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不会抛尸还要看心情吧?”叶磊半开玩笑地说。
霍文严峻地注视着他。“说不定,真的是你说的这样呢。”
叶磊撤掉了脸上的笑意,换成严肃的表情。
“我上次就分析了,这种变态杀手的心理和正常人不同。杀人碎尸对他(她)来说,不一定意味着毁尸灭迹,而可能只是一种娱乐,或者是发泄——这当然和凶手的情绪相关。当他(她)情绪稳定的时候。也许做这种事情的欲望就会低一些;而当他(她)心情不畅,或心理不平衡的时候,就会想做这些事情来发泄或是寻求刺激了。”
叶磊说:“队长,你的意思是,凶手之所以过了七天都没有把(第二具)尸体的另外一部分丢弃出来。是因为他(她)这几天的心情还不错?”
“只是有这种可能而且。总之,这段时间,仍然要加强夜晚——尤其是对小街小巷的巡逻。还有密切关注与外来人口接触频繁的人,不能掉以轻心。绝对不能再出现第三个受害者!”
“是!”叶磊站起来。行了一个警礼。
今天下午,余凯琳到超市去买了一堆食材和水果,还有餐具——她上午跟韦隽说了,晚上要请她吃饭——韦隽显得很高兴。
新鲜的牛外脊肉、鸡、胡萝卜、洋葱和紫甘蓝,还有红酒和各种调味品,以及餐后的水果——西瓜。余凯琳清点着自己所买的东西——嗯,都齐了。
她拎着这一大包食材回到租房子的地点,看了下时间,已经4点钟了,可以开始准备了。
六点钟,韦隽从隔壁过来了,她一进门,就赞叹道:“嗯,好香!”
余凯琳笑着说:“我正在做…”
“等一下,让我猜猜看。”韦隽用手势截断余凯琳的话,用嗅觉刺探着房屋里飘溢的香味。“是烤鸡。对吗?”
“啊——”余凯琳惊讶地说,“是的!隽姐,你的鼻子真厉害!”
“这不算什么。经常做饭的人,对各种香味都很熟悉了。”
“马上就好了。隽姐,你先坐会儿,看会儿电视吧。”余凯琳招呼道。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没有,我都准备好了。只等你一过来,就可以煎牛排了。”
韦隽笑道:“看起来你是准备请我吃西餐了。”
余凯琳不好意思地说:“中国菜太复杂了,我不怎么会做,西餐相对要简单些。”
“西餐很好。那我就等着品尝你的手艺了——哦,顺便说一下,我的牛排要六成熟。”
“好的,二十分钟后就可以用餐了。”
余凯琳转身到厨房去忙碌了。韦隽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然后坐在沙发上,随手翻着一本时装杂志。
六点半,余凯琳把做好的蔬菜沙拉、黑胡椒牛排和蜜汁烤鸡端上餐桌,再摆上两个高脚玻璃酒杯,倒上红酒。餐桌是一张铺上了桌布的折叠小方桌,这样一些东西就把桌子整个占满了。
韦隽走过来,看着一桌像模像样的西餐,赞赏道:“真没想到你这么会做菜,看起来就跟西餐厅里的一样呢。”
“见笑了,隽姐。实际上,我就只会做这几个菜而已。”余凯琳招呼道,“请坐吧。”
两人相对而坐。余凯琳端起酒杯。“隽姐,我敬你一杯。感谢你…”
“感谢的话就别再说了。”韦隽端起酒杯。“你这么客气,咱们都会很拘束的。像朋友一样轻松地吃饭、聊天,好吗?”
余凯琳一笑。“好的。”两人一起呷了一口杯中的红酒。
“先尝尝牛排吧,这个要趁热吃。”余凯琳对韦隽说。
“好的,我尝尝。”韦隽用餐刀切下一小块牛肉,用叉子送进嘴里。“嗯,很好吃!嫩,而且肉汁丰富。”
“合你口味就好。”余凯琳又用餐刀从整只烤鸡上割下一只鸡腿来,放到韦鳄面前的一个空盘子里。“再尝尝这个吧,隽姐。”
韦隽用两根手指轻轻捻起鸡腿来咬了一口,连连点头:“这个更好吃,是我最喜欢的口味!”
事实上,余凯琳确实是投其所好做的这道蜜汁烤鸡,她知道韦隽喜欢吃带甜味的东西。此刻,她见客人吃得很满意,自己也觉得很有成就感,高兴地说:“你喜欢吃真是太好了,我之前还担心手艺不到家呢。”
“唔…”韦隽很享受地闭上眼睛细细品味着。“不只是好吃,我简直迷上这味道了——你能教我怎么做这种烤鸡吗?”
