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依旧空空如也,空气里也只有她自己的心跳声和呼吸声。

宋姗有些迷茫和不知所措。

宋姗跪了许久,嘴角扬起一丝苦笑,她是怎么了,往日种种的经历,早已经让她深刻的认识到,做人只能够靠自己,如今她又在做什么?

她站起身,拍拍膝盖上的灰尘,转身走出这寺庙,离开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又回过头看了一眼,仿佛错觉一般,她似乎看到了一个数字7。

在往第九生产大队走的路上,她一直在回想着7代表的含义。难道是说七日后会见分晓,是了,世人对7这个数字总是有难以描绘的深意,人死后有头七的说法,灵魂在七日后才会真正离开人世去投胎,一些影视剧也总喜欢做法以七七四十九日为时间,而现代生活里,七日为一周,何尝不是在七日又七日的循环一生,将时间不停的向前推进。

是七天后林素美真正的灵魂会回来接手这具身体,还是七天后林素美的灵魂就会彻底离开消散?

她发现自己有了这样的猜想和念头后,再也不迷茫了,她有了自己的打算。

七日为期,林素美回来,她把身体使用权还给林素美,她自己回到原本的生活;而如果林素美无法回来,那她就当林素美,过属于林素美的人生,接受林家三房人的疼宠,她自己也尽力回报他们的疼爱。

有了决定后,她的心情愉悦了不少,还在路上采摘了一把扁竹根花,捉了两只飞舞的蝴蝶,不过蝴蝶捉到就立即放飞了,她的心情就如同这展翅而飞的蝴蝶。

谢长渝手上提着四五个捉黄鳝泥鳅的小竹篓,每个竹篓里面都装了不少黄鳝,一看便知晓,这又是一个大丰收。这竹篓形状有点像个葫芦,底部大,头部小,在底部放上一些能吸引泥鳅黄鳝的食物,然后放在一些会有泥鳅黄鳝的地方,至于哪里有泥鳅黄鳝,就要靠自己的经验判断了,泥鳅黄鳝钻进去后,就出不来了,这竹篓的嘴部是大有文章,端的就是只能进不能出。有了这竹篓,就不需要再跑去手捉泥鳅黄鳝了,傍晚的时候往那一放,第二天直接去把竹篓取回来就成。

人们都说谢家富裕,一是谢家的那栋房子,前两年新盖的,房屋位置好,直接引来活水,不需要挑水喝,这就减少多少麻烦了,二则是谢明会打猎,大家都猜测着,谢明凭着那手艺,去城里不知道偷偷换了多少钱了。

事实上谢家其实比大家想象中更富裕,最富裕的还不是谢明夫妻两,而是谢长渝自己。

谢长渝和郭志强,年纪小小的时候就跑进城里在各个地方转悠,摸熟了各个换买物品的地点,甚至知道在哪些地方能卖上高价钱,哪些地方的人既想吃肉又不愿意花钱,当然了,这都是吃了多次亏买来的经验。

现在谢长渝和郭志强已经不去专门售卖了,直接有人向他们预定,他们直接把泥鳅黄鳝送过去就成。城里有钱人多,但肉少,靠着那点肉票,哪里能满足,所以泥鳅黄鳝螃蟹这些物品就是最好的替代物了,而那些有钱人也不怕花钱。

谢长渝从一块土里转过来,一眼就看到了走在田埂上的林素美。

他几乎怀疑自己看错了。

林素美怎么会在这里?他下意识的看了看周围,除了林素美并无其他人。

此刻的林素美手上拿着一束扁竹根,她并未只摘扁竹根的花,而是将一些叶片一同摘下,于是在青翠的长形叶片中,白中带蓝的扁竹根花清秀宜人,她将扁竹根凑进自己鼻端,深深嗅了一下,然后灿然一笑,仿佛闻到了无与伦比的幽香。

扁竹根并无花香,连谢长渝这种对花花草草不感兴趣的人都知晓,可就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好似闻到了漫天的花香,情不自禁的嗅了嗅鼻子。

谢长渝这才觉察到自己的形象,裤腿高高卷起,还有一些泥沾在上面,赶紧找到田埂放水的缺口,蹲下来,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

再一抬头,哪里还见得到林素美的身影?

她走得这么快?

