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听雨弯了弯唇,“知道啦。那你呢,送他什么礼物?”
“我们宿舍没送礼物的传统。”盛韬耸肩, “想了一下, 真要给他们准备礼物, 我还觉得很奇怪。反正我们都是谁生日谁请客吃饭。这样大家都省事,一年那么多个节日,情人节就有两个,还有圣诞节什么的,操心送女朋友礼物都已经花费了所有的灵感跟脑细胞,哪里还有空琢磨送室友什么礼物,白瞎功夫。”
“你是在暗示我给女朋友准备礼物是很烦的一件事吗?”孟听雨故意为难他。
“你看我有这个胆量吗?”盛韬笑了声,“没有,我是想说,我的时间还有送礼物的灵感很重要,不想浪费在这些不太重要的人身上。”
孟听雨:“殷明听了都想打你,再不想叫你一起吃饭了。”
盛韬回:“那不会,因为我们是同样的看法。”
重色轻友太正常不过。
“不过最近有点奇怪。”
孟听雨问,“怎么?”
“以前过生日一般就我们三个人吃顿饭。徐朝宗他很忙,根本就不参加,他过生日也不会请我们吃饭,我们过生日他也不来,可上次我过生日他来了,这次殷明生日他也来。”盛韬牵着她走过斑马线后,又道,“不过谈恋爱的人可能都会有点改变吧。”
孟听雨眼睫低垂,“怎么说。”
“他好像有喜欢的女生,听说还在追,蛮稀奇的。”盛韬适当地跟她开玩笑,“有一阵我还担心他喜欢你,因为那时候他还挺奇怪,但现在想想,应该是追女生不太顺利吧。之前演唱会我不是最早买了两张看台票么?他买了,跟人女生一起去看的。不过听他的意思还没追到,所以也不会带人女生来吃饭。”
也是因为徐朝宗带回来一包女生的东西,以及买下那两张演唱会的门票,盛韬才彻底打消了顾虑。
孟听雨淡淡地说:“是吗。”
她早就删了演唱会那天的未接来电。
两人很快地又略过了这个话题,进了商场乘坐电梯来到殷明订的餐厅包厢。
他们到的时候,殷明跟王远博正在商量点什么菜。
孟听雨刚跟他们打了招呼坐下,殷明就很懂事的将餐单推给她,很客气地说,“你们点菜,今天可别客气,想吃什么就点什么,我跟老王就点了几个菜。”ĴSG
盛韬将自己的羽绒服还有孟听雨的大衣挂在一边,这才坐下来,手很自然地搭在孟听雨的肩膀上,两人头靠头,一起商量着要点什么。
殷明跟王远博对视,都贼笑了一声。
什么是郎才女貌、金童玉女,看盛韬跟孟听雨就知道了,即便是知道一点内情的王远博也不得不感慨,这两人在外形气度方面极为般配。盛韬英俊阳光,孟听雨明丽娇俏,一举一动都很合拍。
相反,徐朝宗就显得有几分跟年龄不符的阴沉了。
殷明见人都快到齐,刚拿出手机要拨出徐朝宗的号码,服务员拉开了包厢拉门,带着寒霜气息的徐朝宗从外面进来,他的目光首先落在了孟听雨身上,接着不着痕迹地挪开。
孟听雨即便低着头,也能感觉到他的视线。
他的视线并不具备很强的攻击,但被他看了那么多年,她实在难以忽视。
她攥着笔,在蓝莓山药泥后面打了勾。
殷明招呼徐朝宗坐下,顺便调侃他,“还以为你会带一个人来。”
徐朝宗顿住,语气平淡,“怎么可能。”
这话并不是回应殷明,而是说给孟听雨听的。
他不知道盛韬都会怎么跟她讲那些事,但她应该知道,他根本就不会跟除了她以外的人有感情上的接触。
殷明见徐朝宗接话,又兴致勃勃地问道:“开学后就是老王生日,到时候能带来一起吃顿饭吧?”
徐朝宗抬眸极快地瞥了孟听雨一眼。
孟听雨清了清嗓子。
这其实也是一种暗示,别再提这个话题。除了让人尴尬毫无作用。
徐朝宗看向殷明,道:“别说这个了。”
他语气尽管漫不经心,却带了些认真的意味。
殷明以为他不喜欢说这种私事,比了个手势,“好,不说这个。继续点菜吧,韬哥,你们点好没?”
