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
计算机系的课程很多,大一基本都在学公共课程,姬菲迎每天就是上课、看书,课余时间也玩一下电脑游戏。
大学跟高中最显着的不同就是校园非常大,姬菲迎每次从寝室去图书馆差不多要走二十分钟。
星期六那天下午顾正宇来A大的体育馆跟姬菲迎一起打羽毛球。
姬菲迎订的场地在体育馆的东北角,相邻的一个场地有几个学生在打球,你来我往的很是激烈。姬菲迎跟顾正宇坐在场边休息的时候,隔壁场地的一个男生突然走过来,向两人表明自己是校队的成员,又问他们要不要加入校队。
姬菲迎和顾正宇刚进体育馆时就注意到隔壁那个场地几个学生球技都很出众,听了那个男生的话,心中便明了了。
顾正宇不是A大的学生,自然不能加入A大的校队。姬菲迎考虑了一会儿,答应了。
从此以后,她每个星期就多了一项任务——训练。
北方的四季非常分明,到了9月末天气便逐渐变凉,国庆节过后气温更低了,校园里的树木开始掉叶子,整条林荫路上随处可见落叶。到了十二月份,校园里大部分树木的叶子基本都掉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年底下了一场雪,气温更低了。
圣诞节那天早上,周云琦来姬菲迎的学校找她,见她外套里仅着一件单薄的长T恤,佩服不已:“你强啊,大冬天的还只穿这么点衣服。”
两个朋友高中三年几乎每天一起吃饭,上了大学虽然都有手机,但都属于比较独立的人,平时各过各的生活,联系并不频繁,这还是上大学后第一次见面。
姬菲迎带她逛了一下校园,下午和她到学校的自助餐厅用餐。周云琦的学校在半郊区的地带,要赶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回去。两人吃完饭沿着校园里的林荫路走,周云琦问:“咦,江胜闻跟你同一个学校,你平时有没有在校园里碰到他?”
姬菲迎摇头:“很少。理学院跟我们学院隔得挺远的。”
周云琦望着马路上的车流,扯起嘴角淡淡一笑,笑容隐隐有几分寂寥:“你看,我们的学校虽然离得很远,但是平时有空可以见个面,回了Z市也可以约出来见面。你记得吗?我以前说过希望跟他在不同的城市读书,周末有空出来见见面,结果还真是在不同的城市读书。只不过隔得这么远,周末哪能见面啊?只能等寒假和暑假。平时见的最多的还是你啊,看来我跟你比较有缘。”
姬菲迎升上初中后就使劲长个子,高一时身高就已经窜到一米六七,在女生中算是长得比较高的。高三开学那时她的座位被安排在教室后面,那时颜少聪就坐在她同桌前面,一个月后Z中正式开学,顾正宇在班主任的指示下重新安排全班同学的座位,颜少聪被调到了教室前面,他性格本就沉默寡言,此后姬菲迎跟他的接触也少了。
她知道周云琦跟颜少聪到目前为止仍然只是朋友关系。周云琦不说,她就不问。
走出学校大门后,周云琦望向对面的街道,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哎,搞物理的人真难懂。”
姬菲迎跟她一起站在路边等绿灯,侧头问道:“何出此言?”
“颜少聪、江胜闻、还有程释,一个比一个深奥难懂。”
周云琦收回目光,继续说下去:“而且都是你高三那个班的同学。”
姬菲迎望着她不说话,表情无辜极了。
周云琦“扑哧”一声笑出来,觉得说自己的事轻松不起来,决定谈论别人来放松一下:“哎,其实我很好奇程释以后的女朋友会是什么样的人。”
姬菲迎也很好奇,衷心地点头:“我也很好奇。”很想知道他以后的女朋友是什么样子。
时间是一种奇妙的东西,隔了这么久,她也可以平静地跟人讨论他将来的女朋友了。
周云琦思忖几秒,说:“不过他这个人看起来太闷了,我估计当他的女朋友不会太轻松。”
“你想想看,他平时总是冷冷冰冰的,又惜字如金,跟他在一起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光是对着他就差不多冻死了,哪还顾得上‘谈’恋爱。”
姬菲迎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语文学得好的人果然有口才。”
绿灯了。
“过奖。”周云琦拉她一起过马路,“哎,可是我想他这种人如果真的有女朋友的话会从一而终,即使平时不表现出来也会装在心里。”而不会只说一半的话,留下一半让人猜。
姬菲迎抬头望了一眼远处的天空,脑海中不期然浮现高二第一学期那节化学实验课的情景,说:“其实他也有幽默的一面。”
她向周云琦简单描述了一下,“……有些话虽然比较平常,但是他平时总是面无表情的,说那些话的时候给人感觉挺幽默的。”
周云琦摊了摊手,“呐,这就是强烈的对比。我跟你说,平时越是冷漠的人说起笑话来效果越震撼。”
瞥见街道边上一家雪糕店,立即兴致勃勃地提议:“咦,这里有雪糕店!不如我们去吃雪糕吧?”
