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物者》第二部:悬神引

第一章

每天早上,我要送小破―――破魂的新生代达旦大人,不过现在是个小屁孩―――去墨尔本一家名叫道奇的私立贵族幼儿园。那家幼儿园门口每天早上开世界名车展览会,免票入场,还可以现场观摩各家司机制服特色。可怜我半世潦倒,两袖清风,折堕到被人当奶妈,哪里买的起宾利或者奔驰,只好骑自行车吧。一路风驰电掣,时速相当于法拉利。但凡我要经过的主干道,此后再也没有出现过测速表这种东西。本来我也很擅长骑马的,不过第一在大城市养马比买奔驰还贵,第二马比我还不懂交通规则,经常在街上表演生死时速奔腾时代版。说到这里你就明白,我不是没有试过对现实进行改造的。好在小破对此深具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他说:“宾利?宾利是什么东西,改天我找条翼龙飞过去。”听完以后我过去就给辟尘一掌,要他以后别跟小破一起重温世界经典名片了,看了“侏罗纪公园”骑骑翼龙都还罢了,最多要光行回两百万年前去牵一只来。看了“吸血僵尸惊情四百年”勾搭吸血鬼我反对意见也不大,怎么也是远亲。万一他最爱的电影是“所多玛一百二十天”或者“大逃杀”,这个世界会有什么下场,我就很难打包票了。

小破现在三岁,过去三年中,他表现得非常之乖,当然这跟我和辟尘对乖下的定义有关。比如说,在我们家,不许赋予所有电器说话放屁的功能,免得我半夜起来喝喝啤酒还有八婆冰箱跑到辟尘卧室去打小报告;不许把买回来吃的鸡鸭鱼肉全部搞活,跟在一条内脏全清,已经上架蒸了两个小时的鱼后面到处跑,还要听它唱:“MY
HEART WILL GO
ON”.不是什么轻松活。不许在上街的时候把看到的钞票全部变成白纸,哪怕我们手里的钱不够给他买奥特曼机器人也不行。上回搞了一次,墨尔本市长差点自杀,还是我把他从上吊绳上解下来的。

至于其他的事情,我们大家在育儿界都是半路出家,马马虎虎差不多就行了。说起来他比一般孩子好带,因为不怕冷着热着电着磕碰着误吃东西咽着开水烫着。上次去墨尔本一家酒店顶楼天台吹风,他自己爬上护栏睡觉,我和辟尘就在一边搞搞阳台烧烤。结果一时招呼不周,不小心就一头载下八十七楼,轰隆一声掉在一辆大巴士上,无巧不巧穿车而过,砸出个大洞,幸好没砸到人。司机乘客都吓得鬼叫鬼叫的,方向盘一扭撞上路边防护栏,搞出了一场严重的交通堵塞事件。警察赶来的时候,小破刚好睡醒,从车底爬出来拍拍屁股就走。走了两步发现自己不认路,又被很多人围着,当即哇哇大哭叫辟尘。当即在场所有人都去打自己耳光看是不是在做梦。劈劈啪啪的,热闹得很。

小破的模样,可以用鬼神莫测四个字来形容。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小婴儿时期,他活脱脱是江左的缩微版,过了一段时间,我常常抱着他四处晃荡,他就不期然开始变得像猪哥的缩微版了。百分百近墨者黑,而且很黑。再后来,我有点事情要出门,过了一段时间回来一看,天哪,辟尘,你什么时候喜得贵子,相识一场,你也不吱一声。好在我们家庭环境比较简单,天长日久,他也只能在我和辟尘之间当墙头草,脸孔模样换来换去,最近有点要定型的样子,眼睛跟两芝麻似的那么小,本原出自辟尘,嘴巴和脸形状圆润可爱,当然随我。每一次仔细看看他,我都忍不住感叹说:“辟尘你要是只母犀牛啊,我一世名节就毁了。”

现在我们住在墨尔本南一个相当偏僻的住宅区里,房子不错,独门独栋的,还有个小花园,长一园子说不出名堂的野草。南区是所谓的富人区,环境安静优美,空气也好,唯一别扭的地方是日常生活不太方便,经常要跑到半小时车程以外去买面包黄油或豆豉辣酱。小破偶尔想吃吃零嘴,就要散步到小区入口处的那家小便利店买冰激凌。

