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平社上一章:蓝牙
- 不平社下一章:
向来,“扒逆水”已成习惯。过去十年,武侠潮流(包括电影与写作、出版)全面沉寂,我却足足孜孜的写了10年古代武侠;而今古代背景(当然是十分现代精神)的武侠电影又大行其道,我反而来写现代武侠。真是牛脾气,没办法。
没关系。反正,先走人50步和慢人50步,都一个样子,分别不大,不是你踏着别人的脚步,就是别人踏在你走过的路上;只要看破、放下,使自在了。
以前年少气盛,做事说明为名为利,众皆哗然。而今已不争这个,争朝夕者,只得朝夕。争万年者。终得年迈。我也不争百世,不如逍遥。落得自在,日日快活过神仙。
稿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九日与正文先生上海通电悉各地读者反应良佳/康复/接电洽谈买电影版权事。
校于九二年十一月十一日第三届温派开侠评议之首轮“改组合议”并交稿《六人帮》第四集合/神像大移奉/与陈勇订约。
附 录
轻生一剑知
——为曹正文“中国侠文化史”序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武侠小说。那时候,我仍未曾上学。也就是说,我在还没正式在学校上课念书识字之前,已在看武侠小说。别忘了,我是生长在服中国大陆本土有一段漫长海陆空距离的南洋(东南亚)的一个半岛上,而且,在那半岛(马来西亚——那时还只叫做“马来亚”)的一个相当荒僻的小镇(霹雳州美罗埠)的火车站(俗称美罗埠火车头—
—离美罗山城约3英哩半,当时只有百数十户人家)的我,能够感受得到中国传统文化、民族色彩熏陶,武侠小说,的确是一个重要的媒介,一重大的关键。
之后,我又陆陆续续、断断续续的读了许多武侠小说,年纪稍长之后,转而对纯文学(尤其是现代诗和文学理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所以对武侠小说的要求与鉴赏,也慢慢严格了起来。毕竟是“生有涯”,学海无涯,我不能每一本武侠小说都读遍、每一部都喜欢,所以就私下作了比较。为什么我喜欢?何以我不喜欢,喜欢的我就介绍给大家看,不喜欢的就忘掉它。
由于我在小学期间就办“期刊”,初中时已搞“文社”,到高中毕业前已发展成有十余分社“忝为当时当地”“人口”最多的民间纯文艺社团),办了数十种刊物,所以,也有不少人受我的观念所影响。我在学校里不同的班上也常常“代课——老师没来或告假的时候,我就选讲武侠小说,有时边讲边创,也有老师赏面,干脆邀我“主讲”,他们也三五成群,就在“台下”“听课”,使我的“不自量力”因受鼓励而变本加厉,终于也执笔写武侠小说,把同学的名字(当然我喜欢的就写成忠的、不喜欢就写成奸的)写成了小说内江湖中的武侠人物,起先只在班上传阅,慢慢变成了在香港的“武侠春秋”连载发表。
这段时期,在我内心里也不无疑惑。别忘了,我是在海外成长的华裔,我所受的教育,所遭遇的环境,并不常有机会接触到中国文化传统。我们的教育文凭里,中文决非必语)学程。中学时期,我曾转校到纯马来(即巫文:是当地的国语)学校去念书,说一句华语(或方言),给学校当局“抓到了”还得要罚款或罚站堂呢。我最先接触到的武侠小说,提供了我中国传统文化(文学)的根基(当然个中难免有些偏差),这是不可讳言,也不可抹煞的。它终于推动我走向参与中文文学创作的道路。试想,相距那么遥远的所在。而我只是一个小镇里的一个小兵,因为通过武侠小说。我终于衔接上中国文学博大精深的根。
我坚信我只是其中一个。相信有千千万万的人,他们在各处各地各个不同的时候。也蒙受过这“武侠文化”甘霖的滋润,乃至成长茁壮,终于血脉连接,发一分热,放一分光。
不过,当时我也同样有摄惑:人人都说武侠小说一味只知暴力,打打杀杀,无知幼稚,虚妄不实,决非文学——怎么大家对“武侠小说”的偏见如此之深,但它的流传又如此之广?致使骂他的人,也忍不住要看她;不肯看他的人,也决果不开她无所不在的影响力(例如:报章连载、电台广播、人们谈论得津津有味……)。既然任何作品(就算是打着“文学”旗号的作品)都有瑰宝与糟粕。那么,我们为什么没有评论家来正视这么多优秀作家写了那么多优秀的作品而影响了那么多优秀读者的这个事实呢?武侠的传统,其来何自?什么是好的武侠小说?什么是不成功的武侠作品?如果她有不良的杂质,我们是否能把她炼得更好?要是她已有优良的品质,为何我们不予以发扬光大?
