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婉叹了口气,道:“这句话我早就告诉过他了,可惜他偏偏不听。”

“叮”的一声,双环拍击,火星四射。昔年上官金虹威震天下,创立了雄霸江湖的“金钱帮”,不但雄才大略,武功也极惊人。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中,“上官金环”虽然列名第二,但是江湖中大多数人都认为,他的武功并不在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之下。

他掌中一对龙凤金环,被公认为天下最霸道的一种武器。这种武器在这黑衣人手里,虽然没有上官金虹昔年那种独步江湖、不可一世的气概,威力却还是很惊人。大婉却连看都没有去看一眼,她在看着马如龙,眼睛里充满笑意,笑得那么温柔,那么愉快。

强敌已经追杀而来,生死已在瞬息之间,她居然还觉得很愉快。因为马如龙并没有抛下她一个人逃走,不管她嘴里说什么,在她心里的感觉中,这一点仿佛已经比她的生死更重要。

马如龙忽然也觉得愉快起来,就连她那双浮肿的眼睛,现在看来都似已变得可爱多了。美与丑之间,本来就没有绝对的标准,能让你觉得愉快的人,就是可爱的人。

大婉轻轻的问:“你怕不怕?”

马如龙并不是完全不怕,恐惧一直是人类最难克服的弱点之一,幸好人心中还有几种更美的情感能战胜恐惧。

大婉道:“如果你怕,现在要走也许还来得及。”

马如龙道:“我不走。”

大婉又轻轻的叹了口气,道:“那么我……”她没有说完这句话。她的声音仿佛忽然被一把看不见的快刀割断了,她的咽喉仿佛忽然被一双看不见的魔手扼住。她的眼睛里忽然露出种恐惧之极的表情,就好像忽然看见别人看不见的恶鬼。

马如龙回过头,就会发现她看见的只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很平凡的女人,身上穿着件很朴素的青布衣裳,手里提着一篮花。刚转入这条窄巷。马如龙没有回头,所以忍不住要问:“你怎么样?”

大婉道:“我要走了,你不走,我走。”她居然真的说走就走,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她的身子已经飘飘飞起,掠上了那道任何人都想不到她能上得去的高墙。

那个平凡的卖花女一直低着头往前走,好像根本没有看见有道高墙挡住了她的路,大家眼看着她要一头撞到墙上去,撞得头破血流。想不到她的头没有被墙撞破,墙反而被她撞破了。只听“噗”的一声响,两三尺厚的风火高墙上,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形破洞,这个平凡的卖花女竟已穿墙而过,就好像穿过了一张薄纸。

马如龙怔住了,每个人都怔住了,大婉的轻功令人吃惊,卖花女的武功更惊人。天色仿佛忽然间就已变得很暗,风仿佛忽然就变得很冷。现在她们虽然已走了,杀人的人却仍在风中,夺命的金环也仍在手。

马如龙终于问:“你们要找的是她?还是我?”

黑衣人道:“是她。”

马如龙道:“她已经走了。”

黑衣人道:“对你来说,很不好。”

马如龙道:“为什么?”

黑衣人道:“因为你应该知道,利剑出鞘,不能不见血,否则必定不祥。”

他的掌中仍有杀人之利器,眼中也仍有杀机:“我们这些人也一样,只要我们出手,就非杀人不可,现在她已走了,我们只有杀你。”

马如龙道:“很好。”

其实他也知道这情况很不好,无论对谁来说,这情况都很不好。他掌中既没有杀人的利器,心中也没有杀机。他也没有选择的余地。

——人为什么要杀人?他痛恨暴力。在某种情况下,只有用武力才能制止暴力。他已将全身的精气劲力集中,他只有一条命,他还不想死。他认为暴力一定要被制止。

又是“叮”的一声响,双环再次拍击,火星乱雨般四射而出。马如龙的人也射出去,箭一般射了出去。

他没有杀气,可是他有另外一股气。血气!

他的目标并不是这个掌中有金环的黑衣人,而是另外一个人。“擒贼先擒王”这句话,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适用。现在他要攻的是对方最弱的一环。

在正邪不能两立,敌我势难并存的情况下,能保全自己,就要保全自己,能消灭敌方一人,就得要消灭对方一人。他攻击的目标是黑霸。

黑霸姓黄。每个人都叫他黑霸,只因为他是他们组织中最黑,最高大,看来最有霸气的一个人。黑霸身高八尺九寸,肩宽三尺,手臂伸出来比别人的大腿还粗,拳头大如孩童的头颅。

马如龙怎么会将这么样一个人看成对方最弱的一环?是不是因为这个人一直都紧跟在夺命金环的左右?

