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打瞌睡的“周星驰”似乎察觉到了身边有人,不情不愿地抬了抬眼皮,看到是胡桃,挑挑眉,没说什么。但是胡桃觉得,他似乎终于肯站直身体了。

  “小小年纪就学会说谎!还敢私自翻墙!这都是哪里带来的习惯!”年级主任身材高大,话语间慷慨激昂,还不忘指着林向屿的骷髅头T恤,“还有你,穿的这是什么,像什么话!”

  “按照校规,私自翻墙是要记过处分的!”

  一旁的两位班主任神色大慌,急忙开口说好话求情。其实年级主任也只是说来唬唬这两名新生,看着这两名学生并未如他所想般流里流气,就觉得或许只是小孩子淘气。

  林向屿的班主任咳嗽了一声,凑到年级主任的身边,低声说:“主任,这个孩子姓林,林向屿。”

  年级主任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五颜六色”起来,最后他瞪了林向屿的班主任一眼:“怎么不早说?”

  然后在对方无奈的神色下,年级主任回过头,打量了林向屿和胡桃一眼,再开口,语气都温柔了不少:“但是惩罚是难免的,我这也是为了你们好,做事之前一定要考虑所要承担的后果,这样吧,教学楼背后的那条小路,就由你们来打扫吧。”

  “啊?”胡桃和林向屿均是一愣。

  2.

  一中坐落在城市北区,学校环境优美,学习氛围浓厚,是远近闻名的百年老校,因此吸引了大批对青春怀有美好憧憬的学子,胡桃也是其中之一。可是当她和林向屿拿着扫帚来到年级主任口中说的教学楼背后的小路时,不禁开始后悔起自己当初的选择了。

  “不……不是吧?”

  这是一条“小路”没错,可是,胡桃吞了吞口水,为什么年级主任没有加上“两旁种满了银杏树,道路上铺满了银杏叶,清洁员已经一整个暑假没有打扫过它了”这样准确的描述呢?

  胡桃偷偷瞥了一眼身边的林向屿,他正悲哀地颤动着眉毛,恨不得把“生无可恋”四个字刻在脑门上。

  “你……还好吧?”胡桃小心翼翼地问。

  “死不了。”男生有气无力地摆摆手。

  胡桃的斗志昂扬在众多树叶面前终于渐渐被消磨殆尽,扫到一半,胡桃就累得停下来坐在路边休息。她无聊地扭着手腕的时候,正巧看见了脚边的一片完整的银杏叶,长长的叶柄像是有流苏的折扇,十分漂亮。她伸手将它捡起来,小心翼翼地用手拭去上面的灰尘,举起来给林向屿:“你看,这片叶子真好看。”

  “这里一地都是,有什么区别。”男生不以为然。

  “区别大了。”胡桃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多捡几片当书签,语文、数学、外语、地理、生物、历史……还有啥?”

  “心理健康。”男生双臂环抱,似笑非笑地看着胡桃。

  “哦,”胡桃便弯下腰再捡了一片,然后一愣,反应过来林向屿是在取笑自己,便将手一扬作势要向他砸去,“好哇,你笑我?”

  “别。”

  林向屿故意用手抱住脑袋:“你等我一下。”

  然后只见林向屿单腿起跳,像一条流畅的线条,他伸手摘下一片还挂在树枝上的银杏叶。那片叶子正好一半黄一半绿,也只有大自然才能造出如斯美物。林向屿笑着将这片奇妙的树叶递给胡桃。

  胡桃将它夹在自己最初的日记本里,直到多年后她出国前整理房间时才在泛黄的纸张里重新找到它。

  胡桃凝视它良久,才轻轻用手将它拿起,可是失去了水分的叶片,就像极薄极薄的蝴蝶翅膀,只微微一碰就碎成了许多片。

  而那些陈年往事,终究无处再寻觅。

  等两人扫完一地的银杏叶,已经过了下午六点,好在夏末秋初,天色尚是微明。

  林向屿拿起被两人放在树下的书包,单肩挎在肩上,问胡桃:“你家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胡桃知道胡近会派司机来接她,胡近是她继父,是本市赫赫有名的商人,背景复杂。胡桃不喜欢张扬,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世,虽然还想要和林向屿再说说话,但她还是忍住了:“不用了,我爸爸一会儿来接我。”

  说话的时候,林向屿走到她面前,胡桃还没反应过来,他说:“别动。”

  胡桃眨眨眼,看到少年伸出手,在自己头发丝间扯下一片枯黄的树叶。他笑起来,在胡桃面前晃了晃。

  “……谢谢。”

  林向屿耸耸肩:“那我先走啦,明天见!”

