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素梅耐心地教女儿:“瑛华,快叫姨妈好,表妹好。”

徐瑛华再次跟着重复,鹦鹉学舌般的叫了两声:“姨妈好,表妹好。”

这样的招呼完全是在完成任务,她一叫完就看都不看唐素兰和程楚翘了,而是抬起一根手指,指了指床头柜上的水杯说:“渴…喝。”

徐瑛华煤气中毒昏迷了近一个月才苏醒。因为脑细胞受损不可恢复,她醒来后变成了痴呆一个,智商相当于四岁的孩子,只会咿呀学语,生活无法自理。像这一刻她渴了想喝水,却不能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她无法像从前那样流利地说话。唐素梅就像重返女儿的幼童时代,需要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地照顾她。

女儿从好端端的一个人变成了痴呆儿,唐素梅虽然非常难过,但心里还是不无庆幸的。因为徐瑛华现在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警方也无法再追究她参与绑架和故意杀人的两项罪名,只能将孙威孙曼莉提交公诉。而且她虽然痴呆了,却毕竟还是活着的。相比永远失去自己的孩子,她宁愿不辞辛苦地照顾一个痴呆女儿一辈子。

唐素兰也在帮着姐姐照顾这个外甥女儿,她的帮忙主要是支付医疗费用。最初得知徐瑛华居然也参与了这场绑架案时,唐素兰实在失望伤心到了极点,满心都是以后再也不管她了的想法。对一个人好却惹出祸事来了,这实在令人无法不心生东郭先生之叹。而唐素兰也直到这一刻才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为什么当初女儿会力劝她立下一份捐赠遗嘱,原来是外甥女一直在虎视眈眈地想要染指程家家产。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孩子,还以为是知根知底的好孩子,结果却是这么的知人知面不知心。

虽然唐素兰在气愤之下曾经想过撒手不管徐瑛华了,但她却不可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到底是一家子亲骨肉,哪怕看在姐姐唐素梅的份上,她也不能不管病床上等钱救治的外甥女。

而程楚翘也不计前嫌地主张要管,说不管不行,为了姨妈也要尽力救表姐。她同时也对母亲说了整件事徐瑛华其实是被景逸兴所诱导与操纵了。尤其根据孙曼莉在“坦白从宽”政策下的交代,徐瑛华曾经反悔过不想继续参与绑架计划,是他们威胁了她,让她不得已只能违心配合。

听到这些话后,唐素兰的心就软了,交代医院用最好的治疗方案和最好的药救治徐瑛华,所有医疗开销全部由她负责。徐瑛华进院后每天都要接受高压氧舱救治,每个月都要吃上千元的药。尤其她因为脑细胞受损严重还留下了癫痫后遗症,为了控制病情,一个疗程就要花上几万块。

这些高昂的医疗费用,如果让唐素梅自己支付是绝对没有能力的,她因此对宽容大度不计前嫌的唐素兰与程楚翘充满感激。泪汪汪地对她们说:“素兰,楚翘,瑛华这么恩将仇报,你们却还肯出钱救她。我…我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们母女俩这辈子欠你们的是还不清了,只能来世再报了。”

更衣室内,程楚翘拿着ipad笑吟吟地和母亲视频聊天时,陶君朴独自一人站在屋外,静静凝视着眼前童话世界般的冰雪天地。这片绝美的冬季雪景,此刻在他眸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黯淡颜色,因为他整颗心都是阴的…

第113章 2节

昨晚,陶君朴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变得轻盈无比,整个身体仿佛不存在了,如一朵雪花般随风飘了起来。一低头,却见自己的肉身分明还躺在冰床上,程楚翘正紧紧依偎着他,睡颜静好。雪白娇俏的鹅蛋脸,有着栀子花般的色与香。

梦很短,几乎在看见自己肉身的那一刹那间,陶君朴就立即苏醒了。倏忽之间的一个梦,却令他一颗心如同直直跌入深渊般的急速下坠。因为这不是他第一次做这个梦,之前他曾经做过很多次同样的梦,而每一次的梦境后,多则七天,少则三天,他的灵魂就会像梦中那样飘出肉身,消失在明亮的白色光圈里…

最初的几次,陶君朴对于这个梦的特别之处懵懂不觉。慢慢地,才逐渐意识到这个反复重现的梦境其实是一个预兆——预兆着他的魂魄即将离体,重新进入命运周而复始的轮回道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梦兆只有在自然死亡时才会出现,譬如老死或病死。如果是外力导致的非正常死亡,则不会有梦兆的预示。或许因为灵魂与肉体是休戚与共的关系,当身体机能出现重大问题即将衰亡时,灵魂就无法再与肉体有着水□□融般的完美契合,所以就有了离魂的梦兆。

弄懂了这个预知离魂的梦兆后,接下来有n世的死期都成为了陶君朴能够提前预料的事。最初他还有些惶恐害怕,渐渐经历得多了,也就慢慢变得坦然了!人生百年,如过眼云烟。生不足喜,死不足惧,一切顺乎自然而行,也没什么可怕的了。何况死亡并不意味着终结,相反代表着另一个全新的□□。

