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主又狠又糙女主会撩的糙汉文上一章:夏夕绾陆寒霆全文免费阅读
- 男主又狠又糙女主会撩的糙汉文下一章:姜灿顾莽小说免费阅读
“我以前也找你去烧香的,你从来没那么积极过。”
“……我知道是有点荒唐啦,可是失眠这种罪如果你没有尝过,是真的很难理解的,宝珠。”
我觉得她解释的时候似乎有些紧张,但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么说你就在庙里和他碰上了。是什么样一个人?”
听我这么问起,林绢的目光闪了闪,略思索了下,她道:“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很,宝珠,你该听听他弹得琴,他古琴弹得可好了……”
这么一连串的“很”让我不由得再次朝她瞥了一眼。
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并且古琴弹得很好。那么多的“很”,但似乎少了一样。
一样对于林绢来说是择偶条列上最重要的一个选项一一
很有钱。
偏偏林绢一个字也没提到。
她真的转性了……
诧异间,我点点头:“那不错啊,什么时候带出来看看?”
谁知这句话却让她脸色微微尴尬了一下。“呃……可能不太方便。”
“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和尚。”
噗……一口汤从我嘴里直喷出未,“和尚?”
“是的和尚……”
第65章
和尚叫清慈,十五岁时出家,在市北那座香火很旺盛的庙里已经待了好几年了。
林绢说他不是本地人,老家是北方的,因为从小对古琴就有种特别的悟性,所以早早入了音乐学院进修,在没出家前是个很受期待的音乐神童。
十五岁的时候忽然就出家了,并且选的是离家很远的南方城市的寺庙,这让他父母很难接受,以至至今都没有释怀。但清慈本人似乎对此并不在意,从来到这座寺庙后他就开始安安心心地当起了他的和尚,就好像过去安心专注于他的古琴,也极少同人能说起他的家人,仿佛他们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一般。
也是,和尚本就是无家之人。
但林绢从没有把人带出来见过,这同她以往的习惯很不相符。
以前只要一结识了新的男友,林绢就会迫不及待带出来给我看,就好像买了双新鞋,或者换了只新包。这是属于她的炫耀的乐趣,而我亦乐此不疲,因为每见一次她的新男朋友,就意味着一顿比较奢侈的晚饭,有时候甚至会得到点小便宜,比如送林绢一些东西的时候也顺便搭给我一样小礼物,那就双收了……
这次说什么她也不肯把新男朋友带出来,尽管看起来她对那男人比以前历任(除了周家两兄弟外)都在乎。她甚至可以在吃一顿饭的时候因为担心饭店信号接收不好,而反复拿着手机看上好几遍,就为了等那个男人的电话。这样的患得患失,所以我想林绢这次是认真的,尽管那人是个除了寺庙和佛祖外一无所有的和尚。
而那天之后,我没再和林绢出去约会过,她忙着她的约会,我忙着店里的活儿和夜里的课。偶尔会想起林绢和她的和尚男朋友,一晃眼半个来月也就那么过去了。
这天又是个生意清淡的一天。
不冷不热的季节小店生意总是比较难做的,更多的人在这种温度里宁愿走得更远些,去比较高级的场所里享受一番,而不愿意在小店简陋的环境里将就。有时候忍不住祷告老天爷降场雨,丫还就是一滴也不下,每天都风和日丽的,所谓秋高气爽,所以每次开收银机数钞票的时候,难免让人沮丧。
更让我沮丧的是最近收到一封信,以前初中时候的同学写来的,她说她孩子满月了,邀请我去喝满月酒。
这真叫人惆怅。同是一届的同学,人家孩子都满月了,而我连个固定的男朋友都役有。哦当然了,也别说固定的男朋友,就连一个人类的男性朋友都没有,甚至连相亲这条路也走不通。自从靛的事情之后,我就对相亲产生了一种非自然的抵触心,此后无论林绢怎么卖力给我制造相亲机会,没一次能坚持到下一次。