“很简单。用微波炉就能做了。”
“你买了微波炉?”
“嗯,我一个人吃饭,用微波炉方便些。”
“你教我吧,是怎么做出来的。”韦隽一边切着牛排,一边兴致盎然地问。
“首先将鸡腹掏空,用牙签将鸡肉表面扎上很多个小孔。再把盐、胡椒粉、辣椒粉和麦芽糖浆均匀地涂抹在鸡的内外…”
余凯琳细致地讲述着烤鸡的制作过程。韦隽眼睛一眨不眨,显得很有兴趣。讲完后,韦隽点着头,表示懂了。
“你是怎么会做这道烤鸡的呢?”韦隽好奇地问。
“我以前买了一本食谱,自己在家里试着做出来的。”
“太好了!”韦隽欣喜地说,“你知道,我很喜欢研究做各种美食,没想到你也喜欢——以后咱们可以多交流!”
“嗯,是啊…”余凯琳礼貌地答应着。
接着,两人又随意地聊着一些女人间的话题。不论谈论什么,余凯琳都尽量顺着韦隽的意思说——她看得出来,她这次请客是相当成功的。韦隽满面红光,显得情绪极佳。
进餐到一半的时候,韦隽把杯中的红酒喝完了。余凯琳要跟她倒酒,但她摆了摆手,说:“我今天很开心,想尽兴一些,喝这个酒有点不带劲。”
余凯琳显出抱歉的样子。“对不起,隽姐,我只买了这一瓶酒。”
韦隽竖起食指摆了两下。“你等着。”起身后,走出了房门。一分钟后,她拿着一瓶白酒回来了。
“怎么样?换成喝这个吧。”韦隽重新落座,晃了晃那瓶酒。
“啊…吃西餐喝白酒,不大合适吧?”
“没什么不合适的,相信我,烈酒适合于任何场合。”韦隽将瓶盖打开,给自己倒了大半杯白酒。问余凯琳,“你也来点儿?”
“我就喝红酒好了。”余凯琳握住酒杯,杯底还剩了浅浅的一层酒。
韦隽扬了扬眉毛:“我这可是瓶好酒哦,你真的不品一口?”
“我不怎么会喝白酒。”
“就当是陪我喝一点吧。”韦隽用恳切的眼神望着余凯琳。“少喝点儿。”
余凯琳不好再推辞了,只有答应:“好吧。”将杯中剩下的那一点红酒喝完,将杯子递了过去。
韦隽很高兴地在余凯琳的杯中倒了半杯白酒。她将杯子递给余凯琳,然后端起自己的酒杯。“这次换我敬你一杯了。”
余凯琳双手托住杯子,惭愧地说:“隽姐,都是我在承蒙你的照顾,还是应该我敬你才对。”
韦隽摇着头说:“不。我也要感谢你。你让我真的有种交了个好朋友的感觉。不像以前住在这里的那个女人…”
说到这里,她话音戛然而止,怔了怔,张开的嘴唇颤动一下,像是意识到失言了。
余凯琳不由好奇地问道:“以前住在这里的那个女人…怎么了?”
“没什么。”韦隽恢复了正常神情。“她只是…有些表里不一、虚伪不实而已…算了,不说她了。”她举起酒杯。“为我们的友谊,干杯。”
余凯琳将杯子迎过去碰撞了一下。“干杯。”
虽然说的是“干杯”。但余凯琳只是淡淡抿了一口,她不适应白酒那浓烈刺激的烧灼感。但反观韦隽。竟真的把大半杯白酒一饮而尽了。
韦隽喝完后,望着余凯琳的杯子。“你怎么没喝呀。”
“我…真的不怎么喝得惯白酒。”
“你看,我这么大一杯都干了,你总要喝一半吧,要不然可是看不起我哦。”韦隽半开玩笑地说。
余凯琳无奈,只有硬着头皮把杯中的酒喝了一半,被火辣的酒劲呛得直皱眉头。
“唉,这就对了。”韦隽满意地说,“好了,剩下的我也不劝你了,慢慢喝吧,今晚你就把杯子里那一点儿喝完就行了。”往自己的杯中又倒了大半杯。
余凯琳很少喝酒,尤其是度数这么高的白酒。她本来就没什么酒量,再加上喝杂了,之前又没吃什么东西——渐渐地,她觉得头晕目眩起来,胃也有些难受。本来还能勉强跟韦隽说着话,后来就什么都听不清了,晕乎乎地用手掌撑着头,昏昏欲睡。忽然,她一阵反胃,之前吃进去的酒菜猛地涌到了喉咙,呼之欲出,赶紧用手捂住嘴,踉跄着冲向卫生间。
“哟,不好。”韦隽知道余凯琳要吐,赶紧放下酒杯,快步走过去扶住她。到了卫生间的洗手池,余凯琳“哇”地一声吐了出来,韦隽在旁边帮她轻轻拍着背。
吐了一阵过后,肚子里空了,人也清醒了许多。余凯琳捧了几把凉水漱口,又将毛巾浸湿洗了把冷水脸,终于感觉好多了。韦隽扶着她坐到外面的沙发上。
余凯琳头仰靠在沙发靠背上,韦隽倒了杯温水过来,余凯琳接过来喝了。韦隽问道:“怎么样?现在要舒服些了吧?”
