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的,是否可以重头来过?

如果说最后连大雄和小静没有在一起,一生的执著,是否会从此凋落?

大熊小姐与小静先生,曾经两小无嫌猜。

天作之合,也不得不因为青春的迷惘而分开。

分开在地球的两端。

五年后,再次相遇。

第一面,她与他在婚礼上。

她说:“恭喜。”

他说:“你就那么希望我结婚?”

第二面,她冲到他家,鼓足勇气说:“我,要和你同居!”

他说:“我不和人同居,只和人结婚!”

我们那时年纪小,打打闹闹,为所爱的人哭,为所爱的人笑。却从没想到五年后是这样的光景。五年又五年,人生有多少个五年?时间真是捧在手上的一把沙,流去了光阴,逝去了自己。我想着,如果真的世事都可以预见,是不是我们,你们,都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每个人的心中都还有着看机器猫时的纯真,就如同儿时渴望有个机器猫一样,现在也会渴望美好的爱情,并且执着的相信着。

为此,献给期待爱情的你,想要再度相逢的你。

只要思念,只要想见,就一定可以再见,并再次相爱。

内容标签:天作之和 欢喜冤家 情有独钟

主角:熊晓苗,夏静生 ┃ 配角:周游,崔妙瑛,林深深,梅娆,叶子

【正文】

告诉大雄我爱她

作者:田反

婚礼进行曲

一场婚礼,两个新人,四位家长……

是谁婚了?肯定不是我。

回国后的第一场婚礼,只是序曲而已。

三月三日,良辰吉日,N城城南的大饭店,向阳渔港,对对新人即将携手踏上人生的转折点,西厅的门外,签到册上是龙飞凤舞的祝福,旁边的大盘内堆满红纸包,灼灼闪人眼。

新娘的好友站在桌边点头微笑,对每一位来宾甜甜说:“谢谢。”桌下,穿着高跟鞋的两脚不住地相互交换立地,这工作实属累人。

突然,一双肥嘟嘟的手,伸到她鼻尖:“红包九百九十九,讨个彩头,来找俺一块!”

新娘好友差异抬头,这人来砸场子的不成。

来人瓜子脸蛋,眼笑得直眯,右嘴角的酒窝一闪一闪。

好友尖叫一声:“熊猫!”飞快地从桌子一边,跑出来,拉了那人微肥的手指,有点激动,大声说:“你回来啦?”

也只有这人,明明瘦瘦高高的个子,手指却是与常人不同,肥肥嫩嫩,越到指尖才越细下去,怎么大的人却有双孩子般双手。

熊晓苗,海归,也是海待,毕业于美国俄亥俄州的某知名大学某冷门专业,硕士,昨天才回的国,回国第一件事:看人结婚。

“恩,回来了,回国,回家。”她点头笑,抓住昔日高中伙伴的手,佯装凶狠:“一块钱,拿来!”

对方比她凶猛,瞪了眼睛:“少来,你既是新郎大学同学,又是新娘初中同学, 份子不给我出双倍!”

说完不爽,拧了她的脸颊:“别以为我不知道,请帖就是敝人写的!赶紧给我找位子坐去,男方席,女方席,爱坐哪坐哪,随你!”

熊晓苗就这样,摸摸鼻子,灰溜溜夹着尾巴,去席间转了一圈,她来得太早,没什么人,还是出去等。

站在厅外的后廊上给梅娆打电话,大学宿舍的四小花旦之一,事实上一宿舍也只有四个人,梅娆是唯一留在N城工作的姐妹。

彩铃是小强曲,在一声“好吧,叫我漂亮姐姐接电话”中,熊晓苗鉴定此人猥琐的本领这几年更上一层楼。

电话最终被接起来,那人惊讶的叫:“你回来啦?”

好吧,她早已习惯这样的惊讶,可是她明明上个星期还在MSN上和此女聊天告知近期回国,托她接受喜帖。

但她还是很愉悦,廊外细水小桥,这样的喳喳呼呼声已是久违五年,踢着墙边的鹅卵石,她说:“恩,在干吗呢?我都到了!”

梅娆正在门口穿鞋,拎了高跟鞋,夹了耳机,说:“别急啊,要好好准备,参加婚礼就是变相相亲。”

熊晓苗对她这相亲达人的理论很是无语。

梅娆拿了包下楼,高跟鞋“嗒嗒”做响,笑说:“熊猫啊,要知道这么几年,南京的咖啡店没人比我还熟悉了!”

熊晓苗捏了手机笑,口里直说:“是是。”

梅娆开了车门,换了耳机,说:“对了,下次一起去相亲吧,姐妹儿,带你介绍个好的!”

熊晓苗也不知她说的真假,胡乱答应,这人闹起脾气比谁都厉害。

梅娆开车出门,嘴上胡说,突然,来一句:“晓苗,你这次回来有没有想过见他?”