眼瞅着,再过那么两三年,我也就要被划进剩女的圈子了,这能不叫人感到惆怅么。
当然这惆怅是不能让狐狸知道的,被他知道往往只有一个结果,他会嘻嘻哈哈地说,哦呀小白,既然命犯孤星就不要再想着去祸害别人了,见一个死一个,见一双死一双哈……
你说我上辈子到底欠了他什么了,这辈子要受他这种精神虐待……
正托着腮帮一个人在收银台前胡思乱想着,门铃一响,有客人进来了。
进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孩。中等身高,人很瘦,穿着很普通。所以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头发,也许我只是晃一眼,根本不会再继续留意他——
他头发是绿颜色的。墨绿,在灯光下尤其明显,好像孔雀脖子上那层毛。
这让我忍不住想笑。男人不都很忌讳头上顶绿的么,不管绿帽子还是绿毛乌龟,这些称谓都是他们所无法接受的。可这人怎么就能那么若无其事地顶着头绿头发坦然地出门呢……只能说,现在的时尚越来越潮得有点让人看不懂吧……
男孩似乎在想着心事,所以并没有留意到我和店里那几个客人闪烁在他头发上的视线,低着头进门后径自走到最角落那张桌子前坐了下来,然后从衣袋里拿出个小玻璃瓶,拧开了朝嘴里咕噜咕噜猛灌了几口。
“先生要些什么。”我带了份菜单过去招呼他。
他没理我,依旧朝嘴里灌着那瓶东西一一琥珀色的液体。应该是种很烈的酒,隔老远我就可以闻到他身上浓烈的酒气,这令我不自禁皱了皱眉。
我担心会不会是个醉酒闹事的,虽然他长相看起来很文静并且漂亮,但有种病态的苍白和憔悴。况且谁会在大白天这样喝酒呢,必然是个心里有颇多不痛快的,而这种人常常会把别人也搞得不痛快。
“先生,要些什么?”于是我提高声音又问了他一句。
刚好这时最后一口酒喝完,所以听见我这么问,他终于抬头朝我看了一眼。
似乎是因为头顶光线对他来说有些刺眼,他迅速用手遮了遮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半响,哑着声问我:“有些什么酒。”
“我们这里是卖点心的,没有酒。”我答,并且给他倒了杯冷水。他看起来真的喝多了,以致分不清什么是酒吧,什么是点心店。
他听完有些茫然地朝周围扫了一眼,然后哦了一声。酒精令他反应迟钝,所以又过了一会儿,他才慢吞吞在我放到他面前的那份菜单上随手点了几下:“这几样。”
“一份奶黄包,一份蒸饺,一份驴打滚是么。”
他没吭声,手依旧遮着眼睛,灯光似乎令他颇为不舒服。
“要不要喝点饮料?”我再问。
他摇摇头,然后又点头:“啤酒。”
我轻叹了口气:“先生,点心店里没有酒。”
把点心送上桌的时候,那个喝多了的男人已经匐在桌子上睡着了,打着轻轻的酣,睡得很香的样子。店里客人未了又去,去了又未,始终没有谁能吵醒他,包括杰杰这只蹲在桌子上觊觎了半天点心的猫。
一直到天黑他仍然睡着。那时候店里已经没有客人了,换了往常,我早已经可以提前打烊,然后捧着零食看看电视,今次碰到这样的人,实在不能不说是种无奈。只好先管自己搞卫生,好几次在收桌子和拖地的时候我故意弄出很大的动静,但都不起什么作用,酒精让这男孩子睡得死沉死沉。
可就在最后一张凳子翻上桌面的时候,那男孩突然问从凳子上直跳了起来,好像触了电似的,这突兀的举动把我给吓了一跳。
他看起来好像被什么给惊到了,紧绷着身体对着厨房的方向大口吸着气,一手用力按着自己的胸口。我以为他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循着他视线望过去,却只看到铘掀开门市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他突然惊醒是因为铘么?