从唐代天宝年间开始的灵魂转世,一直轮回到二十一世纪的网络时代,陶君朴生命的一叶轻舟,已经在时间的长河里独自漂泊了千余年。

这千余年的光阴里,他数十次的出生,也数十次的死亡,在永恒不变的生与死之间,是生命从成长到衰老的漫长又短暂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有喜有悲、有爱有恨、有恩有怨、有聚有散…它是统一的,也是对立的;是新鲜的,也是陈旧的;是美好的,也是丑陋的;是甜蜜的,也是苦涩的;是温暖的,也是冷酷的;是圆满的,也是缺憾的;是光明的,也是黑暗的;是可以那么好的,也是可以那么坏的——人生就是这样既矛盾又协调的双面性。

在双面性的生命旅程中,最令人留恋不舍的,当然莫过于那些美的、好的、温暖的与甜蜜的人事。尽管纷繁人世间,美好的人事每每不多也不长久,却宛如划过夜空的璀璨流星,倏忽一瞬的流光,就是记忆画面中的永恒。

陶君朴记得每一世光阴里那些美好的流星往事,绝大多数与亲情有关,涉及爱情的却不多。因为在他目前为止的数十次人生旅途中,亲情远比爱情来得丰盛。人的一生中,只要生下来有父母照顾,亲情就不会缺席。而爱情,却是一桩可遇不可求的事。

陶君朴记忆中最深刻的爱情往事,亦是最初的。那一年,他还是大唐长安城里的春衫少年,在踏春归来的回城路上,无意中邂逅了一个人。

那个黄昏起着风,春天的东风轻软又温柔,像一只纤纤玉手,轻轻掀起了官道上一辆油壁香车的绣帘。绣帘后,有张豆蔻年华的少女面孔露出来,花样的容颜与雪样的肌肤,比春光还要明媚十分。当时,他正锦衣玉带地骑着白马小跑在香车一侧。一眼瞥见了那张面孔,顿时怦然心动。

多情的东风仿佛理解他的心思,温柔地阵阵吹拂,拂动绣帘再次露出少女的娇容。看见了骑马走在车旁的他,那少女眼波流转地顾盼一笑。春花烂漫般的笑容令他更加心动意动,情不自禁地勒住马缰,变小跑为慢行,一路缓缓追随在香车左右。

这样的跟梢是很无礼的举止,明知不可为,但实在情难自禁,他只能假装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厚着脸皮一直尾随香车而行。隔着绣帘,他听到少女含羞带笑的声音:“这个家伙真是太疯狂了。”

她知道他只是佯醉了,而他也听出了她只是佯骂,并不是真心恼他。那一把娇声不仅蕴满了笑,分明也含着情生意动的微妙意思。这让他更加大胆地一路追随,一直跟到了她家门口。当她的香车消失在两扇朱红大门后,他还忘情地在门口站了很久、很久。

三月的桃花落下来,落在他痴痴伫立的肩膀上。一朵;一季;一年;一生——也就这样尘埃落定,当她的面孔落入他的眼帘那一瞬。

——缘起,往往简单如斯。我的心是经冬的树,遇见你,如遇见春风,情不自禁就开满了花,每一朵颜色都是晕醉似的酡红。

那个黄昏他十五岁,生平第一次明白了相思滋味。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他的母亲得知了他的心事后,笑吟吟地问明了那少女家住何处,再托人去打听了是哪家小姐,然后正式上门提亲。因为双方门当户对,年龄八字也都合适,亲事一拍即合,皆大欢喜地预备着来年就替他们完婚。

可是,来年安禄山的人马却杀进了长安。长安失守,乱军满城,到处都在烧杀抢掠,昔日富丽安宁的京都变成了人间地狱。安禄山要尽诛前朝旧臣,他家满门四十余口人选择一起服毒自尽,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地喝下了那杯毒酒。因为几个月前安禄山攻陷东京洛阳时,身在洛阳外祖家探亲的她,在乱军冲进府后,选择与母亲一起跳了井。如果她还在世,他或许不甘心就这样坐以待毙。但是她已经先走了,这阳世间也没什么可以留恋的了。

第一世终结后,接下来的好几世,他都在唐末以及五代十国的乱世景象里挣扎求生。乱世的人命贱如蝼蚁,他没有一次能活到成年。不是被抓上战场当了炮灰,就是在逃亡路上成了流寇的刀下鬼。直到有一世投生于吴越国国都杭州的一户殷实人家后,才总算过了几年安稳日子。并在十八岁那年,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礼正式娶了妻。

这是他n重的人世轮回中第一次娶妻。洞房花烛夜,看着一身大红喜服的新娘子,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前世曾经聘作新妇的她。

那年的暮春;那年的黄昏;那年的东风与绣帘;那年笑盈盈的娇眼与秋波;在记忆里犹自鲜明如绘。然而那个春日的黄昏,那个春花烂漫般的少女,早已经随着盛世大唐一起沉没于岁月河流,成为苔绿时光里的一曲绝唱,空留他满心的伤郁与惆怅。

在那个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的时代,他的n世中曾经有过n多女人。尤其是贵为皇子甚至皇帝时,身边更是佳丽如云粉黛万千。不过入眼的美人虽然多,入心的却很少。

封建社会的女子们,从小就被三从四德的教条束缚着,尤其是宋代开始礼教更加严苛,少女天真烂漫的天性都被抹杀了,大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端庄持重、谦卑恭顺。这样的正统淑女们有些面目不清个性模糊,一个与十个、百个没什么区别。酒肆妓院里的女子倒是有着另一副面貌,但是那些风情万千的歌妓舞姬们又未免太过风尘气了!缺了那份纯良可爱的感觉。