当然不是,高高的玉米杆形成了天然的屏障,她的身影被遮掩其中。谢长渝走在她身后,因为地形原因,她的身影偶尔出现,偶尔被遮掩,像是传说中的美艳妖鬼传说里的妖精,他觉得真正的妖精一定不是谄媚性感主动的妖精,而是像她这样,明明艳艳,清纯与美好完美契合,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能让你的视线完全停在她身上。

这一路走来,谢长渝第一次觉得,这一条路都有淡淡花香一般。

第13章

宋姗回到家,陈冬梅神色复杂的看了她几眼,在看到她眉眼中的甜美笑意时,轻叹了一口气,只让她进屋去吃饭,没有多说什么。

吃过饭,陈冬梅去蚕房那边看蚕,梁英则抱着孩子去照看猪,林建业父子三人则依旧跟着队长的脚步去开会,这会从去年开到现在,大家的想法从一开始的觉得林建国这人麻烦,到现在坚决跟着队长的脚步走了。

要知道,这附近养蚕的可就只有第九生产大队而已,若不是林建国学会了嫁接桑树的技术,带回了蚕种,生产队里也不会多出这么个赚钱的活计,要知道,这可不像粮食那样要上公粮,卖出的钱,就是生产队上的平分,这蚕早就眼馋了不少生产队了。

既然林建国觉得修路是必须做的事,那就干,就像当年开始养蚕那样干。

实际上林建国天天拉着这些人开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必须把这事给落实下来,然后让人去每个生产队上游说,核实。从下个月开始,就要陆续连轴转的忙碌,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

下个月底就要开始收获玉米,玉米收获回来后,还得脱籽,然后把土里的玉米杆全都收回来。玉米收拾妥当后,就得收获菜籽。然后是把玉米地里种下的红苕全都挖起来,然后翻土,又得种植土豆进去。等把土豆种进去后,又得开始收割稻谷了,那又是一番忙碌。

所以农忙季节就是真的忙,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现在要是不把修路的事给落实下来,今年冬天就不能正式动工,又不知道得推到猴年马月了。

宋姗今天也有任务,被安排进城去给林海燕送蚕蚕泡,她要去找林海燕,就少不了去林家大房去问问大婶有没有需要给林海燕带的东西。果然,易芳一听宋姗要进城,便拿出家里节约下来的一些食物给林海燕带去,易芳也是真心疼那个女儿,把家里好的都留给她,甚至还让带了十斤粮食。若不是见宋姗模样瘦瘦小小的,易芳大概还想让她多带点东西去。

进城虽说并不难,也就两个多小时的路程,但对于很多农村妇女来说,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进城过,完全不知道城里是什么样子,说到进城,不是新奇和激动,而是害怕自己会走丢,因为这事发生过不止一次两次了。对她们来说,完全没有必要进城,反正在家都能自给自足,真要买东西,也可以去附近的集市,犯不着跑那么远进城去。

而易芳若不是女儿嫁进了城里,大概也不会有机会进城去看看。

就这样,宋姗背着一个小背篓出发了,背篓里塞得满满当当,一想到要走两个多小时,这再小的背篓也变得沉重起来。

结果宋姗刚走出门不久,就被人给拦下了。

“小美。”罗志帆走向她,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听说你从桑树上摔下来,把我吓得不行,幸好你没事。”

宋姗退后了两步,眼神里带着抗拒。

她可没有忘记,林素美最终是被这个男人所抛弃,一个人在这生产队里生孩子,然后孩子也没有保住。纵然林素美一生的悲剧是因为她自己不够踏实,品行也不端正,好逸恶劳了一点,可她人生之初的悲剧,就是由这个男人所引起,若是林素美遇到一个好男人,对方肯用心教林素美,林素美也不一定会有那样的结果。

罗志帆愣了一下,若是以往,她早就高高兴兴的走到自己面前来了,当然,也会撒娇怪自己不去看她,但那没关系,他只需要哄几句,她就立即会高高兴兴了。

不得不说,罗志帆就是满足林素美审美的那种男人,高高瘦瘦白白净净,身上有说不出的书卷气,好像是一般,说不出的高雅清贵,一看就是那种爱看书学习成绩不错的人。

这一点似乎又很矛盾,林素美自己不爱学习,认为学习无用,偏偏又对成绩好的男子有非同一般的好感。

“小美,你是怪我没有去看你?”罗志帆皱皱眉头,脸上划过一丝受伤,“我也想去看你,只是围在你身边的人太多了,我怕他们看到我会传出一些难听的话。我作为男人,倒是不惧那些流言蜚语,但我怕他们在背后乱说你,女孩子总得顾忌一些这些。”

宋姗闻言,点了点头:“我也觉得是这样,我们以后,还是稍微保持一下距离。”

宋姗不知道,若是以往,罗志帆露出这受伤的神色时,林素美早就投降了。

罗志帆脸色微微变了变:“小美,你这是怎么了?”

