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生活日志

  作者:清越流歌

  文案:

  沈丽姝穿成汴京小吏家的长女。

  汴京繁花似锦,朱雀大街华盖如云、宝马香车满路,州桥夜市车水马龙、游人如织,勾栏瓦舍莺歌燕舞、纸醉金迷……

  这些都跟沈丽姝没关系,没能穿成王孙贵族的她显然无福消受。

  首都繁华,市井小民的生活压力却极大,老爹身为朝廷底层公务员,工资养活一家六口已经紧巴巴,夫妻俩还没有要计划生育的意识,沈丽姝已经能预料到贫穷的未来。

  劝不了爹娘少生孩子多种树,沈丽姝只能挽起袖子重操旧业,大相国寺叫过卖,州桥夜市摆过摊,争当汴京最强打工人!

  姝娘: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汴京吗?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丽姝 ┃ 配角:沈家众人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在古代搬砖搞钱钱

  立意:到哪都要自力更生。、

  沈丽姝穿成汴京小吏家的长女,首先感受到的不是首都繁花似锦、纸醉金迷的生活,而是市井小民在一线城市极大的生活压力。老爹身为朝廷底层公务员,工资养活一家六口已经紧巴巴,沈丽姝只能挽起袖子搬砖搞钱。大相国寺叫过卖,州桥夜市摆过摊,争当汴京最强打工人!这是一篇美食种田文,行文流畅,剧情设定不落俗套,人物性格鲜明,没有极品亲戚,只有温馨自然、让人看完会心一笑的家长里短,不失为一篇穿越种田文佳作。

第1章

  用过早点,有些无所事事的沈丽姝很自觉去照顾幼弟。

  她是这个家中的长女,虚岁十岁,底下三个弟弟,大弟虚岁七岁,二弟三弟分别五岁和两岁。

  算实际年龄的话,最小的弟弟其实上个月才满周岁,当时家里邀请了许多亲朋好友来参加他的抓周礼,正好让刚穿来不久、很有些两眼抹黑的沈丽姝,有机会认认自家亲戚们。

  要不是小弟抓周,沈丽姝想见亲戚至少要等到年底,因为无论是沈家的爷爷奶奶,还是徐家的姥姥姥爷,都不是真正的京里人。

  沈徐两家都住在汴京城外的通许镇。

  在当前时代,四通八达、水路交通都十分发达的汴京,是当之无愧的国际大都市,商贸之发达傲视全球,连带着京郊周边的村镇,也大都吃上了这份红利,农闲时在路口支摊卖卖茶水点心招待来往客人,或是挑着自家的山货特产进京叫卖,都能赚些铜板补贴家用。

  沈徐两家都是踏实肯干的庄稼人,在镇上有良田有宅子,子孙很愿意闲时出外帮人做工卖力气,日子倒也过得红红火火。

  按理说,沈爹沈娘应该在镇上跟父母兄弟们一块生活,沈丽姝现在也最多混个村花镇花什么的,而不是汴京城里的小家碧玉。

  但是架不住她爹运道好。

  沈爹在家里兄弟中排行老五,本就是备受父母疼爱的幺儿,又生得五官端正、落落大方不怯场,让当年要在族中挑选继嗣的大伯爷一眼瞧中,直接就带进了城里。

  这位大伯爷,如今就是沈丽姝的亲爷爷了,这个年代的过继可不是改个称呼那么简单,而是从人情理法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规矩。

  举个例子,老人家已经去世几年,沈丽姝姐弟几个见了亲爷爷亲奶奶,也只能按规矩喊叔爷叔奶。当然,亲近的小辈在私下场合可以不用那么严谨,直接喊爷爷奶奶也无妨,但沈爹却是无论何时何地,能让他称之为父亲永远只有已经过世的老爷子。

  说破天去,他们也已经分成了两家人。

  再说回沈爷爷,老爷子曾是府衙的一名小吏,职位名押司。

  对,就是《水浒传》宋押司的同行,属于拥有朝廷编制的基层公务员。

  这个编制,大概在正统官僚阶级眼中连底层都混不上,无品级无俸禄,也就勉强比差役强一些。

  毕竟衙门差役属于贱籍,押司还是大大的良民。

  但是在通许的沈家人眼里,沈爷爷毫无疑问就是大人物了。

  朝廷不给无品级的小吏发俸禄,沈爷爷所在的衙门负责开工资,福利待遇还挺好,工资以外还有米面粮油菜等日常所需,老爷子才在衙门里干了二十年,就挣下了汴京城里的一间房。

  汴京城里的房子,是世代生活在通许镇的老沈家人做梦都不敢想的程度了,可见押司这个职位再没前途、毫无升职空间,对于文不成武不就的普通人来说依然是天花板一般的存在。

  说实话,就连世人看不起的差役,在衙门里上班也是稍微有些权力的,普通老百姓都不敢得罪,押司勉强也算是差役们的上司,权力更大那么一点点的同时,子孙要有出息照样可以读书考功名,那叫一个前途光明。

  沈爹能够被押司伯父过继到名下当亲儿子养,幸运程度堪比祖坟冒青烟。

  这一进城,就是正儿八经的京里人了。

  沈爷爷早年丧妻便没再续弦,独子身子骨也不大好,一直用药吊着,去世的时候还不到十八,自然也没留下一儿半女,沈爹过继就成沈爷爷的独苗苗,老爷子把工作给了他,京城的房子也给了他。