与之相比,记忆中的她却是那么鲜活生动。在气魄宏大的唐朝,道德礼教方面的束缚不像后世那么苛刻,开明地允许女子离异或再嫁。有情人私奔也是常有的事时有发生,人们对此并不以为怪。所以唐代的女子自由度很高,可以经常抛头露面地外出,甚至男女同席共饮、谈笑唱和,不需顾忌太多。

那个春日的黄昏,她在绣帘后对他慢眼笑盈盈的秋波流转,与半羞还半喜的娇笑嗔骂,在后世的道学家看来是十分轻浮的行为。可是,他却喜欢那一派天然气的情生意动。而后世所竭力宣扬的那些端庄持重不苛言笑的正统淑女们,在他眼中是那么的无趣乏味,完全失去了自然烂漫的纯朴天性。

所以,他一直都记得她。记得她红红的颊,黑黑的发,笑起来弯弯的眼——在他记忆的枝梗上,她始终是一朵娉婷的花,清香馥郁地绽放着,不凋也不萎。而他也一直记得她的名字,她姓谢,小字玉真。而那一世,他姓秦,名川,字平野。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节中,前世的秦平野与谢玉真,在踏春归来途中一见钟情的情节,化自晚唐诗人张泌的一首词《浣溪纱》:

晚逐香车入凤城,

东风斜揭绣帘轻,

慢回娇眼笑盈盈。

消息未通何计是,

便须佯醉且随行,

仍稀闻道‘太狂生’。

这首词,描写了一位骑马游春的少年郎在黄昏时分的归城途中,偶然看见一位坐在香车上的美人,怦然心动后,一路骑着马追随美人香车入城的情景。虽然少年的忘情追逐有些无礼,但少女的慢回娇眼与浅笑盈盈,说明她并不反感他。逐车而行的过程中,双方的眉来眼去,情生意动,郎有情妾有意简直跃然纸上。那一声“太狂生”,仿佛就娇滴滴地响在耳畔。

这一幕发生在唐朝的萍水相逢,被张泌用一阙优美词文永远地定了格。让我们在千年以后,如同欣赏一幅风俗画般,得以欣赏彼时的唐代风情。

张泌很擅于写这一类风俗画似的情趣怡人之作,他另外有一首词我也非常喜欢,《江城子·浣花溪上见卿卿》。

浣花溪上见卿卿,

脸波明,

黛眉轻。

绿云高绾,

金簇小蜻蜒。

好是问他来得么?

和笑道:莫多情。

浣花溪上见卿卿,多么美好的地方,多么美丽的相遇。男女主人公看似简单的一问一答间,却有着十分微妙的情意流露。整首小词写得着实蕴藉有韵致。

这两首词虽然无关宏旨,但我深爱它所截取的两个情趣盎然的生活镜头,鲜活地重现了千年前唐代年轻男女的情爱初萌。所以,特意将第一首词中的情节化用在故事里。

第114章 3节

在迢递千年的时光中,陶君朴生生死死了几十世。爱情始于第一世,也终于第一世,花开即是花落时。接下来的生生世世里,他的感情土壤上始终没有再滋生出那般明媚的爱之花。因为他的感情世界实在乏善可陈。

他在爱情方面的运气似乎不太好,天宝年间的第一次订亲没有得到一个称心如愿的好结局;五代十国那一世的第一次娶妻也同样没落得好结局。他那位妻子不是一个安分纯良的女子,未出阁前已经和表哥勾搭成奸,嫁给他不到两年就蛇蝎心肠地与表哥一起密谋害死了他,然后奸夫淫/妇过起了双宿双/飞的好日子。

有了这么一个可怖又可恨的开端后,接下来每一世聘娶新妇时,他都格外谨慎小心。纵然是这么谨慎,他还是又有一世被奸夫淫/妇害了性命。两次的死于狠毒妇人之手,令他对女人戒心深重。再谈婚论嫁时都兴致不高,只是未能免俗地随大流娶妻生子传承香火罢了。

当然,他也不是每一世都能娶妻生子的。有几世是还没长到适婚年龄就早夭;有几世是投生在贫苦人家,穷得根本娶不起媳妇;还有一世生下来就是天聋地哑的残疾,当然没有女子愿意下嫁;更有一世也不知是谁生了他,只管生不管养,将襁褓中的婴儿弃于一所寺庙门口,被好心的方丈收养了。于是他小小年纪就当了和尚,并且青灯古佛地过完了一生。

几十次的轮回转世,几十世的人生旅途,莫测无常的命运安排他至贫至贱过,也大富大贵过。前者往往无力娶亲,后者却每每妻妾成群。且不提他有两世身为皇族子弟时可以拥有的如云佳丽,就是他曾经出生的几户官宦士绅人家,后宅的娇妻美妾艳婢也不少。而豪门大户更有蓄养歌姬舞伎的习气,以供主人宴客与娱乐时的声色之娱。

生于高官、豪富或皇室之家时,娇妻美妾艳婢歌姬舞伎与六宫粉黛,令他曾经拥有过数不清的女人。不过这种拥有并不意味着幸福了,要知道女人多的地方麻烦也多。无论是后宫还是后宅,丈夫都同样只有一个,而嫡妻庶妾加起来却可以有无数人,这令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成为屡见不鲜的事。如果想尽办法都得不到丈夫的欢心,深宫女人只能无奈地守活寡,大宅门里的姬妾们可就难免就要闹一闹红杏出墙的丑闻了。