  “明天见!”

  3.

  开学后不久,胡桃和林向屿都成了年级里的风云人物。

  男孩子要出名,似乎总比女孩子容易一些。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榜单贴在楼梯口的公告栏上,第一名赫然就是“林向屿”三个字,还有学生故意嚷嚷着问:“最后一个字,是不是念‘与’啊?”

  “林少的名字都不知道,你是文盲吗?”站在公告栏前的小子被人拍了一下头,“看到我们学校新修的水上图书馆了吗,就是林家捐钱修的,据说是他爸给他的升学礼物。”

  “林家?那个超级暴发户?”

  “嘘——小声点!”

  而此时此刻,林大少正在篮球场上投出一个三分球,一个漂亮的弧线,“哐当”一声稳稳当当地落进篮筐,裁判吹响比赛结束的哨声,周围一片欢呼。队友冲上来,一人一拳,开心地捶在林向屿肩膀上。

  一时间,林向屿名声大噪,风头盛到了连食堂做饭的大妈都对他赞不绝口。

  林向屿每天骑山地车上学,他的山地车大概能排上全校“十大拉风神器”。大家都骑除了铃铛不响哪里都响的老式自行车,他却有一辆进口的山地车,线条感十足,后轮上的挡泥板高高翘起,简直帅翻天际。

  而且林向屿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并不介意将自己的帅气展示给人看。他每次骑车冲过学校那截长长的下坡路时,会离开车座,身体前倾加速,像是迎风飞起。

  很久以后,胡桃学到了一个词,“骚包”,她恍然大悟地想,这两个字,要搁在林向屿身上,绝对是象形字。

  林向屿知道以后,理所当然地收下了这个形容词,还一脸无所谓地回答胡桃:“骚包配暴发户的儿子,不正是绝配吗?”

  不过林大少光芒太盛,很快就引来了祸端。

  初三一群自称“地头蛇”的学长,看不惯林向屿的高调行事,将他堵在了学校门口。

  “小子最近挺嚣张的啊?”

  林向屿转着手中的篮球,抬了抬眼皮,面无表情地说:“哦。”

  他的态度一下子惹恼了对方,对方上前拎着他的校服领子:“臭小子,别那么嘚瑟,你爸妈没教你怎么做人?”

  “狗拿耗子,”林向屿似笑非笑,“您还真是操碎了心。”

  “你这小子,给脸不要脸了是不?”

  林向屿轻轻抬了抬手中的篮球,五指并拢,朝自己的方向勾了勾,挑衅意味十足。

  对方彻底被激怒,从书包里扯出一根棍子,几个人上去围住林向屿,一棍子砸下去,可是还没反应过来,林向屿已经将篮球砸到了所谓的老大的脸上。然后他的双手在面前交叉,挡住了棍子的攻击。

  下一秒,林向屿抬起脚,一脚踹去,杀了对方几人个措手不及。有人从背后一个手刀切中林向屿的后脖,他头也不回,手肘发力后击,正中偷袭者的肚子,疼得对方倒退几步。

  林向屿一对五,不过显然他从小深谙此道,出手又快又狠。刚开始的时候还能耍耍威风,打到后面,就是一身狼狈,防都防不过来。不过好在是在学校门口,很快由于围观的群众队伍太过庞大,惊动了学校的保安,顺便也惩恶扬善了一番。

  第二天,林向屿上学,脖子上戴了一条大金链子,将头发梳起来立着,像是刺猬,惊动了全学校。大概是他的行事风格太乖张,和女生们心中那温润如玉的白马王子形象相去甚远,人气反而一下子跌了下去。

  可没想到,昨天找他麻烦的那几个人,不知道受了什么威胁,竟然整齐划一地站在林向屿教室门口,给他道歉。

  “道歉就不用了,”林向屿一脸瞧不上他们的样子,撇撇嘴,“不过我的篮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