我思忖,然后发觉似乎并不是这样。因为在看清走出来的铘的身影之后,男孩的呼吸声变缓了,手也从胸口上挪了下来,嘴里似乎轻轻说了句什么,然后重新坐了下来。
似乎是习惯性地摸了下口袋,从里头摸出来那只装酒的瓶子,发觉是空的,有些失望地将它塞了回去。随后端起边上的冷水一饮而尽,渴了很久的样子。“能不能再给我一杯。”之后他回头问我。
而还没等我回答,我身后的门咔啷声被推开了,一个人匆匆跑了进未:“宝珠,借个电话打打,我手机没电了。”
“绢’”很意外那个人是林绢。
正要向她迎过去,她脚步却顿住了,似乎有点诧异,她两只眼大大地瞪了起来,对着角落那个绿头发男孩的方向惊叫了声:“清慈?”
我一愣。
清慈,这不是她新的和尚男朋友的法号么?
再看向那个绿发男孩,他似乎对于林绢的叫声无动于衷,细长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玩弄着手里的杯子,一双眼始终是低垂着的,深陷在发青的眼眶里,看起来没精打采。
“清慈!”又叫了一声,林绢快步朝他走了过去:“我找你很久了,你怎么跑这里来了,不是让你回庙里去么,你……你又喝酒了是不是?!”
一叠声的话语,透着股紧张的关切,好似一个担心的母亲。
我很诧异林绢的这副样子,她从来没对谁这么紧张过。
但清慈并不领这个情。任凭林绢说了那么多的话,他始终一言不发,手指在玻璃杯上轻轻弹着,没有一点打算同她交流的样子。
那么僵持了半响,似乎这才意识到我和铘的在场,林绢脸色微微有些尴尬。片刻走到他身边,放低了声音,“回庙里去吧。”
“我想喝酒。”清慈抬头看了她一眼。
“好吧,喝完了回庙里去。”
“不,我要在这里。”
“这不行。”
“除了这里找哪儿也不去。”
“为什么……”
“因为所有地方都不干净。”
“你!”
漫不经心却又似乎认真的话语,有时候确实是比争执更令人不快的。因此一时语塞,林绢有些恼怒地站了起来,似乎是想丢下他走了,但她只是低头从包里掏出钱包,然后取出一叠钞票:“我们去喝酒,你想喝多少。”
清慈再次看了她一眼,目光依旧是无精打采的,喉结上下微微动了动。“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是的。”林绢点头。
于是他站了起来,有点摇摇晃晃的。林绢立刻扶住了他,转身一起离开,临走她抽了两张百元大钞放到桌子上:“我们走了宝珠。”
“绢……”我觉得我似乎有点看不明白,关于她,关于他俩的关系,关于他俩今晚的对话。
但林绢只是对我笑了笑,然后就扶着那满身酒气的男孩出门了。
“那是个和尚,是么。”目送两人背影直至消失,我听见铘在身后问我。
我怔了怔:“是的,你怎么知道?”
“他身上有和尚的味道。”淡淡说了句,铘走到窗前朝外面看了看:“有句话他说得不错,最近外面不太干净。”
“不干净?”我跟着走了过去,也朝外看了看,但并没有看出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未。只看到对门术士家的灯幽幽地亮着,里面人影晃动,貌似他家最近刚进了一批新的棺材!