妻妾间的争风吃醋与红杏出墙,都曾经是让他深痛恶绝的事,前者令他烦,后者令他恨。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他的思想观念也不可能脱离历史局限。天经地义地认为女子们要以夫为纲,只要嫁了人,不管能不能得到丈夫的爱也必须对他坚贞不二、守身如玉。这种观念上的局限性,再加上曾两次死于奸夫淫/妇之手的经历,让他对于女人的不守妇道格外憎恨。只要被他发现自己的妻妾暗中私通他人,就绝不轻饶。

古代女子从来都是男人的附属品,没有地位可言,身家性命全部都在丈夫的一念之间。正室嫡妻还好一点,为人媵妾的话则是可以由丈夫随意处置、任意打骂、或逐或卖甚至或杀——一般顶多处以一个流刑。而在财雄势厚的贵族人家,杀死一个小妾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他出身显赫的几世中,就杀过好几个被他发现了私情的姬妾。有的跟他的家仆私通,便二话不说连家仆一起杀了;有的却是与他兄弟有染,只能单杀了贱人泄愤;最值得一提的南宋时期一个名叫舜英的小妾,居然私通了他的儿子。这令他勃然大怒,气得一迭声地叫人拿刀来,定要亲手砍了这个教唆坏了少爷的小淫/妇。

知道死期将至,舜英却镇定之极,她甚至还不慌不忙地笑了笑,曼声说了一番话。她说她十五岁被送进府中,作为庆贺他五十岁寿诞的贺礼。他明明是可以做她祖父的年纪,却做了她的夫君。府里的侍妾侍婢加上歌姬舞伎上上下下几百人,她只是几百分之一。入府三年来只有第一年有过几次陪寝的机会,接下来都是在长年累月地守活寡,日子简直就不是人过的。又说少爷与她私通,可不是出自她的坏心教唆,是少爷先引诱了她,再色胆包天地趁夜摸进了她的屋子,她也就半推半就地让他得了手。毕竟是久旷之躯,经不起来自男人——尤其是年轻男人的撩拨。

最后她更是说得大胆无畏:“是,我是个淫/妇,耐不住寂寞,守不住贞节,让老爷你蒙了羞丢了脸。你要杀我就杀吧,反正这种日子我也受够了!与其这样半死不活地煎熬下去,倒不如一死干净。但愿来世能配个少年郎,结个结发缘,哪怕嫁个穷人一块吃糠咽菜,也好过跟着一个有钱有势的老头子当个守活寡的小妾。”

当时他只觉得这女人真是反了,偷了人还敢这么理直气壮。既然她并不畏死,他偏偏就不杀她了,而是把她卖去一个最下等的妓院。死淫/妇不是守不住吗?那就干脆让她当个妓/女天天被男人嫖去吧。舜英在那家妓院因为模样出众而客似云来,这让她的日子过得很悲惨,哪怕是月信期也往往要被迫接客。结果不到半年就染了一身花柳病,最后全身溃烂而死。他听到这个消息时,心里还十分解气:淫/妇就该死于烂病!

要到很多年以后,他才能意识到自己当初的狭隘与残忍。意识到那些深闺寂寞的女子也是人,也有人的欲望和需求,也有追求爱情与自由的权利。只是在当年,满脑子男尊女卑思想的他不会明白这一点。他只会像那个时代的所有男人一样,把女人、尤其是地位卑下的姬妾们当成自己的私有财物,可以任意买卖、转让甚至销毁,并没有把她们当成一个人去对待。

只有谢玉真在当时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是他曾经放进心坎里的女子,而不是如财物般用一间间金屋收藏的娇妻美妾。她是他唯一一个曾经真心实意想要娶为嫡妻的女子,想要对其温柔相待。可是那个烽烟四起的乱世却让一切美梦终成空,失去的再也无法挽回,美好的记忆从而变得更加珍贵难忘。

漫长的人世轮回中,除谢玉真以外,他也还曾遇上过一些令他多少待她有几分真心的女子。大都是他出身于普通人家的那几世里所迎娶的几位正室嫡妻。

古代男子也不是人人都能妻妾成群的,那是富贵人家的特权。一般的平头百姓不准纳妾,娶不了也养不起那么多女人,只能是一夫一妻地过日子。而这些普通夫妇相濡以沫的清平岁月,比大富大贵时的妻妾成群更能令他感觉到夫妻间的恩情与人世间的温情。

他娶过的那几位平民妻子都是温柔贤良的女子,一朝将终身许给了他,一生一世都剖心剖肺地对他好。跟着他有粥吃粥有饭吃饭,不管日子多苦多难也不曾生过二心。他与这几位妻子之间虽然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但长相厮守的岁月却像酿花天气,最终酿出了一片情深意厚的恩情。

在几位贤妻中,他印象最深的是明代万历时期所迎娶的那位娘子。那一世,他出身于洛阳的一户秀才人家,幼年就由父母作主订了一门娃娃亲。长到十七八岁可以完婚的年龄,却因为家道中落了,对方嫌贫爱富地提出要退婚。

婚事是年前退掉的。退婚后,他的父母都十分忧心,因为家里实在无力再替他另觅新妇,那个年也过得没有半点喜庆之色。他自己倒是很淡然,因为那时他已经在人世轮回近千年,世态的炎凉、人情的冷暖已经了然于心。对世事看得很淡,对婚事也并无执念。

婚事退了两个月后,十分出人意料的事发生了,对方竟又重新托媒人上门许嫁女儿。最初他们全家都不解何故,后来才听说是那家小姐以“烈女不事二夫”为由,一定要非他不嫁,否则宁可一死。