藤萝只有依附大树才能生存,狡狐只有依仗猛虎的威风才能吓人,弱者总希望能依附强者,得到保护。一个人的强弱,绝对不是从外表可以判断的,马如龙的判断没有错。

黑霸用的武器是一对混元铁牌,看来至少有六七十斤重的混元铁牌。

马如龙冲过去,这对混元铁牌也发动了攻势,一横扫,一直拍。可惜一种武器的强弱,也不是可以用它的重量来判断的。

马如龙挥拳,一拳就已经从这对横扫直拍的铁牌中穿过去,一拳就已痛击在黑霸的鼻梁上。这一拳击下时,只有很轻的一声响,就好像一拳打在一块死肉上,甚至连呼喊的声音都没有,黑霸就已仰面躺下。

马如龙可以从这个已经躺下了的人身上冲过去,冲出这条窄巷,也可以乘机冲入墙上那个破洞。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忽然觉得自己并不是不可以跟这些人拼一拼,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只要还有一分机会,他就绝不放弃。他一向是个骄傲的人,非常非常骄傲的人。

黑霸倒下时,他已用足尖挑起了一面铁牌,用左手抄住,乘势横扫,扫退了金环。他的右手已猛切在另一个人的手腕上,击落了一只判官笔。

可是金环仍在,在一双可怕的手里,另外还有一双可怕的手,手里还有一对跨虎篮。这两双手,两种武器,才是真正要命的。等到奇诡莫测的跨虎篮,配合着威猛无双的夺命金环攻上来时,他才发觉自己又犯了个不可原谅的错误。他又低估了他的对手,高估了自己。

这种错误绝不容人再犯第二次,一次已足以致命!但是他还可以拼,用他的血肉和性命去拼!一个肯拼命、敢拼命的人,不但危险,而且可怕,一个人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肯拼命。这些人为什么也不惜跟他拼命?——天杀!——他们本来就是来杀他的!他忽然想通了。

黑霸已挣扎着站起来,破碎流血的鼻子使得他呼吸困难,喘息急促。他忽然用力撕开自己的衣襟,嘶声狂呼:“杀了他!杀了他!杀!杀!杀!杀!杀!杀!”

惨厉的呼声,拼命的杀手!撕裂的衣襟里,黑铁般的胸膛上,十九个鲜红的血字——天杀!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一切,都要杀了他!

马如龙握紧了拳头,咬紧了牙,死就死吧!又有一个人在他拳头下倒下。他已看不清倒下去的这个人是谁了。可是他忽然看见一道银光。灿烂夺目的银光凌空飞来,是一杆枪,银枪!

“凤城,银枪,邱。”他看见这杆枪时,就听见于邱凤城的声音:“你们要杀他,就得先折断这杆枪,你们要折断这杆枪,就得先杀了我!”

他从来也没想到过邱凤城会来救他,可是邱凤城现在已来了!就在他身旁,以一杆枪,一条命,陪他一起跟别人拼命!——人们为什么总是要等到危急患难时才能认清谁是朋友?才能看清另外一个人的真面目?

枪尖刺穿了一个人的咽喉,拳头又打碎了另一个人的肋骨。这次每个人都听见了骨头碎裂声音。

还没有倒下的人,忽然间全部不见了,两个拼命的人,当然比一个更危险,更可怕,何况这两个人是邱凤城和马如龙。

不知道什么时候,夜色已很深了,窄巷里阴凉而黑暗。马如龙只感觉到有一只温暖的手,握住了他的手。

邱凤城的声音里也同样充满温暖:“我看得出你现在需要什么?你现在实在需要喝杯酒。”

第十回 问 题

酒并不能算很好。既不是佳酿,更不是女儿红,只不过是市面上随时可以买到的花雕而已。马如龙虽然不在乎,小婉却还是带着歉意解释:“凤城很少在这里喝酒,也很少有朋友到这里来,这坛酒还是我刚才临时去买的。”

酒是她亲自去买的,菜也是她亲自下厨去做的,因为这里根本没有用丫环奴仆。“凤城喜欢清静,不愿用下人,所以这里什么事都只好由我自己做了。”她的声音中充满了女性的温柔,她的生活都是以邱凤城为中心的,邱凤城喜欢怎么样,她就怎么样去做。

