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到街头的便利店,沿着路边往前走,到达傍晚时分那部林宝坚尼停泊的地方。说起来那个男人可真是普通得过分啊,他在这个空间附近停留那么久,留下来的线索气味居然还比不上一辆车!
我警告老狐狸我开始追踪的是那部车,所以等一下如果我们一头冲进的是墨尔本最大的汽车经销中心,她不准嘲笑我年老失修。
已经入夜了,墨尔本的居民区到这个时分,基本上都是静悄悄的。我和南美也不着急,慢悠悠走去,当然说慢也不慢了,有一部车一直和我们不即不离的,司机一开始没反应,后来就不看路了,转过头来盯着我们两个,要不是我赶上去拉了他一把,路边好几棵树今天就要被他撞到断根。
南美评论道:“心理素质真差。”我懒得多事,蹲下身看路面的痕迹,无数看不到的微弱车辙交错成平面,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察觉到一部和另一部的差别。但是我是知道的。这里并非城市中心,也不是贵族区,总共只有七次林宝坚尼特有的花印在这里驶过,其中两次是一去一回,且回的一次,是最新的。看来应该是我们要找的那部了。
我们加快了脚步,穿越中心区的时候改成追踪综合气味线索,爆发速度太快,把一条主干道上的自动测速表给弄坏了~~~
跑了大半个小时,我出了一身汗,南美就一直在旁边骂骂咧咧:“猪头猪头,开车这么远,居然是来吃三明治。”不过应该到了。这是墨尔本远郊,眼前一栋大房子,孤零零立在夜色里,四周是荒地,哥特式的高耸建筑,带有教堂一般的尖顶,窗户长而窄,大门是青铜原色的,有我三个人那么高,紧紧闭着。整个就是爱伦坡小说里闹鬼的古屋。墨尔本居然有这种中世纪欧洲的房子,实在令人想不通。南美迈步上前,我拖住她,指指身后五百米处的围墙和一块牌子:“人家说私人地方,不许擅入哦。”南美白我一眼:“我们刚刚跳进围墙就已经擅入了啦,好吧,我去办个手续。”
手续?她走回去,突然亮出小尾巴往牌子上扫了扫,我跟过去一看,上面的字句变成了:“备有精美茶点,免票入场,经营时间7:00AM----9:00PM。
我们进行了一场剪刀石头布的争霸赛,以决定是跳上二楼偷窥呢,还是大摇大摆登堂入室,说不定真的可以吃到特别茶点。后者这么没有礼貌的做法,当然是出自狐狸的小脑子。万幸我在五盘三胜的最后决胜一局中做出英明选择,弃用爱将剪刀,毅然出布,将南美的石头包了个万劫不复。从而才可以维护我等人类的尊严,往二楼开始爬。
如潜龙如壁虎,我轻巧的溜上二楼,倒悬着贴在窗户上方,我往屋子里望去。哎呀,怎么眼前花里呼哨的?难道人家放了窗帘?再一看,原来是南美大大咧咧的坐在窗台上面,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个苹果,一边卡卡有声的咬着,一边跟在包厢里看戏一样瞄里面,我猜今天她要是看不到什么的话,一定会嘘人家,要求退票~~~
我拍她一下,南美皱着眉头对我说:“猪哥,你这么小心干什么~~~~。”被我急促暴躁的打断了:“苹果分我一半!”
现在两个公平了,都有水果可以吃。房间里其实本来是一片漆黑的,这时候,仿佛知道我们等待幕布拉开的心情,有人端着巨大的烛台慢慢走进来,听到一个女人苍老的声音说:“罗伯特先生,可以吃饭了。”


那枝烛台被放到了窗户左近的一个柜子上。借助昏暗的光芒,可以看到房间里简单的陈设。中心是一张长餐台,铺着雪白台布,一大簇怒放的大红圣心火鹤插在水晶瓶中,衬着摇曳微光,更显得花色诡异迷人,一张样式古板的靠背餐椅摆在顶头,孤零零的等待用餐的人出现。此外就是分放四角的高而窄长的黑色木柜,简洁沉默,但是显然用料华贵,制工独特。四周的墙壁都装着落地的大幅帐幔,黑底金线编织出影影绰绰的人与兽,粗看似乎是描绘远古故事的画卷。帐幔之后衬着雪白绸底,偶尔风来,便扬起一角。
我奇怪的用唇语问南美:“怎么会有风?窗外都没有?”