听起来,似乎又是一出烈女传上的故事。可是洞房花烛夜,龙凤喜烛明艳艳的光芒下,那个绿鬓红颜的新娘子却看着他眉眼笑盈盈地说:“我见过你,就在今年的上元灯会上。”

那年上元灯会,他独自去闹市看灯。从街头的灯迷一直猜到街尾,准确地说出了每一个谜底,引得无数路人都惊讶万分地跟在后面议论着这是哪家才子。有认识他的人说出他的姓名来历:“这是五圣堂西和巷张家的儿郎张廷瑞。别看张家现在没落了,但有着这么一位天资聪颖的公子,不怕家声不能重振了。”

当时她就一路跟在人群中,一直好奇地看着那个俊秀书生聪颖异常地猜灯谜。直看得一张脸红红的,一颗心跳跳的。当听到旁人说起他的姓名时,她整个人都惊呆了——原来他就是父母作主替她退了婚的那个人。

当初退婚时她没有任何异议,一切全由父母作主,因为彼时的他对她来说只是婚书上的一个名字。可是上元灯会后,她的心思就全然不同了。那晚一回到家她就放声大哭,执意不肯另嫁他人,表态此生只愿嫁作张家妇。如若不能,宁愿一死。

就这样,她如愿以偿地嫁作了他的新妇,毫无怨言地跟着他过起了清苦日子。几年后,他考中进士入朝为官,重振了张家的门楣。岳父母都觉得是自家女儿有慧眼,能识人于微贱之中。她却对他笑道:“我可没长什么慧眼。我一定要非你不嫁,只是因为我爱你的人也爱你的才,可不是图你日后能升官发财。”

她这话并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他在朝廷做了十几年官后,因为牵涉进了东林党与权阉的政治斗争,被削官流放滇南戍边。妻儿原本是可以返回原籍的,她却只打发儿女们回去了,自己毫不犹豫地陪着他去了那个蛮夷之地。这样经得起富贵也耐得住贫贱的妻子,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女人,无论有爱无爱都刻骨铭心。

在此之前,他只是寻常地唤她“娘子”;在此之后,他开始亲昵地唤她的小字“桑娘”。

第115章 4节

桑娘在滇南陪了他三年,那三年他对她无话不谈,甚至有史以来第一次对一个女子吐露了自己轮回转世的秘密。

此前,他曾在五代十国的乱世中对一位军中的同乡大哥说过这件事。那时候他刚刚开始意识到自己这种奇特的经历,太过年轻守不住秘密。结果那位同乡大哥不仅当成笑话四处宣扬,还在一次两军激战箭矢如雨时,一把拖过他替自己挡了致命的一箭。理由是:“反正你死了可以重新转世投胎。”

有了这一箭血淋淋的教训,他从此对自己的奇特经历三缄其口。直到遇上桑娘,才终于对一个人完全敞开了自己的秘密。桑娘喜欢在静夜灯下听他说起那些前尘旧事,听他隔着厚重的时间与空间,追忆似水流年。窗外时有夜雨,时有清风,风风雨雨,永恒不变地横穿在他生生世世的岁月中。

或许出于女子的天□□?桑娘特别关注他对谢玉真的叙述,也十分明白她在他心底特殊的存在。有一次,她还好奇地问起他:“你的元神自大唐天宝年间到今世,已经轮回过几十次了。玉真的魂魄,想来也同样在轮回道上反复转世着。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你们也曾结过后生缘?只是你不知道是她,她也不知道是你。因为只有你有前世的记忆,她并没有。”

他深以为然地点头:“也许吧,谁知道呢?我记得的毕竟只是前世的她。如果她再世为人,容颜已改记忆不复,的确是纵然相逢应不识了!”

桑娘当时闲闲说笑:“是啊,说不定我就是玉真的转世呢,只是你不知道罢了。要不然,为何那年上元灯会时,我一见了你就心生欢喜,想着如意郎君也就莫过如此。结果,你还真是我的如意郎君。虽然期间有些波折,但最终我还是嫁作了你们张家妇。或许就是因为前世姻缘天注定呢?否则我们都已经退了婚,却还是让我遇见你,又重新续上了这个姻缘结。”

这番话让他听得怔住了,是吗?会是这样吗?佛家云:前世有因,今生有果。每一个人的生老病死、贫贱富贵与姻缘子嗣,在出生前就已经都注定了。他不知道是否果真如此,只知道天意莫测,一切不可强求,只能随遇而安地领取而今现在。而那个冥冥中的天意,究竟是用什么样的缘法在操纵人世这个偌大的棋盘呢?是否,真的把他前世失去的爱人又送回了他的身旁?桑娘是不是谢玉真的转世?他重重的疑惑没有答案,因为只有他有单方面的记忆,桑娘没有,她有的只是一见他就心生欢喜的情之所钟。

三年后,桑娘被一场疾病带走了尚不足四十岁的生命。他十分伤心,那种伤心不亚于当初失去谢玉真。但桑娘却走得心满意足:“有福之人夫前死。能走在你前头,有你陪着我咽下最后一口气,我真是一个有福气的女人。只是,要把你一个人孤零零地撇下了。这次算我欠你的,如果来生有缘,我再偿还你吧。”

