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禁莞尔,语文老师被他气得倒吸凉气,“那不也是我教出来的?!”

“所以才来谢您啊,没有您为人师表,我可到现在都找不到女朋友啊。”

洛枳恍惚,光荣榜上面的一张张脸孔似乎也都因为他的胡闹而有了笑意。

这个站在她身边,紧紧拥着她的男孩。

她只是沉默地站在一旁,看着他很不吝地和一直以来就拿他没办法的语文老师斗嘴,竟然一点都不再可惜当年那些被他当做演算纸的作文范文。

阳光正好。

洛枳的妈妈问过她几次关于男朋友的事情,都被她用各种方式搪塞了过去,只说是正在尝试着相处,还没确定关系,是大学同学,人很好,理工科,很老实。

妈妈心疑,却也渐渐不再问起。

除夕的晚上,陈叔叔也到她家来吃年夜饭。临近半夜十二点的时候躲进冰冷的阳台,冻得浑身都在抖,哆哆嗦嗦地给他打电话。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他的声音是喜悦的,却有些疲惫。

“怎么了?”

他笑了一下,“你听出来啦?只是我爸爸妈妈在除夕夜大吵一架,刚才劝得累了而已。我自己没事的。”

她不知道说什么。

“过完年之后,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吧?市图书馆现在不需要借书证了,开放阅览和自习,估计这阵子人少,我想背单词,你能陪我吗?”

“当然,”她温柔地说,“早点睡吧。”

“谢谢你陪我。”

“干嘛这么见外?”

“嗯,晚安。”

“晚安。”

“等一下!”

“做什么?”

“亲亲我。”

洛枳大窘,“??什么?”

“亲亲我。”他像个撒泼的孩子,幼稚却执拗。洛枳冻得耳朵发红,握着电话的手心竟然出汗了。

“mua!”她心一横,就很肉麻地发出了亲吻的声音。

她甚至不知道这声亲吻淹没在外面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他究竟能不能听见。

他应该听见了。

因为他说,“洛枳,我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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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枳最终挑了两本电影画报坐了下来,盛淮南在对面,从宽大的桌子底下伸腿过来踢她的鞋子,洛枳抬头,却看到他眉头紧锁,一副看书看得极为认真的样子。


她也不动声色地低头继续看,然后狠狠地踩了他一脚。

对面的人扑哧乐出声。

她穿着鸡心领的黑色针织衫,新外套的商标就贴在脖子后面,痒得受不了,抓了几下之后索性脱了下来,忽然又觉得冷,无计可施,只能认命地再穿上,拿了几张纸巾铺在脖子后面将皮肤和商标隔绝开。

“我去厕所。”盛淮南站起身。


过了十分钟,洛枳正盯着世界百大恐怖片的简介,读得津津有味,突然背后一凉,披在身上的外套被抽走了。

她惊得抬起头,看到盛淮南拿着一把黑色的大剪刀冷笑着站在背后,咔嚓咔嚓剪着空气。


洛枳垂下肩膀,“想吓唬我没那么容易。你要做什么?”

盛淮南有些失望地看着镇定的洛枳,拎着她的外套回到自己的位置,然后将自己的羽绒服扔了过来。


“穿上,别冻坏了。”

说完,他就操起那把大得吓人的黑铁剪刀,低下头翻开洛枳的外套,竟开始认认真真地用宽阔的剪刀刃去一刀刀挑开商标边上那细细密密的针脚。


洛枳微张着嘴巴,从羽绒服传过来的温度让她又有点想哭。

谈恋爱果然影响学习啊,她看着把GRE红宝书推到一边的盛淮南,有些哭笑不得,搂紧了他的羽绒服,只顾着傻笑。

“你哪儿来的剪刀?”


“借阅处的大妈那儿要的。大妈看我长得帅,二话没说就借给我了。”

不照镜子她也知道自己笑得贱兮兮。


她也不再看书,索性托腮呆望着他的每一个动作,笨拙却小心。她觉得自己可以这样一直看下去,看到地老天荒。

真正的幸福往往都是惶恐的。某一个瞬间洛枳突然伤感起来。她想起那天和叶展颜的对话。命运的地图早已写就,纵横交错安排妥当,因果前缘一个不落,只有他们一无所知,天真地以为可以不落窠臼。


而命运早就拿着剪刀,站在恰好的时间节点,咔嚓一刀,了解掉所有的美梦。

而她,还有多少时间?它又给他们多少时间?

盛淮南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收拾好了外套,用一副“有什么大不了”的表情将衣服扔给她,也收起了单词书,装进书包里。


“出去玩吧!”

“玩什么?”


“比如??放鞭炮?”

“你再说一遍?”


“走!我们去放鞭炮!”

