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浮雪命中有一个大劫,她离开凌霄宫之日便是她的死期。可是这世上有一个孩子,跟她生辰八字相同,在大雨之后的清晨,一直往南走,在遇见血光之灾处,便能找到她。于是宫主一直往南走,在山上遇见杀人劫财的亡命之徒,那是用马车赶路的夫人丫头抱着孩子,全都死了。她走到一片血泊里,抱起那个睡得香甜的女娃。
她给那个女娃取名叫小琢。
有些人觉得,这也仅仅是传说,是漂亮动听的故事,怎么能当真呢。
会叹息的,也只是身在故事中的人。
深夜凌霄宫国巫寝院的窗子“吱呀——”一声开了。
一个蓝色的身影轻盈地跳出来,本来漆黑的屋子灯火通明。案上摆着酒菜,这国巫果然能掐会算的,知道今夜有客不请自来。
这个叫浮雪的女子一身白衣似雪,她大约双十年华,举止优雅亲切。既然她是浮雪,那么那个传说就是真的,小琢也是真的。
映蓝没多惊讶,在案前一撩袍角就坐下。
浮雪拿起酒杯,款款笑了:“你想不想听一个叫小琢的女孩的故事呢?”
挖哇吧
非常非常的开心终于生花了!六大杀手系列的起因是写《十夜纪》时,爱上了六大杀手里的郁绯。当时突然就有了给六大杀手们创造一个传奇的冲动。无疑的,这个系列写的是九国的正史,不像狐仙那么轻松愉快(······好吧,我承认有一点点后妈)。但是,这个系列更深刻更曲折,而映蓝篇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希望大家能从这个系列文中有所感悟,我便觉得幸福了。
赤松六大杀手之飞鸢夜歌水阡墨
题记:这黑色是最干净也是最肮脏的颜色,什么罪恶都可以掩盖在夜色之下,它看着杀戮、阴谋和流血,却闭口缄默。
楔子——炽日之失
北夜风云庄里的历史传记中记载着:赤松那陵一族骁勇善战,以赤松神女那陵飞羽为首攻陷炽日都城,占领有“云国之心”之称的凌霄宫。赤松为了斩草除根四处捉拿云国皇族与云国国巫浮雪。而浮雪使了一招偷梁换柱,身边贴身影卫小琢被那陵飞羽当做国巫斩杀。一年后,国巫浮雪与云国皇族重整军队夺回炽日城。
史称这次战争为“炽日之失”。
这是风云庄刚写完的一本史书,撰写者则是庄主贺密的幺女贺游儿。
那站在窗前的素衣男子合上书,拿掉肩上的孔雀毛披风,淡金柔软的长发,漆黑无波的瞳孔。由于常年患病,他身形略显单薄,一张脸白得像那质地细腻的雪瓷,倒也衬得他俊美异常。
候在门口的侍女繁茵走过来关好窗,低声劝说:“殿下,更深露重,您身子不好要注意休息。”
“嗯,雪筝快到了吧?”
“您都问几次了,就这几日了,都城里张灯结彩,太子府上一切都准备妥当,就等雪筝公主来成婚了。”繁茵那张平淡到分辨不出五官的脸上带着真诚的笑意,“恭喜殿下很快就可以回国与您的父皇母后团聚了。”
“真的吗?”