说起来天下大同这是没错的,比如说这位破魂小朋友,他最爱吃的冰激凌与大多数人一样,都是香草口味,传统得很。婴儿时期他有点控制不了自己的种族本能,见到人就主动过去吧唧吧唧,哪怕他长得像辟尘吧,人家也很少拒绝小孩子的亲吻的,但是亲吻完毕,就大件事了。受吻者回家一头栽倒,四肢发冷神志不清,总要休息个三五十天才能缓过劲来。破魂对能量的提取手段,实在不可谓不先进。慢慢地,他吃习惯了什么红烧猪手啊,麻婆豆腐,香草羊排啊,吧唧现像不但明显减少,甚至还爱上吃零食。据幼儿园老师反馈,小子经常会同其他幼儿园同学,齐心协力,哭着闹着要第二颗糖。瞅着他吃爆米花吃得眉花眼笑的傻摸样我常常纳闷,将来江左来接他回去的时候,会不会验货不过关,要我补他一个正宗的啊。

今天便利店的香草冰激凌卖完了,我只好对小破苦口婆心做做思想工作,且不惜工本举出孟母三迁的例子说,从前有个小孩不听话,他妈妈就不停的搬家,
搬家呀搬家。结果搬到一个没有冰激凌吃的地方去了,你说惨不惨。小破皱着眉头矗在收银台前,穿一双辟尘的无趾凉鞋,跟踩了两条船似的。权衡半天,才遗憾的表示今天吃吃草莓算了。

晚饭时分,店里顾客不多,不过有个中年男人是铁定捧场的。此人每天六点三十分推门而入,买一个大三明治,一杯牛奶,靠在柜台边狼吞虎咽。吃完后丢下散钱,拔脚走人。大家天天遇上,我就天天犯纳闷。本来在便利店吃吃晚饭没什么,大把流浪汉都这样。可是这一位,虽说长得平常,掉进人群里拿雷达都未必找得到,但身上穿的西装我识货,那可是登喜路的伦敦旗舰店定制品,全手工,剪裁精细,衣料华贵,一套的价钱就可以吓出半打工薪阶层人士的急性心肌炎来。该仁兄不但每天换一套,而且目前为止,我还没看过他穿重样的!他和便利店的三明治死磕,情理上恐怕是有点说不通的。

他照旧靠在冰柜附近吃三明治,啧啧有声,投入非凡。小破则径直过去拿冰激凌,且一边唱着幼儿园教的弱智儿歌“一二三四五六七,爸爸教我开飞机,七六五四三二一,妈妈背我下楼梯”。(英文版本欠奉,但真的是一首英语儿歌,我翻译来的)听得我手痒无比,直想去给他们老师迎面一拳打得来基因突变,变聪明点儿。不过登喜路男人就觉得很好笑,竟然开声问我说:“你儿子几岁,好可爱。”

虽然说在下一介保姆耳,还是人家霸王硬上弓招来的保姆,不过生性健忘,已经把这码事忘得差不多了。听到人家赞美小破,我当场就来劲,兴高采烈的点头:“是吗,是吗,人家都这样说的,哈啊哈哈。”小破笑眯眯的过来,向我炫耀:“阿姨给我舀多了一球哦,说我是乖宝宝。”我笑得见牙不见眼,蹲下来抱他,看去上去父慈子ACUTE,羡煞人。天晓得这小家伙刚刚在家里馋了发脾气,把我拿来练力量的一千公斤哑铃丢到了隔壁布郎太太的花园里,砸出一个大洞,砸坏好多玫瑰丛,邻居们大呼小叫的说下陨铁啦,大家小心点啊~~。

登喜路男人对我的自我陶醉相当配合,也跟着点头微笑,还张开手臂表示亲热:“来,叔叔抱一下。”
他把小破抱起来,看我的小宝贝扭来扭去,模样不像很爽的样子。突然之间眼睛里还有微微的蓝色闪过,我心里一紧,生怕他一个气不顺,把人家变成猪头,还是熟的。急忙又出手去接过他来。将接未接,他身子一扭,没有抓冰激凌的那只小手往登喜路男人脖子后面做了一个虚抓的手势,而后若无其事的转回到我怀里。

三个人一起出了便利店的门,毕竟小破来历特殊,他做的那个姿势让我相当担心,不由自主的跟着登喜路男人往一个方向走。他没有注意我们,走出一百米,就从街边的停车区驶出一部白色绿底极之漂亮的林宝坚尼,绝尘而去。

我问小破:“你刚刚干什么了。”
他开开心心举起了零食:“吃冰冰了。”
我碰碰他另一只手:“那只手拿冰冰吃,这只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