她觉得自己当初一定是认错人了。


这样想着,也麻利地收了东西,笑着摸了摸再也不刺痒的脖子,“走吧。”

可是盛淮南不敢放。

洛枳默默无语地看着他拿着从小卖部买来的烟,点着,小心翼翼地凑近“小蜜蜂”,因为不敢靠的太近,点了几次都点不着。


“你??从来没有放过鞭炮,对不对?”

盛淮南有些难堪,“所以才想过来玩嘛,小时候我妈妈总是担心的特别多,死活不让我有机会接触。再说每年都有一堆因为爆竹伤残死亡的新闻,我自己也断了这个念想。”


所以现在才这么笨。洛枳走过去,从他手中接过烟头,回过头笑得很阴险,“站远点,看好了!”

盛淮南点头如捣蒜。


“小蜜蜂”急速旋转着升空,又落下来。洛枳得意洋洋地看向他,不出所料,在那双好看的眼睛里面也满是单纯的崇敬。

她不觉苦笑不得。曾经,高中的时候,她那样孜孜不倦地努力,希望能有哪怕一次的机会与他平分秋色,让他知道世界上还有一个不容轻视的女孩子,在默默地看着他。


可从未成功。

她用脚尖踢了踢已经干瘪下去的“小蜜蜂”,半真半假地说,“哥们,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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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很快,盛淮南点燃鞭炮的动作就比她利索多了,似乎是为了一雪前耻,他动作迅速地消灭掉了剩下的鞭炮,一脸寻求夸赞的表情,被洛枳捏了捏脸蛋。


不管多么优秀的男人,总有一面像是孩子,只展现给爱的人看。洛枳从来不想扫兴,更不曾因此而诧异或者失望。

每每看到他流露出孩子气的一面,她心里总会泛起温柔的情绪,想要好好地将这一面保护下来,用自己的力量去留存这份天真,哪怕螳臂当车,也要试着去对抗残酷的时间。

他从后面抱着她,两个人一起一摇一晃地往前面走,沿着空无一人的街,踩着满地鲜红的鞭炮碎屑,不知道要走向哪里。

“有时候我真的很担心,你会发现我没有你想象的好。”


洛枳微笑,知道他在背后看不到。

“你说,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不行了怎么办?”


她疑惑,“哪方面?”

盛淮南身体忽然一僵,半晌才说,“下流。”


洛枳一头雾水,半天才慢慢明白过来,咬牙道,“谁下流?果然是心里有什么就看到什么!”

盛淮南半天才克制住咬她的冲动,淡淡地解释道,“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再是你当初喜欢上的盛淮南。”


洛枳仔仔细细地思考着,并没有急着去剖白什么。

“我记得,蒙肯说过,‘男人通过吹嘘来表达爱,女人则通过倾听来表达爱。而一旦女人的智力长进到某一程度,她就几乎难以找到一个丈夫,因为她倾听的时候,内心必然有嘲讽的声音响动。’”


她认认真真、一字一句地背诵着,盛淮南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将她的双肩扳过来,满眼笑意地看着她,“谢谢你,这样我就放心了。”

“为什么?”


“显然你的智力还没与长进到会嘲讽我的程度。”

洛枳连白眼都没憋出来,就被他洋洋自得的样子气笑了。


“说真的,我特别喜欢看你认真地说着一些我一点都不想听的名人名言的样子。”他拉开羽绒服的拉链,将她整个人包进了温暖的怀里。

她双手环上他的腰。


“你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

“不知道,就是忽然间心慌。我不知道你喜欢我什么,直到现在还是担心,如果有一天我不再是你欣赏的那个盛淮南,要怎么办。”


“只要你还是现在的你,哪怕明天因为某些事情身败名裂,众叛亲离,我可能更开心,因为这样,只有我喜欢你了。”

“真的?”


“假的。”

“假的?”


“我还是希望全世界都喜欢你,因为你也喜欢全世界都喜欢你,对不对?”

盛淮南被她的绕口令逗笑了,“算是吧,对。”


“但是即便如此,你还是只能陪着我。”

他大笑起来,“嗯,一定。”


女人谈恋爱果然爱说蠢话。

洛枳几乎要沉睡在他舒适的臂膀中,埋着头,苍白的少女时代,那些隐忍而微微苦涩的记忆像是发生在另一个世界的事情了,来不及告别,倏忽间不见。


“到底还是成了一对庸俗的情侣。”她喃喃自语,不知道是开心还是失落。

盛淮南却搂紧她。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和一个不庸俗的人,做一对庸俗的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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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序曲


“超市里面木瓜减价,我买了三个,你要吗?我已经切了半个,桌上那半个你自己拿走吧!”

