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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润漂亮的唇呡着,充满了挑、逗和诱、惑的味道。

似乎天生就是用来勾引女人的姿态。

鼻梁高挺而笔直,在晨光下显得更加夺目。

仿佛披上了一层霞光,傲慢的挺立在世人的面前。

普通夫妻(2)

还在紧闭的眼睛,掩盖了那眼底深邃,而看不透的情绪。

长长的睫毛让女人都为之妒忌,而那眉毛更是修长而浓度适中。

仿佛是人工雕琢好的一般,肆意的宣扬着它的魅力。

略为长一点儿的发丝,懒懒的落在了光洁的额头上。

黯淡了他身上的傲慢与邪魅,多了一份慵懒而温纯的可爱。

这真是一张无可挑剔的脸,从轮廓到每一个部位,都耀眼的夺人呼吸。

而且…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人,是自己的未婚夫。

越看越是赞叹,越看越是喜欢。

叶知秋禁不住伸出手,想要抚摸他的脸颊。

手伸到半空,就被凌慕枫截住了。

睫毛微颤,他睁开眼帘。

桃花眼的眼底,露出狡黠的笑意。

“醒了?”

叶知秋看到他睁开眼,笑问。

“嗯。”

喉咙深处发出一声低微的响声,凌慕枫伸了个懒腰,歪笑一声。

“怎么,你想谋杀亲夫?”

“你又胡说!”

叶知秋无奈于他丰富的想象力,干脆抽回手,一翻身,不理他。

凌慕枫这才心满意足的搂着她,掰过她的身子,在她脸上轻吻。

“老婆,早上好!”

熟悉的早安之吻,顿时也让她的心脏里盈满幸福。

真好,只要他在自己身边,无论有多苦,似乎都可以经受得住的样子。

凌慕枫的感觉也是。

这些天,虽然他一直躲在幕后。

可是暗流涌动,兵不血刃,情景的跌宕起伏,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的。

只有在她身边待着,心里才会变得很平静。

什么烦恼的事情都不用去想,不用去做。

叶知秋完全是一副过日子的小女人的状况。

普通夫妻(3)

叶知秋完全是一副过日子的小女人的状况。

叶知秋穿着宽大的家居服,在厨房里做早餐。

凌慕枫凑上去,从衣服下摆伸进一只手,摩挲着她温暖光滑的肌肤。

“别闹!我正煎荷包蛋呢!”

叶知秋一脸不乐意的打掉他的爪子。

凌慕枫也没再坚持,等她做好了早餐,一起用过。

“慕枫,你在上城真的很辛苦吗?”

叶知秋只是看到,他眼底有一丝的憔悴之色,想必应该是很累的。

“嗯,还行吧,刚刚上手,肯定头绪会有点多…”

凌慕枫只是摇摇头,“我只怕,还得过一个月才能消停。”

其实,一个月都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就连今天,他都是拼命抠出来的时间,才从上城赶回来的。

“你忙,这是正事,我懂。”

叶知秋当然知道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你不生气?你不嫉妒?你不埋怨?”凌慕枫有些奇怪。

如果换做其他女人,自己老公长期不能在身边待着。

就算知道是为了工作,也会抱怨几句吧!

“我知道,你是为了工作,是为了我们的将来,我不会的。”

她知道,对女人来说,一个家庭或许重中之重。

可是对于男人来说,一个家庭,不过是一道港湾。

他终究,还是要出去搏击风浪的。

叶知秋摇摇头,而后又说:“我只是怕你,会因此累坏了身体。”

“知秋…”凌慕枫心里暖暖的。

男人都希望身后有一个女人,能够理解他、体贴他,无条件的信任他。

在他累的时候,可以给他递一块毛巾。

在他烦恼的时候,能够给他一个拥抱。

一把搂过她,抱着她在自己腿上。

普通夫妻(4)

抱着她在自己腿上,柔声说:“知秋,对不起。我手上事情很多,可能…可能这个月,我们订下结婚的事情…”

“我会跟齐家说的。”

叶知秋也知道他的辛苦,她虽然有些遗憾,却也没有办法。

“可那是,我们早就订好的时间。我…”

叶知秋的手掌按在他的嘴上,她摇摇头。

“什么都不用说了。凌氏财团是你父亲亲手交到你手上的,你有责任也有义务将它发扬光大。”

她说着,又笑:“而且,你若是能真正的执掌好凌氏,我才能安心的嫁过去当豪门少奶奶啊!”

“你就不担心,我会在那边,找个小三小四什么的?”

凌慕枫有些奇怪,双城恋情,相当脆弱。叶知秋居然一点都不担心。

“你敢!”

叶知秋愤愤的说了句,而后又笑。

“你放心,我在你身边,有间谍!”