“真的。”
夜榛恍惚了一下,七年了。他作为质子从北夜送到赤松已经整整七年。
乱世还是那样的乱世,而他已经不是他了。
【这好比是黑夜之前最暧昧不分的黄昏,所有蛰伏在黑夜里的眼睛都开始蠢蠢欲动。】
遇龙江赤松水域,榴花渡口。
此时已是华灯初上,江面船檐上挂的灯笼一盏盏燃起来。江面被灯火染成淡淡的橘红色,遮住头顶满天繁星的点点光辉。
下一个渡口便到了赤松都城北,因此无论路过的货船或客船都要例行巡检。尤其是近日赤松太子寻迦与北夜国雪筝公主大婚,各国都有权贵来参加婚宴,这榴花渡口便热闹得犹如集市,华丽而低调的官船比比皆是。
只不过今日与往日比起来,尤为慎重。除了往日的赤松水师,带领巡查的还有安家船厂的公子安素欢,一袭流火红衣在黑色的水兵服中格外的惹眼。待巡的船将渡口挤得水泄不通,不少人等得不耐烦,干脆上岸吃两枚茶鸡蛋,若运气好还能结交到南来北往性情相投的朋友。
这是泊在芦苇边不起眼的渔船掀开帘子,紫衣少女走出来站在船头嘴上却没消停,一遍吃着烤地瓜一边四处张望,丝毫没有什么不耐烦的模样。旁边大船的两个船工坐在船板上抽水烟,等得久了也就在那里唠闲嗑。
稍年长的叹口气:“原本我们货运到赤松,一来一往只要两日,如今要耽搁到三四日工钱照旧。这些个有钱有闲的皇族贵胄们聚到这都城来观礼,倒霉的是我们这些做苦营生的。”
另一个稍年轻的抹了把汗珠子说:“大哥,听说明日公主的绣船就到岸了,今天盘查得紧些明天省得出纰漏。嘿嘿,我这辈子还没见过公主长什么样儿呢。”
“呸,臭小子别胡说,小心让那边的官爷听见了割了你的舌头!”
俩船工声音越来越低,渐渐便听不见,仿佛沉没在茫茫夜色里。
不知谁家的船上笙箫合奏,有女伶唱着清甜绵软的云调,舞姬婀娜的身姿在风吹起的纱帘后若隐若现。那女伶必是土生土长的云国人,只有喝过云国的水的人,才能有这么一副美妙绝伦的好嗓音。
紫衣少女正听着入迷,船身微微一颤,似霞红衣已经落在她身旁。
炉子里的地瓜烤得正香,安素欢用剑挑出一个,轻轻一划,流着蜜汁的肉瓤便散出了香。
这整个赤松都知道安家公子从十二岁开始身边便跟着个贴身侍女叫紫离,紫衫紫眸,挺爱笑性子也好。不过只有少数人知道,这个紫离外表看似柔软无害,其实杀起人来跟切豆腐一样。
紫离看他吃东西文雅的样子笑了笑,又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船上:“公子,去年这个时候,我们还在云国都城听过云调。不过短短一年,云国便夺回失地,真是有趣得很。”
“战争只会制造悲伤而已。”安素欢说,“联姻也是。”
七年前,北夜与赤松结成同盟,使云国腹背受敌。
当时云国的叶氏族人镇守边陲清州城。叶氏族人使计将赤松军引入山谷中,又让北夜国安插在城内反水的细作回北夜都城禀报,赤松军已把云国军逼进山谷。北夜将军深信不疑,下令用火箭射杀了赤松两万精锐。
于是赤松与北夜同盟瓦解,北夜需要休养生息,为表诚意便送了本国的二皇子夜榛作为质子送往赤松。
清州叶氏也从此便名扬天下,深受云国百姓敬重。
“是啊,就像这江面一样,水面之上风平浪静欢歌笑语,水面之下却是激流暗涌。”紫离津津有味地啃着地瓜说:“这两天进出的船都没什么问题,云国的凌霄宫那边也没什么动静,不过国巫浮雪是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两国结为百年之好的。如今只有两个可能性。第一,凌霄宫的人已经在葬月都城部署好一切。第二,那个雪筝公主半路上就被掉包了,明日登岸的是个冒牌货。就像去年赤松女神斩杀的那个冒牌国巫,他们凌霄宫玩这套偷梁换柱的游戏最拿手了。”