新娘不是她

熊晓苗本说话说得好好的,她突然这么一问来了个措手不及,梅娆的思维向来是跳跃性的,比青蛙还厉害,她早知道的。只是听到她提,还是吃了一惊。

今日,天气正好,早春的太阳照在脸上,毛茸茸的温暖,小池里几尾金鱼悠闲地摆动,她蹲在池边,慢慢看。

怎么可能不想他?怎么可能不想见他?

在这五年里,他做着什么样的工作,和什么样的人打交道,住着什么样的房子,她都偷偷想过,越来越少地想起,却是不能忘怀的牵挂。

想见到他,却又怕见到他,怕见到他过得不好,她会难过。 他过得很好,她也会难过,没有了她,他依然可以很好,不是吗?

越是想念,也越是怕遇见。

梅娆前边的交通等转绿,继续开车,吸了口气,高声问:“那在哪相?身高要一米八的?”

熊晓苗摸不着北,“啊”了一声。

梅娆咬牙切齿:“你刚才答应的啊!说,相亲地点,有啥要求没?”

熊晓苗失笑,无奈地说:“随便你啊,地点随意,身高随意,着装随意,大家随意!”

梅娆握紧方向盘,哈哈笑,那一瞬间,她想起大学刚进校,她拉了一个女生问哪里找竹竿挂风扇, 那女生傻傻地看她一眼,说:“我去外边拣的树枝!”

五年过去,梅娆握着方向盘,看着前方,笑得肆意,突然觉得那个傻里傻气的熊晓苗还是回来了。

熊晓苗挂了电话,准备走去大门那等梅娆,想想她开车来也差不多了,正站起来准备往外走,当她转身看见廊下站着的熟悉而陌生的身影,突然不能动弹。

她想梅娆真的个霉嘴,现在不是想不想遇到他,而是已经遇到他!

在她还没做好思想准备,不知道做什么样的动作,勾起多少度的嘴角的情况下,就那么恶狠狠的遇见。

她想,或许给她再多的时间,她依然还是不知该以何样的状态去面对……

春日的和风掠过他的眉梢,尔后,擦过她的眼角,她闭了闭眼,风里夹杂了湿气,染上眉角。

他靠在回廊下,五年前的青涩少年,现在已变成棱角分明的成熟男子,锐利的眼镜遮住清澈的大眼睛,闪着锋利的寒意。

她知道他的长相向来都是人群里一眼望去就见他的,现在依然,却像换了个人般,犀利,尖锐,如同毒药。

夏静生,21岁起,他的名字刻入她的命。

恍惚地想起那日的阳光也是不输今日的温暖……记忆里的大学校园,杜鹃花开正好,老香樟的味道弥漫不去,娇俏的女孩,拉了男孩的手:“小静,小静,你看,你叫小静,我叫大雄,我们是不是天生注定在一起?”

下课的时候校园里总是喧闹非凡,周围是来来往往的人群,男孩微恼,耳根盛开淡淡的红晕,咬牙低语:“熊晓苗,你再喊我小静试试看,你也就是个伪大雄!”

嘴里边骂着,手却是轻柔的,指尖拨去女孩头上的花瓣,如春风般的轻柔,以至于女孩都没有注意,还是在咕噜。

人来人往的,有人回头看了一眼,男孩窘了,手中的“流体力学”招呼上去。

女孩“啊哟”叫了声:“夏静生,你打我脑袋干嘛!”

曾经,他也是大学里的天之骄子,没有这样一副冰冷的眼镜,却有着柔软的发,紧握她的手的温暖大手。

而今,他的上了定型的发仿佛根根分明的坚硬,阳光在发稍镀上金属色。

她才发现他今天的打扮极其正式,稠光的西服,宝蓝色的领结,犹豫了半天,想开口的“你好”吞回肚子。

人生真是讽刺。他说过的话仿佛还在她耳边,她记得他喜欢的电影,她到现在还不敢再听他曾唱给她的歌,她在美国走遍超市,只为找最接近他喜欢的黄纸包柠檬味的糖果,这样的两个人,数年在见,却是在别人的婚礼,抑或是,他的婚礼。

她扯嘴笑,说:“恭喜” 。

说完在心里骂自己的丑样,言不由衷,连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

可是,她除了“恭喜”还能说些什么,头别向一边,耳里是流水的“沙沙”声,怕一低脑袋,眼泪就要流下里了。

良久,他说:“不是我的婚礼,做伴郎而已。”末了,加了句:“你就那么希望我结婚?”

声音凉入骨髓,仿佛血管里都密密地冒出汗来。

她不敢说话,无所适从,偷偷瞄了眼,才发现他手里握了瓶红酒,也对,哪有新郎结婚拿着酒瓶满场跑的,她这才想起新郎是他的大学舍友,与他的相遇太过突然,几年的担心,紧张,一见面就想到最坏的情况。

想来,是她自找的,埋怨着,心里却舒畅了点,但还是为他的冷意所伤,虽然是她咎由自取,但这样的话听在耳里是心痛的。

她以为就是不能在一起,还是能做个普通朋友的。后来想来,是她幼稚,爱啊,恨啊,永远都没一句陌生人般的:“你好吗?”来得虚伪伤人。

如果再相遇,请不要问我“你好吗?”,你到底是想让我答“好”还是“不好”?