罗志帆又上前了两步,宋姗照旧后退:“你拦着是我是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就走了,我还有事要去办,晚了就来不及了。”

“小美,你是不是听了别人的胡言乱语?我可以解释…”

“我真的赶时间。”宋姗不想和罗志帆继续纠缠,但把话说得太重的话,又似乎和之前的林素美差距太大,容易惹人怀疑,只好用这样的方式,行事匆匆的离开。

罗志帆瞧着她的背影,眼眸暗沉,难道是他和沈秋云的事传到她的耳朵里了?必须得好好和她解释解释。

罗志帆不知晓,林素美会听他解释,相信他说的话,宋姗却不会相信。

宋姗在上辈子,就那么巧的撞到过罗志帆和沈秋云的争吵。

当时沈秋云骂罗志帆负心汉,说什么不公布他们以前的关系是为了她名声作想,其实就是见异思迁,理由竟然那么冠冕堂皇。结果罗志帆竟然还要求沈秋云看在他们过去感情的份上,否认他们之间的感情,因为他决定和林素美在一起了,也希望沈秋云能祝福他们,不要破坏他来之不易的幸福。

当时宋姗就能够从那只言片语中拼凑出罗志帆和沈秋云的关系,念书时就是情侣了,前后脚来当知青,沈秋云满心喜悦的庆幸觉得和情郎待在一个地方,结果罗志帆却刻意同她保持距离,虽然不知道找了什么借口,但沈秋云显然是听从了罗志帆的意思,直到罗志帆和林素美的事藏不住了,沈秋云才找罗志帆摊牌,两人争吵,沈秋云心灰意冷,罗志帆则利用往日的感情,让沈秋云彻底闭嘴。

宋姗那时候就对罗志帆没有好感,并且为谢长渝打抱不平,不明白为何林素美怎么就看上了罗志帆这个负心人,放弃了那么好的谢长渝。

宋姗叹了一口气,不管她以后会不会一直以林素美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她都希望林素美能远离罗志帆,虽然说不能用男人对待前一个对人的态度来说明他就会如此对你,但至少很大可能会如此。

宋姗没有直接去林海燕的家里,而是去了林海燕工作的地方。林海燕在商场里的烟酒柜台当服务员,烟酒不比其它物品,买的人没有那么多,相对来说,清闲很多,可是工资却是一点不少,林海燕还能利用工作之便,和旁边几个店里的服务生都熟悉起来,一般店里来了什么新货好货或者处理货,大家都会互相传话,因此捡了不少便宜。

一看到宋姗,林海燕眼睛直接瞪大了。

宋姗也是累得不行,走了那么远的路,两边的肩膀都被竹子编织的带子勒得深陷下去,她能够想象自己双肩被磨成了什么样子了。

林海燕赶紧拿出手帕给宋姗擦汗,也把宋姗肩膀上的背篓赶紧取下来:“你今天这是怎么回事?我妈让你带这么多东西,你就老老实实带这么多东西,平时可没见你这么听话。”

看起来林海燕是相当了解这个妹妹的性子,并且因为她也是维护她这种性子的人之一,一点没有介怀的意思。

宋姗心神一跳,她似乎忘记了林素美的性格了,以林素美在家什么都不做养成的性子,怎么也不不会愿意背这么多东西来。

宋姗抿抿唇,随即又撒娇道:“好久没见你了嘛,就想着给你多拿点东西来,何况这都是大婶准备的,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林海燕就眯着眼睛看这个妹妹,一脸的“我要信你才有鬼了”的神色。

宋姗被这神色打败:“好啦,我是觉得走这么远来,就只送一点蚕蚕泡,多不划算啊!走到半路我就后悔了,太重了,我休息了好多次才走过来,差点都觉得自己得累死在路中间了。”