“嗯。”余凯琳脸颊绯红。“隽姐,真不好意思…让你也没胃口了吧。”
“哪儿呀,还不是怪我,硬要你喝白酒。唉,早知道你这么不能喝的话,我就不劝你喝了。”
“我很少喝白酒。”
“看得出来,才这点儿酒就把你撂趴下了。”韦隽笑着说。
余凯琳勉强支撑着想要站起来。“冰箱里有西瓜,我去切一下。”
“你坐着,我来吧。”韦隽按着余凯琳的肩膀,站起来朝冰箱走去。
一会儿,韦隽端着切好的西瓜从厨房里出来了。余凯琳胃里火烧火燎,正好想吃些冰凉爽口的来镇一下,接连吃了好几块西瓜。
现在,余凯琳的胃里舒服多了,只是头还有些晕。她说:“还好明天是星期天,要不然的话我这状况怕是起不来上班了。”
“没这么夸张。你从来没醉过吧?睡一晚上就好了。”韦隽说,“对了,这么久了,我还不知道你在哪家公司上班呢。”
“一家室内装潢设计公司,就在这附近。”余凯琳从旁边的皮包里摸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韦隽。
“哟,原来你是个高级设计师呀,真不简单!”韦隽看着名片上的介绍,睁大眼睛。
“什么呀,还不就是跟老板打工的。”余凯琳自嘲地笑了一下。
韦隽望着名片,又望了望余凯琳那张俊俏的脸蛋,露出难以理解的神情。“有件事我真是想不通,像你这样的美人儿,又是高级白领,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呢?”
余凯琳嘴唇微微颤动了一下,亮汪汪的眼睛里掠过一丝黯淡的光。
韦隽捕捉到了这一微妙的表情,心里立刻清楚了七八分,对别人隐私的探知欲像手指甲在她的心尖轻轻挠动,令她心痒难耐。她试探着问道:“你不是没有男朋友,而是和他闹矛盾了吧?”
余凯琳本来是不想说起这些事情的,但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她忽然产生出一种强烈的想向人倾述的欲望。压抑许久的惆怅、心酸和愤懑一齐涌上心头,话已经到了嘴边,不吐不快了。
“是的,我之前交了一个男朋友。但我们之所以分手…不是普通恋人闹矛盾这么简单的…”
韦隽听到她开始说,便完全放心了。她知道,所有想要倾吐心事的人,只要一开了头,就不可能停得下来了。
“那是怎么回事呢?”她以关切的口吻问道。
余凯琳背靠着沙发靠垫,眼睛望着对面的墙壁出神,显然陷入了回忆。“本来,我们的感情很好。虽然我们从认识到相处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但我却认为这就是我生命中的男人,是值得我托付一生的人,所以义无反顾地把身体交给了他,并住到他那里去,和他同居。我很爱他,理所当然地以为我在他心中也是唯一…直到一个多星期前,我才发现我有多么天真…”
“出什么事了?”
“那天就跟今天一样,也是周末。我本该休息的,但公司有个紧急任务,要求我们几个设计师加班。我便在公司一直加班到晚上…
“其间,我跟他打了好几个电话,叫他晚饭不要等我,并说我可能回去得有点晚。他说本来是想和我一起去看电影的,现在只好一个人去了。我当时还觉得有些愧疚,一心想着早点回去陪他。
“接近晚上十点钟的时候,我和同事终于完成了任务。我本打算立即回家,但同事提议去吃宵夜,我也确实饿了,就跟着他们一起去。在路过一条街的时候,我无意间朝旁边一条黑暗、狭窄的小巷望了一眼,竟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你男朋友?”韦隽神情专注地问,“他在那里做什么?”