那时候,武侠小说的精萃已影响了我做人处世的看法。我也尝试去建立一套自己的看法。“侠出自于伟大与同情”、“止戈为武”、“侠是知识分子从坐而言到起而行的指标”、“武者不为侠”、“知行合一、救人于难才是侠?”、“侠是重然诺、守信义、虽千万人吾往矣”……我也相信武侠小说是中国文学里的一种独特类型,而“侠义”亦是中国文化精神中的一种特色。
我深信不止是我,还有我身边的人(由我影响或非由我影响)乃至我不相识的人,都深受这些武侠小说所描述的情节和观念所吸引……”
可惜,可是,也可悲的是,一般人仍对她喘之以鼻,认为这类小说不登大雅之堂,甚至把阅读这类小说的人视为低级无聊,好像“看武侠小说”竟是一种“罪行”。大家一面读他,一面骂她,一面笑她,一面侮辱她,却并不愿意花时间去研究她,并歧视她的存在。
那段期间,正从童稚迈入少年的我,也从武侠的阅读者进创作者(包括口头讲述)。那约莫是60代初至末的事,金庸、卧龙生、诸葛青云、金童、金锋等人小说,已逐渐风靡华人世界。在新马亦已开始流行。
我把“绿洲文社”和“天狼星诗社”办至高峰期间,毅然放下一切。赴台进修。由于自己的不甘寂寞,而且确想为中国文学做点事,于是在大学课程的同时。也办文艺社团,大概花了五、六年的光景,成立了“神州诗社”八部六组,办了试创山庄。出版过十几种不同的期刊杂志,也成立过出版社,虽然出版诗刊、文学刊物是我们的理想和指标,但真正嫌钱的,足以维持我(们)生活费的,却是武侠小说的推出——包括《神州奇侠》、《血河车》等作品。
这段期限,我们由草创的六人。在短短三、四年间成了三、四百人以上的阵容。亦可算是当时仍在“戒严”时期的台湾纯民办有组织的文学社团中最具“声势”(许或只是“虚张”)。我因而接触不少年青朋友,当然,年长、年少的都有,而且每年、每月、每天如是。他们来自各个不同的阶层,在完全不同的行业里任事,他们大都爱看武侠小说。不过,他们也认为武侠小说非关文学,只是消遣,只算娱乐,甚至认为我从事武侠方面的创作,是对正统文学的一种“高经叛道”的行为。其中有不少本来对我“颇为看好”的师长,为我“误入歧途”(事实上,我仍保持大量“纯文学”:包括诗、散文、小说、评论的写作)而忧心、惋惜、唏嘘和指责。
说真的,我写武侠小说并非为了生活(在那时候,我正年轻。以当时“形势”——当然也是“虚张”的——我若为糊口,大可不必选择”笔耕”这条路子),而是想寄情和舒展自己多年来的抱负和信念。我也遇上好些志同道合者,他们开始正视武侠小说的特质与成就,也有些颇具慧眼与心得,但他们都“光说不练”,批评的多,理想大高,绝少人真正为“武侠是不是文学?可不可以是文学?能不能成为文学?”恳恳切切、踏踏实实地做些事。
不少大学生,乃至大学教授,甚至诗人、政客、社会名流,都迷上(或曾迷上过)武侠小说,但他们却照样看不起武侠小说,也不正视自己曾有这种“嗜好”。这时期,不少人都在写,但由于她是一种大众消费品,大家只忙着粗制滥造,以致武侠小说多如汗牛充栋,目不暇接。只能算是一种“谋生的工具”,而不是“理想的寄托。”然后认真悉心写好她的人,显得少之又少;杰作巨构,更万中无一。这更促成鄙薄她的人更振振有词,武侠更成为怪力乱神,暴力血腥(有时还加上妄诞变态色情)的代名词。在那年头,尽管古龙已崛起江湖,古龙式的电影辄风行亚洲各地,但她仍给视作“毒草”,“香花”从来不往她头上戴。
70年代初,我和我社里的友人。曾在我们的刊物上,(在74、75年间)召开过座谈会,讨论金庸(当时他的作品仍只能在“地下”传阅,仍未“正式登场”于台湾文坛,那当然是非关作品质素,而是其他敏感的政治因素之故)、古龙的作品,引起热烈也激烈的反应,几乎把我们文社也视作“毒害人心”的“黑道”。我的《四大名捕会京师》、《白衣方振眉》是在台湾最早以纯文学书籍包装、以“武侠文学”名目推出的武侠作品系列(由“长河出版社”约英在76、77年间出版),非常意外的得到好评,销量也好,许是因为在这之前,从没有这样做过,接着,古龙和金庸等的书,都纷纷以这个“以正视听”甚至更加华贵美观的方式推出,从此成了风气。