她嘬起嘴巴示意:“我吹的。”
我差点掉下来。
那个放烛台的女人一直藏在角落,喊了一声之后,仿佛等得不耐烦,走到门边再喊一声:“罗伯特先生,可以吃饭了。”这时候我们才看到这真的是个老女人,穿着一条朴素的蓝色长裙,头发庄严的盘起,即使从侧面看,都觉得她不是一个快乐和气的人,五官小而突出,有心事一般,互相纠结着。
门外穿来一个男人闷闷不乐的声音:“来了,来了。里奇太太,你去做自己的事情吧。”
我对南美举起大拇指:“是他!”
果然是登喜路男人走进来,懒洋洋坐到那个位子上,眼睛发直,里奇太太匆匆忙忙出去了一趟,回来时就在桌子上铺开了餐具和食物。
说到吃,我是有资格发言的。辟尘有今天的厨艺成就,实在归功于我的不懈督促,简直做到了悬梁刺骨,枕木饮冰的发奋程度---当然不是我,是辟尘,我只负责检查。因此从食物水准上来说,我和小破毫不夸张的坐拥帝王级享受。
所以当我看到登喜路男人面前放的东西时,脑子只想起六个字:“做人真没意思。”
一片白面包,烤过头了,边缘卷起焦皮,整整齐齐摆在盘子里,几片卷心菜叶子,黄黄的,缩皮缩脸的,仔细摆成扇面,放在另一个盘子里面。还有一杯喝的,从颜色看多半就是水。此外一切欠奉。不过餐具是好餐具,纯银,手工极为精致。这一点我没有发言权,不过老狐狸就疯狂打手势告诉我,那是真正中世纪的一流精品,可能是出自当时名匠之手的古物。要不是我把她拉住,南美一定跳下去抱了就走~~
登喜路男人换了一件白色睡衣,愁眉苦脸的摸摸叉子,又摸摸刀子,还拿起刀子往自己脖子上比画了一下,看来对伙食的质量也不是很认同。糊弄了半天,长叹口气,闭着眼睛吞了一片卷心菜,连我都可以听到他喉咙和食管协同用力囫囵咽下去的声音。



那片卷心菜以齐全之身抵达胃部,登喜路仰天喘气,喘了半天,艰难的叉起白面包,小小口咬了咬---不如说舔来得正确,放低,再喘气。跟狗一样舌头直伸。我都觉得过分:怎么也是吃饭,不是砌墙吧,你辛苦成这样会不会太娇气啦?
不知道到底吃了多久,他的饭总算吃完了。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我和南美坐在窗子上--——我也下来了---互相依靠着睡得口水长流,做完一个小小的春梦之后我醒来一伸懒腰,冷不丁掉了下去,急忙一拉,拉住老狐狸的七分裤裤带,她也跟着栽了下来,在人家门前摔成一个大字。我走运一点,在空中及时折腰腾那,以南美为垫子,做了一个成功软着陆。她在底下一声惨叫,对我怒目而视:“猪,走开。”
等我滚到一边去,她爬起来摸着自己的胸部愤愤不平地投诉我:“我刚去隆胸的,挤坏了看你怎么赔!”我爬了几下,硬是没爬起来~~
再跳上去看,房间里的烛台已经移走,看来肺活量针对训练式的晚餐已经结束了,上下游走一圈,没一个窗户里有光的,我和南美搞出这么大动静,居然没有人理我们。邪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