余凯琳紧紧咬住下嘴唇,接下来的回忆令她痛苦不堪。
“他…和一个染着一头金发的浓妆艳抹的女人抱在一起,不顾周围的环境有多么糟糕,只因那里有一个垃圾桶可以作为遮挡,便和那女人不知廉耻地互相抚摸、拥吻。那女人装着一身艳俗的衣服,腿上套着网状的黑色连裤袜,脚下是品位低下的厚底高跟鞋…我一看就知道她是什么角色。”
“你觉得她是妓女?”韦隽盯着她。“你认为你男朋友在跟妓女乱搞?”
余凯琳苦笑一声。“这还有什么疑问吗?事实摆在眼前。再明显不过。”
“你当时有没有走过去当场质问他?”
“没有。他们靠在墙边,他背对着我,我并没有看到他的脸,只是认出了他穿的衣服。我当时心中还残留了一丝侥幸,希望这只是一个和他有着相似背影的男人——我仍然幻想着这不是他。”
“那你是怎么确定的呢?”
“我躲到一侧,摸出手机,打他的电话。当听到他的手机铃声从那阴暗的小巷传出来时,我整个人如同掉进了冰窖,所有的精气神也在刹那间灰飞烟灭了。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立刻挂断了手机,带着屈辱和愤怒一路哭着跑回了家。”
“后来呢,他回来后。是怎么跟你解释的?”
“他还有解释的余地吗?他明白我看到了一切,撒谎和辩解已经失去了意义。他只有跪在我面前,说他只是一时孤独寂寞,才忍不住去沾染那种女人。他乞求我能原谅他的一时糊涂。”
“这么说,他承认他找的是妓女?”
“是的。他说,正因为那是妓女,所以他对她们不会有丝毫的感情。他只是肉身有些出轨,但内心却是忠于我一个人的…”
“别相信他的鬼话!”韦隽突然咆哮起来,怒不可遏。“这些挨千刀的、卑鄙下流的臭男人!比阴沟里的老鼠还要肮脏、下贱!他们不配得到任何同情,应该去死!下到地狱十八层去被恶鬼碎尸万段!”
余凯琳怔怔地望着突然暴怒的韦隽,不明白她为什么反应竟会如此激烈。余凯琳被她青筋暴露、面目狰狞的模样吓得瞠目结舌,最后几分酒劲全被嚇醒了。
“隽姐,你…怎么了?”她小心地问道。
韦隽望着余凯琳,仿佛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她调整着情绪,竭力使自己冷静下来。“哦,没什么,只是…你讲的这些事,令我想起了一些往事。”她说,仍喘着粗气。
“难道,你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嗯…但我不想回忆了,也不想讲出来。”她盯着地板说。
余凯琳赶紧说:“没关系,隽姐,我知道这些事情是非常令人心伤的。你不愿讲的话,就别去回想了,最好是忘了这些事。起码…我就是这样做的。”
韦隽扭头望着她。“你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离开他,搬到这里来住的?”
“是的。”
“那他后来有没有来找过你?”
“…来过,他厚颜无耻地说,不会放弃追求我,还希望我能回去继续和他住在一起。但我告诉他,这不可能了。我对他已经死心了。”
“你真的对他死心了?”
余凯琳短暂地迟疑了一两秒。“是的。我觉得他既然会做出这种行为,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的,就像好了伤疤忘了痛一样。而且这件事真的彻底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我觉得他不论是身体还是内心都变得肮脏了。”
韦隽盯视着余凯琳,微微点头道:“你说得对,就该这样。”
房间里静默了一阵。两个女人都找不到说话的内容了。
为了化解沉闷气氛,余凯琳招呼韦隽:“隽姐,吃西瓜呀。”
“不吃了,我回去了。”韦隽站起来,望着杯盘狼藉的餐桌。“要不要我帮你收拾一下?”