盛韬随口应了,又低头问孟听雨,“是不是嗓子不舒服?”
孟听雨刚才完全是下意识的举动。
她只是希望停止那个无聊的话题。
“有点儿。”孟听雨抬手摸了摸喉咙,“可能太干燥了吧。”
盛韬点头,又扫了一眼餐单,起身,“那我去问问服务员这里有没有炖梨汤,没有的话我出去给你买一份,反正这边上菜也慢。”
孟听雨赶忙抓住他的手,“不用了,喝点水就好。”
盛韬却很坚持,“也没多远,很快的。”
他拿起自己的羽绒服,对殷明他们说道:“我出去一趟。”
殷明啧了一声,还嫌不够,吹声口哨,“韬哥真是二十四孝好男友啊。”他又看向孟听雨,虽然克制了些,却还是打趣问道,“学妹,你说是不是?”ɈŜǤ
孟听雨:“……”
“我跟你一起去吧?”她也起身。
盛韬摆手,温声道:“不了,外面冷,我马上就回。”
徐朝宗冷眼旁观,修长的手指一下一下的敲着餐桌。这是他很不耐的表现之一。
盛韬离开,孟听雨只好又坐了下来。她跟他们现在也不是很熟,只能摁亮手机打发时间,偶尔殷明要点菜加菜时询问她的口味,她会抬头回应一二。即便如此,也无法忽略徐朝宗的视线。
他随意地靠着椅背,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掏了几颗巧克力出来放在可以转动的餐桌圆盘上,再伸手去拨动圆盘,转向孟听雨那一边。
孟听雨微微抬眸,瞥见了面前的几颗巧克力。
她深吸一口气,显然已经在极力忍耐自己的情绪。
今天来之前,她并没有刻意问盛韬都有哪些人在,但她觉得,她那天说的做的已经很明显,徐朝宗但凡长了点脑子他今天都不该出现在这里,就算出现了,他也不该做这些小动作。
真让人忍无可忍。
她收回视线,只当没看到。
殷明还在研究菜单,王远博却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暗叹一声:这是要做什么呢?!
总觉得今天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盛韬应该很快会回来,肯定一眼就注意到圆盘上的巧克力……王远博只希望今天起码能吃一顿好饭,果断地,他伸手去转动圆盘,一把将那几颗巧克力抓在手心,冲徐朝宗点了下头,“老徐,谢了,你怎么知道我饿了?”
徐朝宗:“……”
孟听雨差点笑出声来。
刚才的烦躁随着王远博这一举动一扫而空。
徐朝宗:……知道个鬼。
他是今天在公司茶水间看到了有这牌子的巧克力,想到她很爱吃才拿了几颗。他自己不爱吃这种零食。其实很长时间没有这样做了,当年恋爱时,他兼职的公司也会安排下午茶,如果有她喜欢吃的巧克力或者小零食,他都会拿一些塞进口袋,等见到她再给她。
后来,逐渐没了这个习惯。
是因为他有了足够多的钱,也没了那么多的时间,那时候想的是,如果有喜欢吃的东西,那她完全可以自己买。
今天为什么又做这件事了呢?
