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风笑笑,拎了包出去。

她现在是一家外资企业的财务小组长,虽是组长却只有她和小江两个人,专门负责财务核算之类的事情,归财务经理管,平时也算悠闲,只在每个月的一段时间会特别忙,不过这也没办法,做财务共通的烦恼。

出了公司,街上人流涌动,她知道,这时候想叫出租车是根本不可能的,尤其在这个办公楼林立的地方。

不过还好有地铁,虽然挤了些,但至少不会有塞车之类的问题。

她边打吴奇的电话说自己会晚一点到,边向地铁去。

吴奇,其实在那次吴征的生日上见过一次后几乎已经忘了这个人,之后在大学里再遇见,经吴征介绍才又想起来。

直到现在暖风仍然觉得她与吴奇有很多地方是不适合的,比如家世,比如对很多东西的看法,她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最后还是答应了他的追求,也许是母亲的一句话:我看吴奇挺好的,男女之间不就是那回事,没有谁天生就是和另一个人适合的,都得慢慢了解,慢慢磨,他追了你那么久,我看差不多了。

大学里,多的是人为爱情欢喜忧愁,她却没有这个时间,所有的时间被学习和打工占据,她从没想过所谓的爱情是什么,是否真的像那些同学表现的那样时而欢喜时而忧愁?还是像毕业时所有人都失恋那样,其实毫无意义。

所以她更愿意相信,所谓爱情,其实昙花一现,更多的,就像母亲说的,差不多了,然后慢慢了解,慢慢磨。

她不觉得换个人会比吴奇好,也不想去找那又是欢喜又是忧的昙花爱情,对她来说真实的生活就是像她现在那样,认真的工作,认真的对人,然后找个对她好的男人结婚生孩子。

吴奇就是那个男人。

地铁站人很多,每一个门都排了长长的一队,她挂了电话,低着头耐心的等车,没有注意有好几个男性向她投来惊艳的目光。

因为小时候练跳舞的关系,她的体形非常匀称,再加上皮肤白晳,五官确实长的漂亮,所以总是受人注意一些,但用小江的话说,长的漂亮并不是关键,关键是她身上有让男人趋之若鹜的女人味,就连她这个女的也想一亲芳泽,这当然是句玩笑话,但不可否认在她刚进公司时,确实有很多男性想追她,但后来经过吴奇几个月在公司门口站岗,才让一干男性打消了念想。

也许早已习惯了,就像学校时就有很多男生关注她一样,她没有所谓的暗自窍喜与虚荣心,只是淡然的等着车。

还有两分钟,她看了眼顶上显示器里班车时间显示,低下头时听到旁边的几个女生兴奋的叫声。

“丁煜,快看,是丁煜。”

听到这个名字,她人猛地怔住,下意识的随女生们指的方向看去。

还是显示器里,在播着最近的新闻。

高大的丁煜,头发剪得极短,一身五号球衣,许多话筒同时对着他,她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因为显未器的声音早被四周的声音盖去,但她看清了下面的字:丁煜,本月赛季结束,准备回国治伤。

回国?暖风下意识的一阵心慌。

他终于要回来了。

进站的列车带着一股热风缓缓而来,暖风盯着屏幕,动也不动。

就是那一天他消失了,被母亲打昏在地,醒来被母亲痛骂一顿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母亲说他随他二叔住进城里去了,之后的几年她没有他的一点消息,直到五年前,在电视里,她又一次见到他,美国某球队的职业球员。

五年里他战功赫赫,国内无人不知,而她只将他看作不认识的人,任他辉煌,她一概不看不听。

一直以为,就算他时常在自己眼中耳里出现,但其实离自己很远,然而现在,他就要回来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恐慌什么,也许回来也仍是只在电视里看到,城市那么大,世上没有这么巧的事,何况她也相信,就算回来,他也不会出现在她和母亲的面前。

列车开门,一大群人下车,人群往前,她木然的跟着。

吴奇觉得暖风有些心不在焉,菜上的差不多了,她都没吃几口,那只蓝丝绒盒子还在他口袋里,看暖风现在的样子,他考虑着是否要换个时间。

“今天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刚上的清蒸庐鱼,他夹了鱼眼旁的肉给她。

暖风看着碗里的鱼肉,脑中想起以前的丁煜,如果有好吃的,向来都是全进他的肚子,更别提鱼眼旁的肉,她抬头看看吴奇,他还是一贯的一丝不苟,头发梳得服帖,一身高档西装,看上去英俊又精神,她对他起初的感觉是有些难以接近的,并不觉得他会看上她这种出身单亲,家庭条件又不好的女孩,但是他却认认真真,毫不气馁的追了她两年多。

“没什么事。”她应了一声,夹了鱼眼另一边的肉给他。

吴奇喜滋滋的将鱼肉吃掉,抬眼正好看到暖风的手,可能是从小就做家务的关系,暖风的手并不特别纤细白嫩,这是他每次看到都觉得有些可惜的地方,但也并不介意,伸手拉过她的手握在手中:“可是你脸上一脸心里有事的表情。”

“那现在呢?”暖风并不想和他说那是因为丁煜的原因,也许他根本不知道她曾有个弟弟叫丁煜,只是冲他微微一笑,粉嫩的脸因为这一笑而格外美丽。

吴奇怔了怔,也笑起来,直接抓了她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舍不得又亲了一下。

暖风挣了挣,另一只手指指周围人,脸微微的发红。

吴奇笑笑,也不放开她的手,空着的手从口袋里拿出那只蓝丝绒盒子放在她手中:“打开看看。”

暖风看着那盒子愣了许久才伸手打开,是枚戒子。

“其实我应该选个浪漫点的法国餐厅,这样够气氛,但这里是我第一次约到你出来和我一起吃饭的地方,我觉得是我的福地,所以希望它今天也能给我带来福气,”吴奇看着她,认真的说,“秦暖风小姐,请你嫁给我。”

暖风看着那枚子没有动。

其实这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暖风不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但是吴奇说嫁给我时,她确实没有马上要答应的冲动,并不是太过感动,或是意外,就是傻了。

恋爱两年,用小江的话说,就是老夫老妻了,对方有多少心眼,里里外外早就摸得一清二楚,她那位,只要眨下眼,就知道他放什么屁,反正就是太熟悉了。

但他和吴奇呢?似乎总是相敬如傧,如同他现在身上的西装,虽然华丽却显得疏远,她永远只看到他完美的一面,却不曾知道他有什么狼狈,什么不堪,就如同他看她一样,他永远说你是我的梦中情人,却不知这个梦中情人因为任性害死了别人的父亲,又在近十年的补偿中付出了什么样的惨痛代价?

这样,能结婚吗?

她忽然迷茫起来,她接受了这段恋情,却忘了恋情的那头是婚姻,就像当时犹豫是否要接受吴奇那样,此刻又在犹豫要不要接受求婚。

“暖风?”吴奇看着暖风发愣,觉得刚才的豪气万丈,此时跌入谷底,“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觉得我不够好?”

“不,不是的,”暖风回过神,看看吴奇,想了想,“太突然,你能不能让我考虑一下。”说着把手中的戒子放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