林海燕这才忍不住轻笑起来:“你啊你…”

林海燕伸出右手食指,在宋姗额头上点了点,似乎拿她完全没有办法。

林海燕找来凳子,让宋姗坐着休息,她则把宋姗背篓里的东西整理了一下,然后把一些小食物给同事和附近店里的服务员都送一点过去,送的都是她母亲准备的东西,宋姗带来的蚕蚕泡倒是没有分给别人,虽然这东西一点也不金贵,农村到处都是,但因为是宋姗亲自送来,让林海燕立即觉得无比珍贵了,连送人意思意思点都不愿意了。

林海燕把食物散出去后,回来就听到另外的服务员拉着宋姗聊天,脸上的笑意更是浓了些,她这个妹妹,到哪里都是如此的欢迎。

“海燕,你这妹子长得可真好,是在念书还是工作了啊?”一人问道。

林海燕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在乡下地方没念书也没有工作没什么,到了城里,就会被稍微看低一些,有工作的女子和没有工作的女子,找的婆家都是两种档次,林海燕在城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早已经明白这些不需要言说的潜规则。

“你问这些干什么?我妹妹走了那么远的路,现在可还累着。”

“哎呀,知道你心疼她。”对方的眼睛还是忍不住落在宋姗的脸上,“长得这么漂亮,有没有定婚事啊?”

林海燕一猜就是为这个,当下笑嘻嘻的回答:“我妹妹还小呢,我三婶疼她,肯定要留在家里很久,暂时都不会考虑这些。”

这话一出,对方脸上的殷勤之色立即减少了,不甚感兴趣的退后了几步。

林海燕撇撇嘴,这人有个弟弟,长得不错工作也还行,但在婚事上要求颇高,既要求对方会念书有份好工作,还得长相过关。原本有这种要求也没什么,毕竟人家条件是真好,但在林海燕见过对方后,立即在心里画下个叉叉,这人说话做事处处都露出高人一等的姿态,让人反感。

大家围观了一下宋姗后,没多久就走开了。

说来林海燕会和丈夫陶金峰遇见,也是因为在这地方,陶金峰招待客人,出来买烟酒,看到林海燕后,就对她一见钟情,从那之后,陶金峰就常常来买烟了,买的次数多了,林海燕也认识了对方,在陶金峰某一次买了烟之后,忍不住问他:“你的烟瘾这么大啊?”

就是那一句问话,让陶金峰满脸羞红,想解释,又觉得不好意思难为情,可不解释,又怕心上人会误会。

陶金峰在那里别别扭扭半天,终于鼓起了勇气告诉林海燕:“我来买烟不是为了抽烟,而是为了能看到你,能和你说说话。”

林海燕看到男人满脸的无所适从和眼中的期待,突然就心软了,就这样,他们两人在一起了。

林海燕推推宋姗的肩膀:“问你话呢,我们中午是回家去吃饭还是就在外面吃…”

“就在外面吃。”宋姗立即道。

宋姗只要想到林素美和林海燕的丈夫最终勾搭在一起,林海燕的婚姻因此破裂,就忍不住头皮发麻,连带的对林海燕家里充满了阴影。

林海燕从小就疼这个妹妹,当下就做了决定,去国营饭店吃饭。

第14章

林海燕把东西放好,和同事说了一声,就带着宋姗去国营饭店。林海燕和同事的上班时间是周末全天,平时则是上下午轮流上班,这个时间都由她们自己安排,若谁遇到了棘手事,对方也会为对方顶班,到时候还回来就是了,因此两人相处很融洽,哪怕林海燕会晚一点回来上班,对方也不会说什么。

林海燕带宋姗去国营饭店,也是打定主意要和宋姗聊聊的意思。人和人之间的感情,除了血脉联系,还有互相倾诉加强亲密度,否则哪怕再亲的人,相处起来也不会那么融洽。

自从林海燕结婚后,姐妹两人的相处时间就大大减少,因此每次见面,都是说个不停,聊着彼此的各种事,因为聊得多了,感情倒没有因为这距离生出生疏感来。

林海燕和宋姗进了饭店,服务员不冷不热的拿出菜单来让她们点菜。宋姗算了算当时的物价,就知晓这国营饭店里的菜对于普通家庭来说,那也是相当昂贵了,在上辈子她没有进过这种地方。