第66章
那之后一连好些天我都没能联系上林绢。
打了不少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在服务区内,留言没人回,去她家三次,没有一次碰上她在家,也不知道她到底跑去了哪里。眼看着课程就那么给荒废了,我所能做的只有把所有笔记复印一份,以备她到时候临时抱佛脚。
说真的,很有些担心她,虽然她做事向来都是凭着性子喜好来的,但这次她的男朋友实在是和以前太不一样了。不仅是因为身份,而是整个人都让人感觉有点怪怪的。一个染了绿头发的酗酒的和尚,连说话都颠三倒四仿佛神志不清,我真不明白像林绢这样现实的女人到底是怎么看上他的。
不管怎样,不要沾染上什么不好的事情才好,那男孩虽然样貌是不错的,但看起来实在不怎么靠谱。
真是很不放心她。
而同时店里的生意也依旧持续清淡中。
一天难得有几拨客人,所以手头变得紧紧巴巴,连着两个月的样子,基本上赚的钱只够抵消水电煤和材料费,役什么剩余,真不知道这倒霉的淡季什么时候才能熬过去……狐狸倒是无所谓的,反正多少钱到他手里都是眨眼就没,生意不好反给了他拖欠房租的借口。闲了用夏天卖剩下的冰激凌装满一大杯,在靠窗的桌子前一坐,切水果,搅拌,不一会儿弄得整个店里浓香四溢,他就能自得其乐地眉开眼笑。然后一边挖着那些喷香的冰激凌放在嘴边诱惑我:“小白,要吃不?”一边不紧不慢地打击我:“唉,馋得那样儿,难怪闹减肥。”
好吧,就冲着他这德行,以后不想办法加点利息我都觉得对不起我自己。
转眼又是个晴朗而生意寡淡的一天。
眼看着过了晚饭时间,依旧没客人上门,看样子到打烊也是不会再有客人的了。琢磨着,打开收银机翻了翻,不出所料一天的数额仍然没有达到预算。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天,再这样下去,恐怕这个月得入不敷出。想到这个不禁让人有点心烦,我关了收银机打开电视。
电视的嗡嗡声让安静的店内有了点人气。杰杰跳上收银台把我放在上面的冰激凌舔了个精光,我懒得理它,电视里正在介绍某家颇有情调的咖啡屋。橙色的灯光,巧克力色和奶油色混合的布置基调,让人有种很窝心的感觉。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向往自己的店也是这样充满了奶油和巧克力的颜色,但没人会把一家点心店布置成那样。这叫我忍不住叹了口气,恰在这时门铃响了,一个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欢迎光临。”
难得的客人叫我精神一振,可是在看清楚那客人是谁的时候,却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了,因为来的那个人是清慈。
好些天没见,他身上依旧离开那天穿的那身衣服,只是把外套上的帽子套在了头上,帽檐压得很低,似乎怕被人看到他那张脸似的。尽管如此,还是不难让人辨认出他的样子,他看起来比上回见到时更加苍白,并且有些急促地喘着气,似乎是一路跑过来的。
“清慈?”
见状我叫了他一声,但他没有理睬我,低头径自走到上次他坐的那张桌子前坐了下未,胸脯一起一伏,高挺的鼻梁里发出一阵阵细微的嘶嘶声。我留意到他身后背着只长长的皮袋子。袋子蛮大,看起来也颇有点分量,因为他把那只袋子放到地上后有些如释重负般地吐了口气。直到呼吸慢慢平稳,他从口袋里掏出只装满了浅黄色液体的瓶子放到桌上,抬头道:“给我点吃的,随便什么都可以。”
“我们无权替客人做决定点单的。”走到他边上,我把菜单放到清慈面前:“不过晚上了有些点心缺货,我推荐你试试看奶酪梅鲜焗饭或者蛋包色拉。”
“就这两样好了。”他似乎并不关心菜单上有什么,或者我推荐了什么,只管要了这两样我推荐的东西,随后拧开瓶子,将里头的液体倒进嘴里。
扑鼻一股浓烈的酒昧,不禁叫人皱了皱眉。
那么年轻的一个人,对酒的嗜好就好像电影里那些被酒精浸泡了大半辈子的老酒鬼,而这恰恰是男人最要不得的缺点之一。于是不再多话,我抽了菜单朝厨房走去。
刚走没两步,却不由得又停了下来,我回头朝他看了一眼。
果然没有看错,就在清慈扬起的下巴上,我看到一圈青青的胡渣,真的是青青的,或者说,绿!