“谁?连君知吗?这个混小子!”凌慕枫愤愤不平的埋怨了句。

“知道厉害了,还不给我乖乖的!”

叶知秋也笑,伸出手指在他胸膛上点了点。

“你要是做出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你就等着,我怎么收拾你吧!”

“收拾我?要收拾,也是我收拾你!”

凌慕枫一声轻笑,一把将她扔在沙发上呵她痒痒。

一直挠得叶知秋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连声讨饶才罢。

就在这时。

两人的手机同时响了,凌慕枫和叶知秋分别去接。

凌慕枫那边,显然是连君知打来的。

凌慕枫一个人跑了,把他丢在上城。

忙得他心肝脾肺肾都要冒火,还有一大堆东西没有处理完。

而另一边,则是梅桂约叶知秋去逛街,肯定是会被叶知秋拒绝的。

普通夫妻(5)

挂上电话,叶知秋看到凌慕枫脸上有些愁云。

明白他是为了公司的事情,也不好去劝。

中午,两人一起去菜场买的菜,一起做饭。

菜场的大婶,到现在还记得这两位小夫妻。

看到凌慕枫许久没来,忍不住问了句。

“哟,好长时间没见着你了。”

“嗯,出差呢。”凌慕枫也笑。

“现在年轻人也不容易啊。”

大婶感叹了句,顺便把称好的菜给他们放进购物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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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凌慕枫拉着叶知秋去外面散散步。

南国的三月中旬,已经很温暖。

和煦的阳光照射下,让人熏熏然有种醉酒般的困意。

不想去太过繁华的闹市,两人选择坐公交车去郊外散步。

知道凌慕枫没有坐过公交车的经历,叶知秋带着他去离家最近的站牌那等车。

来去匆匆的行人,转瞬即逝的车流。

没有人注意到,一个在旁边等着车,满脸兴奋的家伙,会是身价百亿的上城首富。

一会儿车到了,叶知秋知道凌慕枫没经验,就先投币。

车上人多得很,凌慕枫一手紧紧的圈着她,一手拉着扶手。

摇晃的车厢,有些滞涩的空气。

来来往往擦身而过的人群,靠在一起的感觉真好。

凌慕枫这辈子就没有怎么坐过公交车,这番体验果然让他新奇不已。

下了车,往前走不远就是郊外。

三月的南国,春回大地,已经开始播种了。

田间地头,长出的绿油油的嫩草,路边上也长着鲜艳的小花。

“我从来就没有到过这样的地方!”

普通夫妻(6)

凌慕枫贪婪的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伸了个懒腰。

漫步在田埂上,清新的空气。

带着淡淡的青草香扑面而来,不觉让人心旷神怡。

“过去,我心情不好,就会和同学坐车过来。走一走,心里的浊气就会慢慢散去。”

叶知秋挽着他的手臂,靠着他慢慢的走。

有他在身边,真好,很让人安心的感觉。

“同学?男的女的?是不是那个齐求?”

凌慕枫眉头一皱,很是不满的问。

“你啊!”

叶知秋又好气又好笑,“当然是女生!”

远处,不少农民正在辛勤的劳作。

弯着腰,在水田里插秧。

不时的扬起头,擦擦汗,捶捶腰。

虽然很辛苦,但是也有种淡淡的喜悦。

“如果我们像他们那样,会不会更快乐一点?”

凌慕枫指着远处的那些人,忽然问。

“怎么会问起这么白痴的问题?”

叶知秋笑了笑,“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们有他们的辛苦,我们也是一样啊。”

话还没有说完,一只大黄狗,忽然从人家小院里蹿了出来。

对着两个面目可疑的不速之客,就是一通狂吠:“汪汪汪!”

凌慕枫吓了一跳。

那狗倒是细长精瘦的样子,只是龇着牙,瞪着眼,一番不耐烦且厌恶的表情。

叶知秋看到凌慕枫的样子,不免有些好笑。

想起这位叱咤风云的的总裁,今天居然跟她一起去买菜做饭、一起坐公交,一起到田间地头春游,她就觉得有趣。

这样,才是一对普通的夫妻。

“我们一定会幸福的,对不对?”

叶知秋抱着他,幸福的问。

“是啊,关键是,无论我是谁,你都会一样爱我。”

临别热情(1)

凌慕枫也抱起了她,在她脸上轻吻。

“汪汪汪!”

身后,那条不怎么开眼的大黄狗,还在费力的嚎叫着。

两人相视一笑,有些不用言说的幸福,缓缓的扩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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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日暮时分。

想起晚上凌慕枫又得离去,两人心里都挺不是滋味的。

叶知秋做了一桌子的菜,两人静默小酌。

当下,两人都是强颜欢笑,想那么多干什么呢?

又不是以后没有见面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