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君师父带着君玮下山,寻找一种药材,帮我修补身上的伤痕。临走时君玮安慰我:“你变成这个样子,肯定没人愿意娶你,没关系,别人不娶你,我娶你,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将鲛珠取出,辜负了我和父亲的心血。”

我说:“娶了我你们君家就没后了。”

他疑惑:“怎么会没后了?娶了你我肯定还要再纳几房小妾的嘛,哈哈哈。”

被我乱棍打下了山。

转眼六个月,枯树吐出新芽,我挖出埋在中庭老杏树下的一坛梅子酒,君师父就带着君玮回来,后面还跟着小黄。此前小黄误食君师父养来喂毒的小白兔,不小心食物中毒。那只小白兔估计是全大胤最毒的一只小白兔,身上百毒汇集,连君师父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只好将它送到药圣百里越处请他试试,清了大半年才将一身毒素清完。小黄初见整容后的我,一时不能认出,呲牙咧嘴很久,我拿兔子肉给它吃,它也没有表现出高兴,反而将雪白的牙齿呲得更厉害。直到君玮抚摸它的耳朵柔声安抚他:“这是你娘,你不能跟爹爹在一起待得太久了就不认娘了啊,怎么你也是她怀胎十月生出来的娃。”小黄果然就过来亲密地蹭我。

我说:“你才怀胎十月生出了它,你怀胎十月生出了他们全家。”

君玮比出一只手指颤抖地指着我:“我还好心想娶你来着。”

我说:“你能再生个老虎出来给我玩儿么?能生出来我就考虑给你娶。”

他愣了半晌,恼羞成怒地对小黄道:“儿子,咬她。”

但小黄伸出舌头来更加亲密地舔了舔我的手背。

君师父带回的药材果然有奇效,制成膏糊抹遍全身,一天抹三次,五天之后,一身伤痕就消失殆尽。这个结果让我很满意,忍不住抹了一部分到额头上,但那毕竟是骨头里带出来的伤,痕迹依然明显。我看着铜镜里自己的身体,想起八个字,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谁能想到如此生机勃勃的一副躯体,内里已然腐朽得不行了呢,倘若将鲛珠取出,不到半刻怕是就要化为灰烬吧。我想象这场景,觉得真是恐怖。

第六天一大早,君师父来看我,后面跟着呵欠连天的小黄。

门前两株桃树俏生生立着,枝头花开正艳,叶间还带着晨起的露珠儿。他把小黄打发去院子里扑蝴蝶,转头问我:“这半年来,华胥引揣摩得如何了?”

我老实回答:“没有练习对象,没法长进。”

他沉吟半晌,道:“阿蓁,你也知道鲛珠这件法器,凭自身之力仅能撑你三年而已。鲛珠靠吸食人的美梦修炼,如今它既附在你的体中,你要活得长久些,只能利用华胥引织出的幻境来吸食人的美梦性命。你是个善心的好孩子,怕做不来这些,但我千方百计将你救活,绝不想你只活三年。我这么说,你可明白?”

他怕我想不通,但我很早就已想通,我不能只活三年,也不能滥杀无辜随意取人的性命。可这世上有多少人为过去的人生后悔,华胥引能织出重现过去的幻境,让他们在这幻境里将过去修正,倘若有人沉醉于幻境不愿出来,甘愿奉出尘世的性命,那我们双方都求仁得仁。

我说:“你可帮我找到什么好差事了?”

君师父含笑点头:“不错,近日,你去姜国走一趟罢。”

五日后,我抱着一把七弦琴,和君玮小黄一同出现在陈国的边境小镇。其实君禹山离姜陈两国国境不远,步行三日即可到达,此次耽搁两日,主要在于我们骑了一匹马。这也没什么不妥,只是时刻要防备小黄将代步的马匹吃掉,着实是件痛苦而浪费时间的事。终于,我们做出一个决定,将马匹烤烤吃了,带着小黄步行。大家饱餐一顿,行程立刻变得迅速。

陈国与姜国交界之处,是一座绵延的山峦,因山中经常挖出玉璧,唤作璧山。我们想既是因为这个原因,为何不叫玉山,问过镇上居民,大家推测可能因为璧字笔画较多,显得有文化。我们到得正是好时候,倘若冬天,整座璧山都铺上一层厚厚积雪,经常发生雪崩,不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户,根本不能穿过,只能绕道郢河。而现在这般,我们沿着山中小路,一边走一边还能欣赏沿途风景,实在赏心悦目。山间有淙淙溪流,我拿出水囊正欲取水,蓦然停住,君玮蹲在一旁掬水洗脸,洗完用衣袖擦擦,注意到我的动向,奇道:“怎么了?”