他也不太清楚,只是恰好看到了,恰好又想起来了。
那在他重生前那么长的日子里,他难道在别处没有见过这个巧克力吗?当然见过的,但也许只是扫了一眼,并没有想起要给她拿,要给她买。
徐朝宗想到的事,孟听雨自然也想得到。
她扯了扯唇。
女人真的很好哄,但凡那几年里,徐朝宗哪怕只是偶尔有这样温情的举动,可能她的爱意也会再延续一段时间吧。
他现在的种种举动,只会让她有一种“你也不过如此”的感觉。
你也不过如此。
那些男人身上的劣根性,你也逃不过的。
……
十来分钟后,盛韬提着一小碗打包的炖梨汤回来。
他很细心地用纸巾擦了擦勺子才递给她,“尝尝,好像是才炖好的,烫一点喝会比较好。”
孟听雨一手拿着汤匙,一手拢住散落的头发,轻尝一口,眼睛一亮,“好润好甜。”
盛韬笑了声,他身后帮她拢了拢头发,声音里带了些宠溺,“你可能很少来这边,我在这附近住了好多年,这家是老字号,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不过那时候老板是推着车卖的,我妈是老师,嗓子总不舒服,我爸经常给她买。”
“难怪,很好喝的。”孟听雨小口小口的喝着。
还剩半份她实在喝不下了。
盛韬很自然地接过那一碗将剩下的半碗喝了个光。
徐朝宗直愣愣地看着这一幕。
等发现盛韬都做了什么后,他冷峻的面容染上了一层阴郁。
这对盛韬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举动,他喝女朋友剩下的梨汤,这有什么?他们连更亲密的亲吻都有过那么多次。ĴȘĞ
徐朝宗的目光越过其他人,直直地看向孟听雨。
孟听雨也抬起头来,与他视线相撞。
他薄唇紧抿,一双眼眸里毫无温度。
孟听雨伸手拿起杯子,白皙修长的手指竟与瓷白的杯盏相映生辉。她唇角带了些轻轻柔柔的笑意,很淡定地喝了一口热茶。


第28章
服务员推着餐车进来, 一道一道的上了热气腾腾的菜肴。
盛韬并没有刻意想在室友们面前秀恩爱,但他跟孟听雨正是处于一段恋情最热烈的时期,很多小动作都是出于本心。
这也是相处几个月来, 盛韬自发养成的习惯, 他习惯了给孟听雨夹菜, 甚至帮她挑出鱼肉里的鱼刺。
他会拿纸巾帮她擦一下唇角,也会吃掉她不愿意吃的东西。
这曾经也一度是徐朝宗的“专利”。
比起徐朝宗而言,孟听雨算是相当挑食的了,不爱吃鸡皮, 也不爱青椒跟胡萝卜,不吃姜葱蒜, 不吃内脏。
以前两个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徐朝宗总会吃孟听雨不爱吃的。
一起出去吃面,碗里所有的葱花他都要为她挑出来。
可是, 那个时候大概也没有想到, 有一天他会看着别的男人为她做这些事, 并且甘之如饴。
殷明还买了不少易拉罐装的啤酒摆在桌上。本来徐朝宗没打算喝酒, 可看着盛韬跟孟听雨默契的互动,他也心烦意乱, 拿起一瓶啤酒,单手拉开,仰头喝掉了大半瓶, 喉结滚动。
不只是徐朝宗,殷明跟盛韬也在喝酒,所以大家也没觉得这有多奇怪。
倒是寿星殷明催促盛韬, 推给他一瓶, “韬哥, 来点儿?”
盛韬拒绝,“不了,等下我还要送听雨回宿舍。”
“一瓶而已啦。”殷明继续劝,“得,我知道你未来绝对是妻管严,行啦,学妹,让韬哥来一瓶呗?”
孟听雨微微一笑,并没有搭腔。
盛韬摆了摆手,“真不喝。我有正事。你们自己喝,别劝我了。”
殷明点到即止,贱笑道:“学妹,你说我们韬哥是不是特别好?”
孟听雨默默在心里说,比你是强千倍百倍的。
她面上却不显,侧过头看向盛韬,目光柔和专注,嘴角的笑意动人,“嗯,特别好。”
盛韬是一个很聪明的大男生,悟性了得。
当然也许他们才认识没多久,都处于对对方还有滤镜的时候,也会下意识地掩饰自己并不是那么好的一面。
可她还是觉得,谈恋爱时遇到这样的人,是一种运气。
盛韬抬起手蹭了蹭她不小心沾到的蓝莓酱,“我还需要努力。”
殷明切了一声,“我今天可是寿星,不带这样刺激我的。”
徐朝宗又拉开了一瓶啤酒,这次他面无表情地喝,在盛韬闲得无聊去把玩孟听雨的手时,他眼眸幽深,一下没注意,捏扁了手中空了的易拉罐。刺耳的声音传来,盛韬跟殷明都看向了他。
只有孟听雨眉眼浅淡,好似周遭的一切都跟她无关。
王远博一边啃着鸡骨头一边在想:他等下该找什么理由先开溜呢?