紫离和安素欢并排坐在船板上,岸上自发形成了一个卖小吃和当地特产的小夜市,喧嚣与宁静如此契合——芦苇里突然飞出一只雄鹰掠过水面,抓着一条肥美的鱼消失在夜色里。一时间夜鸟惊飞,野鸭乱叫,好不热闹。
这好比是黑夜之前最暧昧不分的黄昏,所有蛰伏在黑夜里的眼睛都开始蠢蠢欲动。
【繁茵握住他的手,发誓般郑重:“殿下,您放心,奴婢会一直守着您的。”】
雪筝公主进城那日,都城百姓将火红的赤松叶洒满了公主的步辇经过的街道。
是赤松女神那陵飞羽亲自去渡口迎接,还与她并肩坐在垂着纱帘的步辇上,接受百姓的礼拜,这对一个异国公主来说是莫大的殊荣。
夜榛的行馆与太子府相隔不过两条街,下摆绣着繁复的孔雀开屏图,淡金的长发倾泻在背上,带着浅浅笑意立于门前。步辇经过行馆门口时,雪筝公主掀开纱帐望了他一眼,几欲落泪。夜榛看着那步辇慢慢经过,蒙着红色面纱的那陵飞羽突然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里是带着莫名笑意的。
夜榛望着远去的步辇,许久没动。
繁茵扯了他的袖子:“殿下,要变天了小心着凉,回去歇着吧。”
远处天边的积云越来越重,天光隐去,开始起风了。
“啊,我的鸽群还在外头,得快点召回来······”说话从来都是细细软软的殿下突然着急起来,慌慌张张的,“还有几个兔笼子,怕还在胡萝卜地里放着呢!”
说罢便是一阵哮喘,繁茵瞧他面色发青的模样心里一痛,咬住唇低下头。夜榛殿下得的是痨病,而这病是无药可医的,发病时只能依靠随身携带的小药丸子,那是救命的物件。这病只能靠养,却也不知道养到何夕才好。可是夜榛殿下从来也没有抱怨过,甚至总是宽慰她一些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之类的蠢话。
真是蠢话,他明明是个金枝玉叶的皇子。
“喂,繁茵,帮我把鸽子屋的门锁好可以吗?”他回头不好意思似的,“我累了,想去睡会儿。”
“好的,殿下。”
繁茵悲伤地敛下眼,夜榛殿下的痨病已经得了四年,身体一年比一年差。对于夜榛殿下的病,赤松王很是关心,每月初都派医馆来诊病,珍贵药材也不吝啬。尤其是今年入了春以后,他卧床的时间便更长,且睡得极浅。医官叮嘱殿下极需静养,睡眠尤为金贵。
所以夜榛休息时,她便在门外候着,生怕有不长眼的奴才惊扰了他。
无数个日子便是这样度过的,夜榛殿下在寝房里安睡。她便在盘膝坐在门口的团蒲上寸步不离,陪伴她的是喜欢趴在廊柱上盯着笼子里的鸟雀们流口水的白猫。那猫是殿下从外面捡的,从前他陆陆续续往家里捡过不少活物。他是很喜欢小动物的,这几年不知不觉养了不少,都是稀松常见的动物,没什么挑拣。
赤松王听闻他喜欢动物后,特意送来了两只威风凛凛的黑鹰,还有一只羽毛美丽的孔雀。夜榛殿下把那两只鹰便留下来,却让繁茵将那只孔雀送了回去。繁茵记得当时年仅十岁的夜榛殿下眼底一派清澈的纯真。他说:繁茵,我不过是一个质子,可是殿下却待我如此宽厚。不仅没有软禁我,还让我跟宫里的皇子们一起在太学读书。我吃的用的都是殿下给的,如今还要用陛下的银子养那奢侈的孔雀,真是让夜榛惭愧。
繁茵将这番话原原本本地转告给赤松王。
那高高在上的王者摸着下巴思索了半天,笑着问:“繁茵,你觉得这个二皇子这番话是真是假?”