这人居然把自己的胡子也染成了绿色……
“你看什么。”忽然意识到了我的视线,清慈放下瓶子倏地将目光转向我。这目光是警惕的,像只突然警觉起来的猎狗。
然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手指碰到胡渣,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不再看我,只低下头又朝嘴里灌了口酒。“请快点。”
把点心端出厨房的时候,清慈背对着我正看着窗外,不知道在看什么看得非常专注,身体紧贴着玻璃,几乎像随时要跨了出去。
听见声音他立刻回过身,可是目光依旧没离开窗户,并且带着丝颇为古怪的神色。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这样的神态看起未有点紧张,而窗外除了偶尔一两辆车飞驰而过,基本上空荡荡的,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这样关注。
我把两样食物放到他桌子上,他随即走了过来。
桌子上那瓶酒只剩下一小半,他拿起来想喝,想了想又放回到了桌子上。“林绢没和你在一起?”等他坐下,我问他。
他只顾着狼吞虎咽地朝嘴里扒了几口奶酪饭,似乎没听见我的问话。
“林绢没和你在一起?”于是我又问了一遍。
他这才抬起头看向我,反问:“林绢是谁?”
他眼睛里满是血丝,看上去好像很长时间没有睡过觉似的,因此一碰到头顶的灯光,眼睛立刻眯了起来。闷哼了声,他又道:“哦,林绢,她回去了。”
“什么时候。”
“不知道。”丢下这三个字,他低头继续快速地朝嘴里扒饭,刚出炉的奶酪煽饭是很烫的,但他吃得那么快,仿佛嘴巴没有知觉似的。
“我是她朋友,最近一直都联系不上她,如果你知道她在哪里,请告诉我。”
“我说了我不知道。”三下五除二解决掉了一整盆饭,他开始挖边上的蛋包色拉,这两样东西都是荤腥的,而他吃起来的样子一点都看不出他是个和尚。
又喝酒,又食荤腥,还把自己的头发胡子染成那么奇怪的颜色,也难怪身为和尚却会同林绢纠缠不清。
我想我开始讨厌这个人了,或者其实一开始就没对他有任何好印象过。
又在他身边站了会儿,看他吃得那么专注,我转身回到收银台,拿起电话往林绢家里拨了过去。但无论响多少次依旧没人接。
“林绢没在家。”挂了电话我对清慈道。
他面前的两份东西都已经都被他吃完了,吃得很干净,可以用风卷残云未形容。吃完了东西脸色不再像刚进门时那样苍白,但两眼依旧是无神的,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我在问他,他只是低头用叉轻轻敲打着那只还剩下小半瓶酒的瓶子。
我改拨林绢的手机,但回答我的是手机己停机,于是忍不住再问:“你和林绢是什么时候分开的?”
他朝我看看,抿着嘴唇似乎是在思考这个问题,虽然在我看来,这种问题实在是不需要多少思考半响,他道:“不记得了。”
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又不是分开了一年半载,不过几天的时间,怎么可能不记得。我皱紧眉头看着这个浑身酒气,憔悴得似乎很久役有好好休息过的人,原先对于林绢的隐隐的不安这一瞬间膨胀了起来。
他不会对林绢做了什么吧……
这念头一出,又被我很快否决。不太可能,如果真的做了什么,他应该走得远远的,而不是上我这里来吃东西,他应该是知道我和林绢的关系的。可是他看起来真的很怪,一种说不出的怪。
正这么想着,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也许是因为他盯着我看的时间太久了,沉默又持久,让人心里一阵不舒服。
“我好像见过你,老板娘。”然后他忽然很莫名地对我说了这句话。
这让我愣了愣,半天反应过来:“……对,上次你也来过我的店。”
“不是上次。”微皱了下眉,他侧头继续直直望着我:“更早以前,我好像见过你。”
“……”我一时无语。
他说这话什么意思,好像三流电视剧里某段用滥了的情节似的,什么更早以前我好像见过你,多拙劣的攀谈方式,他以为自己在做什么。