宋姗犹豫不决,在服务员露出不快的神色后,终于点了两个菜,一个木耳炒肉丝,一个糖醋茄子,一荤一素,够她们两个人吃了。若不是因为记忆里有林素美以前点菜的经历,宋姗其实只想点最便宜的素菜,可那样的行为,就太不符合林素美的人设了。

“要汤吗?”服务员拿走菜单时问了句,饭是需要饭票,菜直接收钱,而汤则是免费的赠品。

林海燕闻言立即问道:“今天有什么汤?”

“白菜汤和番茄鸡蛋汤。”

林海燕立即看向宋姗,示意让宋姗选择要什么汤,宋姗几乎没有犹豫:“番茄鸡蛋汤。”

等番茄鸡蛋汤上了桌,宋姗就明白为何番茄鸡蛋汤也能是免费的赠品了,说是汤,也就比白开水好那么一点点,白菜汤能看到一点白菜,番茄鸡蛋汤则是番茄和鸡蛋的影子都没有。

林海燕又把宋姗打量了一遍:“真难得啊,竟然也节约起来,不吼着要把我吃穷了。”

宋姗只好不好意思的笑笑:“两个菜够我们吃了,以前那样点菜,太浪费了。”

林海燕揶揄的笑:“这是要结婚了,提前学习当勤俭持家的贤惠女子?”

要结婚?宋姗的心漏跳了一下,随即提取林素美的记忆,林素美还真对林海燕说过类似的话,不想念书了,就想赶紧满十六岁,然后和罗志帆结婚。在农村,虽然结婚都很早,但最小也得超过十六岁,否则的话父母都会被认为是想赶紧把女儿给卖给人家,别人会有很多闲话。

林海燕之前还迟疑的问林素美,这么早结婚是不是太早了点,林素美的回答是必须得早早定下来,她家罗志帆可抢手了,她就知道好些人都盯着罗志帆。

林素美是真喜欢罗志帆,除了他的长相和气质,还有他别人都不喜欢只喜欢她的那一份虚荣心。

宋姗听到林海燕这话,脸色很明显的难看起来,反正能让林海燕察觉到。

在服务员把木耳肉丝端上桌时,林海燕看了一眼,压低了声音:“这是怎么了,和你家罗志帆吵架了?”

宋姗也压低了声音:“姐,我觉得…他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

“怎么回事?”林海燕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

“我感觉他和那个知青沈秋云不清不楚的…”宋姗用筷子戳了戳碗里的饭,神色也很是忧愁,似乎的确因此困扰了很久。

“你问过他没有,他是怎么回答的?”林海燕出来工作了这么长的时间,知道一些事并非是事实,而是别人胡乱传的,要是是假的,当事人就太无辜了,因此也不立即就有判断。

“他说他和沈秋云没有关系。”

林海燕正准备开口,服务员又把那盘茄子端上来了,因为汤是提前就准备好的,一般会先端上桌子,其次是炒肉菜,最后是素菜。

“你们的菜上齐了。”服务员边说边在手上的一张纸上打了一个勾。

“再来一个凉拌海带丝。”林海燕又说道,这店里的菜味道都一般,好在分量多油水足,这个年代大家都还处于吃不饱的时候,也不讲究那味道,但这里的凉菜味道却不错,佐料放得重,十分下饭,过去林素美每次来这里吃饭都会点上一盘凉菜。

“嗯,好。”服务员又在纸上写了什么,转身就去端凉菜了,凉菜也是提前准备的,不需要费什么功夫。

等服务员走开了,林海燕才继续道:“那你怎么还这么个表情?”

宋姗皱着眉头,脸上尽是纠结,好像不太好意思,又有那么点不知所措,让林海燕看着都替她着急:“有什么话是不能对我说的?亏你还说我是你最亲最亲的姐姐呢!”

“姐,你别生气,我这不是不知道怎么说吗?”