“好啊。”姬菲迎也有点想吃。
大一的基础课很多,课时非常密集,姬菲迎整个学期都在忙碌而有序的学习中度过。
第二个学期开学后不久,姬菲迎去实验室帮大二的一个师兄调试一个程序,后来便开始在系里的实验室帮忙做项目。A大的计算机系冠绝全国,考到这里的都是全国各地最优秀的学生,实验室里更是人才济济。初到实验室时,那里的师兄师姐见她只读大一并没不怎么招呼她,交给她做的事情也很简单,跟打杂差不多,后来她帮一位师兄修改了一个算法,解决了内存问题之余简化了关键代码,整个实验室的人都对她刮目相看,她也逐渐被分派一些重要的任务。
劳动节长假过后,天气是越来越热了,整个校园都笼罩在闷热中。姬菲迎在图书馆借书时接到一通陌生的来电:“请问是姬菲迎吗?我叫韩鹏,今年读大三,我听一个朋友说你编程很厉害,想找你一起组队参加今年的数学建模比赛,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姬菲迎之前就打算参加这次比赛,跟韩鹏聊了一会便把报名信息发了过去。
校内的选拔赛将在报名截止后三周进行,时间很紧,在这期间姬菲迎跟两名队友看了一些历年的题型并进行模拟练习,韩鹏给三人分工明确,姬菲迎主要负责编程,所以最主要是看编程方面的内容。
临近期末时下了一场小雨,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但还是给原本笼罩在高温中的校园带来一股久违的凉意。
星期六中午,姬菲迎像往常一样跟校队几个队员一起打球。羽毛球馆的灯光有点暗,姬菲迎接一个后场球时不慎扭伤了脚踝。
校队的第三男单蹲在姬菲迎身侧察看了一下她的伤势,夸张地叫起来:“肿成这样,应该伤到骨头了。完了,姬菲迎,你半身不遂了。”
队长苏朗也低头审察她的伤势:“看情况有点严重。”
苏朗读大三,也是校队的队长,平时训练偶尔会带姬菲迎练双打。有时姬菲迎觉得他的气质跟黎墨有点像,但是苏朗稍微沉默一些,这也在无形之中增加了他身为队长的威严。
姬菲迎“啊”了一声,“一个星期之内好不好得了?”期末考试一结束全体大一的学生就要去军训了。
旁边一个生物医学工程系的男队员笑出声来:“姬菲迎,你以为生物干细胞啊?一个星期那么快?”
“我们下个星期考完试就要军训。”
那名男队员也记起来了,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忽然不怀好意地伸出右脚,作势要踹她:“那太简单了,我帮你加一脚,直接把你变残废,你就不用去军训了。彻底解脱!”
校队的几个队员私下里都很能闹,这个时候也不例外。
“不行不行!”姬菲迎立起球拍向他抗议。
另一名男生宽慰她:“别急,等一下我拿瓶喷雾剂给你。星期一再去校医院看一看。”
上个月顾正宇跟姬菲迎说起一本畅销书,A大的图书馆刚好有这本书,姬菲迎便帮他借了。傍晚的时候顾正宇来拿书,姬菲迎不方便穿鞋,直接穿了拖鞋下楼。顾正宇看了她的脚后,把它打趣为“刚煮出锅的猪脚”。
星期天傍晚,窗外狂风大作,深夜的时候下起大雨,雨势越变越大,连绵的雨水模糊了远处的景色,伴随着大雨而来的是一阵阵狂风,将校园里几棵树都吹折了。
星期一早晨,几个女生早早起了床,窗外依然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那个星期四下午系里有一门课程的期末考试,由于外面下着雨,女生们便留在寝室里复习。
老二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份前年的考题,给寝室每个女生都复印了一份。寝室共四个女生,姬菲迎年龄最小,但操作经验最丰富,坐在椅子上给老二和柳叶讲解一道指针的题目,老大拿着她的手机玩游戏,一边跟老二聊天。
姬菲迎的手机比较先进,里面的游戏不仅新颖而且非常好玩,有时理论课有点无聊,老大和柳叶就喜欢拿她的手机玩游戏。
老大忽然握着手机不动,抬起头紧张地说:“姬菲迎,我错了,刚才不小心把你的一条新短信删了。”她玩的是赛车游戏,按键很快,刚才跟老二说话分了神,手下没注意就摁到了删除键上。
姬菲迎的目光仍停留在试卷上,随口问道:“啊?你记得短信说了什么内容吗?”
