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毛更在今晚行动前已答允过了的;有福大家享。
——女人嘛,我用过之后谁要谁用好了,用完了就‘撒掉’。
现在,可轮到他们了。
他们只等毛更的一声号令。
干完了那件事,毛更感觉到无比的舒畅。他吸一支烟。每一口舌尖传来的焦辣味,看着袅袅飘升的烟圈,他觉得自己真是快活过神仙。
有权真好。
有钱真好。
任意妄为真好。
他一向不快活。他们三兄弟,都是同父异母所出。他觉得他父亲是最不疼借的是他。他不像老三阿赐,是么仔,最受宠。也不似老大行哥,是长子,最受信重。家长都骂他不学好、不长进,老爱学那些鬼怪怪的玩意。他觉得自己有个不快乐的童年、少年,而童年、少年时期的他都不快乐。
所以,他尽做些使自己快乐的事,不惜把这些快乐加诸于别人的痛苦上——管他的,只要自己快乐就好,何况加诸于另人苦痛中的快乐特别刺激过痛!
拍完了那根烟,他又掀起奄奄一息的的巴闭,同他:“你都听见了?看见了?”
巴闭那张口已成了一个血洞。
但血洞里仍传出了极其模糊难辨的声音: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声音确乎难听,但这次居然没有结巴口吃——也许,到了这个地步,反而不会再有这种弊病了吧?
毛更只笑了一笑,在地上搁了一把泥沙,强塞到他嘴里,然后捏着他软软的脖子,要他连血和泥一齐吞了下去。
毛更放下了他,碰的一声,他的头立即拉砸在地上;原来他的脖骨已给折了。
只听甘玲泣道:“你答应过我,放了他的,你行行好,功德无量,放了——”毛更笑了。
诡笑。
“好,我守信,我只放一个,”毛更扔掉了未烧完的烟,“我不杀你,你跟我回去。”
高足忍不住说。“你不是说过要她给我们分享——”
毛更一巴掌就掴了过去。
“我现在已用过了,极好玩,暂时还不舍得给你们,懂不懂?!”
高足抚着给掌掴热辣辣的脸颊。讪讪然退了下去,但体内的火并未熄灭。只眼金金的看着甘玲若遮未掩的胴体暗自不平。
众人都知没有轮着干,都干咳的、啐痰的、耸肩的,那大个子“死士”实在憋不住了,搔搔头皮想吭声,毛更不看出透悉了这些人所为何求:“每人各加三千,干完今晚的事,随你们乐去。”
大家才又高兴了起来;没有女人,有钱,还愁没有别的女人?
高就却说:“不是要把她灭口吗?留着个活日,可万一个不好——”
毛更身边一个替他指挥的汉子,长得一脸狡诈,正是傍晚时会闹大会堂道馆的那名“鱼生”,这下替毛更说了话:
“你白痴啊你!二少爷爱拿回去供着玩,你见曾听毛家还是九柳玄堂里会走得了人!?
嘿!不识好歹!”
高就也就马上不敢说什么了。
“好,这半死不知的家伙,就一口一口的喂他吃砂,吃死他为止。尸首留着有用,这儿放一把火,留着些证物,不要真的烧掉。”毛更在甘玲惨叫挣扎不给那几条大汉押走的挣扎中淡然下令:
“该找人通知顾影,让他来救他的兄弟吧。大家准备好红电吧!”