她低声说:“对不起”,声音微颤,不仅仅是为了她的误会。

他变了脸色,眼里似要喷出火来,咬牙切齿:“熊晓苗,你不要和我说对不起,你说对不起是对我感情的侮辱,你不欠我什么,我心甘情愿的!”

她抬头想看他的脸,却只看到他挺直的傲然的背,快步消失在转角。

她捂了捂自己的眼睛,跟着,也慢慢走出廊去。

很快地,梅娆就来了,偷偷摸摸告诉她:伴郎是夏静生。

熊晓苗叹气,唉,这话早该说的。 算了,咧嘴笑笑,看着站在新人旁边,身后跟着脸圆乎乎的可爱伴娘的他,这也是她与他最后的遇见了吧。

夏静生,我们这辈子太多的遇见,太多的错过,一不小心就把缘分用光了吧。

谁的婚礼让谁醉

梅娆和熊晓苗入席,新人说话,男的是刘峰,微胖,老好人一个。熊晓苗那时跑夏静生宿舍跑得勤,老叫他“疯牛”。 女的是韩薇,瘦小的爽朗女孩。

一个是她的初中同学,情缘是一起携手上过厕所。 一个是她的大学同学,成天说:“小静老婆,我请你吃饭,但是你们夫妇先请我吃顿饭。”

这样的两个人,如今成长,如今携手,生活真是很奇妙的事情,熊晓苗不由感叹。

“噼噼啪啪”地鼓着掌,眼角泛红,昔日一起成长的伙伴,如今能够一起幸福,世上最美的事莫过于此。

熊晓苗兴奋感动之余,却没有发现伴郎瞥了眼她泛红的眼角。

夏静生其实本不愿意当伴郎,但他是媒人,天知道这完全是巧合,一个是他大学舍友,一个是高中同学在路上酒席间偶遇,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喜欢做媒婆,他只是礼貌性地介绍,原来万事都有着因果。

他不经意地瞥过她的眼,习惯了在人群中望向她在的地方。

这个笨蛋,和以前一样老是为别人的成就而感动得像自己的事一样。

他是知道她要过来的,刘峰打过电话说给她寄了请贴,他在那头没有说话,心慢慢收紧,刘峰却以为他是不想见她,赶紧说:“她没回来,找梅娆代收的,估计是会不来。”

天知道他有多少次盼望着她回来,她的签名一换再换,他一看再看,看到他的“3月回国”,他的心再一次狂跳起来,如同毛躁的少年,坐立不安。

她走后,他不是没有勉强过自己,只是没办法,也就随着性子下去了,直到有天有人问他:“你是不是还在等她。”

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是在下意识的等待着。即使时间长了,他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他,还是孑然一身,

心中无法再有人似她一般了,如她一般笑起来有小小的酒窝,呢喃地喊他:“小静。”

一生的热情仿佛在和她的岁月里花光了,再也提不起劲来。

曾经,他想过毕业,成家,有了她在身边,如何的苦都不算苦。

尔后她走,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少了个她,他还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夏静生依然要过他自己的人生,。

只是,午夜梦回,他还是会想起她的笑颜,清除了她的一切,却无法把她清扫出心口。

前几年的时候,他想过她回来,依然会笑着喊他,她玩笑着提大雄和小静的故事,然后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欺负她,脸板着,心里却漾着笑,慢慢流下眼泪。

他这样千百回地想过,直到他无力去想。

笨蛋大熊,没有忘记你,如果要回来,请快一点,别老让我等。

今年我在等你,下一年我还是会等你,这一生,我固执地等你……

我很想这样一直等下去,但,终有一日我也会渴望有个温暖的家,有趴在膝头的孩子唤我“爸爸”。 即使我可以忽略这一切等下去,这个世上还有件事叫“生老病死”, 我会恐慌在自己有限的生命里等不到你。在垂垂老去的那一刻,我依然等不到你,怎么办?

我固执的决定等你,只怕岁月不等我,终有一日,我们会败给生活,败给时间……

熊晓苗,没有忘记你。如果要回来,请快一点。别总是让我等,再晚,我怕一切都回不去了。

这一天,他终于等到她,看着她蹲在池边,他握酒瓶的手指不自觉地紧缩,听着她熟悉的声音越来越近,听她说要去相亲,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忽略了这五年的变化。

他在等她,她是不是肯走回来让他等?

说实话,变得何止她,连他自己都认不得自己,直到再见她,所有的记忆涌上心头。意识到这样的变化,他的心慢慢冷却下去。

他不懂她的脑子,竟然以为他是新郎,很好,好得很,他从来都没想到“恭喜”这话可以让人如此地恨入骨髓。

别说他没想结婚,即使结婚,他也不会请她,他受不了他的婚礼,她坐一席。

有人说痴情之人必有绝情之处。如果他要成家,不是和她,那么他这一生将不再见她,忘不了她,但可以不见,就这样放手,因为是一个家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