎么办?

他果然无动于衷地看着我哭。我越发心凉,如果换成是他在我面前痛哭流涕,哪怕让我上刀山下油锅我也马上行动,绝不会有一丝犹豫。

为了他,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退步的呢?

水横流的话响彻耳际也知道那个人喜欢你,却横刀夺爱,以此来报复我。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他说我是他的世上光。

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说:“你知道吗?湛澈,从我们恋爱后,我就开始幻想着,也许,我们会有这样一个家,不大,只有六十平方米,也许只有五十平方米。每天早上我会设置三个闹铃,一个七点,一个七点半,一个七点五十。闹表响时你就推我去关闹表,我撒着娇就是不肯。最后只好你爬起来关,带着无奈和宠溺。我们,我们鸡飞狗跳地去忙各自的事情,两个人拖拖拉拉都迟到。洗手间的水池中,总有我掉的头发,我不打扫你也不会像我妈那样叨叨个没完,而是自己默不作声把它们扫干净,浴室的镜子溅满了水花,你坐在马桶上大声喊:“如心,没纸了,给我拿卷纸!,客厅的沙发上堆满了我穿过的没穿过的衣服,旁边的衣架倒像是个摆设。我洗衣服时总是会少一只袜子……于是,于是,你就买了几打一模一样的袜子,这样随便搭,也没有袜子会觉得孤单。就像有了你,不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不觉得孤单一样……

“只要你愿意,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想要做所有让你开心的事。”

“湛澈,我执着地相信,你也会如此待我。”

我说得哽咽,眼泪越发汹涌,鼻涕也开始流,看得出,他不是不动情的。虽然没有表情的面孔充满了疏离感,但我察觉到他的变化,适才握成拳状的手,渐渐舒展开,细长的手指犹豫着,蜷曲握成拳,松开,又握紧。

“洪叔叔说,你恨他,是因为他撞你肇事逃逸,听说你当时昏迷几个月,还……一度失去语言表达能力。你的感受我都理解。可是湛澈,可不可以为了我,只是为了我,收手?他知道错了,也想补偿你。我虽然并不喜欢他,但也不想看你一直活在仇恨里。大户、张怡、李蕊……对他们的报复已经够了。过去那么久,我们一起开始我们的新生活好不好?”

我吸着鼻涕:“我一直很想有个自己的家,就像歌里唱的,我喜欢一回家,就有暖洋洋的灯光在等待。我喜欢一起床,就看到你微笑的脸庞。我喜欢一出门,就为了家人和自己的理想打拼。

他仍是看着我,不发一言,像在打量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这个人明明坐在我面前不到一米的距离,我们之间,却像隔了万水千山。

几乎是破釜沉舟,我咬着嘴唇,“湛澈,你……你是为了报复洪喜,才和我在一起的吗?”

他的肩膀在抖。

“……你爱过我吗?”

长时间的沉默后,终于,他反问我:“你,爱过我吗?”

我已经哭成这样,为什么还要问这样的屁话?

我止住哭泣,贱兮兮地拉他的衣袖:“你不要报复了,收手好不好?”

“如果,”他慢慢扯开我的手,“如果,我说不呢?”

“如果你说不,”我眼泪失控,大颗大颗滚落,低头回复他,“我想,我们还是分开一段时间比较好。”

他缓缓站起来,慢慢套上大衣,一颗颗系好纽扣,走到门边,我以为他就这样一走了之,却听到他说:“我,同意你的决定。”

那一刻,我真的听到心脏碎裂的声音。

先是砸中某一个点,继而如冰裂股,以摧枯拉朽之势,整个人——

嘭。

嘭。

嘭。

眼睁睁看着他打开门,又退同来,抬眼看我:“不,我反悔了。我不同意你的决定。”

适才碎成渣渣的心兀自一喜,因他这句话身体渐渐有了暖意,是的,他是爱我的。不管谁说了什么,只要你说,湛澈,只要你说爱我。

我顾不得哭得红肿的眼睛,从眼睛到我整个人,喜气洋洋地张开双手,心花怒放地要奔向他。

“不用分开一段时间,”那声音清脆冰冷,“我们,彻底分开吧。”

开门的声音,他脚下的皮靴踩在地板上,嗒嗒的脚步声,一声又一声。

我的笑容还僵在脸上。原来,心如刀割,是这样的。

“怎么,这就走了?谢谢你放过如心,不过……”清清楚楚洪喜的声音,这么晚,他怎么来了?