繁茵沉默了一下说:“以奴婢看来,夜榛不像说谎。”顿了顿,繁茵补充,“他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
赤松王目色幽深:“如果一个十岁的孩子说了谎却骗过了你,那就更可怕了。”
那是繁茵刚被派到夜榛身边做侍女不久,她比夜榛年长四岁,是赤松王安插在夜榛身边的眼睛。他从十六岁登上王位,一直到现在稳当地坐了二十年,最大的缘由是:他从不小瞧任何人,包括对他忠心不二的侍女繁茵。
几日后,赤松王派宫人送来一件孔雀毛的披风作为赏赐。
任谁都知道那孔雀毛是从那只孔雀身上拔下来的,夜榛殿下看见那披风就呆怔了半晌,谢恩后抱着那披风回屋半晌没出来。夜榛消沉了许久,让繁茵觉得有些好笑。再金贵也不过是个畜生而已。有天半夜繁茵醒来看见他圆睁着眼睛,繁茵早已适应了这侍女的身份,凑上去安抚地拍着他的胸口。
夜榛闭上眼睛,安心地笑了:“繁茵姐姐,幸好我没把你送回去。”
后来每次繁茵想起十岁的夜榛脸上的纯真,都会觉得心悸,而后变得柔软无比。这个孩子从某种方面来说,已经是北夜国的一颗棋子,这个年纪出来更有可能已经是弃子。而在帝国却有着无数的眼睛盯着他,稍微有些异常,他就可能身首异处。即使如此,他却还能拥有这样一颗赤子之心,为无辜的生命而担心自责,揪着自己袖子的手如此稚嫩有力。
繁茵握住他的手,发誓般郑重:“殿下,您放心,奴婢会一直守着您的。”
这一守便是七年。
夜榛殿下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长成今天这般斯文俊秀的少年。
【繁茵抬头直视夜榛的眼睛,像是裹着一层透明的水膜的眼睛,清澈而美丽的,如雪山上的湖泊。】
雨一直淅淅沥沥地下,天地之间撑起朦胧的雨帘。
自从雪筝公主进城,至今四天,雨都没停过。今年赤松干旱异常,入春后雨水少,本已经做好了秋后跟紫国借粮的打算,如今久旱逢甘霖,百姓纷纷称赞这太子大婚冲喜冲得妙。
繁茵却是没有多少喜色,这阴雨天对夜榛来说好比是催命符。
不过他记挂这宫里的皇妹,这几天倒是精神不错,只是明显心不在焉,连他最喜爱的两只黑鹰都失了宠。好在今日一早宫里就来了个侍人传信,今晚赤松王在宫里摆家宴,叫夜榛一同前去。
夜榛很高兴,眼睛里汪着笑,晌午雨势稍小时,便跟繁茵出了门。他前些日子在首饰铺子里打了个簪子,图样是夜榛自己描的,是一直振翅欲飞的蝴蝶。
街上到处是朵朵油纸伞,雨水多,却丝毫不冷清。
近日城里来了不少闲人,多数是些权贵,十个人里有九个是观礼的,剩下的一个是捣乱的。赤松皇族的婚礼在九国之中是有名的庄重神秘。赤松敬拜月神,赤松太子与太子妃的拜堂之礼,不拜天地,只在祭月台上拜月神。新人要在月圆之夜沐浴更衣,身上各处用狼血画出象征吉祥的咒符,经过一番无比繁复华丽的礼数,最后互相饮无名指之血滴入的酒。无名指的血连接的是心脏,便是心心相印,永不离弃之意。
所以托这些人的福,城内各家商户都迎来送往,财源广进。
首饰铺子在不起眼的街头,门脸儿做得粗糙,生意实在是有些惨淡。刚到门口就瞧见老板揣着袖子在门口看天气,嘴上还喃喃自语颇像个神棍。
“玉老板。”
“哟,是夜榛殿下啊,有失远迎呐。”玉老板懒洋洋的,“簪子打好了,小张子你带着这位姐姐进去拿去。”
繁茵看了一眼夜榛,见他点头示意这才跟着伙计去了后堂。
俩人在门口站着,玉老板抬头看着天,被胡须遮了大半的邋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泛着精光:“对了,听说殿下快要回北夜了啊,恭喜啊。小老板我听说去年你那个太子皇兄死了,你俩皇弟争得挺厉害,不过你那老爹倒是谁都没偏向,看来是等殿下您回去呢。这北夜百姓也盼着您回去呢,不知道是谁传开的,说夜榛殿下在赤松都城都很受百姓拥戴,将来继位一定是心存百姓的仁君。”
夜榛双袖拢在身前,清清爽爽事不关己地看着天:“哦?”