说完那句话后他似乎朝我笑了笑,或者说是匆忙地牵了牵嘴角。我没有理会,伸手把杰杰抓起来丢到一边,拿起被它压热了的抹布转身去洗水槽里的杯子。哗哗的水声让我的情绪略微平静了些,我开始琢磨该怎么从这怪人嘴里问出更多关于林绢的消息。虽然看起来,他似乎对这事情压根漠不关心。
林绢到底是怎么会看上这种人的,现在的我真的一点也想不通,他甚至看起来有点精神问题,原谅我这么不客气地形容。而现今我甚至都无法知道林绢的行踪。
如此一想,问话似乎变得更加困难,因为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只能沉默,继续沉默。沉默里我感觉清慈那双没精打采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有时候我回过头,他就把头低下了,这种被人刻意打量的感觉让我很反感,尤其是这样一个人。
我想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却反而在被他观察,这对于一个试图套话的人来说很不利,也许是因为我肢体语言太情绪化,所以很容易让人看穿了我的心思。
而时间就在这久久的沉默里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很快到了打烊的时间,清慈却似乎没有一点准备结账的意思。我手头待洗刷的碗碟倒是不多了,洗完后做什么,我却还是没有一点准备。直白的人向来说话直来直去,我就是这样。想问别人些什么,很直接的就问了,可显然这个人并不会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说他忘了,鬼才相信,可是怎么样的问法才能让一个“忘”了的人重新把记忆“找”回来呢,这真的难住我了。
“老板娘,”最后一只碟子洗干净后,我听见清慈叫我。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
也许是吃饱了东西,也许是坐得太久了,这个一脸憔悴的男孩终于连身体也显示出了疲倦。他背靠着墙壁懒散地坐着,伸长了腿,用一种最舒缓的方式。手里的玻璃瓶己经空掉了,他拈着那只空瓶朝我指了指,用一种似乎快要睡着了的声音对我道:“卖给你一样东西,好么。”
我再次无语。
这人的头脑一定有问题,不是因为喝多了,就是本身存在些什么病症。上次是把我的点心店当成酒吧,这回又突然问要卖给我东西。这次在他睡意朦胧的被酒精泡烂了的脑袋里以为我这里做什么的,开当铺的?
心里这么想着,嘴里却脱口而出:“你要卖什么给我。”我想我这人真的逆反心很重。
擦了擦手转过身,见他低头将地上那只黑色的长包提了起未,横放到腿上,颇为谨慎的样子。然后将边缘的拉链拉开,里头一件漆黑的东西随即在灯光里幽幽划出道乌亮的光来。
直到整圈拉链全部扯开,我看到一把古朴的,做工相当精致的黑色古琴。
“这个。”手在琴身上轻摸了一把,清慈对我道。
我看着他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居然在点心店里要卖一把古琴给点心店的老板娘,有哪个正常人可以理解他的思维么?起码我理解不了。
“做什么要把它卖给找。”半响,找这么问了句。
“因为我身边一分钱也没有。”他回答。那表情一点都不像在开玩笑。
“所以?”
“所以我只好把它卖给你,因为它是我身上唯一值点钱的东西了。”说完,不等我开口他站起身朝前走了几步,将那把琴放到离我最近的一张桌子上。“鹤鸣秋月式,羊脂玉的琴轸,象牙的琴轸。雁足损毁过,补的珐琅质,大约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买来的时候二十五万,这里的话,你估摸个价钱看着合适给就行了。”
他一定是醉得厉害了,我想。
可是他在洋洋洒洒说出那大段话的时候我真的从他苍白的脸上看不出半点醉意来。他那双无精打采的眼睛似乎只有在面对这把琴时是闪亮的,炯炯有神。
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这个林绢认识了一个月就变成她男朋友的和尚,居然在我店里白吃完了东西以后,要将一把据称值二十五万的古琴卖给我这个开点心店的……我想,这会儿不是他醉,那就是我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