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两者皆是,偏偏郑文瑞就合二为一。
在他们每天每天的谈话笑闹中,盛淮南只是偶尔捧场地笑笑,尽管很多时候觉得他们有些过分,他也只是不动声色地把话题引开到别的地方去,从来不曾认真地指责过他们。他的善良让他同情那个奇怪的女孩子,然而另一方面,他的聪明又让他懂得,凌驾于众人之上带着至高道德感的指责并不能真的帮助这个女孩子摆脱这些嘲笑挖苦,只能让大家挖苦她的时候回避着自己。甚至还会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说白了,如果能同时满足善良的天性和圆滑的处世之道,那也许才是自己所追求的。他几次三番勉强地参与到他们无聊的谈话中,为她引开话题,直到有天自己都烦了,索性带上耳机听音乐,屏蔽所有的愧疚感。
偶尔他侧过头去看她,坐在左前方窗台边抿着嘴巴咬牙咬到脸颊上微微鼓起的胖女孩,仿佛拥有特异功能一般,总是能在第一时间立刻转过头对上他的目光,盛淮南时常被她长在后脑勺灵异的第三只眼吓到。
那双眼睛,总是充满说不清楚的愤怒的火焰,定定地盯着他。
就那么记仇吗?他想不通,摇摇头,把音乐的音量开大,低下头翻出物理练习册。
高二的时候,她已经成了他们班级里面前五名的稳定成员,仍然勤奋得吓人,常常被老师拿来当做典型教育全班。高三冲刺阶段,甚至被老师调到了盛淮南他们几个附近,被用来镇压那几个调皮的男孩。那时候已经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议论她了——很多时候在他们这样的重点高中,好成绩是话语权的后台,郑文瑞渐渐不再是一个无名小卒,即使背后仍会有很多人取笑,不过,那种放肆大声的嬉笑再也不会有。
更何况,高二时候她曾经在寒冷的初春穿着清凉装做课间操震动全校,当陈永乐他们笑嘻嘻地说她是振华高中版芙蓉姐姐的时候——郑文瑞以斗牛的姿态冲过来,飞身甩来一个耳光。
所有人都惊呆了。
然而她并没有训斥陈永乐什么。
她转过脸,腮帮上青筋抖动,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看着站在不远处的盛淮南,盛淮南甚至清楚地在她的瞳仁中看到了两团跳跃着的蓝色火焰。
盛淮南站在人群中,所以她的直视并不能被确认为是单独投向他,而是让所有心慌胆寒的群众们默认为这是这个女孩子对所有人的沉默控诉。
她转身大踏步地走开,浅绿色的系带凉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敲击着,一步一步,铿锵有力。
只有盛淮南默默地笑了。
有意思。他想。
她的仇,是不是要记一辈子?
盛淮南不得不承认,他其实通常能在第一时间分辨出对方对自己的感觉。对叶展颜的表白,他拥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至于许日清,当他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第一时间撤出了三人行,虽然后来被张明瑞几次三番地拖进去;即使是对洛枳,他更是在几次接触之后就能隐约地触碰到她对自己的那一份隐藏极深的好感。这种本能稍微把持不好,就会朝着自恋的方向一去不返,不过他尚且有那份自知之明。
然而他从来没有想到的是,大一下学期,春天刚刚染绿学校湖畔的垂柳梢,他意外地接到了郑文瑞的电话,约见。
那句“我喜欢你”,因为说话人太过紧张直接,脱口而出的瞬间,语气竟然很像“快点还钱!”