  沈爹也就从平平无奇的乡下小子,摇身一变成了沈押司。

  虽然在这王孙贵族遍地跑、达官贵人多如狗的京里,他们依然是微不足道的底层小人物,但能在汴京生活依然是多少人烧香拜佛都求不来的好事。

  跟着新爹进城后,沈爹并未就此跟老家断了来往。他虽然不再是沈爷爷沈奶奶的儿子,也仍是名义上的侄子,打断骨头连着筋,加上他老家还有四个身板结实的亲兄弟,堪称人丁兴旺,对只有一根独苗苗的老爷子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所以老爷子逢年过节也会带沈爹回家跟亲人团聚。

  一来二去,沈爹跟本就是青梅竹马的沈徐氏看对眼了。

  徐家的条件按说比沈家还强些,因为徐姥爷有一手好厨艺,在镇上最大的酒楼当大厨,如今这份饭碗已经传给了徐家大舅。

  沈徐氏在娘家的时候,父亲和大哥在酒楼赚钱,攒下银子就爱置办良田,自家种不过来那些田产,就赁给亲戚老乡种,由于知根知底,佃户们也不会无端克扣他们收成,因此家里从来不缺衣食,也不用她们姐妹几个下地。

  除了没买长工和丫头伺候,沈徐氏和姐妹们日子跟地主家的小姐也差不多。

  不用下地晒太阳,姐妹几个皮肤养得白净,在一白遮百丑的传统审美下,她们就是镇上出了名的美人,人称四朵金花。而行三的沈徐氏,又是四朵金花中最出挑的那朵。

  一家有女百家求,沈徐氏前头两个姐姐都嫁去了殷实了人家,轮到她时,家里的门槛简直快被上门说亲的媒人踏破了,什么里正的儿子啊,地主家的孙子,甚至是邻镇的殷实人家,都有慕名而来的。

  沈爹要还在通许镇,即便他生得再一表人才、能说会道,这条件怕也入不了徐姥爷的眼。

  但他就是运气好,跟着沈老爷子进城的沈爹注定要捧上铁饭碗,未来的押司姑爷,这不比什么里正儿子、地主孙子都香吗?

  徐姥爷当时就认定这个女婿,不惜下了血本,给沈徐氏准备了几十两银子的嫁妆。

  饶是沈老爷子觉得可以在城里找个本地儿媳,也多少被徐姥爷的厚本打动了,再一看姑娘生得如此标致,跟自家人高马大的儿子郎才女貌,成亲后定能给他生下一串聪明伶俐的孙子孙女。

  老爷子也就同意了这门亲事。

  沈徐氏嫁进门后果然效率很高,直接三年抱俩。

  只是当时小两口年轻没经验,二胎要得太快,沈徐氏身子都没养好,那个儿子生下来也瘦弱,没两个月就去了。

  但沈徐氏很快把身子养好,就生下了如今健壮的大儿子沈文殊。

  沈老爷子对这个能生养的儿媳妇那是相当满意。

  他是在二弟出生前走的,尽管没撑到跟二孙子见面,但大夫把过脉说了是男孩,胎儿养得极好,老爷子就很满足,算上肚子里那个,就有了一个孙女两个孙子,家里香火总算旺盛起来,儿媳妇若还能再给他生几个孙子,那他真就能含笑九泉、死而无憾了。

  想象着一串孙子给自己磕头烧香的盛况,老爷子很是满足,面带安详笑容离世。

  只是沈老爷子的离世,给沈家带来不小的负担。虽然少了给他买汤药的这份开支,可相应的,沈徐氏肩上的胆子也重了,以往老爷子会帮着带孩子,沈徐氏做完家务还能抽空接点绣活补贴家用,顺便把这门“独家”技艺传授给长女沈丽姝。

  每隔两三月,沈徐氏甚至可以带上一个孩子回娘家串亲。

  但老爷子去世后,沈徐氏整个人就被淹没在了做不完的家务和带不完的孩子中,别说做绣活,她连长女的针线都快顾不上管了,老家自然也回不去。

  这几年,他们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沈爹衙门放假,才有机会回老家走亲戚。

  上个月小弟抓周礼,也是继除服之后,家里难得的一件喜事,沈爹和沈徐氏都有意大办,特意向老家的近亲都捎去了邀请,而老家的人也给面子,只要是能抽空的,基本都拖家带口的进城来观礼了。

  沈丽姝趁这个机会跟老家的亲戚都混了个脸熟,尤其是在酒楼当大厨的大舅,和几个因为不缺荤腥而养得比同龄人都更高大些的徐家表兄弟,沈丽姝特意跟他们增进了一下感情。

  然后,穿越后一直想帮家里发家致富,却陷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困境的小姝娘,就在表兄弟们的亲情赞助下挖掘了第一桶金——通过上街兜售花生和瓜子。

  上辈子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沈丽姝,一点也不觉得自己靠卖炒花生瓜子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工作累积第一桶金的行为,有什么值得羞愧,要不是徐家大舅和表兄弟们被她的花言巧语哄得找不着北,她连花生瓜子的活儿都捞不到。