从玉真到桑娘;从爱情到恩情;从唐宋元明清到中华民国再到现代中国;从古代的妻妾成群制度到现代的一夫一妻制;他在这个世间轮回得越久,经历得越多,就越发明白了真情的可贵、真爱的难求。虽然他已经有过几十个的生生世世,但他所收获的也并不多,尽管他拥有过的女人很多。

而程楚翘,是他见过的女子中最特别的一个。在陶君朴这一世之前,他是生于民国年间的周维钧,虽然那是一个正在经历着巨大震荡与变化中的年代,女性解放运动已经兴起,女子们开始可以上学堂接受教育和外出参加工作了,但那个年代的女子还是不可避免地带着几分旧式女子的习气。

那一世,自幼与他订了亲的表妹也是上过学堂的新女性。因此闹着要解放要自由恋爱,不肯履行旧式婚约,坚决要和一个男同学结婚。

当时双方父母都不同意,但他豁达大度地尊重她的意见并出面解除了婚约,让表妹如愿以偿地嫁了那个男同学。结果婚后才几年,那个男人就染上了赌瘾,输得家徒四壁不算,还天天打老婆出气。受过教育的表妹对此却是满脸无奈地表示认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这个一个男人也只能认了。”

那时候,他已经意识到了社会对女性的不公,意识到了旧式女人的一生十分可怜。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她们只能作为男人的附属品与生育机器而存在,一生命运与百年苦乐都系于他人之手。尽管是这么悲惨,女人们却连自己都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只要嫁了人在她们看来就是这一生木已成舟,不管那个男人是好是坏都只能选择忍耐了。当然这也怪不得她们,因为她们也很难有其他选择,一个女人想要自力更生地活下去,在彼时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

当时间的车轮开进了二十一世纪的网络时代后,现代新女性就是完全焕然一新的面貌了。女人的地位开始显著提升,几千年来的男尊女卑变成了男女平等。女人们不再像旧式女子那般千篇一律的低眉顺眼、逆来顺受,她们变得越来越强势。所谓的御姐,女王,女汉子…成为了现代强势女子的代名词。

而程楚翘其人,在网络上的代名词是女神。这个汉语名词原意是指神话中的女性神仙,不过网络时代中,它被用来形容相貌才华气质出身等各方面都很出众的优秀女孩,是许多男人倾慕与追求的对象。

轮回世间千年,陶君朴见过的女子数不胜数,上至尊贵的皇后公主,下至卑贱的娼优奴婢,都曾经在他周而复始的人生旅途中出现过。有幸目睹过的著名美人也不少,譬如唐玄宗的贵妃杨玉环;后蜀国主孟昶的宠妃花蕊夫人;南唐后主李煜的皇后小周后;北宋末年的名妓李师师;明末时期的秦淮八艳等等。那些史册上被大书特书过的倾城绝色,的确都有着令人过目不忘的惊艳。

程楚翘也是这样一个能让人为之惊艳的女孩子。但美色这个东西他见得多了,已经可以像鉴赏艺术品那样带着抽离感的纯粹欣赏。而美色以外,她身上那种现代女性独有的活力与魅力,反而更令他印象深刻。

现代女性大都有知识,有教养,自信独立。程楚翘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作为一个家境优越一帆风顺的富养女孩,她非常的自信与自恋。虽然个性骄傲,脾气急躁,却不失明朗可爱。她的出身放在古代可谓是大家闺秀,但她与那些幽娴贞静的深闺女子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她可不是那种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发现偷拍女人裙底风光的变态时,她会义愤填膺地追上去制止;遭遇闯进屋来企图对自己不轨的色狼时,她更是奋起反击把对方打成了猪头一个。

见惯了低眉顺眼的旧式女子,习惯了女人在男人面前逆来顺受的弱势,这个截然不同的程楚翘,真是令他颇有新鲜感。要知道尽管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但女人面对来自男人的性骚扰与性暴力时,仍有不少人还是会选择忍气吞声。而她旗帜鲜明的零容忍态度,实在令他无法不欣赏。这才是真正强势的女孩子,不只强势在口头上,也强势在行动中。而且她还那么的聪明,聪明得竟然看穿了他的来历,还爱上了他。

作为一个自信勇敢的现代女孩,她一爱上他后,就不遮不掩地直接向他表白。在爱情方面,现代女性几乎都是如出一辙的直截了当,喜欢一个人就会大胆说出来,无论对方是接受还是拒绝,只要自己曾经争取过,就不会留下遗憾。

陶君朴这一世前后交往过的三个女朋友,都是她们先来主动告白的。因为他的一颗老心,已经不那么容易动心了。只不过,生活中有个女朋友也不是什么坏事。既可以避免母亲老是担心儿子找女朋友的问题,也不会被人怀疑自己的性取向是不是有问题。所以他每次都接受了她们,只当找个伴一起消磨时光吧。

然而,对于程楚翘的表白,他却一直犹豫着没有接受。因为他能分辨出她的感情不同于之前三位女友。

那三个女孩子中,有两个都是他在大学里认识的。大学女生年纪小还没定性,爱上一个男生有时候和爱上一件新衣差不多。一眼看中了就喜欢得不行,恨不得马上拥有。而真正拥有后,等到新鲜感一过,就可以把曾经迷得神魂颠倒的那个人像淘汰一件旧衣裳般抛开。

而第三位女友江雪会选择他,他也心知肚明她看中他的条件远胜于看中他这个人。如果他不是旭日公司的首席设计师,而只是写字楼里一个小保安,她是绝对不会要他的。也不能说她功利了,毕竟女人的婚姻事关终生幸福,谁都想嫁给一个条件好的男人跟着享福。