穿过挡在面前的野蔷薇花丛,我指着前方:“这个你得看看,仔细看看,看人家是怎么搞对象的,也好积累点小说素材。”君玮神思一振,顺着我指的方向望去。

那是对浓情蜜爱的年轻男女。男的一身织锦袍,女的一身云罗衫。因隔得太远,看不清面容,单看身姿,一个临风玉树,一个柳枝轻缠。他们背后大片不知名花海,旁边一株老树下,拴着一匹膘肥体壮的骏马。分神去看小黄,它目光炯炯望着骏马,果然已经在流口水,但被君玮将后颈拎住,不得不表示克制。那男子俯身为女子摘下一朵艳红蔷薇,插在她的发间。女子伸手搂住男子的脊背,两人紧紧贴在一处。

君玮转头来遮我眼睛:“看多了容易长针眼。”我一边锁定目光看前面一边打开他的手:“我也学点经验么。”他不为所动,不遮住我视线就不能善罢甘休,终于将我激怒,一把将他掀翻。

就在此时前方陡生变故,我心中一紧,君玮转回头目瞪口呆:“这么快那男的就被女的压倒了?啊,这女的也太主动了,哎哎哎,怎么才亲上她就翻身跨马走人了?玩儿情趣也不是这么玩儿的,这多不人道啊。”

我说:“情你个头啊情,你没看到那女的从背后刺了男的一刀啊,人是畏罪潜逃了。”

君玮说:“啊?他们不刚还搂搂抱抱的吗?”

终归是我没事找事,我和君玮本可撒手不管,但那男子倒下去的身影,像一座倾倒的玉山,蓦然令我想起心中的那个人,慕言。自我醒来之后,已很久没想起他,并不是心中情谊已经泯灭,只是假使此时重见,也再不能如何了。从前我执着,因我活着,而此时此刻,我一个已死之人,没有呼吸没有味觉痛感,他不怕我已经难得,遑论其他。相见争如不见。

君玮查看他的伤口,表示匕首刺入虽深,但未切中要害,幸亏我们抢救及时,还能捡回他一条命。我看到他的容貌,浓黑的眉,挺拔的鼻梁,凉薄而血色全失的嘴唇,是难得好看的一张脸。脚下的草地很快就被血色浸透,君玮帮他止好血,终于反应过来问我:“关键我们为什么要救他呢?”我说:“你看他长得这么好看,也许我们把他治好之后转手卖掉,可以卖到大价钱?”君玮没有理我,转手招呼小黄:“儿子,过来帮爹爹驮着他。”小黄将头扭向一边。君玮继续招呼:“到镇上爹爹给你买烧鸡吃。”小黄欢快地跑了过去。

这好看的公子在镇上的医馆里躺了两天才缓缓醒来,除了迷蒙中叫过一声“紫烟”,再没别的言语。我揣摩紫烟是个女人的名字,说不定就是刺他一刀的女人。感叹良久,想古往今来都是这般,英雄难过美人关。

君玮说:“这人怎么这样,好歹我们救了他,自醒来到现在,半句感谢也没给。”

我说:“长得好看么,任性点也可以理解。”

君玮瞪着我:“长得好看就可以吃药不给钱啊,长得好看就可以欠人人情不道谢啊?”

我说:“嗯。”

君玮捂着胸口气得要倒了。

我们原本设想将这个人救活,拿点报酬,如果他家离得近就顺便把他送回家,再上路离开。但世事总不能如愿,谁能想到如此打扮的一个贵公子,身上却一个子儿也没。我为难道:“把你从璧山搬回来这事儿就算我们日行一善了,可你伤得不轻,用了不少好药材,都是我们垫着,我们此行路远,还带了一头老虎,开销很大,盘缠也不算多,你看…”

我想他要是再没反应我就要去抽他了。

但他没给我抽他的机会。

我话还没说完,就被他兀然接过:“路途遥远?”那一双好看的眉微微上挑,唇边竟噙着一丝笑。

我想,他这是伤情伤傻了么?

他继续道:“既然路途遥远,又是在这崇山峻岭之中,必是艰险异常了。在下不才,碰巧学过几年剑术,姑娘若不嫌弃,这一路便由在下护着姑娘罢,也是报姑娘的救命之恩。”

我说:“可这药钱…”

他取下手上的玉扳指递给我,摇头笑道:“还真是执着啊,把这个扳指当掉,能得二十个金铢,不仅药钱,在下一路跟着姑娘的饭钱也有了。”

我接过扳指抬头看他:“你不用保护我,既是二十个金铢,已足够报这救命之恩了。”

他淡淡道:“在下的命还不至于廉价得这样。”

我上下端详他一番:“可我们明天就要离开赶路了,你身子撑得住么?”