“不用、不用。”余凯琳摆着手说,“我自己来就好。”
“那好吧。”韦隽端起茶几上装西瓜皮的塑料盘。“垃圾我帮你带出去丢一下。西瓜皮留在垃圾桶里会招苍蝇的。”
“那谢谢了,隽姐。”余凯琳说。
韦隽端着塑料盘走到垃圾桶旁,用脚踩开桶盖,正要把西瓜皮倒进去,忽然看到了垃圾桶里的一样东西,本来已经平和的脸色一下又沉了下来。
余凯琳看到韦隽脸色骤变,一脸不悦,觉得有些奇怪。走过来问道,“怎么了,隽姐?”同时朝垃圾桶里望去。
啊——她心里大呼一声——天哪,垃圾桶里留着几个韦隽送来的油炸饼!那天孟晓雪倒掉后,自己就彻底忘记这件事了!
余凯琳尴尬极了,局促地解释道:“隽姐…真不好意思,油炸饼我本来觉得挺好吃的,但是有些太油腻了,我就…”
“没什么。”韦隽冷冷地说,“算我自作多情吧。”
余凯琳面红耳赤。“不,隽姐,不是这样的…”
韦隽把装着西瓜皮的塑料盘递给余凯琳,然后蹲了下来,双手竟伸进垃圾桶里,把那几个油炸饼捡了起来。
余凯琳目瞪口呆地望着她,错愕不已:“隽姐…你这是干什么?”
韦隽瞥了她一眼,阴沉地说:“没什么呀,你不吃,我就拿去喂狗。免得浪费了多可惜。”
这句冷冰冰的风凉话就像一根冰锥狠狠地扎进了余凯琳的心。
韦隽招呼也不打一个,拿着那几个油炸饼,拉开门出去了。
余凯琳全身像瘫软了一样,缓缓地顺着墙边滑了下去,神情呆滞地坐在地板上,一动不动。许久后,她用手捂住脸,呜咽起来。
顺着脸颊默默流淌下来的泪水里,包含着她的寒心、后悔、歉疚和委屈。她怎么也没想到——本来一切都处理得还算好——自己小心谨慎才苦苦营造出来的和谐气氛,却在最后一刻烟消云散了。她从没体验过如此强烈的挫败感。
此刻,只有日记本才是她最忠实可靠的朋友,它能包容和理解自己的所有苦衷。余凯琳含着泪水,将自己心中的委屈和心酸记录了下来。
收拾完餐具杯盘,她身心俱疲,只想好好洗个热水澡,然后上床休息。
余凯琳站在热气腾腾的淋浴花洒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隔着一块玻璃,一双怨毒的眼睛正注视着自己。
这晚睡着后,她又听到隔壁传来了跑步声。时间还是十一点半。
声音比上次更大一些。表明她跑得很重。
余凯琳骤然想起,上一次听到跑步声的那一天晚上,她拒绝了喝韦隽的茶;而这次,又发生了这样的事…
难道,在屋内跑步意味着她在生气?而这是否代表着什么不好的事情?
余凯琳忽然感到全身发冷。

十二

对于流浪汉来说,想要吃一顿真正意义的“早”饭是很困难的。早晨,人们疾步穿梭于各条大街小巷,目的是上班或上学,根本没有闲暇去关注街边的一个老乞丐,当然就更谈不上施舍了。要想从垃圾箱中捡到他们吃剩的早餐,一般得九点半过后才行。
本来,老流浪汉清楚他的早饭时间。但问题是,他昨天一整天都没能吃到什么东西,所以尽管现在才清晨五点过,他已经饿得两眼发花了。
他必须碰碰运气,即使希望渺茫,但他还是期待着能在某一个垃圾箱里翻出些昨天残留的食物出来。
老流浪汉沿着大街接连翻找了两个垃圾箱,结果是一无所获——垃圾箱显然已经被昨夜的某个拾荒者提前关顾过了——不但没有能吃的东西,就连能卖点儿钱的塑料瓶、包装袋都没有。他沮丧极了,内心的失落却像催化剂一样令饥饿感急剧膨胀。他必须继续下去。
走过两条街后,老流浪汉来到一个小型菜市场,再过一个多小时,这里就会热闹起来。他认为,这种地方总是会残留下一些食物的——但是,该死的,市场管理员雇佣的清洁工居然把这里打扫得像滑冰场一样干净。简直不给我们这种人留点活路,他想。
还好,那边有一个小垃圾库。希望没有被同行洗劫干净,至少有点变质的豆制品或过期的零食也好——他祈祷着,走过去在一大堆垃圾中翻找起来。
他看到一个蓝色的小塑料袋,扎好的,里面装着一些椭圆状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他抓过来,将口袋打开。
什么?他的眼睛都瞪大了。
油炸饼!而且看起来…还很新鲜!