在这之前,台湾全省有上千家租书店,他们出租的大都是武侠小说。那种装订甚差、设计也不讲究、质素更十分低劣的薄薄小册,甚至连作者版权也从不予尊重,时常张冠李戴,颠三倒四,作品也良莠不齐,盗印翻版,不胜枚举。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有群众支持、消费价值、传统特质、文化菁华的一种文学特殊类型。却受到这样的贬待、歧视和忽略,虽然不知有多少高质素的读者仍为她疯狂入迷。
台湾那时候注重现代文学(正统文学当代化的一种统称)和乡土文学(台湾本土文学)
的抗争与对垒,对这种跨越界限、不分阶层的作品根本不予重视。我在歧路与迷途上继续创作和研究武侠小说,惹来不少诽谤号流言。我一直希望有学者从事这方面的批评、整理,甚至期待有人能深入探讨和整理中国“侠”的特质与历史,到最后,我盼望会有有心人出来为武侠说些话,做些事,然而除了一些作家(例如古龙)仍然为我们写些好小说之外,最多只有三数位名士学人,在片章残篇里偶然以高姿势为武侠说了几句“打抱不平”的话之余,我委实得不到什么支援的声音,只有孤军(幸好这种“孤军”在世界各地、海内海外都有呼应)作战到底。
那时候,武侠小说里的一些信念,仍影响了我和我好些朋友;我们相信“侠”是可以存在于现代的。侠不一定要拿刀子、见血光、出人命的。一个仗义执言、知行合一、秉着良心骨气做人作事的律师、教师、商人、警察、学生、记者乃至于屠夫、清道夫都在“行侠”,都是“侠者”。“侠”的定义其可贵性都不在于他武功高不高、武力强不强大,而是在他有没有具备一颗“侠义的心”。而文学不分类别,只要写得好,不管侦探、言情、武侠、神怪,俱可成为伟大的文学经典。武侠写的是极度情境中的人性。凡是为大众接受并可流传广远的作品,必有其深层价值。
那时候,我正从少年步入青年。也从武侠小说的爱好者进入研究者(包括敦促鼓励别人去探究),我在香港武侠世界连载“四大名捕系列”,并已写完了《神州奇侠》故事。那大的是70年代至末的事,古龙在台湾一纸风行,金庸的书在坊间以各种名目流播,台湾武侠各大名家的写作黄金时期,已开到荼靡。
恰好在新派武侠小说第二次高潮全面归于消租时期,我也“迫不得已”离开了我办文艺社团最巅峰(指”得心应手”)的台湾,经过一段岁月在海外流浪流亡之后,终于定居香江。
我说第二次新派武侠小说的巅峰期全面干寂,系指这段时期,武侠小说或任何通过武侠的形式或本质表达的作品、成品和消费品,已失去了焦点,没有了市场,甚至缺少了那原有的一股朝气蓬勃的原创(动)力。可不是吗?以中国功夫打出名堂扬威世界的“武神”李小龙,已在7O年代初期逝世。70年代起,金庸已不写新的武侠作品。不过,他的旧作却在这段期间经苦心删修后正式“登陆”台湾和中国大陆,引起风潮,风靡天下,独领风骚,极受注重,甚至兴起“金学研究”我也为研究他的作品写了几本专书。但他的作品是“推出”而不是写出新的著作来。他不写了,自然是读者和“武侠文坛”的一大损失。可是,其“后遗症”更是“可怕”:在港台文坛,都觉得好的武侠作品都给金庸写光了,再写,谁也写不过他,不如不写了;或是,武侠小说金庸写得最好,看他的,就够了,别的都不用看了;尤甚者根本认为金庸不写了,加上80年代的前段武侠文坛另一大师梁羽生也金盆洗手,而一代怪杰鬼才古龙也醉卧西天、武侠小说已经可以划上句号,余无足观,寿终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