“小老板我还听说啊,最近赤松太子寻迦大婚,黑市里也挺热闹的。有人花钱买你皇妹的人头,也有人花钱买你的人头,不过你那皇妹没你值钱呐。”玉老板一咧嘴露出一排细细的黄牙,整个人突然精神抖擞,“您猜您值多少?”
夜榛又斜了一眼:“哦?”
“两千两黄金啊!要不是小老板我做正经生意,没那个胆子,说不定也打您脑袋的主意呢。不过看在小老板我挺喜欢殿下您这张脸的份上,就卖您个人情,好心告诉您一声。你和你皇妹的暗花啊,都被六大杀手排名第一的墨鸢买去了。黑道上的规矩,接花就要见红,这墨鸢可从没失过手呐。”玉老板突然倾身过来拉住夜榛一缕淡金色的发放在鼻间闻了闻,舒畅地笑,“好香呐,夜榛殿下的发香,小老板我怕是再也闻不到啦。”
黑市里的暗花,接了便要完成任务,除非死,否则不能退出。
所以暗花的价钱很高,也很少有杀手敢接。
赤松是个尊重杀手,并对买凶杀人这种事视为正常买卖的国家。于是都城聚集了不少散杀和杀手联盟,六大杀手这个组织是杀手们公认的顶尖杀手。这个组织里的六个人名扬已久,接的暗花也从未失手过,算是缔造了杀手行业里的一个神话。
如果这暗花是墨鸢接的,基本上,北夜就可以考虑给他们的二皇子准备好棺材了。
夜榛涩然一笑:“多谢玉老板好意,夜榛这病恐怕也拖不了多久了,既然有人想要,那就拿去好了。”
玉老板“啧啧”两声,退回去继续看他的雨。
繁茵拿了簪子赶回来,见夜榛脸上带着淡淡笑意,想必是聊得愉快。于是撑了伞,随着夜榛走进雨里。
“真不愧是安公子介绍的铺子,不起眼,打的簪子倒是漂亮极了。这蝴蝶跟真的一样。”繁茵轻声说,“殿下,太子大婚后您就要回北夜了,也要做几件像样的衣裳打几样首饰才行。”
“那时候我就能回去了吗?”
“嗯。”
“若是你,会希望我回去吗?”
繁茵抬头直视夜榛的眼睛,像是裹着一层透明的水膜的眼睛,清澈而美丽,如雪山上的湖泊。她垂首,慢慢地说:“奴婢······不希望殿下回去······”
夜榛微微颔首:“你看,你都不希望我回去,谁能希望我回去呢?”
还没等夜榛举步前行,繁茵呼吸一窒,已经伸手拽住了他的袖子。
伞骨握得汗湿,周围的大雨将他们隔绝在这小小的伞下,这一刻,除去身份地位尊卑,只有他们两个人。
“因为奴婢······深爱着殿下······”
【杀手与雇主之间的中间人,便叫白刃。白刃手不沾血,有人买凶便在他这里放下消息,杀手们来买,成事以后他便抽些佣金,在杀手中很受敬重。】
近日城内各家各户都挂起喜庆的红灯笼,行馆一顶软轿晃悠悠地进了宫。雨水打在石路上溅起水花,繁茵在轿边随行,鞋都已经湿了。若是以往,殿下定然会叫她进轿,可是今日裤脚都已经湿透,里面的人却决意一声不吭。
繁茵知道今天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冲撞了殿下。
她比殿下大四岁,没有美貌也没有身段,身份还只是个低贱的婢女。
只是,现在不说,以后怕是没有机会了。
轿子停在宫门口,早已经有宫人在门口候着,引着夜榛一路进了宴厅。他今天脚步虚浮,怕是今天出门又受了凉。繁茵想要上前扶他,却硬生生地忍住,敛眉跟在他身后。还未到宴厅,就看见安素欢与侍女紫离候在那里,安素欢看廊前的花,紫离蹲在地上看蚂蚁,脸上都是阴郁之色。
夜榛揉了揉紫离的头顶:“······吵架了?”