男女间只要两情相悦,就已足够,又何必还要使唤的人?又何必还要有好酒。马如龙忽然觉得很羡慕他们。他忍不住在心里问自己:如果他也有一个像小婉这样的女人,肯全心全意的跟着他,什么事都以他为主,他是不是也肯放弃一切,来过这种简朴平淡的生活。

他忽然又想到大婉。如果他娶了大婉,她是不是也会这么样待他?马如龙没有再想下去。这问题不但荒谬得可笑,简直有点滑稽。

他当然绝不会娶一个像大婉那样的女人,就算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肯的。现在大婉看来虽然已经没有以前那么丑了,也没有以前那么可恶了,却还是不能算很好看的,也绝不能算是很可爱。一个无数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怎么会娶一个这样的女人?马如龙举杯一饮而尽,决定要从此忘记她这个人。

邱凤城好像也喝了不少。既然他今天有喝酒的兴致,小婉当然也陪着他喝,两个人好像都有了点酒意,态度已渐渐亲热起来,好像已经忘了面前还有马如龙这个人。马如龙也已经渐渐开始觉得自己是多余了,正准备找个机会告辞。

刚才他准备要问邱凤城的那些问题,现在他已不想再问。因为他已经完全信任邱凤城。他正想站起来的时候,邱凤城又在向他敬酒了,又拉着小婉的手,带着笑道:“你一定也得敬他三杯,三大杯。”

小婉吃吃的笑,拼命摇头!“我只能敬他一杯。”

“一定要敬三大杯。”

“三大杯喝下去一定会把我喝死。”

“你不喝我就捏死你。”

小婉笑得更媚,眼波中已有了春情:“我情愿被你捏死。”

“真的?”

“当然是真的。”

“好,”邱凤城带着笑,用一只手捏住小婉的咽喉,轻轻的说:“那么我就真的捏死你。”

马如龙实在不想再听,也不想再看下去。他应该立刻就走的。但是他没有走,因为就在他站起来的时候,他忽然看见一件他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他看见小婉那双充满春情的眼睛忽然死鱼般凸出,脸色忽然发青,身子忽然僵硬。这一次真的是真的!邱凤城竟真的活活把小婉捏死了!

马如龙怔住,就好像也有双看不见的手捏住了他的咽喉,呼吸也忽然停顿,身子也渐渐僵硬,连手脚都已冰冷。小婉已倒了下去。邱凤城看着她倒下,神色连一点都没有变,脸上居然还带着笑。

“说谎是种坏习惯,我这人从来不说谎的。”他带着笑道:“我说真的要捏死她,我就真的捏死了她,所以我说的话你以后一定要相信。”

马如龙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只想吐,把刚吃下去的酒菜全部吐个干净,可是他连吐都吐不出。

邱凤城笑得更愉快:“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要捏死她?”

用不着别人问,他自己居然先说了出来。“其实我早就准备捏死她的,从我看到她那天开始,因为她不但长得很好看,而且是个很痴心的女人,像她这样的女人,正好能配合我的计划。”

——他的计划?什么计划?马如龙虽然并不笨,却还是没有完全想通。

邱凤城居然又解释:“我要让大家都知道,我已经有了这么样一个肯死心塌地跟着我的女人,已经跟我有了山盟海誓,誓死不分,大家才会相信我绝不想做碧玉夫人的女婿。”他叹了口气:“其实我想得要命。”

但是他竞争的对手太强,他自己也没有把握能入选。“所以我定要先除去你们三个人。”要除去这三个人实在很不容易。

“幸好我知道你们都是酒鬼,又碰巧知道小杜在聚丰楼订了一席酒菜。”

所以他就买通了聚丰楼的伙计,在酒里下了毒,再要“天杀”的杀手,将那些伙计灭了口。

“惟一让我想不到的是,你居然不喝酒。”他接着又道:“幸好我这人做事一向谨慎,早已留下了后招。”

他的后手就是金振林和彭天霸。金振林早已被他收服,彭天霸本来就已跟他串通,贴胸藏在心口的玉佩当然也是计划的一部分,事成后每个人都要被杀了灭口。

“冯超凡和绝大师却是完全不知情的,我故意要彭天霸请他们到聚丰楼去喝酒,再带他们到寒梅谷去,只不过为了要他们证明这件事,证明我绝对是清白无辜的,证明你才是凶手。”他微笑:“可是你也不能怪我,只怪你自己运气不好,居然没有喝酒,居然没有死,如果你也死了,就不会有这些烦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