而程楚翘的爱情和她们不一样,她不是心智不成熟的小女生,满眼只看得见新鲜热闹的东西,像挑时髦衣服一样挑男朋友。她也不是想借助婚姻作跳板的精明女人,把爱情当成交换富裕生活的资本。她爱上他是一种很纯粹的感情,完完全全的是因为喜欢上了他这个人。而这种纯粹的爱情,他却有些不敢要。因为他十分清楚,越是爱得纯粹深刻,就越是容易伤得刻骨铭心——而他注定会带给她一份生离死别的心伤。

可是,她的爱却强势地不容他躲开。她热烈真挚的感情,像一把火熊熊烈焰烧起来。烧得他一颗在似水流年中已经慢慢冷下来的情心,又渐渐地回温变暖。这份温暖,他已经睽违很久很久了!而这一世的有缘重温,时间也不会太长,他只希望自己能有多一点、更多一点的厮守时光感受这份温暖。

可是,在这个北欧之国的冰雪天地间,他却预知到了这一世的最终落幕即将来临…

第116章 5节

这一天的萨米族部落之行,程楚翘玩得很开心。她完全没有发现陶君朴有什么异样,因为他掩饰得非常好。内心虽然已经阴云密布,脸上的神色依然是晴天丽日,笑容也还是阳光般的质地。只不过,那阳光却是属于冬日的,明亮有限,温暖有限,在瑟瑟寒风的严冬中坚持不了多久了。

从萨米族部落回到酒店时,酒店附属的冰教堂中,正好有对新人在举行婚礼。这家和酒店一样每年昙花一现的冰教堂,被评为全世界新人最向往的婚礼圣地之一。纯冰雪打造的教堂里,十字架、祭坛、灯架、桌椅等亦全部由冰雪雕成。在这个晶莹剔透的教堂举行婚礼,是一种既神圣浪漫又新奇别致的绝版体验。因此每年都吸引了许多来自全球各地的新人们在这里许下一生相伴的真爱誓言。

程楚翘一开始也有此打算,既然都来到了冰酒店,干脆也在冰教堂里和陶君朴结婚好了。可是一咨询才知道,因为冰教堂实在太受欢迎了,想要在这里举行婚礼的新人们,需要提前数月甚至一年向瑞典政府提出申请。今年她已经没有机会了,只能期待来年。

程楚翘兴致勃勃地拉着陶君朴一起去冰教堂观礼。梦幻般的冰雪教堂,像童话里的奇妙世界,一对新人在晶莹剔透的冰十字架下,庄严地许下结婚誓言,承诺彼此结为夫妇,一辈子无论贫困或富贵,疾病或衰老,都永不分离。当新婚夫妇交换戒指并且甜蜜拥吻时,在场所有人都为他们欢呼祝福,教堂外还有漫天雪花为他们跳起了翩跹的舞蹈。

冰雪教堂中的浪漫婚礼,仿佛是悠游童话间的一个梦,美好得实在令人无法不心向往之。程楚翘情不自禁地搂紧身边的陶君朴,满脸憧憬地说:“婚礼好浪漫啊!他们好幸福啊!君朴,我们明年一定要回来这里举行婚礼。我就认定这个教堂了,你不准有其他意见。”

“好,我没意见,一切都听你的。”

陶君朴毫无异议地附和着程楚翘的话,但他脸上的笑意却像日暮时分的夕阳,只余最后一抹薄薄的暖色。明年,听起来很近的时光,实际上却已经遥远得永远无法抵达——他已经没有明年了!此生他所剩余的光阴已经不足短短一周时间。

晚上,因为想要等到极光的出现,程楚翘和陶君朴没有回房间睡觉,而是去了酒店的冰吧消磨时光。小巧的冰吧中,不仅吧台吧椅全部冰制,就连所有的酒杯餐具也都是由冰制作而成。晶莹剔透的冰杯盛上各种颜色缤纷的鸡尾酒后,格外赏心悦目,喝起来的感觉亦非常奇妙。

他们在酒吧里就着冰碟里的鱼子酱喝了几杯酒,还和一对就住在他们邻室、现在又坐在他们身旁的英国情侣聊了一会儿。这对情侣已经在酒店住了三天,也一直在期待着极光的出现。明天将要启程离开,如果今晚还看不到极光,他们就只能带着遗憾回家了。

那个英国女孩问起程楚翘来了多久,准备什么时候走时,她用流利的英语笑吟吟地回答:“我们也在酒店住了两天了,在没有看到极光之前,还没有走的打算。极光一天不出现,我就一天不走人。”

陶君朴知道程楚翘来瑞典的一大目的就是看极光。出发前,他也答应了这趟来一定会陪到她心愿得偿为止。可是现在,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时间完成这个承诺。因为他的时间实在不多了。他可能还剩六天时间,也可能只剩两天,需要立即赶回国。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她孤零零一个人在这异国他乡独自面对他的猝死。

白天的时候,陶君朴已经偷偷查了一下机票。明天没有直飞国内的航班机票了,都需要转机,这意味着回程时间将会延长,最快也要花上近二十个小时才能回到h市。他没有丝毫迟疑地就订了两张机票,再不走的话,恐怕就来不及了!