他低笑一声:“明日上路么?无妨。”

君玮不明白为什么这位蓝衣公子一定要跟着我们,想了半天,觉得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看上我了。我本来心花怒放了一会儿,但不经意照到镜子,发现自己已然今非昔比。除非他是个重金属发烧友,否则要看上我这张一半都被银箔挡严实的脸实属难能可贵。

君玮听了我的反馈,陷入沉思,道:“不是这样的话,就毫无道理了。”

我开解他:“世间事哪有那么多道理,就好比小蓝,风姿翩翩一表人才,按道理能招惹多少狂蜂浪蝶,结果你也看到了,喜欢的姑娘毫不留情扎他一刀,要不是遇上我们,就曝尸荒野了,挑姑娘的眼光太不济,把自己搞得半死不活,要真按道理来,就该没这个事儿了。”

君玮想了想,表示赞同,又想了想,问我:“小蓝是谁?”

我说:“不就是前几天救回来那个穿蓝衣服的么?”说完转身,准备去厨房看药。一抬头看见小蓝,收拾得妥妥帖帖,操着手正闲闲靠在里间的门框上,冷眼将我们望着。背后说人是非,着实缺乏教养,这等事还被当事人抓个正着,我不知作何感想,半天,干笑了一声。他也配合地笑了一声,眼睛里却殊无笑意,转身进了里间。

君玮凑过来道:“我相信他不是看上你了。”

我回头问他:“你说,有没有可能他其实是看上你了?”

小黄正好从房门前过,君玮磨了磨牙齿,指着我叫住小黄:“儿子,咬她。”

十天之后,就到姜国国都岳城。

小蓝说这一路崇山峻岭,必定艰险异常。我们研究一番,觉得他的社会经验应该比我和君玮都丰富,盲目地信任于他,一直等待艰险降临。但行路十天,一路平安,连打劫的山贼都没遇上半个。君玮问我:“你说什么时候才能遇上歹徒来袭击我们啊。”我说:“不知道,等着吧。”可等待许久,歹徒依然迟迟不来,着实令人忧虑。

进入岳城的前一夜,队伍中多加入一个女子。说是小蓝的侍女兼护卫,名唤执夙。我们在路旁买烧饼时遇上她。背景是残血般的夕阳,她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飞驰而来。君玮一把将我拉到一旁躲开,她翻身下马,月白的衣袖扫过我面颊。我和君玮还没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她已旁若无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小蓝面前,眼圈绯红望着他哽咽:“公子,执夙终于找到你了。”

执夙长得眉清目秀,额间有一颗天生的红痣。对于她执意跟着我们这件事,小蓝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君玮点头倒是点得痛快。因执夙着实是个相貌美好的姑娘,十分容易就触动了他一颗恻隐之心。但在恻隐执夙的同时,君玮对小蓝是很不满的,和我咬耳朵道:“这人真正的风流,连护卫都是女护卫。”但我想,话也不是这么说,离开君禹山时,君师父让君玮好好护着我,就算是我的护卫,照这个逻辑,我岂不是也很风流。

当天晚上,我们宿在一家客栈,睡到半夜,小黄衔着我衣袖将我摇醒,借着月光端详他神情,似乎是邀请我和它一同月夜散步。我们穿过长廊,一只老虎一个死人,脚步轻得要飘起来。正要走进后院,蓦然听到执夙的声音:“那女子并无什么特别,公子为何不愿随执夙回府中?公子可知,你不在的这几日里,二公子那处又有不少动作。执夙深知,紫烟姑娘伤公子甚深,可公子您,您要以大局为重。”

我想,这个八卦我是偷听好呢,还是不偷听好呢。最后道德感战胜好奇心,决定还是不要偷听,但没等我拔腿离开,小蓝已经接下话来,他声音低沉,随夜风传至我耳边,有熟悉之感,他说:“你们,”他顿了一下,“寻到紫烟了?”

我拖着小黄退至月亮门,正听到执夙说:“公子,您对紫烟姑娘情深义重,但她,她是赵国派来的奸细,她一心只想谋刺于你,她…”

她的声音渐渐消失在我和小黄的身后。

廊檐下,我想起方才的熟悉之感,恍惚觉得又回到三年前那个山洞,慕言他就坐在我对面,莹白的手指弹拨一把蚕丝做弦的古琴,嘴角噙着微微的笑。事隔三年,我其实已记不得他的声音,只是那些古琴的调子还会时不时响在耳旁,袅袅娜娜,是我不会唱的歌。

月亮又大又白,我抬手捂住眼睛,就像他的手指曾经蒙上我双眼。但这双眼睛,如今也是死的了。

这件事真是莫可奈何。

浮生尽之第三章