是的,他一直以来的想法是对的。这个沉默的女孩子,就像一座加了盖子的火山。
盛淮南讶然,两秒钟之后才找到自己的表情,把他调整到熟练的笑容,带有几分理解几分疏离,说,对不起。
女孩貌似刻意画过眼线的眼睛又亮了几分,然后敛去了光芒,二话没说,干脆地离开了。
只是她臃肿的紫色毛衣和白裤子搭配红靴子的背影,如何也看不出潇洒二字。
盛淮南在湖边发了一会儿呆。他想起高中时候班级里面不新鲜的空气和隔着一条窄窄的走道坐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几乎不讲话的女孩子,好像过往的年华在自己毫不留意的情况下就这么不见了,他周围的许多人都喜欢回忆,喜欢在space或者blog上面写些带着小情调的追忆性的日志,只有他似乎一直都缺少回头看的心意。
记得高中毕业之后的那个暑假,他去叶展颜他们班的同学聚会接她,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洛枳。当时和同学喝酒喝到有点醉熏熏的叶展颜靠在他肩膀落泪,有点文艺地说,旧时光再也不回来了。学生时代也不回来了。都不回来了。
他有点好笑地说,为什么要回来?人不是应该一直朝前走的吗?
叶展颜苦笑,说,你果然不会懂得。因为你没有遗憾,所以你从来不回头。
是吗?他没有再说话。
所有人都觉得,他过得完美无缺。
旁观者永远保留着武断的自信。
然而才不到两个小时,当他从湖畔回到宿舍,就接到了陈永乐的电话。
八卦传播的速度是极快的。那句中气十足的“我喜欢你”惊吓到了湖边的一对鸳鸯,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的树后长椅上面坐着一男一女,男生也是振华高中的,更是陈永乐的初中同学。陈永乐挨郑文瑞巴掌这件事情成了他的大耻辱,挖苦郑文瑞从此不再是消遣,而是关乎尊严的执念。
“哥们,我同情你啊,大众情人的光环下的确有风险啊。”
盛淮南冷淡地笑,不置可否。
陈永乐在那边絮絮叨叨地说,他在电话另一边心不在焉地听着,恩恩,没,哪有,你竟胡扯,得了吧别提这事儿了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说真的,用不用我帮你问问她,我让她把为什么喜欢你一条一条地列出来,然后发给你,你照着单子,一条一条地改。”
他在电话那边乐不可支,盛淮南却失神了很久。
女孩子们为什么喜欢他,他是知道的。被喜欢,是一种魅力的证明。然而如果对方爱上的只是你的那张鲜亮的皮呢?
他又想起洛枳,想起那天吃饭的时候聊到女孩子花痴男明星,他不屑地说,其实和聊斋没区别,不过是妖精的画皮。
洛枳摇摇头,伸手捏住他手背上的皮肤,轻轻地向上扯了扯,说,当然不一样。我们的皮是剥不下来的,即使是虚伪的面具,戴久了,照样血肉相连。
血肉相连。他抬起手掌,看着自己温暖干燥的掌心,掌纹的走向清楚干净,没有丝毫的直线,也没有迷惑。
透过五指缝,他看到靠着铁门伫立在面前的郑文瑞额发被寒风吹乱,终于遮住了她多年来从未熄灭过的眼睛。
那些你所不愿意承认的
“我可以到天台上吹吹风吗?”
盛淮南不知道回答什么好。对方仍然是执拗的眼神,刺目而强悍,态度生硬得并不像在礼貌询问。
请便,阳台不是我家开的。他心里想着,脸上自然地露出温和的笑容,“当然,你怎么这么客气。”
郑文瑞猛地上前一步,咄咄逼人地笑着问,“那你是不是马上就要走?”