紫离幽幽地看了夜榛一眼,转过头去继续看蚂蚁。
安素欢冷笑一声:“夜榛你不要理她,人家的小情人失踪了,心情不好是正常的,我们碍手碍脚反而讨人烦。”说完,便扯着夜榛进了宴厅。王与王后还未到,那陵飞羽却早来了,正与雪筝相谈甚欢。夜榛隐约听见她们在讨论北夜著名的瑞雪祭,雪筝说得正高兴,见那陵飞羽正笑盈盈地盯着身后,便疑惑地转过头去。
夜榛一身玄色长衫,浑身带着沉沉的雨气。
“······二皇兄!”雪筝眼圈一红,也顾不得礼数扑进夜榛的怀里,哽咽着,“二皇兄,我听父皇说你病了,现在身子好些了吗?”
夜榛离开北夜时,雪筝只有八岁,儿时很是依赖这儿性子清淡温柔的二皇兄。如今七年过去,终究是有些陌生了。夜榛等她哭够了,这才稍稍欠了欠身,有些羞涩却也是高兴的。只是离别太久,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取出那个簪子递给雪筝说:“以前我答应过,你大婚时要送你一支漂亮的金簪的。”
雪筝怔了一下,突然想起那年小王叔新娶了个王妃,带到宫里来给皇祖母请安,皇祖母赐了一个明晃晃的金簪,让小雪筝嫉妒得不行,回去缠着二皇兄要。夜榛便哄她说,以后待他出阁时送她一支独一无二的金簪。现在想来,也不过是孩子间的童言,长大后她便忘了。
“······二皇兄,原来你还记得。”
“我一直记得。”
雪筝默默地垂下首,用力握紧那支金簪。
后来赤松王偕同王后前来,虽有歌舞助兴,这顿饭却吃得每个人都各怀心事。赤松王准夜榛过了大婚之日便启程回北夜,一晚都是满口不舍的言辞,听口吻是无比真切。夜榛礼貌周到酒水敬了一杯又一杯,看得跪在身后的繁茵为他的身子挂心不已。
好容易宴会散了,繁茵正要松口气,却见那陵飞羽走过来说:“殿下,今夜这雨落得真美,我的步辇恰好经过你的行馆,一同回去如何?”
夜榛微笑:“那就打扰了。”
神女的步辇由四年抬着,前后各四十名仆从,走在街上却也挺安静。那陵飞羽邀请夜榛看雨,他便看雨,安安静静的什么都不说。这样气质清幽的少年很讨她的喜欢,所以别人要他死,她还是有些舍不得。
“你今天送雪筝的那只蝴蝶金簪,是城北首饰铺子的玉老板打的吧?”
“是的,神女也喜欢?”
“以前朔风在那里也给我打过一支簪子,后来我便常去,那个玉老板真是个精巧的人。”
那陵朔风是她的七弟,向来与她亲近,一年前在云国都城企图谋反自立为王。赤松王得到消息后,便派安素欢带兵马前去悄悄查实后,趁夜擒住。可是砍下那陵将军的脑袋的却是他的姐姐。
这件事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那陵飞羽接着说:“不过殿下只知道老板会打簪子,却不知道玉老板可是这都城有名的白刃。去年在黑市捉拿云国国巫浮雪的暗花就是玉老板做的中间人,也算是老朋友了。我听说最近黑市挺热闹啊,殿下也真是出了名儿了。”
杀手与雇主之间的中间人,便叫白刃。白刃手不沾血,有人买凶便在他这里放下消息,杀手们来买,杀手们来买,成事以后他便抽些佣金,在杀手中很受敬重。
“原来神女邀请我同行是想说这个啊!”夜榛伸手揭起雨帘,目色明媚,“今天玉老板也提醒过我这件事了,我可以花钱买墨鸢的命,有钱赚的活儿就会有人干,蚂蚁多了也能咬死大象。可是有人想让我死。其实我们不用费那么多力气,我这病也拖不了多久了。”
“这样啊。”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