“那就慢慢说。”

“哎,好嘛,就是我无意中听别的知青聊天,就是他们不知道我在那里,所以肆无忌惮的说话,说罗志帆和沈秋云早就在一起了,还没有来我们那里当知青的时候就是一对了,结果到了这里,竟然假装没有关系,说罗志帆把沈秋云给蛊惑住了,然后别有所图…”宋姗低下头,很明显她就是那个别有所图的图谋对象,“姐,其实我不太在意这个,但我在意的是罗志帆的态度,如果他直接告诉我过去和沈秋云的关系,我并不会生气,虽然也会不舒服,但毕竟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可他直接就否认了…那种感觉我说不清楚,就是突然觉得我面前的这个人变得很陌生人,我根本就不知道他是什么样子,甚至很害怕面对他,因为我不知道他对我说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究竟是不是像别人说的那样有所图谋。”

林海燕听完也是好半响没有说话,许久后叹了一口气:“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了,我现在看到他就想躲着,不想和他说话,也不想和他见面。”

“我的建议是你如果真那么喜欢他,就和他好好说说,这真算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事,他完全否认,也可能是怕你误会不愿意你多想。但如果…过不了这个砍的话,就慢慢远离他吧!”

当然是得远离,但宋姗知道自己不能这么表现:“我也不知道。哎,我们不聊这些不高兴的事,说说你自己的事吧,一定有许多有趣的事。”

林海燕是卖烟酒的,总能遇到很多啼笑皆非的事。有男人来买烟,他妻子追着他打的,也有男人来买烟结果没有烟票,在柜台苦苦求情,总能遇到这种当八卦来谈的事。

林海燕随便选了个事,就让宋姗听得忍俊不禁。

至于林海燕真实的生活,她也不想告诉宋姗,免得这个妹妹对婚姻生起了恐惧之心。林海燕嫁给陶金峰也有两年了,肚子里却一点动静都没有,为这件事,虽然公公婆婆和陶金峰都没有说过什么反而还安慰她,她自己却很过意不去,尤其是左邻右舍提起这个话题时,她的心都沉了又沉。而丈夫和公公婆婆没有对她施压,一方面是她为人不错,另一方面则归咎于她的工作给家里带去了不少好处,然后是她的娘家很争气,不止没有来她这个女儿这里打秋风,还每个月都送些粮食什么的来,甚至还有去谢家买来的兔子肉等等,因此她在这个家才能昂首挺胸。否则早和楼上那家人的媳妇一样被各种嫌弃了。

结婚真不是两个人的事,也不仅仅是两个家庭的事,身处这个大环境,都会感到压力。

“我爸妈最近在做什么?”林海燕许久没有看到自己父母,还真挺想他们。

宋姗想了想:“大伯最近都忙着开会说修路的事,别的生产队的人也来我们生产队开会…我们生产队最近热闹极了,很多人都跑来看,大伯说那叫参观,看我们把桑树种在哪里,如何喂养蚕,现在土里田埂上还有蚕房里都是附近几个生产队上的人,特别的热闹,大伯还让我们村里的人招呼人家吃饭。”

宋姗对修路这事也有猜测,林建国确实是个有本事的,有他带领,说修这么一条路对大家都有好处,别的生产队肯定也有点心动,只是没有得到确切的好处,谁都不愿意松口,所以林建国应该是承诺了他们好处,把如何得到蚕种的渠道告诉他们,与此同时教他们如何嫁接桑树,甚至是如何种植桑树。

种植桑树需要占用土地,这个大概是最让人纠结矛盾的事,土地里得种农作物,哪里能只种桑树,这简直是浪费。但林建国是个能人,他完完全全的利用了当地的地形,不管是田埂还是土地,都是丘陵模式,上一块土或者田,都会比下一块土和田高一些距离,这就好办了,把桑树斜着种在上下田土相间的地方,如此既不占用土地也不占用田埂,土里和田埂该种什么就种什么,并且由于田土众多,加起来的桑树数目就非常多了。

林海燕听完失笑:“我也不懂我爸了,怎么就那么执着于修路了,吃力又不讨好,村上的人没少说他坏话吧!”

“哪能呢,大家都夸大伯能干,不需要懂为什么这么干,只要跟着大伯走就行了。”

林海燕还真生出了几分自豪来,第九生产队的生活变好了,绝对是林建国的功劳,她这个村长的女儿,地位似乎也变得不一般起来。

林海燕想到了什么,有点犹豫:“路修好了也好,这样的话,以后你再来城里就方便多了,要是有一辆自行车的话,那就更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