殷明也学着徐朝宗那样捏扁了易拉罐,龇牙咧嘴地说:“我的手腕力量还是不行,徐朝宗很轻松地就捏扁,我还得费好大力气。”
王远博很庆幸殷明的神经粗条,赶忙接话道:“你天天泡网吧,再这样下去身体都要被掏空,还是别熬夜。天天跟夜猫子似的,看,你黑眼圈都跟国宝有得一拼,赶紧让学妹给你推荐那什么……哎,学妹,你们女生涂眼睛的那个叫什么来着?”
除了孟听雨以外,谁也没察觉到王远博转移话题有多生硬。
她还是笑了声,在桌子下跟盛韬十指紧扣,“眼霜。”ͿŞԍ
“对对对,就是眼霜。不过涂那玩意儿有用吗,我是说针对这家伙的黑眼圈。”
“不好说,但这种都是要持之以恒。”
“听起来就很麻烦啊……”
殷明被气笑,“我这不叫黑眼圈,我这叫男人的沧桑,懂吗?”
因为这一出,盛韬的注意力也被转移,没再想刚才徐朝宗的举动。
又随意聊了几个来回后,孟听雨拿着包起身,对盛韬说道:“我去下洗手间。”
她的位置靠里面,出来时一定要绕过盛韬,盛韬一边点头,一边顺势伸手放在她的腰上,让她走出去。
王远博无奈扶额。
是不是恋爱中的男人都这样迟钝。如果不是热恋期,如果是寻常的日子,恐怕盛韬早就感觉到有那么一股视线恨不得把他的手给剁了。
孟听雨拉开包厢门出去。
徐朝宗喝了两瓶啤酒,他的酒量也远远不止这些,这一刻,所有的感观都异常敏锐,比如那股独属于她的淡淡清香萦绕在鼻间挥之不去。
在孟听雨出去后,徐朝宗也起身,他故意摇晃了几秒,口齿都不清晰地解释,“喝多了,我出去洗把脸清醒一下。”
殷明跟盛韬正在聊天,两人也没注意。
王远博:“……”
孽缘。
徐朝宗走出包厢,他也不知道洗手间在哪,一扫在包厢的混沌不清,他重新恢复了沉着冷静,抬起头来,对着挂在一边的标志,步伐沉稳地朝着洗手间走去。
洗手间在长廊的最尽头,这边进出的人很少,长廊的光线都有些昏暗。
孟听雨站在洗手台前,探出手梳理了一下头发,又从包里拿出口红仔细地补上。等补好妆容后,这才从洗手间出来,将擦手的纸巾扔进垃圾桶里,抬眸却瞥见昏暗的灯光下,徐朝宗懒散地靠着墙,听到动静,他微微侧头看向她这边,目光逼视着她,他手上拿着把打火机,在等她时无聊一下开一下关,此刻他啪嗒合上打火机,空旷的走廊里传来清脆的声响。
孟听雨收回视线,迈着平稳的步子准备从他身边经过。
刚擦肩,她被一股力道拽了回来,低头看去,徐朝宗正用力地圈住她的手腕,还没等她骂出声,他伸出另一只手极顺畅地搂着她的腰,带她进了最近的空包厢,反手将门关上。
歇斯底里地骂他打他,只会浪费她的情绪。
他放了力度,她很轻松地挣脱开来,却依然被他牢牢地禁锢在墙壁与他因心情低到谷地而起伏的胸膛之间,“我现在跟你沟通很困难了是吗?”