曾经他会以为这个女孩子讨厌他至极恨不得用赤裸的手段赶他走。后来对方讨债一般的凶狠表白过后,聪明如他,瞬间触类旁通一样地理解了对方的这种恶狠狠的口气和表情。如洛枳所说,每个人都有一张自己画的皮,郑文瑞这张皮,肯定是只厉鬼,疾言厉色,掩饰的不过是内心的无措。
厌恶这个词,有时候只是为“不被爱”打掩护。
触目可及,被拒绝和漠视将会带来的落魄尴尬,不如一开始就画出一张铁骨铮铮眉毛倒竖的脸来怒视对方。
盛淮南自知这种居高临下的分析终归也是仗着对方倾心于自己,也是仗着他并不在乎对方。他的同情和理解,在某些人眼里好过于践踏和漠视,而在某些人眼里,虚伪至极,是一种比辱骂还要严重的欺侮与蔑视。
刚刚的温和笑容被他一点点收回,他叹口气,淡淡地说,“这不是我家阳台,所以你爱来就来。这也不是你家阳台,所以我想走就走。”
郑文瑞愣住了,终于低下了她高贵的额头,喃喃道,“我,我不是赶你走。”
盛淮南感觉到气氛开始朝着古怪的暧昧转变。如果是平常,他一定会第一时间闪到门边礼貌地告诉她小心着凉冬天风大然后解释一句自己就吹风吹得头痛得赶紧回宿舍睡一觉然后理由充足彬彬有礼不伤和气地——落跑。
但是说不上是什么原因,他没有圆场,径直转身重新回到栏杆边看他的风景,只是再怎么作出无物无我的样子,也只是表皮。背后照射过来的灼热视线并不是错觉,记忆中一次次的在那样的目光下哭笑不得,他不需要回头也知道,郑文瑞正站在背后一动不动地紧盯着他,用盯着杀父仇人的方式。
口袋里手机震动起来,依旧是叶展颜的电话。刚刚在图书馆洛枳进门的时候平铺直叙地一句,“有你的电话”,脸上连一丝裂缝都没有。
就像曾经在游乐场的时候看到叶展颜的短信,她的表情中那一道尴尬不自然的裂缝,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弥合得完美无瑕。
“喂。”
“淮南,明天有考试吧?”
“恩。”
“好好加油。打电话就是想告诉你,我爸爸给了我两张票,保利剧院上演《人民公敌》,听说很不错,刚好是你们放假的当天晚上七点的那场。不许偷懒,考好了我们一起去看!”
叶展颜的声音好像一大串葡萄糖酸钙口服液的小瓶子在一起乒乒乓乓地撞,清脆明丽,传到他耳朵里面的时候,却乱成了一大片。
“淮南?”
他想说,我们谈谈吧。
从你出现的那天开始,你就假装这中间一年的空白不曾存在。
也许善于假装是个弥合裂痕好方法。
也许不是。
“恩,再说吧。我有点事,先挂了。保重身体。”
还是没有深究。明天有考试,他想。
爱也好,不爱也好,真相也好,假象也罢,电话里的一厢情愿,或者背后的求而不得,所有的胡思乱想还是放下吧,他应该回图书馆。
学习。
即使高三那年叶展颜问他如果自己在高考那天被人绑架,他会不会放下考试奔去救她。
即使这个问题并不比“我和你妈同时落水你先救谁”高明多少。
即使他信誓旦旦地说高考可以重来,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叶展颜。
即使那时候他是真心话。
即使彼时深爱。
面对生命危急存亡的选择,他自然会放下一年一次赶庙会一般的高考。可是叶展颜并不知道,如果她在高考当天要求和他分手,或者让他在爱情和高考中做一个选择——也许他扔掉她的速度,比计算一百以内的加减乘除还快。
为爱疯狂这种事,盛淮南也许这辈子都不会理解。
他拎起地上的书包,大步朝着出口走过去。
“要走了吗?”郑文瑞没有挡住他的路,也没有凶巴巴,这次倒是很平静。
“恩,去自习。”
“我刚刚一直在数数,看你的礼貌能坚持多久。结果是,207秒,四分钟不到。其实你真的不必特意装作不讨厌我的样子。真的。”
“我没有。”盛淮南懒得解释。
“你表面上不讨厌我,实际上很讨厌。我表面上讨厌你,其实一点都不。你受的是短暂的小委屈,我受的是长久的大委屈。”
一股无名火突然席卷全身,盛淮南从图书馆走出来直到此刻为止那样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终于被烦躁彻底击败,他皱起眉头,明明白白地盯着她,说,“没人能给你委屈受,除非你自找。”
郑文瑞没有针锋相对,面对盛淮南的注视,她反倒回避了目光。
“对,我自找。我不光自找,自虐,而且还老是让你知道我不好受,让你愧疚,我这个人很可恶吧,奇奇怪怪的,还一副阴魂不散不知好歹的样子,对不对?”