老大万分愧疚地摇了摇头,“我没看清楚,不小心就摁了删除。没显示名字,号码很长。”而且号码很奇怪,00开头的。
姬菲迎满不在乎地摆摆手:“没关系,那就是没存在手机里的号码,应该是广告。”自从她在一个留学机构那里填了一份资料后,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那个机构给她发的广告短信。
翌日早上,天空终于放了晴,整个校园里都是新鲜的空气。
寝室的女生都去自习室复习了,姬菲迎没有去实验室,留在宿舍看书,临近中午时去校医院挂号取药。回到寝室时,看到柳叶已经帮她打了饭回来放在桌子上。
吃了几口饭,姬菲迎想起昨天晚上插\上手机充电之后一直忘了开机,便从床上摸出手机,开机,然后继续吃饭。
开机后陆续收到几条短信,一条是学委发的,通知本系最后一门考试的时间和教室,第二条是校队的一名队员发过来的,提醒她几个注意事项,叫她好好养伤。
姬菲迎回了短信,继续看收件箱。
还有一条短信。
是一串陌生的号码,号码很长很罕见,短信内容却十分简洁:“你的脚伤怎么样了?”
是早上九点多的时候发过来的。
姬菲迎拿着手机有点奇怪,只有校队的几个人、宿舍的女生和顾正宇知道她脚受伤的事,但是这个号码既不属于顾正宇,也不属于校队的队员。
她想了一下,编了一条短信发过去:“好很多了。抱歉,请问你是?”
不知道是不是某个没被她存进通讯录的校队成员。
她把手机放到桌子上,将饭盒收好拿到外面的垃圾桶扔掉。接着回到寝室,从书包里拿出饮料,拧开盖子喝了一口。
再看那条短信。
陌生的号码。
很简单的一句话,连称谓也没有。
十分简洁的内容,主题概要明了,没有丝毫拖拉的语句,让她蓦地想起了一个人。
宿舍的窗户半开着,风从外面灌了进来,把窗帘扬到了半空中,划出波浪般的弧线,放在桌子上的一本书也被吹开了,书页翻动的声音猎猎作响。
几乎同时,放在桌子上的手机震起来。
姬菲迎依旧站在窗前,过了一会儿,还是拿起手机,点进那条新短信。
短信只有两个字:程释。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误删的短信,看了¢旖ギ湖水同学的留言,觉得要解释一下,在文中加了一点说明。
☆、【番外】过客(上)
曹芝琪的妈妈是Z市一家医院的护士,爸爸是一个公务员。
自从曹芝琪在小学四年级那时拿到全班第一名后,就在父母期望的眼光下长大,爸爸妈妈对她的学习非常关心,希望她长大后能考上一所好大学。
曹芝琪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很聪明的学生,但是她知道自己很勤奋。
在父母的耳提面命下,她从小就认知到一个观点:作为一个学生,她的天职就是学习。
当大部分同学晚上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的时候,她乖乖地留在房间里写作业,写完当天的作业再预习第二天的上课内容。从四年级起她就保持这样的习惯,因此她的成绩非常优异。
初一那年曹芝琪获得期中考年级第一名后,班上的同学都开始用景仰的眼光看她,班主任也对她十分关照,但是曹芝琪心里很明白,她不是天才,只有勤奋才能保持学习成绩领先人前。
有老师在班上夸她聪明,但曹芝琪心下不赞同:她对聪明的看法是不用做作业就能在考试中名列前茅,而她,不敢不做作业。
曹芝琪对体育运动和文娱活动都没什么兴趣,当同龄人在外面玩或者呼朋唤友一起出去逛街时,她留在家里看书做习题。她喜欢看书做题,当她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时,也给她带来了许多成就感。
升上高中后,曹芝琪考上了省重点高中Z中。Z中高一开学要进行分班考试,初三那个暑假,当周围的同学都在为终于从中考解放而欢呼庆祝时,曹芝琪也不敢太放松,每天都抽时间在房间里看数学和英语。最终,她在高一开学的分班考试中发挥出色,被分进了年级两个实验班之一的高一9班。妈妈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高兴,笑得合不上嘴巴。就连爸爸也是喜笑颜开,说她是他们家的好女儿。
曹芝琪是住宿生,在校园的生活非常规律。每天下午放学后,她先去食堂吃饭,然后回宿舍洗澡,洗完澡在宿舍背半个小时单词,晚上六点半就回教室上晚自习。每天三个小时的晚自习,是她最专心的时刻。
9班是年级的实验班,那里的同学个个都很优秀,而且这种优秀程度是曹芝琪在过去9年的读书生涯中都无法想象的。
进入9班就读后,曹芝琪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学生的能力是不用成绩排名来衡量的。
程释就是这种人。