  在这个年代,花生和瓜子都算是稀罕物了,城里很多商家都在卖的各种炒货,大都是从外地进货来的,至少通许镇上,能种花生籽瓜的人家并没有几个,因为根本搞不到种子门路。

  徐家大舅也是偶然从在酒楼歇脚吃饭的客商那里弄来了一些,宝贝得紧,除了给自家种,也就看在沈爹的面子上匀给了沈家人一些。

  这才是他们种花生瓜子的第二年,真正算是有了收获。沈家爷爷贯会精打细算,除了留种,其他都早早进城卖掉了,托了沈爹的门路卖给做炒货的商户,得了个极好的价钱。

  徐家因着不缺钱,倒没急着出手,大厨舅舅还想研究花生瓜子的N种吃法——虽然在沈丽姝看来这玩意儿简单得令人发指,厨艺小白都能分分钟上手,但是对于从来没见过花生怎么炒制、一切只能自己琢磨的徐家大舅来说,就要克服很多困难了。

  沈丽姝在酒席上听见大舅和人聊起这个研究课题,便灵光一闪,找机会跟大舅咬耳朵,说她哪天哪天去街上找玩疯了的大弟二弟,不小心跑人家院子里,看见了那家娘子在用铁锅炒花生,里头还搁了半锅沙子,那家娘子就用小火不紧不慢的翻炒花生和沙子。

  徐大舅刚好拎了十来斤花生瓜子作礼,听到外甥女的话颇为心动,酒席散后便找了个借口留下开始试验,凭借沈丽姝的理论指导和他自己丰富的实操经验,第一锅就大获成功。

  嘴里嚼着香喷喷、脆生生的炒花生,徐大舅不停拍打六个月大的肚子,眼睛笑得只剩一条缝儿,“还是姝娘聪慧灵敏,瞧一遍就学会了。大舅做梦都不想到可以用沙炒花生,我还琢磨是不是要用盐才能把它们炒熟而不会糊,可是一斤花生就要一斤盐,我们酒楼半年都用不到这么多盐,东家怕是都吃不起了,咱们小户人家又怎么折腾得起?”

  “现在可好了,沙子不要钱,只多费些功夫,自家种的花生都能炒来吃。”

  趁徐大舅得意忘形的功夫,沈丽姝请他赊一些花生瓜子给她,她想炒了去街上卖,赚点铜板给自己和弟弟们当零花。

  徐大舅当即表示家里的存货匀一半给她,也不提赊不赊账的,就当是换她的炒花生法子。

  然后为了支持外甥女的事业,他还把家里最高大的两个子侄打发给她当帮手。

  汴京繁华,风气也很开放,街上常能看到帮家里卖货的小娘子小郎君,可是姝娘生得清丽脱俗,比她名满通许的娘还美上几分,就算三妹和妹夫放心,徐大舅也不放心,这么漂亮的小娘子要是在外边出了什么事,后悔都来不及。

  几个外甥都还是小不点,也帮不了他们长姊,索性他家几个儿子侄子都生得人高马大,一半人都不敢招惹,在镇上跟着先生读书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倒不如去城里给他们表妹当个护卫,还能长长见识。

  于是在表兄弟们的陪同下,沈丽姝不但走街串巷卖零食,连爹娘不让去的勾栏瓦舍也敢去了。

  这里的勾栏瓦舍,相当于现代的电影院、KTV之类的娱乐场所,在电影院里卖花生瓜子可不就专业对口了,那叫一个客似云来、生意火爆。

  徐大舅做事大气,给的花生瓜子也有百来斤,沈丽姝愣是不到一个月就卖空了。

  当然赚的钱也相当可观。

第2章

  沈丽姝名义上说赚点钱当零花,其实是奔着发家致富去的,自然不会赚完一笔就金盆洗手,她已经想好下一波生意做什么,仍少不了徐家表兄弟的帮助。

  他们已经回镇上准备去了。

  而她这几天也没什么事,就当给自己放个假,慢悠悠的起床洗漱,用过早点还顺手把锅碗瓢盆都洗了,看着调皮捣蛋的二弟即将把悠车里的小弟闹哭,她快步上前,将已经扁起了嘴的小家伙抱起来,熟练的拍哄后背。

  沈丽姝上辈子是独生女,穿越前正沉迷搞钱无心恋爱,全无照顾孩子的经验。

  偏偏不到十岁的小姝娘,已经熟练掌握了主妇的各种技能,在家里帮母亲洗衣做饭、照顾孩子,缝补绣花统统难不倒她,堪称多才多艺。

  沈丽姝穿过来以后,身体便自带这些技能,除了开头几天身心各种不适应,现在连她爹娘都看不出违和感了。

  只不过喜欢和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定义。

  沈丽姝要是穿成千金小姐,她大概也会把绣花做饭逗小孩,当成打发时间、陶冶情操的工具,但现在不说家徒四壁,也是数着铜板过日子,她就没那么多闲情逸致,一心一意只想搞钱了。

  熟稔把扁着嘴的小弟哄好了些,沈丽姝才轻轻敲了下罪魁祸首的小脑瓜,不轻不重的嗔道:“把小弟惹哭,娘回来又该揍你了。”

  二弟本来仰着小脸眼巴巴看她,却只得到一句批评,更是一脸不服,“哼,爱哭鬼,烦人精。”

  正蹲在地上用树枝划拉着什么的大弟幽幽道:“你小时候比他烦多了。”