洛枳刚刚推门进宿舍,就听到江百丽聒噪地大叫。她抬眼看到百丽已经早早地换上了初夏的七分袖衬衫,却在外面披着羽绒服,正坐在上铺捧着半个木瓜用小勺挖着吃。

洛枳皱眉,将手机钥匙都扔在桌上,斜眼看她:“现在这个季节的木瓜能好吃吗?”

江百丽愣了愣:“你管它好不好吃呢,丰胸啊。”

“我就不用了。”她反身骑在椅子上,将下巴轻轻搁在椅背上,拿起一本《布莱希特诗选》,胡乱地翻着。

洛枳一个眼刀杀过去,盯着江百丽的前胸冷笑:“呵呵,聊胜于无。”

洛枳读到第四首的时候,江百丽的电话振动了起来。洛枳曾经苦劝她放弃那些惊悚的华丽铃音未果,新学期她换了换新手机,竟然从未没有设定过任何响铃,这让洛枳万分惊诧。

后来才得知是顾止烨的功劳。

洛枳能明显地感觉到,江百丽在改变。她的心情和笑容渐渐恢复到大一初见时的样子,行为举止却越来越沉静大气,也不再逃课、不再邋遢——至少是在努力保持着整洁。

当然这些改变更多的是体现在人前,并没怎么惠及洛枳。

“跟老男人恋爱真是获益匪浅啊。”等江百丽终于挂掉和顾止烨的电话,洛枳一边看书一边感慨道。

“我们没有再恋爱!”百丽说着说着又叫了起来。

电话中确实少有当初与戈壁热恋时的黏腻,百丽的声音是快乐的,然而语气和措辞却保留距离,更像暧昧的朋友。

每一通电话的结尾,都是百丽在说:“那你忙吧。”

那你忙吧。

你要是爱我,就应该立刻笑着说,我不忙。

“你感冒好点了吗?听起来鼻音还是挺重的。”

百丽耸耸肩:“我估计怎么也得一个星期才能好吧,不过不发烧了。”

“清粥小菜的确能降温。”她没抬头,轻轻地翻过一页。

江百丽红了脸,吭哧了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

洛枳是昨天十一点半接到的电话,戈壁,说自己此刻正在宿舍楼下,请她下去一趟,稍点东西给百丽。

猪肝菠菜粥,清汤娃娃菜,香煎豆皮,一盒安瑞克,一盒康泰克。

洛枳怔怔地看着一书桌东西,想起楼下戈壁憔悴的样子,竟然第一次对江百丽的手段生出了几分佩服。

江百丽眼睛亮亮的,盯着那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得猪肝菠菜粥,脸庞通红,不知道是因为发烧还是别的。

“陈默涵后来有没有再找你的麻烦?”

江百丽摇头。

“奇怪,她不可能没发现戈壁心猿意马啊,她那样的女孩子,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

“我当初不是也大半夜为他跑过好几趟,持平了。”她声音有些抖,爬上床去,一口也没有动。

“说得真委屈。”

“本来就委屈。”

“得了吧,”洛枳笑,“相爱时明明是心甘情愿的,怎么现在又说得好像你多委屈求全似的?”

江百丽肉蒙在被子里,许久许久都么有说话。洛枳于是关上灯,将飘香的食物扔在了漆黑的夜里。

“其实,顾止烨跟我说过,说容易动情的人,其实心最狠。”江百丽回忆起昨夜的事情,坐在上铺幽幽地说。

“当然,”洛枳点头,“因为健忘嘛。”

“但是,我觉得戈壁真的不是心狠的人。”

“唔,”洛枳掏出日记本开始抄诗句,“那就去交戈壁跟陈默涵分手啊。”

这样的话她不知道说了多少遍,每次她想要将百丽从旧情难忘的泡泡中砸醒过来,就会将这话再重复一遍。

江百丽自然不会真的这样去和戈壁讲。

不去讲,不试探,不追究,就不会尴尬,不需要直面现实。

而不敢去讲的原因,才是她幻灭和清醒的理由。

新的学期,一切都很平静。洛枳心中那股莫名的惴惴不安也随着时间被淡忘。

他们选了两门同样的公共选修课,一起上排球课,一起上三门在周六上午开课的法律双学位课程——张明瑞上学期的法导果然挂掉了,他也的确没有再选人和双学位的课程。每周都一起打羽毛球,上自习、看电影、打游戏,坐车各种久负盛名的地方吃东西......