第一次见到程释时,曹芝琪有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她从来不知道一个男生可以英俊到这种地步。
程释在9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是9班的学生,但是他很多课都不用上——校长和年级主任深知他是学校的人才,对他格外看重,因此他在教室出现的次数不多,跟班上的同学接触也相对较少。
曹芝琪曾经不止一次听宿舍的女生讨论他和班上另一个男生黎墨。
黎墨是年级化学竞赛培训班的学生,化学学得非常好。曹芝琪很少关心女生之间这些话题,她的兴趣只是学习,对学习之外的事情不感兴趣,对黎墨的了解自然也不多,但是不得不承认班上的女生很有眼光。初见黎墨的那一刻,她的脑海里只浮现了一个词:好看,除了好看还是好看。
程释和黎墨长相都十分出众。曹芝琪是一个女生,跟其她女生一样非常清楚出色的外表能给一个男生加很多分。她私下认为程释长得更清贵出众,但是程释上课不多,出现在大家视野的频率较低,而且相比起冷峻寡言的程释,温润而有礼的黎墨更能吸引女生的注意。
黎墨的一言一行无不昭示他有着绝好的家世,而温雅有礼的作风更是让人印象深刻。他修养绝佳,举止得体,就连跟阮承浩或其他男生开玩笑时,也自有一种翩翩的风度在里面。当其他高中生还在为一次作业或一个玩笑打闹不止时,他已经以风度凌然驾于众人之上。
一次曹芝琪听宿舍的女生聊天,听说黎墨的爸爸是本市的一名高级公职人员。
黎墨也是住宿生,偶尔晚自习课间曹芝琪会听到他跟同学聊天。他每天进教室比她晚,下课走得比她早,曹芝琪跟他基本没什么接触。
化学是一门理论与实验相结合的学科,有时要去实验室做实验。
高一第二个学期四月份的那节化学实验课,成为了曹芝琪高中三年中最绚烂的记忆。
当时曹芝琪参照化学书上的实验步骤做一个无机化学实验,化学书就放在实验台的边缘,被她不小心碰到了地上。她的手上还拿着试管,只好先把试管插\进试管架的孔里,就在这时,已经有人俯□帮她捡起了那本书。
是黎墨。
他穿着一件浅色的运动服,肩膀很宽阔,日光从实验室的窗户洒进来,曹芝琪可以看清他英俊的侧脸,甚至每一根乌黑的头发。
实验室里有各种声音,同学的交谈声、摆弄仪器的声音、酒精灯火焰燃烧的声音,可是在这样喧闹的环境里,他的身影仿佛可以擦去一切嘈杂的声音,让所有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他身上。
他的手指很修长,白皙有力,掐在课本的封面上,骨节微微凸了起来。
曹芝琪以前从来不知道一个男生的手可以长得这么好看,骨节分明。当时整个实验室里都是各种试剂的味道,她没有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可以这么干净。
她觉得周围安静极了,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噗通噗通的心跳声。
抬起头的瞬间,她听到黎墨问她:“是你的书吗?”
她望着黎墨那张英俊的脸,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语文学得很烂,除了“英俊”以外找不到别的词形容。
过了几秒,她才从恍惚中惊醒过来,伸手接过化学书,郑重地向他道谢:“哦,谢谢你!”那一刻,她史无前例地紧张,她甚至在心里想象他会怎么回答。
可是这种情况对黎墨而言显然不值得一提,他不在意地朝她摆了摆手,然后走出实验室。
曹芝琪的目光随着他的身影移动。
他刚好走到门口,走廊外面铺满了日光,日光与实验室的灯光相互交错在一起,模糊了他身影的界限,却使得他整个人产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效果,仿佛从天而降的神人。
曹芝琪跟黎墨同班一个学期,一直知道他长得非常好看,但是以前仅仅是站在欣赏的角度。从那一刻起,她知道对她这个男生已经超越了欣赏。
曹芝琪知道班上不少女生都喜欢黎墨,都在用爱慕的阳光追随他,用各种方式跟他接近。可是在这个以高考为头等大事的时期,尤其在9班这种被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看得牢牢的实验班,极少有学生敢做“表白”这种事,即使班上有几个人在班上或年级其他班有恋人,也处理得极为低调隐秘。
黎墨的总体成绩在9班并不是最突出的,但是他也不需要这些去证明他的能力,他每个科目都排在9班上游,尤其化学和数学,就连一般男生最不擅长的语文和英语,他也学得相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