  沈文殊稚嫩的脸上看似没什么表情,眼底却写满了对调皮捣蛋弟弟的控诉,明显承受了太多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压力。

  哥俩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样子,看得沈丽姝好气又好笑。

  这就是兄弟姐妹太多容易出现的问题了,一个个都成了柠檬精。

  好在她现在是成人心理,别说底下几个小家伙了,就连这辈子爹娘的年纪,都跟她上辈子差不多大,根本没法跟熊孩子们争宠。

  不然以她小时候的狗脾气,绝对是家里最大的那只柠檬精。

  不过姐弟几个都生得眉清目秀,大弟二弟脸上还带着婴儿肥,气鼓鼓的样子显得越发可爱,让重度看脸癌的沈丽姝不由自主露出了姨母笑,忍不住柔声对二弟道:“那你别管小弟了,去跟大哥学认字吧。”

  是的,沈文殊蹲在地上不是戳蚂蚁,而是练习写字。

  本朝文峰鼎盛,普通人家就算不指着子孙通过科举改换门庭,稍微有点余钱也愿意送孩子去识几个字、学会算数,比如徐家几位表兄弟,家里不指望他们小孩子种地养家,就统统送去读书了。

  沈文殊这个年纪,按说也该去学堂了。他身为长子,按照衙门里不成文的规定,未来可以继承沈爹的工作,可是沈爹正当壮年,再干一二十年退休也使得,他如今小胳膊小腿的,不读书难倒去街上疯玩?

  再说押司这份工作,再不入流也是正儿八经的小吏,大字不识可不行。

  只是沈家这些年花销太大,老爷子从生病到去世那几年,不但掏空了家底,还欠了些外债,加上沈徐氏不停的生儿子,沈爹单位的福利再好也免不了元气大伤。

  如今总算把债务清空,但一家六口的衣食住行也不是小数目,实在没几个余钱了。

  偏偏城里花销极高,先生们的束脩甚至是镇上的两三倍,沈丽姝偶然听到她爹沈家旺跟妻子商量,准备最近攒些钱,明后年送儿子回镇上念书,镇上束脩便宜,一次可以把老大老二都送去。

  那样家里就轻省了,他们两口子可以抓紧再生两个,才能不辜负老爷子的期盼。

  沈家旺这个大名是过继后后取的,寄托了老爷子对他最朴素的期许——希望家族子孙兴旺。

  就连离世前,老爷子嘴里念叨的也是多子多孙。

  沈爹是孝子,自然时时不敢忘老爷子的遗愿。

  但沈丽姝听得就很怀疑人生了,家里几个矿啊,敢这么生?

  还真是活到老生到老了。

  但在这个孝道大过天的时代,她又不能冲进去劝她爹不要那么孝顺。

  沈丽姝便知道,指望爹娘计划生育是不可能了,她只能积极自救、发家致富,才能养活自己和未来源源不断的弟弟妹妹们。

  说回沈文殊的教育问题,受传统观念影响,沈家旺和沈徐氏对长子还是寄予厚望的,在攒够他的学费之前,沈家旺下班回家就陆陆续续教他认认字。

  他跟老爷子进城后也上过几年学,牺牲一点夜生活给儿子开蒙倒没什么问题。

  只是沈文殊也就是普通孩子,算不上笨也没有多聪明,父亲怎么教他就怎么学,完了照样带着跟屁虫弟弟去街上跟小伙伴们疯玩,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潇洒自在。

  直到他姐的芯子被替换,沈文殊的好日子彻底宣告结束。

  最初是沈丽姝突发奇想要跟弟弟一起学认字。

  她上辈子好歹接受过大学教育,学起繁体字堪比开了挂,饶是她尽量控制了自己的学习速度,不想那么惊世骇俗,不经意表现出来的“过目不忘”本事依然让沈家旺惊呼神童,从此时不时就跟妻子感叹,只恨自家姝娘不是男儿身。

  父母的态度让身为长子的沈文殊幼小的心灵遭受到了极大打击,信心彻底被秒成渣渣。

  小小男子汉也有自尊心,为了早日变得像长姊一样优秀,沈文殊不再像过去那样游手好闲,沉迷每天和小伙伴们上房揭瓦的活动中,他开始用更多的时间来温习功课、练习写字,家里还没有笔墨纸砚供他练手,就用树枝在地上练习。

  然后小少年就发现,原来这只是他受苦受难的开始。

  长姊不仅在识字书写算数上甩他一百条街,搞钱的能力更是让他下辈子都望尘莫及,并且为了更好的搞钱,她过去为母亲承担的那一半家务工作,完完全全落到了他的身上。

  于是沈文殊短暂童年宣告结束,每天温习功课的同时还要帮母亲拖地洗碗照看熊弟弟,两个月前那种无忧无虑在街上浪的日子,已经像上辈子一样遥远了。

  沈文殊家里蹲的时候还带上了小尾巴沈进殊,这调皮捣蛋的熊孩子是他大哥的跟屁虫,沈徐氏也害怕没有大儿子带着,二儿子自己去外面玩会被欺负,有意把他拘在了家里。

  这小家伙可不像他一生要强的大哥,虽然他自己也当上了哥哥,在心理上还把自己当宝宝呢,比不上哥哥姊姊就比不上了,他废材得心安理得,蹲在家里也忙着招猫逗狗,每天吃饭睡觉闹弟弟。

  于是无形中又给他哥增加了许多工作量。

  不过沈丽姝才不在意大弟的动机是什么,她只对他发奋图强的行为表示很欣慰。

  她喜欢搞钱,可不喜欢自己累死累活的搞钱,如果弟弟们都能支愣起来,未来都给她当劳动力,她岂不是直接躺赢?