他一手抓着湛澈的衣领,另外一手正弹着湛澈衣领上积的雪,我竟不知外面何时下起了雪。

“你要记住,是如心跟你分的手,不是你甩的如心。”

“洪喜,不要!”

我喊得太迟,或者喊与不喊,洪喜都是要下手的,他弹着湛澈衣领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击湛澈的下巴,突如其来的重击让湛澈的身体失去控制,趔趄着倒退几步靠在后面的墙壁上。

他没回击,只是顺势靠在墙上,歪头看着我俩。

“你说什么,便是什么。”他的嘴角微抿,像是在节目中跟观众讲笑话,故弄玄虚又带着嘲弄的语气,分不清里面有几分戏谑几分认真。

“分是结果,至于谁提出来,重要吗?”他慢慢站直身体,走到我旁边,伸手似要帮我拂去脸上的泪,但手在快要触到我的脸时,僵在半空又缩回去。

“如心,不要哭。分手对你来说,其实是件好事情。”他看了洪喜一眼,“开开心心的……”

我哭得越发汹涌。

“她并不开心,跟你有关系吗?”洪喜强行拖我进店,“如心,走。跟他废什么话。人家都在卖你了,你还要继续帮他数钱吗?”

洪喜说这话时,拉我的手推我进店时,拿出纸巾擦我的眼泪时,他都没再说话。

“如果你要走……把……把小如,”语气顿了顿,我说,“把小齐还给我。”

忍住了直接将小湛扔到他脚下的冲动,我用全身仅剩的一点力气慢慢走向他,十几米,却像是走了一个世纪。

伸出的手悬在半空,我说:“小湛,还你。”

如果他回过头,看到伤心欲绝的我,会不会改变决定?

如果我直接拿出小湛和小如的合影照片,请他再好好考虑下,要不要收回之前的话,会不会就是不一样的结果?

他知道我如此愚蠢地说着这样决绝的话,其实是在挽留吗?

不知道的吧。

所以,在原地背对着我站定的他并没有回头,肩膀僵直得像整个人冻在那里。

他没有接我的小湛,只是轻轻呼了口气,嘴里发出“哈”的冷笑声,“你不说我倒忘记了。明天我叫小少快递你。至于小湛……反正也没什么意义,随便找个垃圾桶,扔了吧。”

*2*

我埋着头哭。洪喜便坐在旁边看我哭。他说,哭吧,哭完了,这事也就过去了。天下的男人果然都是没心没肺的王八蛋。

我哭得差不多了,去洗手间洗脸,已经快三点。于是问他:“你在外面多久了?”

“没多久,反正该听的都听到了。”

“也就是说,”我顿了顿,“你都知道了?”

“如果你是说我爸的事情,是。”

我一时语塞,怕他问何时知道这件事,知道了为什么不告诉他,只好率先发问:“这么晚,你怎么想起找我?”

他双手托腮:“你要不要听听水叔叔讲给我的版本?”

看来水橫流自己忍不住,已经跟他坦承了真实身份,父子相认了?

“好啊,你说。”

他点着一根烟,嘴里吐出一个个烟圈,自洪姨某个吸烟的朋友得了肺癌,从发现确诊到去世,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洪姨一哭二闹三上吊逼着他戒烟后,多少年没见他抽。

桌上的烟灰缸渐渐堆满散乱的烟蒂,他夹住最后一根烟別在耳后,没几秒又压在鼻子底下闻。

“今天下午法院通知我,我和大户爸的事情已经查清楚,没什么问题。因为之前停工很久,需要商量的事情太多。打水叔电话……”看来他还没习惯水横流的真实身份,继续叫水叔叔不合适,叫爸又别扭。

想了想,只好说“他”。

“打他电话一直关机,只好开车去他家。刚好看到他和湛澈站在大门口,好像在激烈地吵什么。他见到我格外慌乱,半威胁半讨好地摆脱掉湛澈,逃也似的拉我进他家……”

他居然先见的水横流,才来找的我。

“他说,洪喜,本来想等时机成熟了再告诉你。不过,既然你今天来了,择日不如撞日。其实,我,我是你爸洪一响。”