“对。”
冷冰冰地扔出这个字,他侧过头。
其实还是有些不忍心的。
“你是奇怪了点,不过……不过也没有你自己想象得那么不堪。而我,我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彼此彼此。”他终究还是和缓地补充了几句。
“不是的,”郑文瑞笑得很苍白,“你一直以为我跟她们一样,都是把你当成完美无缺的雕像来膜拜的吧?她们一个一个都是有条件有资本的女孩子,她们爱你是因为她们爱做梦,也有资本做梦,所以把你想象得太好了。我没有资本做梦,所以从来都是像个小偷一样在背后观察,等待,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我都看的清清楚楚,包括我自己。”
她一直笑,一直笑,笑到弯下腰,笑到蹲下来抱住膝盖,笑到哭。
“她们爱你,有的把你当成自己的成就来爱,有的把你当成自己的荣耀来爱,有的把你当成理想和执念来爱。我爱你什么?我爱你的冷淡,你的自私,你眼中只有有利的事情,你瞧不起周围庸庸碌碌的家伙,你聪明,你自负,你清醒——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每次你假装温和礼貌平易近人的样子,每次你披上那张皮走出宿舍走近人群,我在背后看着,看到千疮百孔,我还是喜欢。”
一阵风吹起盛淮南的衣角,铁质拉链打到脸上,冰凉凉的疼。郑文瑞的话犀利无情,又有些酸酸的肉麻,甚至偏颇,然而仍然字字句句戳进他心里。
“我怎么才能不喜欢你?看到再多你的丑恶面,我还是喜欢,怎么办?你以为我真的想要怨气冲天地盯着你吗?我盯得不是你,我盯得是那个捉弄我的老天!”
他抓着门把手,轻轻地攥了两下。
“我喜欢你自己知道的别人也知道的优点,也喜欢你自己知道却别人不知道的缺点,甚至,包括所有你自己都不知道或者你根本就不愿意承认的那一部分。我应该怎么办?”
郑文瑞声声泣血,却在抬头的时候看到盛淮南凉薄的笑容。
“真抱歉啊,”他微笑着说,“我赶时间,帮不了你。”
铁门被拉开,他走路的姿态仍然骄傲昂扬。
人间烟火
洛枳只需要一步,就退回了属于自己的壳。
她连一教都不再去,天寒地冻省得那些路程,不如呆在屋子里,反正宿舍里面有暖气,每天只在洗澡和吃饭的时候才出门。江百丽则有几天连床都懒得下,除了洗澡和上厕所,午饭晚饭都是外卖或者让洛枳带回来。至于早饭,直接睡过去省略掉。
不知道为什么,百丽的手机一直不开机。宿舍电话有时候会响起来,每次洛枳接起来,听声音就知道是戈壁打来的,但是统统按照百丽的吩咐回答说,对不起百丽不在。
“好手段啊,终于反客为主了。”洛枳又一次放下听筒,一边按着计算器做统计题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天。
百丽在床上翻了个身,书页哗哗地响,“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这样子,到底想做什么。”
洛枳的食指落在乘号上方悬空了一阵子,钝钝地落下。
她想起考马哲之前的那天晚上,自己拎着热水壶沿小路往宿舍楼走,突然在树下听到江百丽的声音。
“真的不用谢。”
于是洛枳很没有道德地绕了个大圈站到树下长椅的后面,不远不近地看着长椅上坐着的两个人的背影。
“书给你了,我要回去了。”
“百丽,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