  所以她看到大弟蹲在地上写字的画面就不由自主露出姨母笑,还总想怂恿二弟跟他哥一起学习竞赛。

  可惜老二不为所动,恬不知耻的仰着小脸朝她卖萌:“我想听阿姊讲故事。”

  他毕竟还小,沈丽姝倒也没太捉急,爽快的问,“那你想听什么故事?”

  沈文殊见状也不由自主放下了手中树枝,眼巴巴的望着她。

  沈丽姝没有哄熊孩子的特殊技巧,更不是什么教育专家,穿到这样复杂的家庭环境中,她只能努力做工端水大师。

  沈文殊说是长子,也才比二弟大两岁,依然是个孩子,就算沈丽姝内心对他寄予厚望,巴不得他立刻成长起来给她打工,她也不会做揠苗助长的事情。

  讲故事之前,她便把眼巴巴的大弟也叫过来,“大弟也过来,你们乖乖坐好不要调皮,我就给你们讲讲前些天在瓦子里听过的故事。”

  她这段时间为了搞钱混迹勾栏瓦舍、夜市酒楼,听了一肚子的曲艺杂说。

  说实话,这些故事更适合成人栏目,她更应该给小萝卜头弟弟们讲讲美好的童话故事。

  只不过沈丽姝知道,她这段时间的表现已经够震惊全家了,父母他们只是出于护犊心理才没对她起疑,但为了让这辈子的爹娘过得安心一些,也让亲朋邻居们不要把自己当怪物看,沈丽姝决定搞钱以外的地方都要藏拙,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低调平庸一点。

  所以她知道的那些优秀童话故事都不能讲,只好把在瓦子里听的那些删去不和谐内容,平铺直叙讲给弟弟们听。

  饶是如此,兄弟俩也听得津津有味、双眼放光,外出洗完衣服回来的沈徐氏看到这一幕,不由得面露欣慰,说了一句,“还是我家姝娘有法子,弟弟们在你跟前从来服服帖帖。”

第3章

  听到母亲的话,沈丽姝才发现不仅大弟二弟乖巧安静的听她讲了半个小时故事,怀里的小弟也不知何时枕着故事入眠,精致白皙的小脸上露出甜美安详的睡颜,像极了小天使,沈丽姝无论看多少遍都还是姨母心爆棚。

  她忍不住在软乎乎的小脸上轻轻mua了一口,才把小家伙放回悠车里,上前接过沈徐氏手中干干净净的木桶,关切道:“娘累了吧,快坐下歇会儿,家里的碗筷我们已经洗干净了,大弟也把桌椅地板收拾过了。”

  沈徐氏打量收拾得干净整洁的屋子一眼,倍感熨帖,果真顺着女儿的话,扶着腰在凳子上小憩了片刻,心想老人果然没说错,女儿是爹娘的小棉袄,就是比小子们贴心。

  他们家姝娘自前阵子病愈后,越发钟灵毓秀起来了,想方设法赚钱给他们夫妻俩补贴家用不说,把弟弟们也教导得懂事明理了。

  从前他们家大弟二弟是巷子里出了名的皮猴子,捣蛋闯祸不断,而今却两个月没给他们惹过麻烦了,街坊邻居还以为她偷偷送他们去了哪个私塾,效果如此显著。

  还有带着礼物来打听先生名字的。

  沈徐氏表面谦虚,心中其实颇为得意,私塾先生哪有她家姝娘能干?

  她如今就盼望着这几个小子再争争气,把他们阿姊的本事学个七八分,自家下半辈子就等着享福了。

  想着闺女带来的蒸蒸日上生活,沈徐氏看她的目光越发慈和。

  殊不知沈丽姝也没错过她暗中扶腰的动作,内心同样颇为感慨。

  大城市生活不易,衣食住行开销大也就算了,没想到连柴火和水都要花钱买。

  条件好些的人家,大多会请人在院子里打口水井,这或许一时要花大价钱,却能泽被子孙后代,长远看还是很划算的,但沈家就算有钱,也没办法打水井,因为他们家根本无法拥有院子那么洋气的东西。

  毕竟汴京人口密集、寸土寸金,普通人家任何一点剩余面积都会盖成房间或自住或出租,在这一片贫民聚集、房屋拥挤的住宅区,能拥有独立小院子的,妥妥就是大户人家了。

  沈丽姝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确有买独门小院一项,但现在嘛,她连卧室都是跟弟弟们共用的,还在计划未来两个月多赚点钱,说服爹娘把他们的卧室改造一下,比如请木匠给弟弟们打一套宿舍常用的上下床,这样空间大了,定制些柜子改成两个小隔间,她也算能拥有自己的小卧室。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实现之前,他们家是不可能有水井了,沈徐氏进城生活久了,也学会精打细算,衣裳直接去河里洗,洗澡也可以挑河水回家,这样一来,需要花钱买的就只有需要入口的水,经年累月下来倒也能省下一笔。