徐朝宗也不想这样。
他只能将他的冲动,他的易怒跟暴躁都归结于他喝的两罐啤酒上。
包厢没人,灯都没开,黑暗放大了他所有的感官。
“我忍不了。”他声音艰涩,心气郁结。
在他没看到的时候,他就忍不了,现在亲眼看到,更是忍不了。
如果不是那残存的理智,早在饭桌上时他就爆发了。
孟听雨语气温柔,说出来的话却疏离而残忍,“忍不了,你也得忍。徐朝宗,习惯就好了。我不可能因为你的忍不了,而去跟盛韬分手,你也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
“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即便离婚了,应该也还有一点默契吧,比如可能会碰面的场合我们尽量回避,你放心,这是最后一次,以后这种聚会我不会再来。希望你也能稍微懂点规矩。”
徐朝宗沉默了几秒,轻笑一声,继而收敛脸上的笑意,冷硬地拧眉注视她。
大概是被她冷静得近乎无情残忍的话给激怒,脑海里不断重播她跟盛韬的亲密行为,他的呼吸声变重,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在孟听雨准备离开包厢时,他拉过她,将她困住,压在墙上,两人靠得很近很近,近到,他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清香,她也能嗅到一股酒气。
“别搞得太难堪。”孟听雨面无表情地说道。
徐朝宗低头,要去亲她。
两个人在一起很多年是什么体验呢。
是对方在说某句话的前几秒,你就已经有所感应他一定会说这句话。
是他一低头靠近,你便知道他要做什么。
她果断撇过头,他顿住,下一秒却吻到了她的耳垂,出于内心隐秘的占有欲,他吻得很重,带着浓重的喘声。
……
盛韬见孟听雨还没回来,跟殷明说了声,拿起手机走出包厢。正准备问服务员洗手间在哪时,孟听雨步履匆匆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还以为你迷路了。”盛韬拉着她的手笑道。
孟听雨莞尔一笑,自在地抬手将散落在胸前的一缕头发捋在耳后,“你以为我是小孩子。我就补了个妆,你要习惯这种等待。”
“我没有不愿意等,就只是怕你迷路找不到方向。”
孟听雨微微仰头看他,握紧了他的手。
余光中,徐朝宗也走了过来,他步履踉跄,却在看到他们时,面容紧绷,不知道是醉意还是什么,颧骨一侧微微发红,他捂住手臂,面无表情地快速经过。
可孟听雨的话还是钻入了他的耳朵中。
孟听雨看着盛韬,轻声道:“我才不会迷路,更不会找不到方向。”
徐朝宗:“……”
他神色变幻莫测,想要扯扯唇角,却发现自己笑不出来。
他感觉衬衣的臂弯处黏糊糊的。
应该是被咬出血了。
两人太过熟悉——
他知道她的耳垂轻易不能碰。
她更加知道,该怎样还手会让他更痛,可谓是一击即中。


第29章
殷明结账之后, 一行人走出餐厅站在路边等车。
寒冬腊月,刚才在包厢里还觉得燥热,这会儿被凛冽的寒风吹了个透心凉。盛韬早就养成了习惯, 跟孟听雨面对面站着, 用手掌包住她的手心呵出热气, “有没有暖和一点?”
徐朝宗站在不远处,路灯拉长了他的身影,显得萧瑟又孤寂。
孟听雨浅浅一笑,点了下头, “好多了。”
现在没有以后那样方便的打车软件,他们只能站在这边等着出租车经过拦下。
殷明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 有些不耐烦地说,“算了,我今天跟别人约了打游戏, 快到时间了。你们先回学校吧, 我看这附近也有网吧。”
话说完后, 他也没等其他人给什么回应便大步离开。
王远博嗤笑, “还真是网瘾重,真不知道他怎么考上大学的。”
他也喜欢打游戏, 但不会像殷明这样痴迷。
孟听雨虽然跟殷明不熟,但她也知道,殷明有令人嫉妒的聪明头脑。她也是后来跟王远博熟起来才知道很多小事, 比如殷明,他高一高二纯粹在混,每天看武侠小说看到近视, 然而到了高三那一年, 这家伙突然开窍, 只花了一年时间成绩突飞猛进,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燕大计算机系。