这撞日撞得……也太突然了些。

他将敞开蓝色羽绒服外套的拉链拉至颈间,脸上浮起疲倦的苦笑,“我整个人跟电脑死机似的。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后来的故事他讲得太快,大半辈子的生活几分钟就匆匆交代完毕,我打个比方,”他说,“感觉像是路边的小孩,边走边玩,只是单纯地想打个哈欠,冷不防走过一人,往嘴里没完没了地强行扔包子,扔完不了也不说原因,只管走他自己的路。”

“呃……”

这是什么破烂比喻。男人的表达方式真是不敢恭维。

“现在我不知道是要被包子撑死,还是噎死……”

是啊,你只是单纯地想打个哈欠而已。我哭笑不得,有太多疑问想问清楚,但比这些疑问更重要的,是要照顾他的心情。

“我明白我明白,”我抓着他的手,“洪喜,我知道的。有什么事情,就像你安慰我时说的,如心别怕,我在。那么洪喜,别慌,我在。”

他感激地看着我,点燃最后那支烟,吐出一团团白色的烟圈,那烟圈袅袅上升又悠然落下、消散。

终于,他开始转述洪一响说给他听的整个故事——

洪一响改名“水横流”,是有所指的,配上他原来的姓,正是“洪水横流”。不知道这老头,这些年经历了什么事情,总希望自己霸气再霸气些。

他的故事版本,是这样的——

当年合伙人卷款逃跑后,他被债主堵着要债,甚至追杀,整日里东躲西逃,南下到了福州。打工的人里他认识了一个“蛇头”,他被说得动了心,交出身上仅有的三万块钱跟随大家登上远洋货轮,途经十几个国家,安哥拉、西班牙、莫桑比克、瑞士、英国……历时七个多月,绕了大半个地球,终于到达美国。

刚到美国就被“蛇头”送到了当地的中餐馆,做着连黑人都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因要先还蛇头的五万块钱(每个人要交八万块),一做就是半年。每天工作15个小时以上,生病了只能死扛。一次凌晨两点多送外卖时,他撞见持枪的歹徒正抢劫一个美籍华人,他急中生智将滚烫的面条浇向歹徒,趁乱抢走手枪,救人一命。

那美籍华人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暂且称她为丽萨,为了表达救命之恩,愿意与其假结婚帮他拿绿卡。他犹豫了几天便同意,除了搬过去一起住,还帮助对方打理位于洛杉矶的中餐馆。他本想安顿下来后便联系洪喜母子,没多久他被灌醉,假戏真做成了真夫妻,第二年丽萨生了个女儿,却是个智障。他越发觉得对不起他们母子,因此一天拖一天,一年拖一年,慢慢死了心。

女儿三岁生日时,他开车带她买礼物,途中发生车祸,撞了湛澈。当时湛澈全身都是血倒在公路上,他一时害怕就肇事逃逸了。后面的故事他讲过,上了高速后误把油门当刹车……他肋骨撞断三根,脸部险些毁容,做了几次整容手术,女儿却受伤过重,抢救无效去世。丽萨认为他是谋杀,不想要先天有病的女儿,才做出如此卑鄙的行为,两人为此大打出手。冷静下来后两人决定离婚,中餐馆半夜突然发生爆炸,炸死7人,重伤3人,丽萨被炸掉两条腿,送进医院急救,勉强保住半条命,但因过度惊吓,精神也有些问题,时而清醒,时而糊涂。

中餐馆没法再开,又要照顾丽萨,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意外丧子的神秘富豪。那老头已年过花甲,见面后两人很投缘,请他做了管家,更允许丽萨住在保姆房方便照顾。因他又有木工手艺,连带着打理庄园的花花草草,偶尔亲自下厨做点中餐,深得老头喜欢。

故事后面的版本,跟之前江湖流传的基本上就大同小异了,如意曾跟我讲过,那富豪临死前将所有财产全都留给他。股票,存款、豪车、洛杉矶大量不动产。

突然间成了有钱人,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他无法适应。他思乡心切,动摇了几年,将手头的资产找人打理,该卖的卖,该处理的处理,很久才下决心回国,又因带着丽萨,无数次偷偷跟在洪喜后面,徘徊在家门口,却始终不敢上前相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