  且这种方式也不是沈徐氏的独创,周围但凡会过日子的妇人都知道去河里洗衣裳。

  沈徐氏常跟几个邻居结伴去河边,刚好他们家都没院子晒衣裳,一群妇人就在巷口支起了竹竿晾晒衣被,叫各家孩子轮流在那看守,也就不怕别人偷衣服了。

  只是沈家人口太多,沈徐氏又爱干净,入夏后几乎天天催着丈夫孩子们洗澡换衣裳,于是每天都要换下满满一大桶衣物,工作量是邻居家里的好几倍。

  沈徐氏常常蹲在河边一洗就是一两个小时,那姿势保持久了,站起来腰就彻底麻了。

  沈丽姝对此很心疼,几次劝她娘不然就在家洗衣服吧,家里有矮凳可以坐,不像在河边那么累,她和弟弟们还能帮忙一起洗——他们这边常有小孩落水出事,沈徐氏可以让孩子们帮忙扫地做饭,却从来不肯让他们去河边。

  可惜沈徐氏只把她当贴心的小棉袄,却从不采纳她多花钱的提议。

  沈丽姝也只能换个方式关心道:“娘要不在榻上躺一躺,我跟弟弟们帮你敲敲腰背?”

  沈徐氏一秒挺腰摆手,“不用,我已经休息好了,坐着也没事,二弟,你去房里把娘的绣棚拿过来吧,动作轻一些。”

  “好。”沈进殊脆生生应道,下一秒就不见了他的踪影,人已经猴儿似的蹿去父母所在的主卧了。

  这两个月,虽然沈徐氏依然家务缠身,但长女和长子越来越懂事,开始抢着帮她做家务带弟弟,她也稍稍有了些空闲。

  加上夜里丈夫要教孩子们认字,灯点着也是浪费,她不如趁机做些针线活,所以最近又出去接了些绣活回来做。

  沈丽姝也是穿越后才知道,古代不是人人都会绣花弹琴煮茶的,因为没有那么多随处可见的网络教程,想要拜师学艺十分不易。

  刺绣也是一门手艺,向来都是母传女,沈徐氏就是从姥姥那里学来的,她们学的是杭绣。

  古往今来都是苏绣湘绣为主流,但杭绣因其华丽大气等特点,在繁华的汴京也是很受欢迎的,而且杭绣更多是做屏风、被面和壁挂等用途,属于大件绣品,简单来说就是钱多。

  绣娘在这个年代真的是高薪职业了,沈丽姝相信她娘要是把它当正经工作,赚的未必比她爹少。这时就忍不住劝道,“娘手艺这么好,不如请个婆子来家里帮您洗衣做饭带弟弟,你就专门刺绣,想必每个月也能赚好几两银子。”

  沈徐氏依然毫不犹豫的否决,“咱们家又不是地主老财,请什么婆子?姝娘这话可别在外头说,要闹笑话的。”

  沈丽姝:……

  看她娘完全没当回事的样子,姝娘忍不住在心中哼道,她娘不请她请。

  等她有了钱,就要请个手艺好的婆子天天给他们做好吃的,看谁会笑话!

  才发完宏愿,她心心念念的表兄弟们,就带着能帮她发家致富的东西过来了。

  徐家兄弟各背着一麻袋的东西进城,熟门熟路的穿过巷子踏进姑母家门。

  前面说了,汴京城寸土寸金,他们这片“贫民区”除了少数几家还留着院子,大部分都是门户朝外的奇怪格局,一开门人家就能看到他们在做什么的那种。

  偏偏这里还没有关门的习惯,大白天关着门就默认在干见不得光的事,次数多了流言就会传遍整条街。

  为了避免那些不必要的口舌事端,沈丽姝再不习惯这种生活模式,也只能努力入乡随俗,因此他们家现在也是门户大开,徐家兄弟几个这两月来得勤,连招呼都不用打,就跟回自家一样自然的跨过门槛。

  而屋内娘几个也见怪不怪,纷纷起身上前帮他们拿东西。

  沈丽姝已经等好些天了,此时身手前所未有的灵敏,表兄弟们才卸下包袱,她已经扒拉开几口麻袋,看到里头全都是圆滚滚的、已经剥去了刺球的板栗。

  这份量可比她预计的多太多了,不由惊喜的问,“才回去几天,怎么就打了这么多板栗,你们叫舅父舅母他们帮忙了?”

  大表兄徐虎一脸得意,“爹娘他们只是在家帮忙剥板栗,这几袋子都是兄弟们自个上山打的。”

  徐家在镇上的日子过得不错,徐大舅和徐姥爷都是有本事的,连带着他们家的孩子也在同龄人中有了威望,徐虎几兄弟从小就是孩子王,带着镇上的小伙伴们爬树捉鸟、下河摸鱼、田里偷瓜,堪称乡中一霸。

  徐大舅不假思索把他们打发来城里给外甥女打下手,也是嫌他们太能闯祸了。

  徐虎兄弟几个自从得了表妹请他们回镇上摘板栗,有多少摘多少的嘱托,回到家立刻呼朋唤友爬山去,小伙伴们也给面子,一群十来岁的半大小子浩浩荡荡进山,一般的大人都抢不过他们。

  徐虎掰着指头给表弟妹们数都有哪些兄弟给他们面子,数到后面还出现了一串沈家姐弟熟悉的名字。

  沈丽姝和沈文殊倒也还沉得住气,沈进殊却是不过脑子,立刻兴奋的插嘴道,“沈大力沈大山我认识,是老家的堂兄!”