(对于他来说,新鲜就是没有发霉或发臭)这意外的收获令老流浪汉兴奋不已,在快要饿昏的时候找到这种东西简直就像是快要溺水的人突然发现一块浮木一样。他抓起一个,咬了一大口。真香,满嘴是油。
狼吞虎咽地把第一个油炸饼吞下肚,他感觉好多了。第二个,他才开始细细品尝起味道来。唔…仔细一吃,这肉的味道有些怪怪的,吃不出来是什么肉做的,也许是有些变质的缘故吧,不过仍然很香,而且管饱——这就够了。他才不在乎呢,肠胃早就练得铜墙铁壁、百毒不侵了。
一连吃了三个油炸饼,老流浪汉的肚子填饱了——看了一下,塑料袋里还剩四个——太好了,中午饭甚至下午茶都有着落了。他心满意足地将口袋系好,准备打包带走。这时,他注意到在这个小垃圾库的里端,还有另一个黑色的大塑料袋,鼓鼓囊囊的。
我今天的运气好——他想着——看看这一包又是什么,也许又是一个惊喜。
他钻进垃圾库,把那袋东西提了出来,将口袋打开的时候,有种刮奖券般的快乐。
但这种快乐在口袋敞开后便立刻消失了,换成了疑虑和困惑——这些血红色的是什么?看起来像是一些内脏…是猪下水吗?他正猜测着,眼睛忽然接触到口袋里的一样东西,身体立刻像遭到电殛一样剧烈颤动起来。
老天啊,这是…人的手!他看清楚了,吓得怪叫一声,猛地将那袋东西甩开,部分内脏和一只手从里面散落出来。
老流浪汉惊恐不已,骇得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到地上,连滚带爬地向后挪动身体,刚好撞到了路过这里的菜市场管理员。那管理员正要到市场上去,被老乞丐撞了一下,刚想开口骂人,顺着老乞丐的目光望过去,看到了地上的那只人手和散落出来的内脏,他“啊!”地惊叫一声,吓得目瞪口呆。愣了几秒后,他迅速掏出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
叶磊蹲在地上,戴着手套的手将黑色塑料袋撩开,仔细观察了一阵,站起来对霍文说:“头儿,初步判断,是第二个受害者的两只手和手臂,以及脾脏、肾脏。”
霍文面色冷峻,神色凝重。他微微点了下头:“把证物交给检验科吧。”
叶磊将黑色塑料袋扎紧后交给旁边的一个警察。那警察将这袋残肢带走了。
霍文转身望着报案的菜市场管理员:“是你最先发现的吗?”
“不是我。”那中年男人连连摆手,指着蜷缩在一旁的老流浪汉,“是他。”
霍文鹰隼般的目光射向蹲在地上的老乞丐。老流浪汉抬起头来,目光恰好和刑警队长相遇,被那慑人的气魄震骇得打了个冷颤。他赶忙慌乱地辩解道:“警官,不关我的事啊!我只是在这个垃圾库里找东西吃。没想到…竟然翻到这样一包东西出来!”
霍文望着手足无措、惶恐不安的老乞丐,心中十分清楚,这可怜的人不可能与杀人碎尸案有关系,只是一个“发现者”而已。他调整着自己的面部表情,将审视的目光收敛起来,说道:“你不用紧张,只要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就行了,我不会为难你。”
老流浪汉不住地点着头。
“这包东西是放在垃圾库里面,还是外面?”
“是在里面,很里面。我是钻进去才拿出来的。”
霍文点了下头。“你是一个人发现这包东西的?当时这垃圾库附近还有没有别的人?”
老流浪汉想了想,苦着张脸说:“好像没别的人了。当时太早了,街上都还没几个人呢。”
“就是说,你来到这里的时候,没看到有人丢垃圾?”
“是的。”
看来,这袋残肢应该是凶手昨天晚上丢弃在这里的,霍文思忖着。又问:“你为什么会来翻这儿的垃圾?”
“我肚子饿了,想在垃圾堆里找点能吃的东西。先给我找到了一袋油炸饼,我吃了几个,想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别的,结果就看到了这个鼓鼓囊囊的大袋子。没想到一打开,居然是…”老流浪汉又露出惊恐的神色。
霍文扫视周围的地上。“哪儿有什么油炸饼?”
老流浪汉赶紧把刚才吓得丢在一边的那半袋油炸饼捡起来,双手捧给面前的刑警队长看。“就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