殷明每回上课都不怎么认真听讲,但是到了考试周啃几天书本,就能安全通过考试。
等毕业后,殷明拿到了大公司的offer,结果上了几个月的班嫌人家领导把他当驴使唤,很任性的辞职了。用他的话,他是来上班的,不是来送命的。辞职后他在家全职上网打游戏,竟然还能养活自己,后来觉得没意思了,也不想被父母念叨,加入了考研大军。
总之,一直到她重生前,殷明都是她认识的过得最随心所欲的人。
不只是工作,在感情上也是。殷明那会儿喜欢的人被他父母极力反对,对方不止年长他六岁,还离了婚带着小孩,他父母长辈都不同意,殷明很刚,谁都没搭理,两人结了婚日子也相当美满。孟听雨见过那个姐姐几回,她们关系不错,她决定跟徐朝宗离婚时,这姐姐只对她说了一句话,如果离婚会让你更轻松更开心,那未尝不是一条更好的路。
孟听雨想起那姐姐,唇角微翘。
殷明走了,只有他们四个人等在路边。又等了快十分钟,终于有一辆计程车缓缓驶来。他们四个人正好能坐一辆车回学校。
王远博反应迅速,推了徐朝宗一把,很果断地安排,“副驾驶座的宝座让给你。”
可不能让人家小情侣跟徐朝宗坐后座。
徐朝宗扫了他一眼,倒也没反对,打开门弯腰钻进车内。
等计程车重新发动,盛韬握着孟听雨的手给她取暖,他很刻意地压低了声音,好像在跟她说悄悄话一样,“要不要靠在我肩膀上睡一下?我估摸着得一会儿才能到学校。”
车内一片昏暗,在行驶而过时,斑驳的树影折射进来,忽明忽暗。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孟听雨的声音好像更温柔了一些,令人微醺,“不睡了,要不然等下下车会更冷。”
“好。”盛韬攥紧了她的手。
两人窃窃私语,说的也都是很寻常的话题。
聊天气,聊明天早上吃什么,聊接下来会上映的电影。
王远博越听便越觉得,盛韬跟孟听雨很般配,他们就是偶像剧里的主角。
至于坐在副驾驶座的那位,此刻散发出来的低气压也没能影响小情侣之间的温情脉脉,是当之无愧的反派。
夜晚的燕市交通也不再拥堵,他们很快地就在学校门口下车。
盛韬搂着孟听雨走在前面,他要送她到女生宿舍楼下,王远博跟徐朝宗落后几步。
王远博侧过头见徐朝宗目光幽深阴沉地盯着前面这一对,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他们在另一条分岔路口分别,等再也看不到盛韬跟孟听雨后,王远博才开口说道:“徐朝宗,我总觉得你不是那样的人。你也看到了,他们感情很好,谁都看得出来,孟听雨她很喜欢韬哥。”
说白了两男一女的三角恋里,那根线是掌握在女生手里的。
她决定自己究竟要牵那只风筝。
如果女生犹豫不决,那这场竞争或许还有一点意义,可女生很坚决的话,第三者又何必浪费时间呢?
徐朝宗停下脚步,声音冷淡,“哦,我没看出来。”
王远博:“……”
这天就聊不下去了。
回了宿舍,徐朝宗从衣柜里拿了换洗衣服进了洗手间。他脱下衬衫,盯着手臂上已经结了血痂的牙印,她是真的狠心,以前她生气时也不是没有咬过他,但力度恰好,这还是头一次咬出血,她用了所有的力气,将自己的厌恶表现得淋漓尽致。
徐朝宗打开花洒,搓了搓手臂,泛起一阵接着一阵的刺痛。
此时也分不清是身体上的痛还是心里那弥漫开来的痛。
鬼使神差地,他竟然抬起手臂,嘴唇贴上了那个还带着模糊轮廓的印子。
重生后,如同走马观灯。
他一点一点记起了早被尘封的往事。就比如此刻,他想到的是他们第一次亲吻。跟她恋爱,是他第一次跟女生如此靠近,有时候看她叽叽喳喳说话,他很想亲上去,但不是想让她闭嘴,而是……出于很隐秘的冲动,想将她那些轻快的话语从双唇紧紧贴着时挪动到他这里。
不过想是这样想,哪怕确定关系了一段时间,他也没有这样做。
那天,突然飘起了雪,他送她到宿舍楼下,雪花落在她卷翘的睫毛上,她将半边脸都埋在围巾里,专注又喜悦的看着他。他没忍住,在抱她时,明明该跟以往一样轻轻碰一下她的额头或者脸颊,他却缓缓下挪,最后吻上了她的嘴唇。
她其实是个很浪漫的人。
后来每年燕市下第一场雪时,她总会趁他不注意偷亲他。
有一年她在外地出差,那天燕市下了第一场雪,他在公司加班,等到晚上十点,整栋写字楼都寂静无声时,他才离开,从电梯出来时,接到了她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