  “对,你那七个堂兄也每天跟我们一起进山,很卖力气。”徐虎哄完小表弟,才转头对沈丽姝说,“大力他们知道你这里要用到很多板栗,特意让我转达你,接下来只要山上板栗没打完,他们就会继续摘,都攒着放家里,用完了随时回去拿。”

  沈丽姝这才表露出欢喜,“这可太好了,也辛苦表兄弟们了,姝娘不会让你们白帮我做工的。”

  徐虎笑嘻嘻,“我还没说报酬的事,他们就很积极要帮忙了。”

  沈丽姝知道,这个大表哥表面上五大三粗,却是最像徐大舅一个,精明中透着大气,堪称粗中有细,并不是爱占便宜的性子,他还没给帮忙的伙伴们发酬劳,大概有自己的考量,比如想从当中筛出值得长期合作的伙伴。也可能是手头数目不够给所有人发酬劳,准备攒着一起发。

  上一回卖花生瓜子,他们兄弟俩分到的钱确实不算多,因为从制作到销售都让沈丽姝自己包圆了,哥俩还不太放得开,只在她身边充当保镖角色。

  沈丽姝不是什么冤大头,在家的条件也没法在娘舅家充大款,便依照按劳分配的原则,跟哥俩商量出利润十分之一给他们兄弟俩平分,当做辛苦费的分配方式。

  花生瓜子的原料都是徐大舅倾情赞助的,炒花生时表哥和表弟也有打下手,沈丽姝就没算自己的人工成本,直接把销售额当利润了。

  最后她赚了足有五贯钱,兄弟俩总共分得五百文。

  就这样,徐虎徐树已经乐得找不着北。

  当初被家里打发到三姑家,他们还当是吃苦受累来了,没想到表妹每天带着他们街头瓦肆溜达,好吃好玩还轻松,最后又能拿到报酬,他们超喜欢这里的!

  挖到第一桶金,沈丽姝都没控制住自己的洪荒之力,又是买肉吃又是买布做新衣裳的。当然沈徐氏把她的布扣下了,说不年不节的没必要穿新衣裳,留着过年再做。

  她都尚且如此,第一次凭本事赚到钱的徐虎兄弟更是喜不自胜,揣着钱去到集市,就像掉进了米缸的老鼠,花钱不眨眼,最后回老家的时候,哥俩身上仅剩不到一百文。

  这点钱,多半是不够分给那么多小伙伴当报酬的。

  转过神来,沈丽姝熟练的画大饼,“没事,等咱们卖完糖炒栗子,就可以发工钱了。这次栗子都是你们弄回来的,我负责买饴糖,咱们相当于共同出资,利润也可以平分,赚头比上次只多不少!”

  徐虎果然不是爱占便宜的人,几个弟弟正在满心欢喜之际,他却能忍着心痛有理有据拒的谢绝这份诱人的果实,“那不成,这法子都是你想出来的,那饴糖的价钱也不是几十斤板栗能比的,到时候去街上叫卖也要仰仗姝娘,我们兄弟几个最多卖卖力气,你要看得起,最多分我们两三成就是了。”

  “那就四六开,不能再少了。大表兄,不是我说,你们也要学着开口才是,咱们堂堂正正赚钱,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第4章

  表兄妹为了利益分配问题讨价还价的时候,在场唯一的长辈沈徐氏只是安静看着,并没有仗着身份就强行插手这群孩子之间的事。

  虽然她其实很想发表自己的意见,想到孩子他爹说过的话,便还是把冒到舌尖的话语都咽了回去了。

  沈徐氏索性把目光转到两个小一些的侄子身上。

  上回进城的只有两个大侄子,今儿多了两个小尾巴,沈徐氏估摸着这两个小的见哥哥们都得了好处回家,也闹着要跟进城吧。

  毕竟她是亲姑,没事来姑母家做做客也不是什么大事。

  两个小的分别叫徐林徐鹭,老三徐林和老二徐力一样,都是她二哥家的,老四则是大哥家的次子。

  这最小的老四其实就比她家大弟大八个月,个头却生生粗壮了一圈,看起来就像大了两三岁似的。

  对于娘家把侄子们养得个顶个健壮这件事,沈徐氏知道自己羡慕不来,毕竟她大哥是镇上酒楼的大厨,她二嫂娘家在镇上卖猪肉,论油水,谁又比得上她娘家?

  而自家虽然生活在城里,可财米油盐醋样样都不便宜,别说学娘家顿顿不是肉就是肉骨头汤的吃法,城里连鸡都没法养。

  她能隔三差五炖鸡蛋羹给孩子们吃,都是因为老家的叔婶惦记着,特意养了一群母鸡,收的鸡蛋大半都攒起来送他们了。

  所以,娘家可以叫七八岁的小侄子也跟着他们哥哥进城玩耍,沈徐氏却不敢放长子跟他们出门去。

  他们兄弟几个出门想是无人敢招惹,可她家大弟长得白白净净,又比小表兄瘦小了一圈,却正好是拍花子最喜爱的“货色”。

  沈徐氏因而对小侄儿们的到来也不算意外,只定睛看了小侄子拎着的篮子几眼,有些不敢确认,“鹭子,你拎着的是……半只鸡?”