说罢,对着月黑风的夜晚,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仍笑得甚诡。
第二章 月黑风高害人夜
1、天良何在
顾氏父子的“红毛拿督”是在也来了“不速之客”。
他们还动上了手,后来才知“不打不相识”、“大水冲着了龙王庙”。都是一家子的人。
来人是陈剑谁、牛丽生、温文和骆铃。他们既知顾步是“希望社”的“前辈”,就趁机请教他有关近日发生的奇事和奇案。以及打探毛氏一族的种种行为。
顾影开始也有参与,介绍解说。
后来。他却离开了”红毛拿督”。
因为哑仆胡成才接到了个电话,说是巴闭打来的,那儿遭了狙击,虽应付过去了。但打伤了两个人。不知该报警还是逼问出究竟是谁人指使放掉算了。
——这种事,顾影比较拿得起主意。
顾影听说巴闭已控制住了场面。他也就放心了,不过这种事既发生了,他也得去一趟。
他这种人,大凡是朋友有事,他都会去解决帮忙。不叫他。反而是瞧不起他;不通知他。等于是不当他是朋友。
胡成才要跟他一道去。
他无所谓,反正家里还有别的佣人,父亲既有客在,正上话头,聊到兴头上,也不怕没人服侍,至于阿才跟巴闭,一个哑一个口吃,两人常比手划脚的谈活,正个“天生一对”。
于是,他开摩托车。胡成才就坐在他的后面。风驰电掣而去。
今晚月黑。
风急。
胡成才的心,也是又急又黑。
胡成才当然不是哑巴,他进入顾家才不过两年。也就是说,他当了两年的“卧底”。
当长工已不好当,还要当一个“哑巴”,那就更不好当了。
可是他得要当。
他认为想要出人头地,就得有几个条件:一,过人的本领。二,特别的幸运。三,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做人来做过或不易做到的事。
头两项,他都没有。他一向都有自知之明。
他只好苦干,干第三项。
——他一向能忍。
毛家早已发迹,他们有着:经济、金融、企业、开矿、地产、建筑、塑胶、运输……等各类人材。就算是保镖、打手、师爷、智囊。也不少了,连毛念行、毛更、毛赐,手上都有好些爱将。毛锋身边有“刀剑枪箭、四大天王”,毛更有两个心腹:“鱼生”(原姓余名生)以及大个子的叫“死士”(原名史斯),毛赐也有两名近身的:鱼唇样儿的家伙叫金剑,使斧头的叫辜剑。毛念行身边有七八个行为古怪、单身诡异的保镖。这些人,巴结的、奉迎的、阿谀的、擦鞋的、乃至真材实科、动刀动轮、逞勇斗智、比狠较技的,都应有尽有,要“出类拔萃”,还真轮不到他。
他为了要建殊功,只好去当“卧底”。
这不容易。
不是人人都担得来、当得起。
——拼命容易,拼命再冒险,也不过是瞬刻间就分晓的事。
当卧店却难,因为长年累月,失去自己原来的身份,湮灭原来本性,要去做“另一个人”,定要挣得信任,一旦给人发现,因身入虎穴。能保全身的可能性。是小之又小。微乎其撤的。
胡成才也很无奈。
他就是“不成材”所以只好求去当“卧底”。
——“胡成才”当然是他的化名,他原名林国,人家都戏称他为“菱角”,他用的刀,弯弯的也真像“菱角”一样,且共有两把。贴身收着。
他这么一个不甘寂寞的人。甘心隐姓埋名整整两年去当个哑巴长工,这点决心下得不易,这样子的苦心也极难维持,但“菱角”都做到了。
他忍。
他把打听到的情报都—一通知了毛家的人。
他立了不少功。
但却没福去享。
团为他还得“卧底”下去。
直至今天。
今晚。
——这个没有月亮、刮着劲风的晚上!
顾影把车开得飞快。
他敞开壮实的胸膛以迎风。
他在速度中证实自己的存在。
然而他的敌人就在他的身后,坐在他的车后,眼睛正在注视他的背部:如果一刀涌进去,该刺在哪里?
“胡成才”就在他的背后。
他口袋里有刀。
他只要一按掣,刀锋就会弹出来,他甚至不必拨出刀子,只要顶着衣服挺了过去,就会刺穿而且命中,何况他和顾影靠得是那么贴近!
这就是“卧底”的好处。
——敌人以为他是“自己人”也就不防范着他,卧底可以先把自己置身于一个极安全有利的位置上。
(该怎么下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