像所有普通的情侣。

一开始洛枳羞于在宿舍里面讲电话,后来也慢慢放开了。因为办了情侣套餐,所以花费极少,她常常洗过澡之后戴着耳机坐在床上一边翻书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天。

间或傻笑。

知道江百丽忽然从上铺垂下头,哀怨地说:“我发现,不管当初多么酷的人,一旦开始谈恋爱,就又肉麻又白痴。”

一脸“你看看你自己现在什么德行”的痛心疾首。

“你行行好,考虑考虑我的心痛好不好?”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啊。”洛枳反击,手机无意识地点着F5,忽然在新鲜事上看到了别的同学转发的叶展颜的照片。

巴黎街景。

“我说,你这不是陷我于不义吗?我之前就没有给过那个盛淮南什么好脸色,结果你居然......你说我还有什么脸面见到他啊。”

江百丽还在上铺翻来翻去地絮絮叨叨,洛枳的却在那个相册的图标上面停留了一会儿,到底还是没有点击。

洛枳曾经在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都会怔怔地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还在梦里。时间久了,倒也不再这样对快乐和幸福诚惶诚恐。

盛淮南的短信这时候钻进了手机。

“我在篮球场,比赛刚结束,过来吧,一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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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枳从食堂背后的小路绕去篮球场,边走路边想事情。太阳已经落下去,天幕被一遍遍粉刷得颜色越加深沉。她猛一抬头,才注意到就在自己前方不远处,一对情侣正停在小路中央,男生骑在自行车上,扭回头看自己的恋人,女孩子则跳下了自行车后座,踮起脚去嗅路边的丁香。


“摘下来一枝,插到花瓶里摆桌上吧。”男生建议。

“那是要做什么呀,人家开得好好地,你忍心吗?”女生竟是许日清。

两个人笑闹了一阵子,许日清重新坐到车座上,男生确认她坐稳了才缓缓起步,慢慢消失在小路的尽头。洛枳舒了一口气,走到他们刚才停靠的地方,也不觉侧过头去嗅那凄迷的丁香香气。

那个当初结着丁香般愁怨的姑娘,已经渐行渐远。

她走到的时候,比赛早已散场,只有几个穿着球服的男孩子还坐在篮球架下一遍喝水一遍聊天。看到她走过去,另外几个人鬼鬼地一笑,就知趣地拎起包离开了。

盛淮南正在投篮,正跃起到半空,手腕轻抬的瞬间看见了她,于是嘿嘿地笑起来,球砸在了篮筐边上,弹到洛枳身边。

洛枳一只觉得篮球落地时的声音像两个人的心跳。

盛淮南一个接一个地投篮,洛枳扔下书包也跑到场上,将球捡起来传给他。

看男孩子打篮球,果然还是应该离得近一些,远远地观望觉得平淡轻巧无比,可是距离近的时候,就能听到衣服摩擦的声音,喘息声,脚步声,才觉得观者的心脏都跟着剧烈地跳动起来了。

洛枳的心脏就跟着他的生命力跳动。橙黄的路灯在墨蓝色的天幕之下为他们两个人撑起了一把温柔的伞,她微笑着看他运球、跳跃,听着空心进篮的声音,忽然心底生出一种难以言说的快乐。

她终于不必心不在焉地在操场上面乱晃了,终于不用在这样的时候故意把脸侧过去了。

那么多人爱过他。只有她走到了这一步。

这种快乐对于得不到的人来说自然是残忍的,可她却无法因此而强制嘴角不许上扬。这样想着,竟然也不再为心底那点不敢解开的秘密而感到过分恐惧了。

洛枳,加油。

她默默地对自己说。


“我哥哥,洛阳,下个月5号要回家乡办婚礼,我需要回去一趟。本来想要叫你一起的,可是你不是快要考6G了吗?我想你还是待在学校好好复习吧。”

盛淮南想了想,点头:“很可惜啊,不过那好吧,”他用小勺搅了搅碗里的皮蛋瘦肉粥,忽然问:“上学期,我生病的那次,给我送粥的女生,是你吧?”

洛枳好不容易才挑起一筷子面,闻声抬头,面一下子又全滑落进碗里了。

“哦,你突然失踪的那次啊,是我。”她挑挑眉。

盛淮南讪讪地一笑。

“不过你怎么知道的?”

“应该就是圣诞节那天晚上,我拖着你的行李箱回宿舍,跟老大扯淡,他忽然提起来,问我上次生病的时候送热粥的女生是谁,怎么突然就没影了。”

那天,自己咳嗽得很厉害,神色阴郁地在宿舍呆了一整天。下午张明瑞给他捎了泡面和煎饼,吃得他胃里火烧一样难受。

晚上十点左右,老大接了一个宿舍电话就跑下去,然后拎上来一个袋子——皮蛋瘦肉粥、玉米饼和蔬菜。说来惭愧,他实在猜不出是谁送的,感冒来得急,除了宿舍哥们儿没有人知道——倒也可能是院里某个看他没有去上课的女生?但是老大不应该不认识。

洛枳也想起当时那个有点猥琐却又热心肠的男生,笑了笑。

“我当时问起老大这个女生长什么样子,老大的描述是,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