  徐鹭正满眼放光的听大哥和表姊讨论分钱,幻想自己也能赚到好多钱,听到三姑的问题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举起篮子,“对,我爹听说表姊上个月忙着卖花生瓜子,人都累瘦了,今早特意在东家那里换了半只鸡,让我们拿过来给表姊和表弟们补身子。”

  沈丽姝和徐虎徐力的话题正好告一段落,听到弟弟的话,徐虎笑着补充道,“东家那里都是正当年的母鸡,比不下蛋的老母鸡肉多,吃起来还香嫩,只不过都是备着给客人吃的,我爹不好多要,只换了半只,表妹不要嫌弃。赶明儿自家养的鸡长大了,你们想怎么吃怎么吃。”

  在古代能吃上鸡,还要啥自行车?沈丽姝这会儿把注意力放到吃肉上,几乎是抱着半只鸡就舍不得撒手,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大舅真肥……啊不,大舅对我真好,这鸡好肥,半只也顶人家一整只了。”

  她努力赚钱,不就是为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吸溜~擦掉不存在的口水,沈丽姝才恢复正常,回头要求道,“娘,这鸡给我做好不好?”

  沈徐氏原本也笑得合不拢嘴,闻言却立刻冷酷的拒绝道,“你平日也就烧火切菜煮饭、帮娘打打下手,何曾真正做过什么大菜?可别浪费了大舅特地送来的好鸡肉。”

  “不会的,大舅都夸我有做大厨的天分。”沈丽姝一脸自信的忽悠她娘,“我保证给你们顿一锅香喷喷的鸡肉出来,不不辜负大舅的一片心意。”

  沈徐氏还真的有点被唬住,开始回忆娘家长兄是何时何地这么夸姝娘的,她怎么都想不起来?

  不过大哥确实喜爱姝娘,就最近几个月的观察,她发现其他的外甥和外甥女加起来,都不如姝娘在她大舅跟前受宠。

  偏爱来得太突然,搞不好真是因为大哥发现了姝娘在厨艺上的天分,才对姝娘格外另眼相看的?

  沈徐氏是传统女子,深受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观念熏陶,哪怕出嫁十余年,对于继承了父亲衣钵的娘家长兄仍有着一份盲目信任,若大哥确实肯定过姝娘的厨艺,那她也不好反对了……

  正犹豫不决时,她三侄子徐林的大嗓门彻底打断了沈徐氏的纠结。

  徐林捧着怀里的陶罐献宝,“我爹也让我带了猪油给表姊吃,表姊你闻闻是不是很香?”

  很显然,徐大舅对外甥女大方,徐二舅也不遑多让,都想着办法给他们家送荤腥改善生活条件。

  作为一名合格的端水大师,沈丽姝自然不会厚此薄彼,看一眼陶罐便眉开眼笑,“竟然这么满?二舅也太破费了!这猪油白如凝脂,不用闻就知道是上好的猪油了。”

  徐林就像是他自己得到了城里最漂亮表姊的夸奖一样,立时昂首挺胸,小脸写满了骄傲。

  沈徐氏很想吐槽女儿说了句废话,猪油哪能有不好的?这么一大罐,在城里起码花上半贯钱才能得。

  不过一看小侄儿美得冒泡的傻样,沈徐氏到底没戳破。

  说到底,她心中也觉得姝娘以前性子的太过文静腼腆,还是现在开朗活泼、能说会道的样子更招人疼一些。

  爱笑又嘴甜的女孩运气总不会太差。

  沈丽姝也觉得自己运气很好,她上次吃鸡还是在小弟的抓周宴上,她娘一口气炖了两只鸡招待客人。

  但当时他们家足足三四十号客人,一锅鸡根本不够分,那些大人也没舍得吃,都让给了孩子们。像沈丽姝这样的“大姑娘”本来是吃不上的,还是她娘记着她前不久才大病初愈,给开了个小灶,在厨房里留了只小鸡腿给她啃。

  沈丽姝那天就是只毫无形象的馋猫,蹲在灶下把小鸡腿啃得干干净净、一丝肉都没剩,吃相那叫一个风卷残云,而二弟更丧心病狂,竟然还想把她吃剩的鸡骨头捡回去继续嘬。

  对姐弟几个闻着肉味就要化身丧尸扑食的家伙来说,徐大舅送来的这半只鸡,相当于他们的命。而徐二舅给的猪油更是好东西,有了它,接下来两个月就算没肉吃,搞点猪油美食也能勉强续命了。

  看着白白嫩嫩、满满一陶罐的猪油,沈丽姝美滋滋的盘算起来,“赶明儿咱们卖栗子赚到钱,就去买些大米回来吃猪油拌饭。”

  这会儿已经普及了大米,但他们生活在北方,大米是从南方运过来的珍贵食物,有钱人才吃得起,哪怕沈徐两家都是殷食人家,也没奢侈到大米当主食的程度。

  但也正因为他们是殷食人家,孩子们逢年过节也尝过米饭的味道,知道这种饭又白又香、仔细嚼还甜丝丝的,若再加上香喷喷的猪油,得好吃成什么样?

  哥几个都不由自主的咽起了口水,抱着陶罐的徐林更是痴笑起来,“猪油大米饭,嘿嘿……猪油大米饭,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