即使如此,他也很担忧接下来的回国行程能不能一路顺利。如果不巧遇上航班推迟或延误什么的,他怕自己就没有时间陪她回到h市。到那时,她独自一人在异国他乡守着心跳停止的他,该是怎么样彻骨的绝望痛楚与无助?那种情形的悲惨与凄凉,他连想都不敢想,一想就心如刀割似的剧痛难当。

明天他们就要启程回国了,今晚将是他陪程楚翘在这个北欧之国等待极光的最后一夜。他在心底暗暗祈祷极光会在今晚出现,让他可以最后一次满足她,满足她长久以来的心愿——与爱人一起在童话国度欣赏迷人的极光。

不知是否上帝听到了陶君朴内心强烈的祈求,这天晚上,瑞典的夜空终于出现了姗姗来迟的北极光。

极光分为南极光和北极光,是南北极地区特有的一种大气层发光现象。那种来自大自然的彩色光影秀,是自然界中最瑰丽的奇观之一。

是夜,黑暗晴朗的瑞典夜空像一个舞台,迎来了北极光的盛大表演。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先是一丝隐约的绿光闪过,然后光芒越来越多,颜色也越来越多,绚丽多彩的深绿、明黄、暗紫、鲜红等各色光带在夜幕中轮番登场,渲染得半个天空都是极光的绚丽光影。

程楚翘看得激动极了:“天啊!太美了!比我想像中的还要美一百倍。”

一边看,她一边激动兴奋地拿着相机拍了好多张照片。当发现相机所能记录的画面并不能完全复制极光的美妙时,她干脆不照了。一心一意地挽着陶君朴的胳膊,全神贯注地欣赏着眼前这幕难得一见的美丽景致。

她看极光时,他微微侧过头看着她,她秀丽的侧脸在极光的辉映下很美很美,唇角满足的笑容很甜很甜。那个甜美的笑容,让他心里泛起了一阵浓浓的酸楚,宛如冰刃般拉过他的胸口,拉出冰冷疼痛的一道伤口。

绚彩的北极光在漆黑夜空中不停地闪烁着,颜色缤纷各异,形状变幻无穷,时而如绿绸缎飘摇;时而如红丝带飞舞;时而如烟花璀璨;时而如霞光过眼;美得如梦如幻,动人心魄。

酒店有很多客人也跑出来欣赏极光,不少人是睡下后被服务员叫醒的——因为事先通知了服务台有极光出现时请及时叫醒他们。奇幻的极光在天幕上的精彩表演,让所有人为之兴奋不已,忘情的欢呼声此起彼伏。还有人在许愿,因为据说在极光下许的愿望,可以梦想成真。

见到别人在许愿,程楚翘也无比虔诚地双掌合十许下了一个心愿,然后笑眼弯弯地看着陶君朴问:“你猜我许了什么愿?”

陶君朴不用猜也知道,女孩子的心愿——尤其是一个热恋中的女孩子的心愿,无非就是与爱人一起长相厮守白头偕老。而她也不等他回答就主动揭晓了答案:“我希望我们可以一直一直这么幸福下去。这辈子,下辈子,还有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君朴,我想生生世世和你在一起。这个愿望是不是很奢侈?”

他笑得温柔又苍凉:“的确是一个奢侈的愿望。”

幽黑夜空中,炫彩的极光漫天飞舞,艳到无法再艳,奇到无法再奇,如一个浓墨重彩的梦。这是他们在瑞典的最后一夜,这最后一幕的风光是那么绮丽瑰美,却——终成过眼云烟。

第117章 6节

生生世世在一起的愿望虽然十分奢侈,但程楚翘却放不下这个念头。看完极光回到房间睡下后,尽管已经很晚了,她都还没有睡意,异想天开地对陶君朴说了一大堆话。

“君朴,如果来生我也能记忆不灭的话就好了,那样我们就可以想办法寻找对方。比如约定一个暗号或是一句暗语,在报纸上登广告找人——不对,已经是网络时代了,完全没必要登报找人。咱们可以约定转世后在某个网站再联络。这样更方便更快捷,哪怕你我分隔在天涯海角也可以马上一键联系上,然后就能再续前缘了。你说要是能这样子该多好啊!”

陶君朴苦笑了一下:“这个假设虽然很好,但是,就算你也有来生记忆,我们可以重新联系上,能够再续前缘的机会也很是渺茫的。”

“为什么?”

“首先是时间方面的问题。就像我曾经对你说过的,转世投胎有个时间差,有时候可以马上转生;有时候却要等上几年甚至几十年;我们极有可能在这个时间差里错过。如果我已经转世了,而你还没有。等到你再世为人时,我没准都已经要入土为安了。”

程楚翘明白了,不以为然地笑:“到时候就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是吧?不用恨来恨去了,大不来就来一出忘年恋嘛。”

“还有一个是物种方面的问题,或许下一世你投了人胎,而我却成了兽类。忘年恋都罢了,我们总不可能来一出人兽恋吧?”

这个问题问得程楚翘无言以对,而陶君朴还没说完:“最后一个是性别方面的问题。我不是每一世都能转生为男人的,也曾经生为女儿身过。如果我们再投胎时成了同样的性别,就只能做结拜姐妹或兄弟了。”

程楚翘听得大吃一惊:“啊,你还曾经转生成为过女人吗?什么时候的事啊?”

“一世是元朝时期,一世是清朝时期。我转生为女人的次数极少,像是灵魂转世时出现的误差,这个误差让我那两世过得非常痛苦。”

程楚翘理解地点头:“一个男人的灵魂困在女人的身体里,你的痛苦我完全可以想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